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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混乱,我们把国家(state)定义为在国际水平上的独立政治单位,是占有一定面积、有永久居民的领土,而且对其内政与外交事务享有完全主权。我们使用“country”一词作为国家(state)在地域与政治概念上的同义词。并非所有公认的地域实体都是国家。例如,南极洲既没有确定的政府,也没有永久居民,因此,它不是一个国家。殖民地和保护国也不被认为是国家,尽管它们有确定的边界、永久居民和某种程度上自主的政府架构,但是它们对自己的内政与外交事务没有完全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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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使用“民族”的第二种含义,用以指人民而不是政治结构。民族(nation)就是拥有共同文化、占据特定地域的一群人,因分享共同的宗教与习俗产生的团结感而紧密联系在一起。语言与宗教可能是一体化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在感情上对文化独特性的信念和民族优越感。例如,北美印第安的克里民族就是因其文化的独特性,而不是凭借其领土主权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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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地说,复合词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指一国的领土范围被一个独特的民族或人民所占有,或者至少是其全体居民共享着一种普遍的凝聚感和奉行一套共同的社会道德标准(图9.4[a])。就是说,民族国家是一个实体,其成员感到彼此间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他们共享着语言、宗教或其他文化特点的程度强烈到足以使他们结为一体,并赋予他们一种不同于其社会以外所有人的感觉。事实上,很少国家能够称为真正的民族国家,因为没有几个国家现在是或者曾经是完全由一个民族组成的,或文化上是完全相同的。冰岛、斯洛文尼亚、波兰、朝鲜和韩国是经常被引用的恰当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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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9.4 国家与民族间关系的类型。(a)民族国家。波兰和斯洛文尼亚是由一个独特的民族或种族组成的国家。(b)多民族国家。瑞士表明,对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而言,共同的民族性、语言或宗教不是必要的。(c)部分民族国家。阿拉伯民族扩散到北非和中东的许多国家并在其中占统治地位。(d)无国家民族。一个古老的有着独特语言的库尔德族群集中在土耳其、伊朗和伊拉克,少数族人居住在叙利亚、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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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民族国家(binational state)或多民族国家(multinational state)是含有一个以上民族的国家(图9.4[b])。此类国家通常没有哪个民族在全体居民中占优势。1988年以前苏联的宪法结构中,政府立法机构的一个部门叫作“民族苏维埃”(Soviet of Nationalities)。该部门由来自苏联各民族区域的代表组成,这些区域居住着官方承认的“民族”:乌克兰、哈萨克、爱沙尼亚和其他民族。在此实例中,民族的概念在地域上小于国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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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一个单一的民族可能向外扩散,并在两个或多个国家中占多数。这就是部分民族国家(part-nation state)的案例(图9.4[c])。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民族性的意识超越了一个国家的区域界线。阿拉伯民族在17个国家中占优势即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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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有一个特别案例是无国家民族(stateless nation),即一个没有国家的族群。例如,库尔德人是一个拥有将近2000万人口的民族,分散在6个国家之中,但没有在任何一个国家中占优势(图9.4[d])。库尔德民族主义在几个世纪中得到保存,许多库尔德人滋生了一种独立库尔德斯坦的幻想。其他无国家民族是吉普赛人和巴斯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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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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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政治组织和人民的概念与实践,是在世界许多地方独立形成的。西方人的倾向性与偏见,使我们倾向于用近东、地中海地区和西欧的话语来追溯空间政治组织的思想。不过,美索不达米亚和古希腊的城市国家、罗马帝国,以及欧洲进行殖民的王国和敌对的公国不是唯一的。南亚、东南亚和东亚有其相似之处,撒哈拉以南非洲和西半球也一样。虽然西欧模式与殖民地化强烈影响了世界各地现代国家的形式与结构,但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文化根基比欧洲单个事例所表明的更加源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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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现代国家的思想是由18世纪欧洲政治哲学家逐步阐明的。他们提出这样一种概念,即人民效忠于代表他们的国家,而不是效忠于像国王和封建领主之类的领导人。这种新概念与大革命的法国相一致,并传播到西欧、英国、西班牙和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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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国家是17、18和19世纪欧洲扩张的结果,那时非洲、亚洲和美洲被瓜分为殖民地。通常对这些从前从未正式划定的殖民地要求需给予确定或划定边界。当然,前殖民时代土著居民也有相对固定的居住地域控制,其中也曾有公认的统治和边防,而且边界上也许还发生过抢劫性的袭击或对相邻“外国”领土的征战。在已知部落领地的远方,兴起了强大的帝国,同样具有公认的影响或控制区域的外部界线:莫卧儿人和中国人;贝宁人和祖鲁人;印加人和阿芝台克人。在这些领地上边界仍然存在,而且在不甚正式地建立的空间格局上实施了有效的部落控制,后来欧洲殖民者又强加上他们武断地划定的新行政分界线。事实上,没有什么共同点的族群常常被归入同一个殖民地中(图9.5)。因此,新的分界线常常并非以有意义的文化界限或自然界限为根据。相反,这些分界线只不过代表了殖民帝国权力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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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9.5 非洲的许多族群与国界并不一致。欧洲殖民强国无视文化界限,造成几乎所有非洲国家都具有相当大的种族多样性,并造成国家之间的边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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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Modifed from World Regional Geography: A Question of Place by Paul Ward English, with James Andrew Miller. Copyright © 1977 Harper & Row. Used by permission of the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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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这些前殖民地取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他们保留了国界的观念。他们一般都接受——在非洲的情况下,是通过有意识的决定以避免因对前殖民时代的领土与种族的要求而导致战争——前欧洲统治者所确立的边界。许多新国家所面临的问题是“民族建设”(nation-building)——在任意联合起来的公民之间建立起对国家的忠诚感。1971年坦桑尼亚总统朱利叶斯·尼雷尔(Julius Nyerere)说:“这些新国家都是一些人为的单位,是欧洲帝国主义者画在地图上的地理概念。这些就是我们试图转化为民族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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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个体存在的国家的观念起初进展缓慢,但现在已迅速加快。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发表之际,全世界只有大约35个帝国、王国和国家。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国家的数目增加到大约70个。大战之后,殖民时代的结束带来了主权国家数目的急剧增加。到2003年年底,独立国家总数有将近200个。近年来由于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的解体而创建的20多个国家中,只有3个是原有的(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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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9.6 迄至1992年的年中,15个新独立的国家取代了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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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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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国家或民族国家是政治地理学研究的重点,下文将在很大程度上围绕这个重点进行讨论。然而,我们还应了解,国家中心论世界观的正确性日益受到多种新的经济与社会力量的攻击。这些力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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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出现。跨国公司的经济与生产决策与任何一国(包括其总部所在国)都不相干。它们的决策——例如,外购产品与服务——可能有害于其中某个国家的雇佣结构、计税基础和国家安全,也可能限制了其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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