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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承认这个句子实际上可以作为位移事件框架的实例来分析,那我们也就可以研究开启路径视窗的认知过程的运作方式。带着这样的目的,我们再次将例句纳入一个描述事件可能方式的列表中(图5.12)。比较图5.12的例句和上面对虚构路径的描述,需要注意的很重要的一点是:就虚构路径视窗来说,语言成分的次序并不一定遵循路径方向。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以“Go from the bakery across the street to the lamppost”(从面包店走向街对面的路灯杆)这个句子为例,把沿着虚构路径的最大视窗(即图5.12中的2.a+b+c)和沿着类似的“真实”路径的状语的最大视窗开启顺序作一对比分析(见图5.13)。虽然在这句话中副词性短语的次序与路径方向一致,但对于虚构路径来说却并不是这样;如图5.13所示,虚构路径的结尾部分由第一个状语against the lamppost(靠着路灯杆)表示,而路径的起始部分则由最后一个状语(from the bakery)(从面包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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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2 虚构路径视窗的图释(依据Talmy2000/Ⅰ: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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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3 “真实”路径视窗开启、虚构路径视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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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束虚构路径的讨论,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图5.12中的两个视窗开启的变体,其中主要参照点(the bakery)(面包店)被省略了或隔断了(1.b: It is across the street.(它在街对面),和2.b+c:It is leaning against the lamppost across the street.(它靠在街对面的路灯杆上))。正如Talmy所指出的那样,这个成分只有“当它的身份一般由语境或规约提供的时候”,它才可能被隔断(2000/I:269)。这就是说,要想对这种句子进行正确的分析,还要考虑到事件框架之外的语境和情境因素。在5.3节中,我们将进一步延续这些超句的探讨并讨论事件框架在语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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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链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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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位移事件框架及它所引起的视窗开启、隔断的选择以外,本节还将探讨涉及致使链事件框架的第二类视窗。这类事件框架特别有意义,因为它为一个熟悉而著名的语言实例提供另一种处理方法,这就是对动词break(打碎)的语义分析(参见4.2节)。然而,在进入这个领域之前,还必须就致使和致使链概念说上一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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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统,致使概念被看成一个简单的“是-或-否”范畴,即一个词项要么归为“非致使”(如die,fall)(死、掉),要么归为“致使”(如kill,drop)(杀死、扔掉)。但是Talmy早在1976年就曾提出,致使存在不同程度。一类是由不涉及生物的其他事件引起的事件(=“事件致使”,如the vase broke(花瓶碎了))。这类事件应该与其结果是由人引起,但又不是有意引起的事件(=“人为致使”,如he broke the vase by mistake(他不小心打碎了花瓶))区别开来。第三种是其结果与施事意图一致的事件(=“施事致使”,如he broke the vase to irritate his wife(他为了使他妻子生气而摔碎了花瓶))。除了提出致使的等级以外,Talmy还认为,许多涉及致使的事件都应该看成是由更基本的阶段或次事件组成的复杂序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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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说明后一观点,我们考虑一下John broke the window(with a stone)(John(用石头)打碎了窗户)这个句子的施事致使意义,即一个施动者以某种目的蓄意发出一个动作(例句改编自Talmy 2000/I:272)。对这个句子所描述致使事件的认知分析表明,这个致使事件包括下面的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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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动者打定主意要打碎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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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屈膝,将手伸到地上抓住一块石头,直起身,用手举起石头,手握石头挥动胳膊,松开手中的石头从而使得石头向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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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头从空中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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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头有力地触及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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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窗户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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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这五个次事件的相互关系,我们发现每一个次事件都以致使关系与下一个次事件相联系,这就产生了Talmy的术语“致使链事件”。正如在位移事件中一样,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推断出更广泛适用的致使链事件框架(causal-chain event-frame)的组成成分。图5.14以上文提出的句子为例子,粗略地列出了一个致使链事件框架各阶段。正如在位移事件框架中一样,致使链事件框架中最有意思的地方也是其开启注意力视窗的潜力。我们从与上面的情境有关的标准模式入手,也就是从John broke the window(约翰打碎了窗户)这个句子入手。把这个句子放到致使链事件框架中,我们发现阶段1(施事)和阶段5(最终结果)开启了注意力视窗,而中间阶段则被隔断。这种只有施事和结果的“不连续”视窗开启,成了描述一个致使事件的最自然方式。这并不奇怪,因为它回答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即“发生了什么?”和“谁发起了这个事件?”。实际上,在施事引发的致使事件中,意图(阶段1)和它的实现(阶段5)之间的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正如Talmy(2000/Ⅰ:276)所说,两个阶段“让人觉得是无缝连接”,而两者间缺少的部分几乎达不到被注意的水平。除了引发事件的施事和最终结果,倒数第二个事件(阶段4)自然是致使链事件框架中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它指出了最终结果的直接原因。阶段4在认知上的重要性在英语的这样的事实中得到了反映:一个主要施动致使结构,即by小句,因倒数第二个事件而被倒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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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4 致使事件框架的各阶段(改自Talmy2000/Ⅰ: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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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5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图中列出了表达致使链事件框架各个阶段的by(通过)短语。在这些句子中,只有最后一个变体by hitting it with a stone(用石头砸)是完全可接受的,因为只有这个变体表达了倒数第二个事件。正如问号所示,有些说话人也认为例(f)是可接受的,看起来他们是从句中推断出石头确实砸上了窗户。这意味着他们事实上把这个短语看成表达了倒数第二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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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broke the window(我打碎了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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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y grasping a stone with my hand.(通过用手抓着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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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y lifting a stone with my hand.(通过用手举起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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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y swinging a stone with my arm.(通过用胳膊扔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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