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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导论(第二版) 2.5 基本层次范畴和基本经验:行为、事件、特性、状态和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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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们关于范畴化的基本层次和其他层次的讨论还只限于物体和生物体。但是在第一章里介绍基本性这一概念时是与基本颜色词相联系的,而这种颜色词通常是以作形容词的形式出现的。这也是为什么问下面这种问题似乎是很自然的原因:高度、强度这类性质,特别是许多“动词”的行为对人类的范畴化而言是否也同样是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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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可能会直觉地认为,吃、喝、睡、走、谈等频繁发生的行为,跟苹果、狗、汽车这些我们所熟悉的物体同样是基本的,而且表现出同样多的变种。假如说,正如我们已经假定的那样,苹果、狗、汽车在心理上是由那些具有原型结构的基本层次范畴来表征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应该认为这些行为也是这样的认知范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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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令人惊讶的是,认知语言学家迟迟没有去证明这种直觉。第一次为行为范畴的原型结构提供证据的尝试,涉及的不是吃和睡,而是撒谎这种心理活动。这一研究的主持人Coleman和Kay(1981)采用了Labov的方法,即用数量有限的给定维度来描写杯子和碗(见1.1和1.2节)的方法。他们给认知范畴LIE(撒谎)选出的维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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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事实上的假(一句话语或命题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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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信念的虚假(说话人相信这句话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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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欺骗的意图(说出一句话的时候,说话人有意去欺骗听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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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eman和Kay不是用Labov的杯子和碗线条图形,而是用虚构的故事来描写这三条标准的各种组合。有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无聊的宴会的。宴会结束时,有人只是为了礼貌才向女主人说“谢谢,宴会棒极了!”。这种陈述明显是假的(标准(a)),并且说话人也相信是假的(标准(b)),但可能没有传达欺骗的意图(标准(c))。在另一个故事里,有个护士搞混了正要准备推进手术室的两个病人的病,并因此向医生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即使她说的话事实上是假的(标准(a)),但不认为说出了不真实的情况(b),也没有欺骗医生的意图(c)。这些故事与符合所有三种标准的原型实例形成对比,这个原型实例是,有一个孩子明目张胆地否认自己吃了蛋糕(实际上是她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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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被试听这些故事,并要求他们按照7个等级回答这个故事是不是一个谎言,如,确定/不是那么确定/等等。总的来说,Coleman和Kay主张动词lie(撒谎)的意义可以理解为一个认知范畴,这个认知范畴有满足所有三个标准的原型实例,也有不满足所有的三个标准的较不原型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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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研究是Verschueren(1985)对语言行为的调查,与我们直觉的看法更接近。但是作为一个基本行为的清单则不一定有说服力,因为它不仅包括speak(说)、write(写)这类合适的候选成员,还包括相当成问题的项目,如answer(回答)、apologize(道歉)、ask(问)、congratulate(祝贺)、name(命名)、tell(告诉)、thank(感谢)。其原因是Verschueren总体上调整了Berlin和Kay已经为基本颜色词建立的标准(简单的语言形式,不能用另一个基本项目来定义,广泛的运用,心理突显,为说这种语言的大多数人所知;见1.1节)。虽然他也提及Rosch对基本层次项目的研究,但是他并没有太多地利用她的研究成果。