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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年,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入侵英格兰,并将诺曼法语带到了英格兰,它逐渐成为统治阶级所使用的语言。1200年后不久,随着盎格鲁-诺曼王国的约翰王(King John)失去了对诺曼底的控制,英语被重新确立为英格兰的专用语言。但是,法语对英语产生的影响至今仍清晰可见,它留下了成百上千个单词以及各式各样的语法规则。例如,在英语中,像“donate”(捐赠)、“vibrate”(振动)、“desist”(终止)这样的“拉丁衍生词”有着更为严格的句法规范。你可以说“give the museum a painting”(给博物馆一幅画),但却不能说“donate the museum a painting”;你可以说“shake it up”(把它摇匀),但却不能说“vibrate it up”。此外,这些单词也有自己的发音模式,拉丁衍生词大多是多音节词,重音在第二个音节上。例如“desist”(停止)、“construct”(建造)和“transmit”(传送),相比之下,它们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中的同义词 “stop”“build”和“send”都是单音节词。拉丁衍生词也会引发许多音变,导致英语在构词和拼写上自成一派。例如“electric-electricity”和“nation-national”。拉丁衍生词普遍较长,而且当时更多地运用于诺曼征服者的政府、教堂和学校之中,因此也显得十分正式。如果使用过度,会导致行文冗长堆垛、为人诟病。例如,“The adolescents who had effectuated forcible entry into the domicile were apprehended”(那些实施非法入侵民宅行为的青少年被逮捕了)可以写成“We caught the kids who broke into the house”(我们抓住了闯入民宅的孩子)。奥威尔曾经将《圣经·传道书》中的一段文字翻成现代“官腔”,以展示拉丁化英语的拖沓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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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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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turned and saw under the sun, that the race is not to the swift, nor the battle to the strong, neither yet bread to the wise, nor yet riches to men of understanding, nor yet favour to men of skill; but time and chance happeneth to them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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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转念,见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赢,力战的未必得胜,智慧的未必得粮食,明哲的未必得赀财,灵巧的未必得喜悦。所临到众人的,是在乎当时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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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威尔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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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ctive consideration of contemporary phenomena compels the conclusion that success or failure in competitive activities exhibits no tendency to be commensurate with innate capacity, but that a considerable element of the unpredictable must invariably be taken into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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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下现象的客观考量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竞争活动中的成功或失败,与竞争者天赋才能的高低并无一致的倾向,一种冥冥中不可预知的力量必须被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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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古英语时期(1100—1450),英语发生了显著变化,而这正是乔叟(Chaucer)生活的时代。起初,单词中的所有音节必须清楚地发音,包括现在拼写习惯上的“哑字母”(silent letter)。例如“make”一词原本读成两个音节。但是,位于词尾的音节逐渐弱化为央元音,就像“allow”中“a”的发音一样,并且在许多时候被完全省略了。由于词尾音节往往包含格标记,所以英语中的格也开始消失,而为了避免由此造成的歧义,英语的词序逐渐固定了下来。