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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说字 纲 【綱】 ɡān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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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繁体为“綱”。形声字,从糸,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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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糸”为丝,表示丝绳;“岡”的篆文从“网”,从“山”,表示与渔猎用的网有关,本义为山脊,意为事物的主体,起主要作用。“糸”“岡”为“綱”,强调渔网是起提挈作用的绳类。“綱”为渔网网口处一圈粗大结实、用来收网撒网的总绳,是整个渔网网线编组的“总头”和收网撒网的“总线”。《说文·糸部》:“綱,维纮绳也。”本义为渔网的总绳。“糸”又为缠绕、联系;“岡”为山脊,山脉,是明了、依靠,也为坚实。“綱”为像丝一样相互连接的山脊,即“山的主干”,引申为事物的根本、概要、总领。如纲要、纲目、提纲。“纲”可指法度,即在国家政治中起决定作用的部分,是国家政治的总领、根本、依靠,法度必须明了、坚实,与人们的生活有密切的联系。“纲”又指纲常、纲纪,是维持正常秩序的必不可少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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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盘庚》:“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比喻事情就像渔网被总绳维系着一样,条理清晰,丝毫不乱。唐代杜甫《又观打鱼》:“苍江渔子清晨集,设网提纲取鱼急。”苍江的渔人清晨下网,捕到鱼后急忙提起总绳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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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总绳在整个渔网中的重要地位,“纲”可引申为事物总要、概要,如大纲、总纲。“纲举目张”指提起网上的总绳,网眼会全都张开。比喻抓住主要环节以带动其余,或抓住要领、条理分明。《切韵·序》:“法言却烛下握笔,略记纲纪。”说的是《切韵》的作者陆法言在烛光下记录本书的概要。“纲纪”指大纲。李时珍《本草纲目》中的“纲目”也指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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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也指古代尤其是北宋陆路和水路运输货物的编组,如盐纲、茶纲。《宣和遗事·大观四年》前集:“后岁岁增加,遂至舟船相续,号作花石纲。”北宋徽宗时的花石纲专门去东南民间搜索奇花异石,然后编组派专员运送回京。《水浒传》中的“智取生辰纲”,是写青面兽杨志为蔡太师押送生辰纲,而被吴用等人设计所劫的故事。“纲”也引申为现代生物学的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如哺乳纲、双子叶植物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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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提出一套伦理标准,被历代统治者认为是维持正常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行为规范,俗称“三纲五常”。“三纲五常”的核心是强调人的角色和责任,倡导为人忠信,待人以礼,相互尊重,彼此关爱。“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者,要服从于君、父、夫;为君、为父、为夫者,要为臣、子、妻做出表率。“五常”指仁、义、礼、智、信,是用来调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关系的行为规范。这套理论来源于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韩非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等学说,直到宋代,由朱熹正式提出了“三纲五常”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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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说字 要 yào yā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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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象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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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金文为双手叉腰状,另有字形是在其下面加一“女”。小篆体的“要”突出了人双手叉腰站立的样子。“要”是“腰”的本字,本义即为腰。《说文》:“要,身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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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本义是腰,指人体胯上胁下的部分,后作“腰”。“不得要领”意思是抓不住要领或关键。“要”为古“腰”字;“领”指衣领。“要领”比喻关键。西汉司马迁《史记·大宛列传》:“骞从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领。”“要膂”指腰和脊骨,比喻重要部位;“要章”指腰间所佩的印。《墨子·兼爱中》:“昔者楚王好细要,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协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黎黑之色。”楚灵王喜欢细腰,他的臣子们为投其所好都节食,在上朝之前都是屏住呼吸而后再系腰代,把腰勒得很紧,以至于扶着墙壁才能站起来。