正如2.1节所示,她的研究成果给基本层次范畴的定义至少加上了三条重要标准:“丰富的相互联系的属性集束”、“构建为原型范畴”、“很强的完形感知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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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这些标准不能确切地适用于Verschueren提及的大多数行为,但是把这些标准用到本节开头提及的吃、喝、睡、走等行为范畴,似乎是相当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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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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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范畴EAT(吃),我们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它具有简单的语言形式,为说英语的人所熟知,孩子也在很早的阶段就学到它。另外,我们不难收集很多几乎为这一认知范畴所独有的属性,如“从盘子里拿起食物”、“张开嘴巴”,“把食物放进嘴里”、“咬”、“嚼”、“咽”等。注意,因为这种范畴指一种行为,所以它的这些属性也一般指行为,而不是物体和特性。但是下面这条原则对行为范畴依然有效,即部分-整体关系在概念化中起关键作用。例如“咬”,“嚼”,“咽”这些阶段可以看作是“吃”这种更复杂的行为的组成部分(20)。至于原型性,则有可能把>EATING A SANDWICH(吃三明治)<或>EATING AN APPLE(吃苹果)<这种较原型的实例、与>BEING SPOONED BY ANOTHER PERSON(让他人用匙子喂)<这种较不原型的实例及>SIPPING SOUP WITH A STRAW(用吸管吸汤)<(例如牙科手术之后)这种相当边缘的实例区分开来。最后,吃这一行为可以作为一个综合的整体,即作为一个完形来感知,并的确能作为一个完形来范畴化和概念化,这样说完全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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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第二个例子,KILL(杀)(21),也似乎符合所有的三个标准:在依赖媒体的西方社会里,这个范畴的原型实例可能是>SHOOTING DEAD(WITH A GUN)((用枪)射死)<,它也可以充当这一行为的完形意象的基础。被试可能列举的KILL(杀)的属性包括:举起枪或相似的武器、瞄准、开枪以及电影里熟悉的其他行为,如搏斗、打、倒下、翻倒、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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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KILL(杀)这个例子令人不快的性质,读者也许会奇怪,为什么首先挑选了它。原因在于KILL(杀)在1960年代就已经在语言学文献里确立为经典例子,那时,它被分析为包括这些语义元素:CAUSE(致使)、BECOME(变成)、NOT ALIVE(不活)(22)。因为这三个成分的发散性,这种分析从认知观点来看是非常有趣的。“not alive”(不活)这一属性当然会以某种形式,也许是以“dead”(死)的形式,出现在被试的属性清单里,而“cause”(致使)、“become”(变成)这种属性,我们会认为太抽象而难以命名。但是,这些属性使我们想起的是“用于玩耍”,“运输方式”这类非常宽泛的属性。这类属性可以从基本层次的物体范畴(例如DOLL(娃娃)或BUS(公共汽车))中提取出来,并用以对上位范畴TOY(玩具)和VEHICLE(交通工具)进行概念化。换句话说,我们认为,可以把像cause(致使)或become(变成)这样的动词看作是表征了上位行为范畴,因为他们的主要功能是突显一种非常宽泛的属性,而这些属性则又是一系列基本层次行为范畴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假设,按照寄生范畴化原则,被试为了把更抽象的范畴CAUSE(致使)概念化,就会回到KILL(杀)、THROW(投)、PUT(放)这类基本层次的行为范畴上。Lakoff和Johnson(1980/2003:70)的研究证明了这种看法,他们认为,直接致使是由kill (杀)、throw(投)这类动词表示的,这一点也符合如下假设:孩子是通过故意地扔出瓶子和丢下玩具来学习致使意义的。其他一些具有突出的普遍属性的上位行为范畴的候选对象还有HAPPEN(发生)、BECOME(变成)、BEING(在、有、是)、STOP(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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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为领域里可以找到基本层次范畴和上位范畴,似乎说得过去。较难断定的是,是否也存在表达类属关系(而且不是阶段-行为或部分-整体关系)的下位范畴。循着上一章确立的路线,承认类属关系的下位范畴将意味着我们要寻找在一个或几个特有属性(像DANDELION的(蒲公英)的属性“锯齿叶子”)上与基本层次范畴有区别的行为范畴。我们也会不出所料地发现,区分原型样本和较不原型的样本是很难的(我们发现,所有蒲公英看起来都相当像)。最后,我们会假定,许多下位范畴在语言上是以复合词或合成词来表示的,其中一个成分表示其特性,另一个成分则表示各自的基本层次项目(例如,APPLE JUICE(苹果汁)中的APPLE(苹果)表示其特性,而JUICE(果汁)指基本层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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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检验这个假设,图2.15从《朗文当代英语词典》中挑选了一些指各种行走的词(LLCE,1981)(23)。