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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即位,田常为相。……行之五年,齐国之政皆归田常。田常于是尽诛鲍、晏、监止及公族之强者,而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邪,自为封邑。封邑大于平公之所食。〔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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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也曾就此指出,当勾践徙都琅邪之时,“田常尚在,其势方盛”〔33〕,故勾践何以能轻而易举地入居琅邪,这确实是一个不容回避、似乎也很不容易解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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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钱林书虽然力主勾践徙都琅邪,却未能对此做出比较有说服力的说明,他一方面推测说,田恒(田常)能够以琅邪为封地,应该是在此稍前黄池之会时,吴国因受到越国的进攻而无暇北顾,齐国利用这一时机,把疆土扩展至琅邪一带;同时,钱氏又猜想琅邪改归越国所有,应该是在勾践灭吴后“诸侯毕贺,号称霸王”的时候〔34〕。这样的解释,既没有任何文献依据作支撑,又很难解释勾践既然要进攻齐国的琅邪,何以又会先行舍弃毗邻齐国的宋、鲁故地?同时也还很难解释,既然包括齐国在内的中原诸侯刚刚拥戴越国成为霸主,越王勾践如此毫无缘由地侵夺齐国的土地,又何以能够收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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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战国秦汉间行文之通例,可知似此某一属地“至某地”云云,本不必一定要将其所“至”之处包括在内。譬如,《史记》记述秦始皇二十六年兼并天下之初的疆域,谓之曰:“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35〕东面的大海,固然不属秦王朝的疆域,朝鲜也不在天下三十六郡范围之内,还是秦朝东面的邻邦,“属辽东外徼”〔36〕;而秦王朝之南界,当时只是抵达南岭一线,所谓“南至北向户”云云,意即邻接与中原建筑形式判然有别的岭南“北向户”地区,但还没有将这一区域囊括在版图之内〔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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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仅是使用“至”字,即便是讲述某国“有某地”,有的时候也只是就其边界所抵达的界限而言,同样未必具有这一地点系隶属于某国的涵义。如《战国策》载苏秦为赵合纵说齐宣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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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南有太山(泰山),东有琅邪,西有清河,北有渤海,此所谓四塞之国也。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粟如丘山,齐车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锥矢,战如雷电,解如风雨,即有军役,未尝倍太山(泰山)、绝清河、涉渤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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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鲍彪和元人吴师道以为苏秦所说琅邪、清河、渤海都是郡邑的名称,但《战国策》下文总括太山(泰山)、琅邪、清河、渤海四地,云“此所谓四塞之国也”,鲍彪释此“四塞之国”乃“四方皆有险固”之义〔38〕,清人张琦即从鲍氏这一看法入手,另行做出阐释说:“下文云四塞之国,则泰山、琅邪、清河、渤海,皆以山川形势言,鲍以郡邑当之,非也。琅邪山在今青州府诸城县东南百四十里,海自登、莱以西,皆谓之渤海,齐北境也。”〔39〕张琦意即苏秦所说齐国“东有琅邪”,只是表述齐国东境抵达琅邪山前,与其南境抵达泰山脚下、西境抵达黄河岸边、北境抵达渤海之滨,是一模一样的用法。案琅邪其地本以琅邪山得名〔40〕,而苏秦谓齐国“即有军役”,亦“未尝倍太山(泰山)、绝清河、涉渤海”,就是讲齐军即使作战,亦无须翻越泰山、横渡黄河(清河)以及出动舟师远航于渤海之外,这正说明泰山、清河(黄河)与渤海本来都在齐国边界线以外,故张琦所说应是〔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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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文献所记琅邪山,似乎只是密迩海滨的一座峰峦〔42〕,但从《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和苏秦所说的情况来看,春秋战国时的琅邪山,很可能有广、狭两重含义,狭义即如后世所说,而广义的琅邪山似乎应当是指今琅邪滨海地带西侧的五莲山。这是一条与海岸大致平行的东北—西南向山脉,其西北一侧为山东半岛中部的胶莱平原,东南一侧亦有一狭长滨海平原,这正是勾践迁都之古琅邪所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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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了这一点,便很容易理解,《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述田恒(田常)的封地东至琅邪,完全有可能与苏秦所说齐国“东有琅邪”一样,只是讲田氏的封地东与琅邪山西北山麓接界而已。齐桓公时管子谓齐国之四至,系“南至于岱阴,西至于济,北至于海,东至于纪随”〔43〕;至鲁昭公二十年亦即齐景公二十六年,晏子举述齐国东西两侧的疆界,复有“聊、摄以东,姑、尤以西”的说法〔44〕。