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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字的如此密码光谱之中,一般性的使用文字当然在最底层,希冀它的解密作业最简明易行——因此,它所赖以建构文字的共同记忆基础,得竭尽可能求其最大、最普遍,最好是所有人的最大公约数。尽管理论如此,但彻底不遗漏一人的最大公约数是不存在的,因此,文字的辨识仍得仰赖学习,好补充漏失的记忆分享,而学习失败的终极例子,便是丝毫不具解码能力的所谓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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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极可能便是文字始生的象形字,和单纯的实物写生绘图最大差别所在:象形字是文字,不需要完整交代纤毫不漏的图像,它是痕迹,是脚印,是线索,是密码,只要快速地、节约地捕捉到完整事物或概念最独特、最不易混淆的部分就可以了,但这个特色得是寻常人等照眼可看出来,最好就是周遭熟悉的事物(最大共同记忆),因此,上看日月星辰,俯察鸟兽虫鱼,文字很方便从这个所有人共有的、重叠的,万一还看不懂等明天日出有光亮时还来得及指给他看的东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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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只脚的兽类之中,牛的特色他们判断是那一对大角,因此甲骨文只处理这个,不及身体和四肢,;同样的,羊也是那对角,但长法不同,因此甲骨文分别为;此外,马的特别之处是它的聪明大眼睛和风中飞扬的鬃毛,因此,四肢方面简化成两肢也就交代了事信息完整了;鹿也是角,但它是壮丽的树叉形状,,也一样只用两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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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月亮,最特别是自古难全的阴晴圆缺现象,造字的人当然不会选用它最饱满最神气的浑圆时刻去跟更浑圆更光亮的大太阳竞争,也不会选用“月亮像一根眼睫毛”(港产名小说家钟晓阳语)的乍乍纤细新月时分故意混淆视听,他们用西瓜切片式的半圆形状,,只因为这才是月亮在自然界实物形态上最特殊、最单一标志的商标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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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明白易懂的眼睛第一感图像部分数量极有限,很快会用完,边际法则的作用,逼象形字不得不往较精致、也解码者日稀的寂寞路上走去,这是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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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只举一个实例说明,我们晓得,人自身的甲骨文形象是,而小一号的“小人”则可用稀疏的头顶黄毛来表现,这就是“子”字,,今天的漫画、卡通小小孩造型也还是这样子,(这里一定要大家看一个“子”的金文字,出自利簋,是我个人所见过最可爱的字,,如何?是不是可爱翻了?)但更小一号的,初生不久的婴儿怎么办?于是,我们便看到甲骨文被逼出一个准确美丽的字来(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那就是“兒(儿)”字,,这是眼睛不可见的实像摹写,其特色所有负责任的为人父母者都晓得,那就是初生小儿头颅骨的囟门部分未合拢,生物学者说那是因为人类演化出的巨脑,在胎儿出生后仍未停止生长,因此颅骨相对地开放,留着铜板大的空隙,在头皮顶下,软软的,可感觉出血脉的舒张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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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儿”字,事实上已到达象形字的边界了,用中国的老文字分类概念来说,是暧昧立于象形和会意的边界,再往前一步,人的肉眼便再不能依赖了,得更倚靠人的思维,也就是说,对人们共同记忆的部分得更苛求更讲究了,这是文字发展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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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们应该这么解释好些:文字的日益艰深,其实是因为使用文字的人们,总有一部分人不想停留下来,他们试图扮演思维的探险家,想知道得更多更精致,于是,像个忠心耿耿、打死不跑好伙伴的文字也被拉动向前,舍命相陪,并不惜抛下那些不持续堆叠更多记忆的不思不看之人,好负责传递更多更精致更不易解码的新讯息;但也在此发展同时,文字自身逐步理出秩序,建构成系统,并开始大量在这个系统内自己堆积意象和符号的记忆,形成一个个文字自己的掌故。因此,对置身此一文字系统之中,熟稔这系统发展及其游戏规则的人而言,原先既成的文字成品又变成新的共同记忆,变成新造文字的材料和解码的新线索,文字遂可以利用这些“多出来且持续增加”的文字共同记忆,对造型即线索一步一步再简化,就像云不必再画那么完整那么传神拟真,大家就都看懂了,雷也不必再费神仔细重现,也就够了,只要小心别和田地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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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文字并不耽美,它是很务实的实用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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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便构成文字发展的“里外不一”的有趣特质——就内在讯息层面看,文字一路朝更难处走;就符号外形而言,文字的长相又一路简化。有关文字的简化,我们留到本书稍后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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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奈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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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尚曾如此赞叹过印象派绘画大师莫奈:“莫奈就那对眼睛,但那是多么无以伦比的一对眼睛!”——我个人常觉得好玩的是,有关印象派挑战古典绘画那一堆绘画史的革命性(当时)理论,好像整个可以移过来解释象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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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骨文的世界之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带着睁大眼睛符号的字(也因此这本书才从登高望远的字开始),视觉不只是人最清晰、最普遍、最直接的感官,而且应该就是感官之始(概念意义上),还是我们思维材料的最大供应商。我总是好奇彼时造字的人们那对贪婪的、因造字启动而发现新视角新用途且惊喜于原来这么好用的眼睛究竟看到些什么,扫描到什么?更好的是,彼时文字的高度象形存留(不只在纯粹的象形字中),又相当忠实地、有些甚至如印象派准确捕捉那一瞬地把眼睛看到的东西刻下来传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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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激莫名,无以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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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以伦比的莫奈眼睛,这当然不会是眼科医生对1.5、2.0视力的健康式赞叹(事实上我们晓得莫奈晚年白内障,严重到需要标示好的颜料签条来选颜色),我在想,也可能不仅仅是莫奈对空间中构图的选择和最美好视觉焦点的捕捉而已,而是这对眼睛神奇地望向时间,准确地在连续的、绵密的、不分割的、从不为任何人犹豫过任一弹指任一刹那的时间之流中抓一个数学点,让它硬是停顿下来保存下来——如此接近奇迹的时间之眼才值得赞叹,才能抗衡并让《圣经》中上帝耶和华的夸夸大话“除了我,谁能令日头停止?”成为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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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皆知,莫奈的印象派不是静态无意见的写生,不是“自其不变者而观之”的恒定风景摹写,他们强调光影变化,强调事物之一瞬,在广漠的时间长河之中他们只取那惊心动魄的一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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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和时间的英勇搏斗企图,才是印象派最坚实深沉的哲学基础,借由最短、最不稳定的光影捕捉,这不仅顺利联结上人类思维乃至于一切文学艺术驻止流光存留美好的终极渴望,而且还进一步通过具体而尖锐的实践予以彰显。然而,也就在这尖锐的交锋之处,一个文学艺术的亘久时间矛盾也同时被放大了出来:你如何耗时地去抓住那几乎不占时间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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