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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为形声字,从刀,乘声。“乘”在古代指兵车,通常四马一车为一乘,每乘所载人数有限制;“刀”常用作兵器,此处可指代持刀者。“剩”字为“乘”旁有“刀”,可理解为乘舆之外的人,乘舆所不能载的,即为多出来的、多余的。《广韵·证韵》:“剩,剩长也。”“剩”的本义为多余、余下。《字汇·刀部》:“剩,余也,冗长也。”“剩”由多余之意引申指增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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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体字“賸”从貝,朕声。“贝”指货币与财物;“朕”可视为“媵”省,“媵”是送的意思。二者合而为“賸”,意为嫁女时陪送的财物。《说文·贝部》:“賸,物相增加也。从贝,朕声。一曰送也,副也。”古时诸侯女儿出嫁,要同姓娣侄和奴仆陪嫁,这就是“媵”,同时也要陪送财物,这就是“賸”。“賸”本义为嫁女陪送财物。《集韵·证韵》:“賸,以财赠送,余也。俗作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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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狼》:“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清代洪亮吉《治平篇》:“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其中的“剩”都是剩余、多余的意思。“剩水残山”指的是残破的山河,沦亡或经过变乱后的国土,亦作“残山剩水”。明代王璲《题赵仲穆画》:“南朝无限伤心事,都在残山剩水中。”“遗芬剩馥”比喻前人留下的精美文章。明代李东阳《跋〈聚芳亭卷〉》:“而诗书图史,遗芬剩馥,在其子孙者,其来未艾,谓非少保公之贤而至然哉!”“残膏剩馥”比喻前人留下的文学遗产。“膏”为油脂;“馥”指香气。《新唐书·杜甫传赞》:“唐诗人杜甫,浑涵汪茫,千汇万状,兼古今而有之。他人不足,甫乃厌余,残膏剩馥,沾丐后人多矣。”“剩蕊残葩”比喻已被摧残蹂躏的女子。明代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三十二卷:“虽然一霎之情,义坚金石,他日勿使剩蕊残葩,空随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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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还有多的意思。宋代方岳《最高楼》:“且容侬,多种竹,剩栽梅。”“剩”可以作副词。《字汇》:“剩,盖也。”“剩”表示程度,相当于“更”、“更加”。宋代欧阳修《蝶恋花》:“老去风情应不到,凭君剩把芳尊倒。”这里的“剩”表示无条件限制,相当于“尽管”。“剩磁”是物理学名词,指磁化过的物体不再受外部磁场影响时保留的磁化强度,即永磁体的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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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学领域,“剩余”使用得很频繁。“剩余劳动”指的是超出劳动者为维持自己及其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劳动;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就叫作“剩余价值”,它体现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虽有人身自由,却被剥夺了生产资料。只有当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并被资本家购买以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才能结合起来,进行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雇佣工人的具体劳动创造了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价值增值的角度看,雇佣工人的劳动,作为抽象劳动,形成了商品的新价值。雇佣工人创造的新价值,比他自身的劳动力的价值更大,为资本家提供了一个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资本家进行资本主义生产,不是为了要享用工人为他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攫取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实现资本增值。资本的本性就是在不断的价值增值运动中,维持、发展和扩大自身。这就是“剩余价值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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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当代激进派经济学家提出的“经济剩余论”,是关于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剩余产量的产生和吸收的理论。它已成为美国“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核心。西方经济学家对经济剩余的最简短的定义,就是一个社会所生产的产品与生产它的成本之间的差额。企业的经济剩余是企业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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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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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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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繁体为“餘”。古代先有“余”而后有“餘”,汉字简化前,“余”与“餘”有时互相通假但意义并不完全相同。“余”为会意字,从亼,从木;“餘”为形声字,从食,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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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亼”像房顶,“木”像去掉枝丫的木柱,故“余”为以木柱支撑的房舍的象形,指先民早期的房屋。“余”的本义为房屋,与“舍”同义。房屋属我私有,是容我之所。我在“余”中,野兽不侵,方可为我。故“余”又是“我”的代称,是“我”的自称。《尔雅》:“余,我也。”又,“余,身也。”古人自称为“身”,是因为身体是我的;古代天子以天下只有他一人(位)自居,自称“余一人”。“余”又从人,从禾。“人”为仓顶之形,“禾”为五谷,禾在仓中,表示日用丰足,粮食盈余,因此,“余”也为丰足、宽裕和剩下、多出的意思,后此义加“食”旁写为“餘”,特指“余”中之“禾”为粮食。《说文·食部》:“餘,饶也。”后所有事物多出来均泛称为“餘”,如剩余、多余、余粮、余兴等,与表示第一人称的“余”有严格的区分。