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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的饮食也独具特色,丰富多样,主要食用鱼类、兽肉、拉拉饭、莫温古饭、野菜等。倘若游客去参观赫哲族的居所,一定会受到热情的欢迎,也有机会一饱口福,吃到最正宗的赫哲族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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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赫哲族习俗相近的鄂伦春族,全国在籍人口8659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仅黑龙江省就有4000多人,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一带的4个地区:塔河县十八站、呼玛县白银纳、伊春的嘉荫县、黑河地区的逊克县。鄂伦春族的生活方式以狩猎为主,采集、捕鱼为辅,在历史上曾被称为“使鹿部”和“住在山岭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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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主要来源于古东胡,在南北朝时期,活动在黑龙江省广大地区的钵室韦人,是他们的祖先。鄂伦春族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满语族北支语言,同赫哲族一样没有专有文字,靠口耳相传,记载传承本民族文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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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赫哲族一样,鄂伦春族也通用汉语,信奉原始宗教萨满教,属自然神多神崇拜,比如对山神“白那恰”、太阳神、月亮神、雷神、火神等,甚至包括狐仙在内的各种神仙的崇拜。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在原始氏族社会末期,以“乌力楞”为组织结构,氏族共同生产,共同消费,自给自足。1953年,鄂伦春族下山定居,除少数习惯山林生活的老人稍有不适应外,年轻人很快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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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的住所简单实用。夏天,他们住在桦皮仙人柱中;冬天,他们住在兽皮仙人柱中。他们还有独特的婚俗,实行严格的族外婚,婚俗包括招亲、换亲、续亲和指腹亲等,其中抢婚的婚俗流行于寡妇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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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在长期的生活中,创造了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包括神话传说、说唱故事在内的口头文学,还有壮美的民间歌舞,尤其是他们的桦皮手工艺、兽皮手工艺制作等绝技,还有篝火节等岁时节令,这些正逐步发展成为鄂伦春族的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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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穿着皮衣的鄂伦春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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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传统的鱼皮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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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远古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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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黑龙江 商品粮基地,重工业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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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经济的两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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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这块富饶的土地,不仅冬季漫长,霜雪遍野,更蕴含着丰富的资源,比如矿产资源、能源资源、生物资源、森林资源等,它们是上天赐给黑龙江省的珍贵礼物。正是因为这些资源的存在,才保证了黑龙江省的持续发展,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黑龙江子民,让黑龙江省永远都是一个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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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大荒”到“北大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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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部的三江平原、黑龙江沿河平原和嫩江流域曾有大片荒芜地带,这里人烟稀少,“百里无人断午烟,荒原一望杳无边”,被称为“北大荒”。但这里大部分地区土地肥沃,部分为低湿沼泽地,生长季较短,可以种植玉米、春小麦、大豆、甜菜、高粱等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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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北大荒”进行了有组织的开发。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大量复员转业军人、农民和知识青年来到“北大荒”,他们爬冰卧雪,排干沼泽,开垦荒原,建立了一大批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商品粮基地和国有农场,把过去人迹罕至的“北大荒”,建设成为美丽富饶的“北大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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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代北大荒人的艰苦奋斗,黑龙江垦区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垦区现有土地面积5.43万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约20677平方千米,林地面积约 8700平方千米,草原约3660平方千米,水面约2740平方千米。垦区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具有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和外向型农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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