出于相同的原因,“of” “do” “will”和“have”等介词和助动词也脱离了其原始词义,担负起重要的语法功能。因此,在现代英语中,许多句法的产生都源于一个发音上的简单变化所导致的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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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现代英语是指1450 —1700年使用的英语,它也是莎士比亚和英王钦定版《圣经》所使用的语言。它的开端是15世纪中期的元音大转移,这是一场长元音的革命,它的具体起因至今仍然是一个谜。它或许是因为在当时渐趋流行的单音节词中,长元音的发音与短元音没有太多的区别,所以才出现这样一种补救措施;也可能是因为上流社会想要和下层百姓在语言上有所区别,因为此时诺曼法语已经被废弃不用。在元音大转移之前,“mouse”读作“mooce”,此后,这个古老的“oo”转变成了双元音,它留下的空位被一个类似于“oh”但舌位更高的音所填补。此外,“goose”一词在元音大转移之前读作“goce”,其中的空位也被元音“o”所填补。这个“o”音类似于“hot”中的“o”,只是发音更长一些。同理,“broken”的读音由原来的“brocken”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依据同样的演变规律,元音“ee”也转变成了双元音。例如“like”一词本来读作“leek”,后来通过引入元音“eh”的方法改变了读音。又如“geese”一词以前读作“gace”,后来加入了一个拉长并高化的“ah”音,这也使得“name”的读音由原来的“nahma”转变为现在的样子。不过,这些单词的拼写并没有随着读音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为什么字母“a”在“cam”中是一种读法,在“came”中又是另一种读法的原因。其实在元音大转移之前,这两个“a”的读法完全相同,只不过后者的发音更长一些罢了。同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英语拼写体系中,许多元音都可以用不同的字母来表示,而其他的欧洲语言或“音位拼写”体系则相对更简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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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本能: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 语言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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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一提,15世纪的英国人并不是某天早上醒来之后突然改变了元音的发音,就像将时钟拨到夏令时一样。在当时,元音大转移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目前芝加哥地区的居民普遍将“hot”念成“hat”,或者像在一些渐趋流行的新潮俚语中将“dude”发成“diiihhhoooood”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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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地向上追溯,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的语言并非凭空而来,它们的源头是原始日耳曼语。在公元前的几个世纪里,有一个部族占据着欧洲北部的大部分领土,他们使用的语言就是原始日耳曼语。原始日耳曼语的西部分支后来分化出好几种语言,除了盎格鲁-撒克逊语之外,还有德语和荷兰语,以及由德语衍生的意第绪语和由荷兰语衍生出的南非荷兰语。它的北部分支则出现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发展出瑞典语、丹麦语、挪威语以及冰岛语。这些语言在词语上的相似性可谓一目了然,它们的语法也非常接近,比如都用后缀“-ed”表示过去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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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原始日耳曼人没有在历史文献或考古遗迹中留下任何明确的印记,但是,他们却在自己所到之处留下了一个独特的记号。1786年,派驻印度的英国法官威廉·琼斯爵士(Sir William Jones)首次发现了这个记号,这实在是学术史上最伟大的发现之一。琼斯爵士当时正着手研究梵文,一种早已不再使用的语言。他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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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语不管多么古老,它的结构都是令人惊叹的。梵语比希腊语更完美,比拉丁语更丰富,比二者更精练,但是与它们在动词词根方面和语法形式方面都有很显著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如此显著,不可能是偶然出现的。没有一个考察这三种语言的语言学家会不相信它们同出一源,尽管这个源头可能已不复存在。同样有理由(虽然这理由的说服力不是特别强)认为,哥特语(日耳曼语)和凯尔特语尽管夹杂了迥异的方法,但还是与梵语同源。假如这里有篇幅讨论与波斯历史有关的问题,或许能把古波斯语加入同一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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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下面这些亲缘关系让琼斯爵士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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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现代语言中,我们都可以找到这类词语和语法上的相似性。