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234220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半。同样引人注意的是,FLOWER(花)、DOG(狗)、COIN(硬币)这种基本源范畴在语言形式上没有表示出来。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这些源范畴对DAISY(雏菊)和DANDELION(蒲公英)等的认知识别与范畴化是不可或缺的,这就更令人诧异了。一种可能的解释是,FLOWER(花)、DOG(狗)或者COIN(硬币)这样的基本层次范畴在我们关于自然和钱的认知模型中是不言而喻的部分,所以不必显性地表示出来。我们转向更特殊的语境,即饭馆这个语境的时候,对认知模型的依赖,或更确切地说,对文化模型的依赖就变得更加明显起来。在饭馆语境中,像APPLE JUICE(苹果汁)或LIGHT BEER(淡啤)这种下位范畴被表示为two apples(两杯苹果)或two lights(两杯淡的)。这种情况也普遍存在于种种专家语境中,例如,艺术家、运动员、学生、教师,并由此组成了他们社团行话中的基本部分。
1705234221
1705234222
作为小结,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大部分单纯或不可分析的下义词,就其内在的认知范畴来说,实际上并不单纯,而是基于一个表示出来的修饰语范畴和一个未表示出来的隐性的中心语范畴。但是,也有例外。以ROSE(玫瑰)这个范畴为例:它早被认为是一个源自希腊语的单纯词,它有易于识别的完形和丰富的属性清单,因此,即使在逻辑上这个认知范畴是FLOWER(花)的下位概念,我们也试图承认它的基本层次地位。
1705234223
1705234224
为解决这种不一致性问题,我们必须想到认知的研究方法有两个基本的原则。第一,认知单位不是离散的。正如范畴之间没有清晰的边界,概念化的层次之间的过渡,最好也看作是渐进的。这一点在部分-整体关系层级的实例中尤为明显,它不能毫无疑问地归到不同层次,但它仍然适用于类属关系的民间分类法。QUERTER(25美分)或者DANDELION(蒲公英)(或BLACK BEAN(黑豆)、BLACKBIRD(黑鸟)这样的合成词)显然被看作是其基本层次范畴的下位范畴,而POODLE(卷毛狗)、TERRIER(小猎犬)、DAISY(雏菊)可能就没那么明显,但是它们比ROSE(玫瑰)这种接近或实际上就属于基本层次的范畴则还要更处于下位层次。
1705234225
1705234226
第二个原则把我们带回到2.3节中关于概念层级的讨论。我们发现,与科学等级不同,这种认知或民间分类法因为承认相互竞争的上位范畴,因而可能出现不一致,如DOG(狗)的上位范畴可以是ANIMAL(动物),也可以是PET(宠物)。这原则也可适用于基本层次。普通的语言使用者好像完全能并列地使用几个相互竞争的基本层次范畴。DANDELION(蒲公英),也许还有DAISY(雏菊)依赖FLOWER(花)作为源范畴,但玫瑰则可以独立地范畴化(也可以充当各种玫瑰和类似于玫瑰的其他花的源范畴)。基本层次范畴之间相似的共存现象在其他领域里也可以观察得到,例如BUILDING(建筑)和HOUSE(房屋)之间、JEANS(牛仔裤)和TROUSERS(裤子)、PLANE(飞机)和JET(喷气式飞机)之间的共存(19)。在某些例子中,较新的范畴(JEANS(牛仔裤)、JET(喷气式飞机))可能最终取代作为基本层次范畴的其他范畴,这一点证明了替代引起词汇变化这一规律。但是,其他范畴,例如FLOWER(花)、ROSE(玫瑰),正像它们一直被同时使用一样,将继续被同时使用,如果这样做有希望产生一种比严格逻辑下位分类更经济的范畴化形式的话。
1705234227
1705234228
练习
1705234229
1705234230
1.看看下面包含shoe这一成分的复合词,确定每一个例子中的复合词是以类属关系为基础(第二个成分占支配地位),还是以部分-整体关系为基础(第一个成分占支配地位)的:
1705234231
1705234232
ballet shoe shoe hammer shoe-shop canvas shoe shoe heel shoe-tip patent-leather shoe shoe leather shoemaker peep-toe shoe shoe-boy sling-back shoe town shoe walking shoe 是否有类属关系复合词显示——就如RAINCOAT(雨衣)一样)——第二个成分的支配地位在概念化过程中被超过。
1705234233
1705234234
2.传统的构词分析中区分修饰语-中心语复合词和actor-manager(演员经纪人)这种连结复合词(也叫做并列复合词)。根据本章提出的认知分析法对这种区分进行评论。
1705234235
1705234236
3.正像WHEELCHAIR(轮椅)一样,下列复合范畴不能只依靠标出的源范畴来说明其特征:ASHTRAY(烟灰缸)、BEER MAT(啤酒杯垫)、TEA POT(茶壶)、NUMBER PLATE(车号牌)、WALLPAPER(墙纸)、HORSE SHOE(马蹄铁)、SPARK PLUG(火花塞)。你可以给它们提出哪些额外属性?它们还能跟其他什么范畴或认知模型有关系?讨论一下这些复合词是否已经正在向基本层次范畴的地位靠近。
1705234237
1705234238
4.我们在文中提到,许多花的名称与几个源范畴有关系,这种关系一般通过隐喻或转喻来建立(如daisy<day’s eye)。考察一下下列花的名称的词源并讨论其中涉及的认知过程:bugloss(牛舌草)、 coltsfoot(款冬))、bluebell(风信子)、 harebell(蓝铃花)、 pink(石竹花)和groundsel(千里光)。
1705234239
1705234240
1705234241
1705234242
1705234244
认知语言学导论(第二版) 2.5 基本层次范畴和基本经验:行为、事件、特性、状态和处所
1705234245
1705234246
至此,我们关于范畴化的基本层次和其他层次的讨论还只限于物体和生物体。但是在第一章里介绍基本性这一概念时是与基本颜色词相联系的,而这种颜色词通常是以作形容词的形式出现的。这也是为什么问下面这种问题似乎是很自然的原因:高度、强度这类性质,特别是许多“动词”的行为对人类的范畴化而言是否也同样是基本的?
