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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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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年前的一天,我的车发动不了了。我正束手无策地坐着的时候,停车场有个人走过来,最终帮我把车发动了起来。我说“谢谢”,他说“不客气”。他离开的时候,我说:“要是遇到什么我能帮忙的事儿,请随时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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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个来月,他来敲我的门,要求借用一下我的车,两个小时就够了,他自己的车送去店里修理了。虽然我觉得欠了他的情,但又不太好做决定,因为我的车还相当新,他又是个特别年轻的小伙子,但不管怎么说,当时我还是把车借给了他。结果呢?我的车自然是毁在了他的手里。后来,我才晓得他没成年,也没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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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聪明的年轻姑娘,怎么会因为陌生的小伙子在一个之月前帮了她小小的忙,就答应把自己的新车借出去呢?这是怎么发生的呢?更概括地说,为什么最初的小小善意往往会刺激人们以大得多的恩惠回报?亏欠感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亏欠别人是很不愉快的,这种感觉沉沉地压在我们身上,要求我们尽快将之除去。不难看出这种感觉的起源在哪里,由于互惠在人类社会体制下极其重要,一旦欠了人情债,我们就会条件反射般地感到不舒服。要是我们忽视了回报他人首发善意的需求,互惠的循环就会终止,我们的恩人将来也就不大可能再做这种好事了,这不符合社会整体的最佳利益。所以,根据我们从小接受的教导,只要亏欠了别人,我们在情绪上就会感到烦躁不安。单从这个原因看,光是为了卸下心理上的债务包袱,我们说不定就会乐意还以比先前所受更大的恩惠。日本有句谚语一针见血地指出:“再没有什么比免费的东西更昂贵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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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违背互惠原则,接受而不试图回报他人善举的人,是不受社会群体欢迎的。当然,要是客观条件或能力限制使得他无法偿还恩情,例外也是可以的。然而,大多数情况下,不照着互惠原则做事的人,人们都是普遍嫌恶的。谁都不愿被贴上“揩油鬼”“忘恩负义之徒”这样的讨厌标签。为了躲开这样的标签,人们有时也会答应不平等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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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的不舒服,加上丢脸的可能性,足以让人产生沉重的心理负担。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经常打着互惠的旗号,给出比自己获得的还要多的东西,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以下的情况也不奇怪:要是我们觉得无法回报,哪怕自己真的需要,也会尽量避免找人帮忙,心理负担说不定比物质损失更让人难以忍受(见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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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心怀愧疚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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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最小气的人也会感受到互惠原则造成的压力。餐馆服务员也会用这一原则来多收小费。研究发现,在送上账单的时候,服务员给就餐者送去一块糖果,他们得到的小费就能提高3.3%;要是他们给每位顾客赠送两颗糖,小费便可增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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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有一类损失可能会使人们婉拒某种礼物和好处。女性经常提起,要是有男人给她们赠送了昂贵的礼物,或是带她们享受了奢侈的夜生活,她们就会有一种欠了情的不舒服感觉,并想要回报这男人的恩惠。就算是买一杯饮料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给她们带来亏欠感。我班上有个学生在一篇论文里直截了当地指出了这一点:“有了一些恼火的经历之后,我总算学乖了。我再也不会让任何一个在夜总会遇到的男人给我买饮料了,因为我可不想我们中有哪一方认为我该以肉体偿还这份人情债。”研究表明,她的看法其实是有现实基础的。要是姑娘不自己买单,而是让男人给她买饮料,那么,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都会立刻判断这个女人很有可能会跟这个男人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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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原则适用于大多数关系,然而,在家庭或稳定的友谊这类长期关系中,纯粹的互惠交换并无必要,也不受欢迎。在这类“共有”式关系中,人们互惠交换的是一种意愿:只要你有需要,我就帮你的忙。基于这种互惠形式,只要双方都遵照一般性原则,算计谁给的多、谁给的少是毫无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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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然讨厌接受而不回报他人善举的人,而有趣的是,跨文化研究表明,要是有人反方向破坏互惠原则,即施予了恩惠却不让接受的人有机会回报,也是不受人喜欢的。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人们常常不去寻求帮助,以避免产生社会亏欠感。一项持续了10年的研究考察了许多人都面临的一个困境:搬家时,是请朋友和家人帮忙,还是把整个任务交给搬家公司。