钱林书早已就此记载,释以今地,指出齐桓公时之齐国境界,东不过今山东半岛西部的弥河,到齐景公时,亦未越过今山东半岛中部的大沽河、小沽河一线,而齐之南疆在春秋时一直维持在泰山、穆陵关(今沂水县北)一线〔45〕,存世齐长城遗迹,与之正大致相符,而琅邪地区乃在城垣之外〔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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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自春秋以来,一直到战国中期的齐宣王时代,齐国的东南疆界,始终是在琅邪山以西、以北地区,故田恒的封地自然限止于琅邪山以西,琅邪地区在当时应该为《禹贡》青州之“莱夷”、“禺夷”一类夷人所占据,其归属问题,对越王勾践北迁都城于此地,实际上并不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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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史舆地文录 二、迁都琅邪的政治地理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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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国徙都琅邪,既然有多种史籍言之凿凿,不容置疑,那么,就需要对勾践放弃淮河迤北大片疆域的原因和越国迁都的路径,做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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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问题,最简单不过的处理办法,是根本不理会《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以淮上地与楚、归吴所侵宋地于宋、与鲁泗东方百里”的记载,径谓越人灭吴后随即向北大幅度拓展疆界,与新都琅邪相连属。如唐人李吉甫述及此事,即谓“句践复伐吴,灭之,并其地,遂渡淮,迁都琅邪”〔47〕,意即在陆地上途经淮北地区,渐次北迁。明万历《绍兴府志》所做记述,与李吉甫所说,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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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及后灭吴,则兼有吴地,北渡两淮,徙都琅邪,尽扬州境,跨徐逼青、兖矣。〔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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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书写,固然简捷明快,但勾践灭吴后未能控制所得吴国北方旧土,不仅《史记·越王勾践世家》里有清清楚楚的记载,而且在《史记·楚世家》中也可以看到与此密切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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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惠王)十六年,越灭吴。四十二年,楚灭蔡。四十四年,楚灭杞。与秦平。是时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正义》:正,长也〕,楚东侵,广地至泗上。〔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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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以为《楚世家》所记此楚国“广地至泗上”的时间,远在越王勾践灭吴多年之后,与越王勾践弃守江、淮以北事“不得牵混为说”〔50〕,所说固然颇有道理,但所谓“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显然是自越人灭吴之初即已存在的情况,亦惟其如此,后来楚国才得以进一步东侵,并将其东北疆界拓展到泗水两岸〔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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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在《越绝书》中还有与《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更为相近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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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即得平吴……于是度兵徐州,致贡周室,元王以之中兴,号为州伯,以为专勾践之功,非王室之力。是时越行伯道,沛归于宋,浮陵以付楚,临沂、开阳,复之于鲁。中邦侵伐,因斯衰止。〔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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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曾解释说,浮陵殆即《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所谓淮上地〔53〕,开阳为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所说清沂州府治北十五里之开阳故城,与临沂一样濒临沂水,即属所谓泗东之地,故钱氏以为上述记载与《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的文字“大体相合”〔54〕。《楚世家》和《越绝书》的记载愈加清楚证明,勾践灭掉吴国以后随即放弃江、淮以北的土地,乃是既不能回避、更根本无法否定的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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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乾以降的学者,治学以实事求是为标的,对待古史疑案,自然不会再像唐朝人一样不假思索,也不会像明朝人一样随心所欲,信口开河,但由于这一问题的高度复杂性,往往稍一深入思考,便会陷入难以开释的困惑之中,以致无法做出合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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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点上,顾栋高在《春秋大事表》中提出的看法,可以说是很有代表性的观点。虽然如前所述,顾栋高在此书中曾明确表示“当从《吴越春秋》、《越绝》诸书”,以“越徙琅邪为是”,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却根本无法理解《史记》当中勾践灭吴后弃江、淮以北不守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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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春秋时琅邪,为今山东沂州府,其所属日照,向系海曲,为沿海要地,疑所谓观台望东海,即于此。……余考越徙都琅邪事,不见于《左传》,《国语》亦无之。《吴越春秋》与《越绝书》所书,皆怪诞不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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