(对特性的描写有些部分来自《简明牛津当代英语词典》,COD 1999)。首先看语言形式,在这个清单中没有一个复合形式,这反映了英语中极少动词复合词这一事实。因此,哪些范畴可以充当特性化的源范畴,我们找不到语言线索。的确,从那些解释部分能提取的属性,或者很复杂(STRUT(昂首阔步)的walk“in a proud way”(傲慢地行走)),或者相当含糊(WANDER(漫步)是walk“around without a fixed course”(到处走而没有固定的路线))。另一个问题是完形感知。比之不同类型的行走,可能更难以把跛行、迈步或者昂首阔步的好样本和差样本区别开来;与蒲公英的统一完形相比,跛行或昂首阔步这些行为的统一完形的确更加难以想像得出;而这种统一完形,我们发现是下位范畴的典型特点(24)。这样的结果是,比之物体和生物体下位范畴,这些行为范畴的下位地位就没有那么确定。LIMP(跛行)、AMBLE(缓行)、WANDER(漫步)之类的许多行为范畴似乎都拥有相当于ROSE(玫瑰)的那种地位,这使得他们接近基本层次,而不是我们所预期的那样,来自严格意义上的下位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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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5 行为范畴WALK(行走)的一些可能的下位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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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建立层级有什么影响?当然,有可能将 STRIDE (大步行走)、WALK(走)、MOVE(移动)或MUNCH(咀嚼)、EAT(吃)、CONSUME(消耗)分别安排在下位层次、基本层次、上位层次上,以此来建立一个行为层级,但是这些层级更可能是科学的建构,而且并不一定反映了普通的语言使用者的认知框架。此外,这种行为层级甚至比物体和生物体领域中的层级更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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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关于行为范畴,我们只有这样的感觉:行为范畴包括一些可能以原型范畴来感知的基本行为,但是,当我们接触到上位范畴和下位范畴,并推而广之接触到行为范畴的词汇层级时,这种分析方法就变得没那么无可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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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物体和生物体之间:事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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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将EAT(吃)和DRINK(喝)之类的行为范畴与BREAD(面包)、SOUP(汤)、TEA(茶)等相关物体范畴进行比较的时候,各自的属性清单之间的交叉重叠之多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些基本层次食物范畴的名称会在EAT(吃)的属性清单里发现,反过来,EAT(吃)等基本层次行为范畴的名称当然也处于基本层次食物范畴的较重要的属性之列。因此,在行为和物体的基本层次范畴之间似乎存在着很强的认知相互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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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行为和物体(或生物体)范畴不仅通过属性的互相予-取建立联系,而且也可能熔合成从属的却仍然是非常基本的自然范畴。这种事件范畴(event category)的好样本是BREAKFAST(早餐),这一范畴在第一章1.3节MEALS(餐)的文化模型语境中提到过。在这里,我们对这个范畴感兴趣的不是它的文化背景,而只是它的内部结构。从这个角度看,范畴BREAKFAST(早餐)把基本层次物体范畴(如BREAD(面包)、BUTTER(黄油)、KNIFE(刀子)、SPOON(匙子)、CUP(杯子)、TABLE(桌子)、CHAIR(椅子))和基本层次行为范畴(如EAT(吃)、DRINK(喝)、CUT(切)、SPREAD(涂))组合了起来,因此可以看作是复杂的基本层次范畴。这是Rifkin(1985)(顺便说一下,他从框架概念出发,框架概念将在第五章讨论)(25)的主张。Rifkin用属性列举实验表明,被试可以给BREAKFAST(早餐)、LUNCH(午餐)、DINNER(晚餐)、PARTY(宴会)、SEEING A MOVIE(看电影)、WATCHING A TV SHOW(看电视)、TAKNG A BATH(洗澡)、BRUSHING ONE’S TEETH(刷牙)、TAKING A SHOWER(淋浴)、THEFT(偷)、RAPE(强奸)、MURDER(谋杀)这种基本层次事件范畴提出大量的属性。至于有关的(类属关系)上位范畴MEAL(餐)、ENTERTAINMENT(娱乐)、HYGIENIC ACTIVITY(卫生活动)和CRIME(犯罪),它们的范畴结构则贫乏得多;而QUICK BREAKFAST(简易早餐)、BIRTHDAY PARTY(生日聚会)、SHAMPOOING(洗发)、PICKPOCKETING(扒窃)之类的下位范畴则与基本层次范畴得出差不多数量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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