其中包括:日耳曼语族、希腊语族、罗曼语族(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斯拉夫语族(俄语、捷克语、波兰语、保加利亚语、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凯尔特语族(盖尔语、爱尔兰语、威尔士语、布列塔尼语)以及印度-伊朗语族(波斯语、阿富汗语、库尔德语、梵文、北印度语、孟加拉语、吉普赛人所说的罗曼语)。后来的学者又加上了安纳托利亚语族(曾经流行于土耳其境内的一些消亡的语言,包括赫梯语)、亚美尼亚语族、波罗的海语族(立陶宛语和拉脱维亚语)以及吐火罗语族(中国境内两种已经消亡的语言)。由于这些语言有着非常多的相似之处,语言学家推测它们都源自一个相同的祖语:原始印欧语。语言学家还重构了这个古老语言的语法和词语及其后代语言的演变规则。例如雅各布·格林(Jacob Grimm,《格林童话》的编纂者之一)就发现了这样一条规则:原始印欧语中的“p”和“t”在日耳曼语族中变成了“f”和“th”,比如“父亲”一词在拉丁语中是“pater”,梵文中是“piter”,而英语中则是“f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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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原始印欧语的推测隐含着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结论:某个古老的部族一定占领过包括大部分欧洲、土耳其、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北部、俄罗斯西部以及中国一隅在内的广阔土地。在100多年的时间里,这一想法使得无数语言学家和考古学家兴奋不已,但是迄今还无人知道这群原始印欧人的来龙去脉。通过重构词语的方法,学者们对此做了许多猜测。例如有关金属、轮式车辆、农具、家畜和植物的单词表明,印欧人生活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而根据原始印欧语中涉及的各种自然名物的地理分布,例如有榆树和柳树等单词而没有橄榄油或棕榈树等单词,我们可以推测印欧人最初生活的领地大致是北欧内陆至俄罗斯南部。再加上一些有关族长、堡垒、马匹和武器的单词,我们眼前很自然地会浮现出这样一幅景象:一个马背上的强悍民族从自己祖先的领地出发,一路所向披靡,征服了欧洲和亚洲的广袤土地。到19世纪中期,雅利安人这个词成为印欧人的代称,德国纳粹就曾将雅利安人视为自己的祖先。然而基于更合理的考虑,考古学家将印欧人与公元前3 500年俄罗斯南部草原上的“库尔干文化”(Kurgan culture)联系了起来,库尔干族是一个最早在战争中使用马鞍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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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考古学家科林·伦弗鲁(Colin Renfrew)提出了一个观点:印欧人的胜利依靠的不是战车,而是摇篮。根据这个极富争议的理论,印欧人在公元前7 000年左右生活于安纳托利亚(Anatolia,现在的土耳其境内),这个地方正好位于“新月沃地”(Fertile Cresent region)的边缘。在那里,印欧人成为世界上第一批农夫。农业对人口的增长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因为土地可以养活更多的人。而这些人的子女又需要更多的土地,即便他们迁移到离父母只有几公里的地方,他们也会很快吞没掉附近相对落后的狩猎部落。考古学家认为,大约在公元前8 500年,土耳其境内就出现了农业生产,并在公元前2 500年左右扩展到爱尔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遗传学家最近发现,有一组基因特别集中于现代土耳其人身上,然而随着由巴尔干半岛向欧洲北部延伸,这组基因也在逐渐稀释。这一发现支持了人类遗传学家卢卡·卡瓦利-斯福扎(Luca Cavalli-Sforza)所提出的一个理论:农业生产的推广依靠的是农夫的迁移,而不是农业技术的传播。也就是说,狩猎部落是因为与农耕部落联姻而改行种地,而不是因为一时兴起而拿起锄头。这批人是不是印欧人,以及他们是否以相同的方式迁移到了伊朗、印度和中国,我们目前还无法回答,但这却有很大的可能性。当我们每一次用到“brother”这样的单词,或者使用“break-broke”“drink-drank”之类的不规则变化时,我们使用的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夫所留下的语言形态,正是他们引发了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农业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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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样可以对世界上的其他许多语言进行分类,把它们分为古代农耕者、掠夺者、迁徙者或游牧者的后裔所使用的语言。不过,并非所有欧洲的语言都属于印欧语系,例如芬兰语、匈牙利语和爱沙尼亚语就属于乌拉尔语系,它们和拉普兰语、萨莫耶德语以及其他一些语言一样,都源自大约7 000年前生活于俄罗斯中部的一个庞大民族所使用的语言。阿尔泰语系一般包括土耳其的主要语言、蒙古语,以及中亚和西伯利亚的大部分语言。人们还确定不了这些语言的始祖,但它们的近祖包括6世纪的某个帝国、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帝国以及后来的清朝所使用的语言。巴斯克语是语言学上的孤儿,它可能是源自一群成功抵制住印欧语扩张浪潮的岛居欧洲人所使用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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