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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33 斯特鲁色词测验 (“红”字为绿色,“绿”字为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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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35 被试人在念出字来的时候不受什么干扰,但在说出字的颜色的时候受干扰,容易把“红”字说成红色的,把“绿”字说成绿色的。这表明,在概念“红”被激活的时候同类概念“绿”也容易被激活,因而产生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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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37 所以并列结构里前用“之”后不用的现象实际是一种“斯特鲁效应”,在“禄去公室”这个事件被激活后,同类事件“政逮於大夫”就容易被激活了。上面讲的道理有没有反例呢?并列结构看似反例不多,主要是两种句子,一种是“犹”、“若”比拟句,一种是肯定否定对举句,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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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39 民归之,由水之就下。(《孟子·梁惠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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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41 皆患其身不贵于国也,而不患其主之不贵于天下也;皆患其身之不富也,而不患其国之不大也。(《吕氏春秋·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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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43 第一句里“由”就是“犹”。其实这两种句子不是真正的并列句,真正的并列句没有语义重心的偏向,而这两种句子都有语义重心,一般偏向于后项,语义的重心所在说话人自然是觉得应该提高指别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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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45 前后两部文献里的两个同指形式,同一文献里的前后两个同指形式,前面的用“之”后面的为什么不用?那是因为找出过的目标再搜索一次的时候可及度较高,就不用再提高指称词语的指别度。有的文献不好判定记述的先后,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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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47 a.昔尧之治天下也,使天下欣欣焉人乐其性。(《庄子·在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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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49 b.昔尧治天下,吾子立为诸侯。(《庄子·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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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51 这两句不好比较记述的先后,但是仔细分析语篇后发现,《在宥》篇“昔尧之治天下也”是首次提到“尧”和“尧治天下”,作为新的话题是后文陈述的对象,所以要提高“尧治天下”的指别度。《天地》篇在出现“昔尧治天下”前已经有十次提到“尧”,其中包括“尧治天下”,可见“尧”和“尧治天下”的可及度都已经很高。所以这一例仍然遵循上面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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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53 a.抉吾眼县(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史记·伍子胥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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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55 b.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入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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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57 这里也不好比较记述的先后,也应该对语篇做仔细分析。《伍子胥列传》里伍子胥是主要记述对象,是主角,主角说的话很重要,是他一生故事的一部分,要详细记载,也需要提高所指事件“越寇入灭吴”的指别度。《越王勾践世家》里伍子胥不是主要记述对象,不是主角,非主角说的话记载不必太详细太突出,司马迁在下笔的时候会认为关于伍子胥的完整故事读者可以从《伍子胥列传》获得,所以就加以简化,将“悬吴东门之上”简化为“置吴东门”,将“越寇之入灭吴”简化为“越兵入”。所以这一例也遵循上面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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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59 还有一些看似反例的情形也都可以按我们讲的道理做出解释,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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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61 a.(沛公)曰:“……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背)德也。”(《史记·项羽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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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63 b.张良曰:“请往谓项伯,言沛公不敢背项王也。”(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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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65 b张良对沛公说的话在先,a沛公对项伯说的话在后,记述先后也是如此,好像违背了规律,其实不然,因为说话的语境不一样。张良教沛公对项伯说“沛公不敢背项王”,沛公听了不是问为什么要这样说,而是问“君安与项伯有故?”可见“沛公不敢背项王”这个说法在沛公意料之中,对沛公来说可及度是高的,所以不加“之”。而沛公对项伯说同样的话,对项伯而言很可能在意料之外,可及度低,所以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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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67 下面这个例子看上去也包含一个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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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69 周颇曰:“固欲天下之从也,天下从,则秦利也。”路说应之曰:“然则公欲秦之利夫?”(《吕氏春秋·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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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71 主谓结构“秦利”在前,之字结构“秦之利”在后。其实这也不是真正的反例。指称语的指示对象除了事物和事件还可以是话语自身,指称话语自身的指称语叫“话语指称语”,简称“话语指”。“话语指”应该区分“话语复指”(anaphora)和“话语直指”(discourse deixis),我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一对概念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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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73 a.她经常胃痛,胃痛就不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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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75 b.女儿:我又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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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77 妈妈:“胃痛”那你还吃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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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79 a句里后面的“胃痛”复指前面的“胃痛”,是“话语复指语”,它的作用与其说是“指”不如说是“代”,一般不能重读。b的对话里妈妈说的“胃痛”是直指或引述女儿说的“胃痛”,是“话语直指语”,书写时加引号,口语要重读,后面还可以加指示词“那”。话语直指语是要把听话人的注意力引向所指话语的意义(命题内容或言外之意)而不仅仅是起个指代作用。说话人直指或引述一段话语还往往是为了对这段话语表达一种主观态度,如反对、讽刺等(上面那个例子是妈妈在反讽)。重读、加引号、加“那”都是为了引起听者读者的注意,让他们注意所指话语的意义和说话人的主观态度。总之,话语直指语在语篇中是语义重心所在。上面周颇说的话正好表明先秦汉语的指称语在指称话语自身时也可以用“之”来提高指别度。“天下从”是话语复指语,只是指代前面的“天下之从”,不是语义重心,所以是主谓结构,而“秦之利”是话语直指语,是路说引述周颇说的话“秦利”并让周颇注意它的意义,同时表达自己对这种说法的反对态度,它是语义重心,所以用的是之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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