“余”又可引申为其他的、以外的、区别于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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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雅》:“余,皆也。”“余”是“除……之外的所有”。《史记·高祖本纪》载,汉高祖刘邦进入秦国都城咸阳,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意思是说杀人者抵命,伤人、盗窃者抵罪,其他的都从秦国的法律一律废除。秦国法律苛严,故刘邦以废秦法来收买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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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为丰足、宽裕。《战国策·秦策五》:“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余食。”如今就算在田中拼命劳作,也求不得暖和的衣服、多余的粮食。“余”不仅指衣食宽裕,也指有宽裕的空间。如成语“游刃有余”出自《庄子·养生主》,说的是庖丁从数十年肢解牛尸的经验中悟出了道,遂得以游刃有余,即用没有厚度的刀刃进入有间隙的骨节,刀锋在间隙中有很宽裕的地方可游走。他的一把宰牛刀已用了二十年,还是锋利如初。后用“游刃有余”比喻做事熟练,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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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为多出来的、剩下的、零散的。《广雅》:“余,盈也。”“盈”即充满后溢出。韩愈《答孟郊》:“人皆余酒肉,子独不得饱。”人家的酒肉都有盈余,你却是吃不饱。“余”又可用来形容破落衰败的样子。李白《秋日与张少府》:“日下空亭暮,城荒古迹余。”夕阳西下,留下突兀的孤亭,荒败的城池和残余的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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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从人,从禾。“人”为屋顶之象形,会意房屋;“禾”为粮食。有房有粮自然生活丰盈,所谓“衣食足而知荣辱”,满足了口腹之需,才能顾及到自尊心,才能有自我,即“余”。此可谓因有“余”而有“余”,有了衣食等基本生存条件,才能顾及到个人尊严和自我意识。从社会而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民族要想免受欺侮而屹立于世界之林,就必须拥有坚实的经济实力。而这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在人人有房住,人人有饭吃。做不到这一点,则个人无“余”,国家无“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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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说字 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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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诚实,经商要诚信,待客要诚恳,这才是真正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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砝f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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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砝”,形声字,从石,法省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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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是石头,一种坚硬物质,密度大、比重大,比较适合做计量工具,古代最早的秤锤就是用石头做的。“去”表示趋向;又为“法”省,为法度、尺度。“石”“去”为“砝”,意为用石头去平衡、去掌握尺度。“砝”是用于衡量的标准、准则;又是砝码,是天平和磅秤上作为重量标准的物体,通常为金属块或金属片,可以显示较精确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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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砝码”也作“法码”或“法马”。《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慌忙架起天平,搬出若大若小许多法马。”现在统一作“砝码”。天津曾出土清代的石质“官砝”,重约250公斤,是清政府办理漕运时用以称粮食的标准度量衡。如今,根据天平类型的不同,所用砝码的质料和规格也各不相同。重一克或大于一克的,常用黄铜制成;一克以下的,常用铝合金制成;丝状小砝码(称为“游砝”),常用白金制成。严格说来,“砝”与“码”是不同的,“砝”是“砝码”这个物质构件的本身,其重量标准为“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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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砝”由“法”而来,“法”从水,言法律公平如水,“砝”从石,言此石如“法”中之水一般,人人公平。又“去”为去除、去掉,“砝”以“石”去掉“法”中的水分、虚假的成分,这是砝码所具有的禀性。砝码是公平、公正的标志和象征,用于天平,与磅秤上的秤砣有相通、相同之处,只是天平比磅秤更庄重。天是至高无上的象征,以“至高无上”的“天”来主持公平,一定十分庄严。所以,天平出现在法律的徽章上以象征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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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包公为了惩罚不法商人,制公平秤一杆,于是有人作对联:“秤直钩弯知轻识重,磨大眼小粗进细出。”称重应当分毫不差,有砝码作准。做人也应当严明无私,不苟且,不舞弊,其中作准的,就是无形的砝码——人心。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面包师长期从一个农民那儿购买黄油。有一天,他觉得本应是三磅重的一包黄油似乎太轻了,于是他便定期地称一称买来的黄油,发现每回都是分量不足。面包师很生气,便向执法机关提出诉讼。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到了法官那里。“你没有天平吗?”法官问农民。“有哇,法官先生,我有一架天平。”农民回答道。“有很准的砝码吗?”“没有,法官先生。我不需要砝码。”“没有砝码,那你怎么称黄油呢?”农民回答说:“这好办,就在面包师从我这儿买黄油的这段时间里,我也一直买他的面包。我总是要同样重量的面包。每次这些面包就作为称黄油的砝码。如果砝码不准,那就不是我的过错,而是他的过错了。”于是,法官判定农民无罪,而面包师不得不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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