后宫妃嫔为了使腰变细,采取极端的减肥方式,有的竟然饿死了。《资治通鉴》卷四十七:“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要”由腰的意义引申用为动词,为系在腰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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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邀请之义。《诗·鄘风·桑中》:“期乎我桑中,要乎我上宫。”“要”即邀请之意。“要”还有约言之义,以盟誓的方式就某事做出庄严的承诺或表示某种决心;亦指所订立的誓约、盟约。要约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很常见,它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和建议。要约分口头与书面两种,口头要约在对方了解其内容时发生效力,书面要约一般在送达对方时发生效力。要约中通常规定承诺期限,要约人在此期限内受其要约的约束。“要”由此引申为相约、交往之义。《论语·宪问》:“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见到私利时要先想到道义,在危难之际要敢于不顾自己的生命挺身而出,与朋友交往时要信守诺言。“要”还有要挟之义,指扬言要惩罚、报复或危害某人而强迫他答应自己的要求;一指利用对方的弱点,强迫对方去做某事或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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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古代五服之一。古代王畿以外按距离分为五服,相传1500里至2000里为要服。“要荒”指要服和荒服,古称王畿外极远之地为荒服,泛指远方之国。“要蛮”指极偏远的蛮荒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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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通“邀”,有探求、求取之义。“要禄”指求取利禄;“要福”指祈求幸福;“要功”指求取功名。“要”亦通“徼”,有拦阻、截击之义。“要击”指中途拦截加以袭击;“要勒”指遮拦、阻挡;“要御”指拦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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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还读“yào”。腰部是一个人很重要的部分,是躯体上部与下部的连接处,它是坐、立、行的关键部位,故“要”引申为纲要、关键之义。唐代韩愈《进学解》:“记事者必提其要,攥言必钩其玄。”“要”在这里指事情的关键部分。“要”亦有重要、切要之义。“要塞”指坚固设防并准备长期坚守的具有重要军事价值的地点或地区,通常配置较强的兵力,储备充分的物资,构筑独立的防御系统。“要害”指人的身体上易于受到伤害的部位,后引申指重要的部门或问题的关键。“击中要害”的意思是正打中致命的部位。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来歙传》:“臣夜入定后为何人所贼伤,中臣要害。”“秉要执本”指抓住要害和根本。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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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主要、关键部分在事物中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故“要”有简略、简要之义。“要屈”谓简约仪仗、屈尊同众;“要括”指扼要、简括;“要言”指言论简扼。《荀子》:“明主好要,而暗主好详。”贤明的君主喜欢官员叙述政事简明扼要,而昏庸的君主喜欢臣子详细地叙述政事。“三要”为道教语,指内丹修炼的三大要点,分为外三要眼、耳、口和内三要精、炁、神。“六要”为中国画术语,指对绘画创作提出的六个要求。五代梁荆浩《笔法记》:“夫画有六要:一曰气,二曰韵,三曰思,四曰景,五曰笔,六曰墨。”北宋刘道醇《圣朝名画评》:“所谓六要者,气韵兼力一也,格制俱老二也,变异合理三也,彩绘有泽四也,去来自然五也,师学舍短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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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将要、快要之义,表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如:“要下雨了。”“冬天过去了,春天就要来了。”人们心中对将来要发生的事物抱有很大的期望,故“要”有想、希望之义。“要求”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做到或实现。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人要想他人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不光彩的事情,就不要去做;只要做过亏心事或伤天害理的事情,总会被人发现的。清代俞万春《水浒全传》第五十三回:“要破此法,只除非快教人去蓟州来寻取公孙胜来,方可破得。”“期要”指约定的事情。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毌丘俭传》注引文钦《与郭淮书》:“夫当仁不让,况救君之难,度道远艰,故不果期要耳。”也指约定的日期。《唐律疏议·户婚·违律为婚》:“即应为婚虽已纳聘,期要未至而强娶,及期要至而女家故违者,各仗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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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叫、让之义。《文选·陆机·吊魏武帝文》:“扫云物以贞观,要万涂而来归。”“要”做连词,表示假设,相当于如果,倘若。“要不是”假设情况并非如此,引导假设条件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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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姓氏。汉朝有要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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