研究发现,人们避免向自己认识的人求助,往往不是因为担心这些非专业人士会破坏宝贵的财产,而是担心这种帮助会让自己产生“负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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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ER’S REPORT | 读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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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奥迪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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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们搬到了澳大利亚,5岁的女儿一直在努力适应新文化并寻找新朋友。最近,她和我妻子在附近散步时,试着在邻居的信箱里留下“礼物”。这些礼物其实只是简单的蜡笔涂鸦,对折后粘成一封信的样子。我认为这么做基本上没什么害处,只不过挺担心人们把它看成是讨厌的骚扰,害怕全家人会被叫成“在信箱里乱丢垃圾的幽灵”。可没过多久,有趣的事情发生了。我们开始在自家的邮箱里发现别人写给我女儿的贺卡——而且是本地品牌的贺卡,每张价格在3到5美元不等。后来,信箱里又出现了一包包的糖果和小玩具。要不是读过你的书,我真没法理解这件事。但互惠的力量令人难以置信,现在,我女儿每天都和一群朋友在马路对面的公园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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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从美国到澳大利亚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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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它巩固了我们已经谈到的互惠原则的两个特征:它不仅能激发不对等的交换,还可发起持久存在的社会安排。更重要的是,就连小孩子也把它认为是实现此种安排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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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式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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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互惠原则使他人依从要求行事,还有第二种办法。这比直接给人恩惠再索取回报的方式更微妙,但从某些方面来看,它也更为有效。几年前的一次亲身经历给了我第一手证据,说明了这种驯服技巧是多么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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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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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街上走着,碰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他做了自我介绍,并说童子军一年一度的马戏表演就要在这个星期六晚上举行了,而他正在卖门票。他问我是否愿意购买5美元的门票。我可不想把大好的周末时间耗在看童子军马戏表演上,于是婉言拒绝了。“好吧,”他说,“要是你不想买门票,买我们几块巧克力如何?一块才1美元。”我买了两块,但立刻意识到发生了点怪事:第一,我对巧克力没什么兴趣;第二,我喜欢钞票;第三,我正拿着两块巧克力傻站在那里;第四,男孩拿着我的钞票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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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回到办公室,召集研究助理们开了个会。在讨论当时的情况时,我们逐渐意识到,在我照着小男孩的要求买巧克力的过程中,互惠原则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互惠原则的一般性原则指出,要是有人以某种方式对我们行事,我们理当对他还以类似的行为。我们已经看到,这一原则造成了两个后果:第一,面对接受的善意,我们感到有义务偿还;第二,倘若有人对我们让了步,我们便觉得有义务也退让一步。经过思考,我的研究小组意识到,小童子军对我来的就是这一手。他要我购买1美元的巧克力,是以让步的形式提出的,在我眼里,这是他对头一次请求,即要我购买5美元的门票的让步。如果要遵守互惠原则的规范,我也必须有所让步。正如我们所见,我的确让了步:他从大请求退让到小请求,我则从不顺从变成了顺从,尽管我对他卖的门票和巧克力都没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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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如何将影响力武器植入顺从要求的典型例子。我“被”说动购买了某样东西,不是因为我对这样东西产生了什么好感,而是因为购买请求的设计方法调动出了互惠原则的力量。我不喜欢巧克力,不要紧,小童子军对我让了步,我的磁带立刻播放起来,致使我自己也让了步。当然了,以让步来互惠的做法尚未强大到在所有环境下对所有人都管用,本书提到的任何一种影响力武器都没有这种功效。然而,在我和小童子军的交换当中,这一做法足够让我莫名其妙地出了高价,买了两根自己并不想要的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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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会觉得人家让了步,我就也应该让步呢?答案仍然是,这种倾向对社会有好处。成员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一起努力,对任何社会群体来说,这都符合其利益。可在很多社会互动当中,参与者往往一开始就会提出一些其他成员无法接受的要求或条件。因此,为了完成对社会有益的合作,整个社会都必须设法解决这些互不相容的初始欲望。这就要借助有助于双方达成妥协的程序,而互相让步是这类程序里十分重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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