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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日本政坛的世袭现象也是黑社会继续存在下去,并且不断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日本政客的子承父业,还意味着他已经继承了父辈与黑社会的各种人脉和金钱关系。也就是说,这一关系继续供养着后辈政客在政坛的厮混或发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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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本众议院是怎样进行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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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日本众议院曾经先后采用过三种不同的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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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投票制度。在1946年大选中,日本首次采用限制性投票制度进行投票,选举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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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区单记名非转让投票制度。从1947年到1996年期间,日本众议院大选一直采用的是选区单记名非转让投票制度,即选民把选票投给某个候选人个人,最终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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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混合选举制度。1994年1月29日,日本国会参、众两院通过政治改革相关四法案。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今后国会众议院选举采用混合选举制度。从1996年第41届日本国会众议院大选一直到今天,日本众议院选举一直采用混合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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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日本众议院实行的混合选举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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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新划分选举区域。在众议院选举中,将过去的中选区制改为小选区和比例选区并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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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制国会众议院议员数量。众议院议员的定额数量从过去的511名缩小到500名,其中300名来自小选区制,200名来自比例代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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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选举区域划分为大、小选举区。新选举制度把全国划分为300个小选区和11个比例代表区(即大选区)。每个小选区选举一名众议院议员,比例代表区选举数量不等的复数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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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进报名方式。新制度规定,每个小选区的候选人经由“拥有5名以上国会议员”或“在最近一次国会选举中得票率超过2%以上”的政党或者其他政治团体提名,方可参加选举。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候选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选举。在比例代表区,除了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政党外,还规定在该比例代表区内拥有议员定额 2%以上候选人的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可以提出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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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改变投票方式。投票方式从过去的一票制改为两票制。一票投给候选本人,一票投给选民支持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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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当选规定。在小选区,得票最多者当选国会众议院议员,但必须达到有效选票总数的1/6 以上;被重复推荐的候选人若在小选区和比例代表区同时胜出,优先参考小选区的选举结果;比例代表区以选区为单位提交候选人名单,并以选区为单位计算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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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会众议院选举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在未来形成一个两党轮流执政的政治制度。而它的主要诉求则是建立一个负责任的政党体系,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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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本参议院是怎样进行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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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参议院是日本国会两院中的一院,每隔3年对全体席位中的半数进行一次改选。日本参议院目前采取的是以都、道、府、县为单位(占1~5位席位)的选举区制(即大选举区制)和以全国为单位的比例代表制(即限制名单制)的混合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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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选举制度的特点是同一个候选人不能同时在选举区和比例代表区成为候选人,即不能同时在不同选区重复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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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日本国会参议院议员时,都、道、府、县为单位的大选举区采用的是选民直接对大选举区的候选人进行投票的方法;而比例代表选区采用的则是由选民首先对各政党进行投票,然后根据每个政党得票数的多和少,再按一定比例给各政党分配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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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日本国会参议院议员的总席位数是242席,仅仅是众议院席位的一半,所以每次改选的席位数仅为121席。其中比例代表席位为48席,剩余的73席需要分配到47个都、道、府、县选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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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宪法》规定,参加选举国会参议员必须年满30周岁以上,选民方面要求年满20岁以上,且在本选举区连续居住满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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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在日本怎样举行地方议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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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宪法》规定,日本公民享有选举权。而公民享有的选举权主要体现在众议院、参议院大选和地方选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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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选举是指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举行的地方政府的行政长官和地方议会议员的选举。地方行政长官和地方议会议员的法定任期均为4年,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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