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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06 故鄣  会稽  黔中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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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08 秦始皇三十三年攻取岭南后,也征服了东越,并在越人故地设置南海、桂林、象郡和闽中四郡;同时,为保持以十二为基数的郡制,根据各种不同的实际需要,对旧郡进行了调整,重新析分始皇二十六年并入其他郡内的恒山、河内、济北、胶东(原即墨)、淮阳五郡,又从面积较大的郡内分出东海、衡山、庐江三郡,合之共新增十二个郡,与原有的三十六郡加在一起,最后调整为如下四十八郡(图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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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13 图9-3 秦四十八郡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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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17 内史  叁川  河东  河内  陇西  北地上郡  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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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19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太原  上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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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21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恒山邯郸  巨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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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23 东郡  济北  齐郡  胶东  琅邪  南阳颍川  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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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25 砀郡  四川  薛郡  东晦  南郡  衡山九江  洞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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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27 苍梧  庐江  故鄣  会稽  闽中  象郡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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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29 南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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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31 秦三十六郡研究属于学术问题,秦代设置三十六郡却是涉及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重大政治举措。秦代制定的郡县制不仅为后世所继承,构成郡县制制度核心的行政区划分与地方行政管理也为后世所本,各朝代在历史的时空中不断寻求政治与空间最良性的结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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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33 (二)汉代郡国并治与行政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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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35 西汉王朝秉承秦代的政治制度,实行郡县制国家管理,行政区为郡、县两级,一级为郡,二级为县。但是汉代与秦代的政治制度并不相同,其关键之处在于对待封建的态度:秦人尽管封侯,但不立邑;汉代则既封侯也立邑。因此西汉前期实行的是不完全的郡县制,中央掌控的郡与具有较大政治独立性的国并立,成为西汉前期政治的突出特点。至汉武帝时期实行推恩令,王国的权力大幅度缩减,国家政治进入真正意义的郡县制阶段。西汉前后两个阶段国家政治面临不同的问题,针对行政区管理的对策也各有所重,前期重于削藩,后期重于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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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37 1.郡国并治与针对王国的削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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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39 西汉前期实行郡国并治始于楚汉之争时,《史记·淮阴侯列传》载:汉四年,韩信降服且平定了整个齐国,“使人言汉王曰:‘齐伪诈多变,反复之国也,南边楚。不为假王以镇之,其势不定,愿为假王便。’当是时,楚方急围汉王于荥阳,韩信使者至,发书,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张良、陈平蹑汉王足,因附耳语曰:‘汉方不利,宁能禁信之王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为守。不然,变生。’汉王亦悟,因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乃遣张良往立信为齐王。征其兵击楚”。司马迁生动地展现了韩信请封假王的过程,显然韩信封王并不是刘邦情愿之事,故唐人颜师古就此事说:“因信自请为假王,乃立之耳,故曰非君王意。”[23]韩信仅是楚汉战争中被封的异姓王之一,汉高帝五年(前202)汉王朝开国之初,刘邦正式分封七位异姓功臣为王,并陆续封其他有功之臣为彻侯,建立与县相当的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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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41 刘邦这次分封实属迫不得已,南征北战中这些功臣拥兵据地,已经具备割据之实,分封不过是对事实的承认。汉初的分封不仅不是刘邦的意愿,且对国事初定的汉王朝而言也存在着再度分裂的危险,仅就一级行政区——郡而言,七国共领支郡二十二,中央直接统辖二十四郡,异姓王封地俨然占了半壁河山。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西汉立国次年刘邦即着手翦除异姓王。然而,西汉分封诸王的历史并没有随着异姓王的翦除而结束,刘邦时代取代异姓王的是九个同姓王,受封者均为刘姓子弟。刘邦在世时同姓王对于国家的威胁并没有表现出来,刘邦之后的继承者则面临着诸王犯上作乱的威胁,故汉文帝时针对诸侯实力的壮大,贾谊提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主张[24]。汉景帝时晁错提出削藩策,事见《史记》:“晁错迁为御史,请诸侯之罪过,削其地,收其枝郡。”[25]削藩策直接触动了诸侯的利益,由此引发了以“清君侧”为借口的吴楚“七王之乱”。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叛乱,景帝还是杀了晁错,但叛乱平定之后为了保证中央集权,仍继续执行削藩之策,收夺王国支郡,取消诸侯“自置吏”“得赋敛”两大特权。汉武帝即位后,采纳主父偃的主意实行推恩令。“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其结果“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26],即推恩令改变了原来只有嫡长子继承王位的制度,所有王子均可获得封地,但封地来自王国的土地,且所建侯国归周围汉郡所有。政策实行后,“故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三,及天子支庶子为王,王子支庶为侯,百有余焉”[27]。王室子嗣颇多,推恩令实行不久,在诸王子蚕食下,王国的实力急速削弱,几同一郡之地,再无与中央分庭抗礼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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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43 西汉时期,从翦除异姓王到同姓王分封后众建诸侯、削藩以及推恩令等一系列针对诸侯政令的推行,旨在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权利、弭除割据之患,各代政令削藩的方式不同,或强行夺权,或消融诸王实力于子嗣蚕食中,至汉武帝时期结束了西汉前期百年内不完全郡县制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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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45 西汉前期实行分封的土地约占东部半壁河山,针对西汉分封的特征,周振鹤的研究指出,汉代的封建与西周的封建有实质的区别,西周为层层封建,汉代封建只及一层,诸侯王国之下依然实行郡县制,即每个王国另有三四个、五六个郡不等,因此汉代的分封只是郡县制的变形,其行政区体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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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50 汉代的封建虽然仅及一层,但受封的诸侯王与列侯均为“有土之爵”,并具有“自置吏”(自行任命官员)、“得赋敛”(收取租赋)这两项涉及行政与财政的权力。[28]诸侯王凭借这些权力不仅拥有独立政治的资本,且具备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实力,因此西汉前期国家政治用力最多的是解决来自诸侯王的割据之患,经文帝、景帝至武帝,诸侯王权力逐步削弱,在失去政治独立实力的同时被国家置于中央的掌控之下,形同一郡之地位。至此,国家政治制度结束了不完全郡县制,进入实实在在的郡县制时期,西汉后期的行政体系调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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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78255 2.两汉时期视察区、监察区、治安区、行政区的划分与地方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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