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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讳举例》正式面世的八十多年来,一直是史学工作者和史学爱好者的必读书,流传广泛,版本繁多。1934年陈垣将其收入《励耘书屋丛刻》;1958年北京科学出版社再版本书;1963年中华书局再版;后有1987年文史哲出版社版,1997年上海书店出版社版,2004年中华书局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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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版,是在2004年中华书局版的基础上,调整版式,改正错讹,并在正文后增加了几篇文章,其中“历史辅助科学的避讳学”一文是陈垣先生1928年初在北京平民大学的讲演,曾收入平民大学出版部编辑出版的《北京平民大学寒假讲演录》中。当时《史讳举例》尚未定稿,这篇讲演可视为其浓缩版和普及版。我们对其中的一些错误作了改正,并加了标点符号。《通鉴胡注表微·避讳篇》是陈垣先生在《史讳举例》成书十八年之后,对本书的总结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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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陈智超先生2004年为中华书局“国学入门丛书”中的《史讳举例》和《校勘学释例》简体横排标点本所作工作的说明。其中涉及繁体改简体、竖排改横排、增加书名号等问题,本书中同样涉及这些问题,所以一并附录于后。只是将涉及《史讳举例》中文字的页码改为了本书中的页码,以便读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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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讳举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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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谓避讳。避讳为中国特有之风俗,其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二千年。其流弊足以淆乱古文书,然反而利用之,则可以解释古文书之疑滞,辨别古文书之真伪及时代,识者便焉。盖讳字各朝不同,不啻为时代之标志,前乎此或后乎此,均不能有是,是与欧洲古代之纹章相类,偶有同者,亦可以法识之。研究避讳而能应用之于校勘学及考古学者,谓之避讳学。避讳学亦史学中一辅助科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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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避讳之风最盛,故宋人言避讳者亦特多。洪迈《容斋随笔》、王楙《野客丛书》、王观国《学林》、周密《齐东野语》,皆有关于历朝避讳之记载。清朝史学家如顾氏《日知录》、钱氏《养新录》、赵氏《陔馀丛考》、王氏《十七史商榷》、王氏《金石萃编》等,对于避讳,亦皆有特别著录之条。钱氏《廿二史考异》中,以避讳解释疑难者尤多,徒因散在诸书,未能为有系统之董理。嘉庆间,海宁周广业曾费三十年之岁月,为避讳史料之搜集,著《经史避名汇考》四十六卷,可谓集避讳史料之大成矣。然其书迄未刊行,仅《蓬庐文钞》存其叙例,至为可惜。今肆上所通行专言避讳者,有陆费墀《帝王庙谥年讳谱》一卷,刊《历代帝王年表》末,黄本骥《避讳录》五卷、周榘《廿二史讳略》一卷,分刊《三长物斋》及《啸园丛书》中。此三书同出一源,谬误颇多,不足为典要。如开篇即谓“汉文帝名恒,改恒农曰弘农;汉和帝名肇,兼避兆、照”之类。人云亦云,并未深考。其所引证,又皆不注出典,与俗陋类书无异。其所记录,又只敷陈历代帝王名讳,未能应用之于校勘学及考古学上发人深思,所以有改作之必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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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编所论,以史为主,体裁略仿俞氏《古书疑义举例》,故名曰《史讳举例》。为例八十有二,为卷八:第一避讳所用之方法;第二避讳之种类;第三避讳改史实;第四因避讳而生之讹异;第五避讳学应注意之事项;第六不讲避讳学之贻误;第七避讳学之利用;第八历朝讳例,凡八万余言。意欲为避讳史作一总结束,而使考史者多一门路一钥匙也。纠谬拾遗,以俟君子。一九二八年二月十六日,钱竹汀先生诞生二百周年纪念日,新会陈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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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讳举例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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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中所出现的如上方框同原版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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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讳举例 卷一 避讳所用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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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避讳改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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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常用之法有三:曰改字,曰空字,曰缺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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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字之例显于秦,《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使将击荆。”《正义》曰:“秦号楚为荆者,以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又《秦楚之际月表》端月注,《索隐》曰:“秦讳正,谓之端。”《琅邪台刻石》曰:“端平法度”,“端直敦忠”,皆以端代正也。然《史记·李斯传》,赵高诈为始皇书赐公子扶苏,有曰“蒙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是不讳正。李斯狱中上二世书,有曰“北逐胡貉”,是不讳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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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承秦制,亦有改字法。《汉书·高帝纪》注引荀悦曰:“讳邦之字曰国。”师古曰:“臣下所避以相代也。”其后各纪均引荀悦说。《后汉书》各纪注,自质帝以前,则引伏侯《古今注》说,各讳皆有一同义互训之字以相代。故《史记》恒山作常山,微子启作微子开,盈数作满数。《隶释》十四引汉石经残碑:《论语》“邦君为两君之好”,“何必去父母之邦”,《尚书》“安定厥邦”,皆书邦作国。又《周易》蹇卦:“以正邦也。”《释文》曰:“荀、陆本作正国,为汉朝讳。”荀、陆,荀爽、陆绩也。《张迁碑》:“诗云旧国,其命维新。”《开母庙石阙》,以开为启,则避讳改字之见于现存汉碑者。然《隶释》引汉石经《尚书》残碑,保字志字仍不避,其他东汉碑中之邦、盈、恒、启等字尤数见,犹可谓建武以前,亲尽不讳也。今将建武以后诸讳字之见于现存诸碑者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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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四年《孔碑》曰“睿其玄秀”,光和四年《逢盛碑》曰“苗而不秀”,中平五年《张纳功德叙》曰“旌甄秀异”,是不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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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元年《严碑》曰“兆自楚庄”,延熹三年《孙叔敖碑》曰“庄王置酒以为乐”,中平元年《郭究碑》曰“严庄可畏”,是不避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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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熹六年《平舆令薛君碑》曰“我君肈祖”,建安十年《樊敏碑》曰“肈祖宓戏”,是不避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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