1705234247
1705234248
大多数人可能会直觉地认为,吃、喝、睡、走、谈等频繁发生的行为,跟苹果、狗、汽车这些我们所熟悉的物体同样是基本的,而且表现出同样多的变种。假如说,正如我们已经假定的那样,苹果、狗、汽车在心理上是由那些具有原型结构的基本层次范畴来表征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应该认为这些行为也是这样的认知范畴呢?
1705234249
1705234250
但是令人惊讶的是,认知语言学家迟迟没有去证明这种直觉。第一次为行为范畴的原型结构提供证据的尝试,涉及的不是吃和睡,而是撒谎这种心理活动。这一研究的主持人Coleman和Kay(1981)采用了Labov的方法,即用数量有限的给定维度来描写杯子和碗(见1.1和1.2节)的方法。他们给认知范畴LIE(撒谎)选出的维度是:
1705234251
1705234252
(a)事实上的假(一句话语或命题是假的)
1705234253
1705234254
(b)信念的虚假(说话人相信这句话是假的)
1705234255
1705234256
(c)欺骗的意图(说出一句话的时候,说话人有意去欺骗听话人)
1705234257
1705234258
Coleman和Kay不是用Labov的杯子和碗线条图形,而是用虚构的故事来描写这三条标准的各种组合。有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无聊的宴会的。宴会结束时,有人只是为了礼貌才向女主人说“谢谢,宴会棒极了!”。这种陈述明显是假的(标准(a)),并且说话人也相信是假的(标准(b)),但可能没有传达欺骗的意图(标准(c))。在另一个故事里,有个护士搞混了正要准备推进手术室的两个病人的病,并因此向医生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即使她说的话事实上是假的(标准(a)),但不认为说出了不真实的情况(b),也没有欺骗医生的意图(c)。这些故事与符合所有三种标准的原型实例形成对比,这个原型实例是,有一个孩子明目张胆地否认自己吃了蛋糕(实际上是她吃了)。
1705234259
1705234260
让被试听这些故事,并要求他们按照7个等级回答这个故事是不是一个谎言,如,确定/不是那么确定/等等。总的来说,Coleman和Kay主张动词lie(撒谎)的意义可以理解为一个认知范畴,这个认知范畴有满足所有三个标准的原型实例,也有不满足所有的三个标准的较不原型的实例。
1705234261
1705234262
第二个研究是Verschueren(1985)对语言行为的调查,与我们直觉的看法更接近。但是作为一个基本行为的清单则不一定有说服力,因为它不仅包括speak(说)、write(写)这类合适的候选成员,还包括相当成问题的项目,如answer(回答)、apologize(道歉)、ask(问)、congratulate(祝贺)、name(命名)、tell(告诉)、thank(感谢)。其原因是Verschueren总体上调整了Berlin和Kay已经为基本颜色词建立的标准(简单的语言形式,不能用另一个基本项目来定义,广泛的运用,心理突显,为说这种语言的大多数人所知;见1.1节)。虽然他也提及Rosch对基本层次项目的研究,但是他并没有太多地利用她的研究成果。正如2.1节所示,她的研究成果给基本层次范畴的定义至少加上了三条重要标准:“丰富的相互联系的属性集束”、“构建为原型范畴”、“很强的完形感知潜力”。
1705234263
1705234264
即使这些标准不能确切地适用于Verschueren提及的大多数行为,但是把这些标准用到本节开头提及的吃、喝、睡、走等行为范畴,似乎是相当可行的。
1705234265
1705234266
行为范畴
1705234267
1705234268
首先看范畴EAT(吃),我们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它具有简单的语言形式,为说英语的人所熟知,孩子也在很早的阶段就学到它。另外,我们不难收集很多几乎为这一认知范畴所独有的属性,如“从盘子里拿起食物”、“张开嘴巴”,“把食物放进嘴里”、“咬”、“嚼”、“咽”等。注意,因为这种范畴指一种行为,所以它的这些属性也一般指行为,而不是物体和特性。但是下面这条原则对行为范畴依然有效,即部分-整体关系在概念化中起关键作用。例如“咬”,“嚼”,“咽”这些阶段可以看作是“吃”这种更复杂的行为的组成部分(20)。至于原型性,则有可能把>EATING A SANDWICH(吃三明治)<或>EATING AN APPLE(吃苹果)<这种较原型的实例、与>BEING SPOONED BY ANOTHER PERSON(让他人用匙子喂)<这种较不原型的实例及>SIPPING SOUP WITH A STRAW(用吸管吸汤)<(例如牙科手术之后)这种相当边缘的实例区分开来。最后,吃这一行为可以作为一个综合的整体,即作为一个完形来感知,并的确能作为一个完形来范畴化和概念化,这样说完全是有道理的。
1705234269
[
上一页 ]
[ :1.7052342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