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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外王父段先生废簏中见一诗,不能忘。于西湖僧经箱中见书《心经》,蠹且半,如遇簏中诗也,益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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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开头只觉得轻松随便,然而平淡而有韵味,一来可以暗示下文所记王隐君的生活,二来先行提出书法,可以作为下文访知王隐君的关键。仔细吟味,真有说不尽的妙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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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再来说结尾。略知文章甘苦的人一定有这么一种经验:找到适当的结尾好像行路的人遇到了一处适合的休息场所,在这里他可以安心歇脚,舒舒服服地停止他的进程。若是找不到适当的结尾而勉强作结,就像行路的人歇脚在日晒风吹的路旁,总觉得不是个妥当的地方。至于这所谓“找”,当然要在计划全篇的时候做,结尾和开头和中部都得在动笔之前有了成竹。如果待临时再找,也不免有盲人骑瞎马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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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是文章完了的地方,但结尾最忌的却是真个完了。要文字虽完了而意义还没有尽,使读者好像嚼橄榄,已经咽了下去而嘴里还有馀味,又好像听音乐,已经到了末拍而耳朵里还有馀音,那才是好的结尾。归有光《项脊轩志》的跋尾既已叙述了他的妻子与项脊轩的因缘,又说了修葺该轩的事,末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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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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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尾很好。骤然看去,也只是记叙庭中的那株枇杷树罢了,但是仔细吟味起来,这里头有物在人亡的感慨,有死者渺远的惆怅。虽则不过一句话,可是含蓄的意义很多,所谓“馀味”“馀音”就指这样的情形而言。我曾经作过一篇题名《遗腹子》的小说,叙述一对夫妇只生女孩不生男孩,在绝望而纳妾之后,大太太居然生了一个男孩;不久那个男孩就病死了;于是丈夫伤心得很,一晚上喝醉了酒,跌在河里淹死了;大太太发了神经病,只说自己肚皮里又怀了孕,然而遗腹子总是不见产生。到这里,故事已经完毕,结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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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颇有些人来为大小姐二小姐说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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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有点冷隽,见得后一代又将踏上前一代的道路,生男育女,盼男嫌女,重演那一套把戏,这样传递下去,真不知何年何代才休歇呢。我又有一篇小说叫做《风潮》,叙述中学学生因为对一个教师的反感,做了点越规行动,就有一个学生被除了名;大家的义愤和好奇心就此不可遏制,捣毁校具,联名退学,个个人都自视为英雄。到这里,我的结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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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遇见相识的人问他们做什么时,他们用夸耀的声气回答道:“我们起风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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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结尾把全篇停止在最热闹的情态上,很有点儿力量,“我们起风潮了”这句话如闻其声,这里头含蓄着一群学生在极度兴奋时种种的心情。以上是我所写的两篇小说的结尾,现在附带提起,作为带有“馀味”“馀音”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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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有回顾开头的一式,往往使读者起一种快感:好像登山涉水之后,重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坐定下来,得以转过头去温习一番刚才经历的山水一般。极端的例子是开头用的什么话结尾也用同样的话。如林嗣环的《口技》,开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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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有善口技者。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隅施八尺屏幛,口技人坐屏幛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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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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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抚尺一下,众响毕绝。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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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同用“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用设备的简单冷落反衬口技表演的繁杂热闹,使人读罢了还得凝神去想。如果只写到“忽然抚尺一下,众响毕绝”,虽没有什么不通,然而总觉得这样还不是了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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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载夏丏尊与作者合著的《文章讲话》,开明书店一九三九年五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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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作 谈叙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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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说,凭着可见可知的事物说话作文,只要你认得清楚,辨得明白,说来写来该不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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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可见可知的事物是已经存在的,或是已经发生的。好比一件东西摆在你面前,不用你自己创造什么东西,可说可写的全在它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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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事物摆在面前,但是不一定就说得成写得成。事物两字是总称,分开来是两项,一项是经历一段时间的“事”,一项是占据一块空间的“物”。要把“事”与“物”化为语言文字说出来写出来,使人家闻而可知,见而可晓,说话作文的人先得下“化”的工夫。如果“化”不来或者“化”不好,虽然事物摆在面前,现成不过,还是说不成写不成。把经历一段时间的“事”化为语言文字,叫做叙事,这工夫并不艰难。语言文字从头一句到末了一句也经历一段时间,经历一段时间就有个先后次序,这个先后次序如果按照着“事”的先后次序,这就“化”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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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的语言文字怎样才算好,起码的条件是使人家明白那“事”的先后次序。在先的先说先写,在后的后说后写,固然可以使人家明白;尤其要紧的,对于表明时间的语句一毫不可马虎。如果漏说漏写了,或者说得含糊,写得游移,就教听的人看的人迷糊了。这儿不举例,请读者自己找几篇叙事文字来看,看那几篇文字怎样点明先后次序,怎样运用表明时间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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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的先后次序叙事,那是常规。为着需要,有时候常规不能适用。譬如,叙事叙到某一个阶段,必须追叙从前的事方始明白。又如,一件事头绪纷繁,两方面三方面同时在那里进展,必须把几方面一一叙明。遇到这种情形,就不能死守着按照先后次序了。试举个例子(从茅盾所译的《人民是不朽的》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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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利亚·铁木菲也芙娜·乞列特尼成科,师委员的母亲,七十岁的黑脸的女人,准备离开她的故乡。邻人们邀她在白天和他们同走,但是马利亚·铁木菲也芙娜正在烘烤那路上用的面包,要到晚上才能烤好。集体农场的主席却是预定次日一早走的,马利亚就决定和他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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