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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191 [26][法]罗兰·巴特:《符号学原理》,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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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193 [27]共时性(Synchrony)与历时性(Diachrony)是索绪尔语言学中的基本概念。“历时性”指语言符号系统在时间中的进化,而“共时性”指同一时间内语言静态的结构,也就是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见[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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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195 [28][美]诺曼·布列逊:《视觉与绘画:注视的逻辑》“导言”,郭杨等译,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2004年,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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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197 [29]Nelson Goodman,“When is Art?”, in David Perkins and Barbara Leonard eds., The Arts and Cognition, 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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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199 [30]参考[美]大卫·卡罗尔:《博物馆怀疑论》,丁宁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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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1 [31][德]海德格尔:《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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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3 [32][德]海德格尔:《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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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5 [33]许多屏风的图像仍然存留在不少扇面和卷轴画中,借助于它们,或许可以发现屏风的原貌。当然,正如巫鸿指出的,在使用图像的过程中却存在着风险,因为许多绘画不仅没有被作为“照片”来制作,反而一开始就具有抵抗对于现实事物“再现”的意图。这是中国艺术史的常识。但是,这些古时的画屏图像并非完全没有“再现”的功能。正如继承柏拉图“理式”(eidos)观的西方哲学家所强调的,再现未必是对一个外在物体的重现,也可以是对一种“知觉的发生”(occasion of perception)的描绘。因此,即便是艺术史上被认为是“再现”风格的图像,也可以看作一种心灵的图像(mental image)。这些作品的确“再现”了历史中文化所塑造的画家意念中的屏风,同时也再现了画中人物与画屏的关系,以及与画屏上绘画作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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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7 [34]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历史化趣味”(historicizing taste)的必要,他认为,趣味并没有一种本质的属性,而是由社会阶层的不同显示出明显的差异。见PierreBourdieu, 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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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9 [35]根据罗兰·巴特对“神话”的解释,神话系统是语言系统的延伸,初生的语言系统中,能指(1)与所指(2)构成了符号(3),而在神话系统中,初生系统中的符号(3)成为了新系统的能指(A),又在这一系统中具有了新的所指(B),二者共同构成了神话的符号意义(C)。[法]罗兰·巴特:《神话修辞术·批评与真实》,屠友祥、温晋仪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2—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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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1 [36]如人类学家盖尔(Alfred Gell)在艺术中所看到的,与语言相比,屏风仍然属于次一级的媒介,通过它的形制和使用向人们展示。Alfred Gell, The Art of Anthropology:Essays and Diagrams, London:Athlove Press, 1999, pp.18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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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3 [37]朱良志:《唐寅的“视觉典故”》,《南画十六观》,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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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5 [38]Craig Clunas, Chinese Furniture, London: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 1988,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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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7 [39]See Jürgen Habermas,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Cambridge, Mass.:MIT Press, 1991, c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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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9 [40]桑弘羊著,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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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21 [41][美]宇文所安:《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陈引驰、陈磊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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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23 [42]这一概念是立陶宛符号学家格雷马斯根据前人在符号上发现的“历史亲缘”问题提出的。见A.J.格雷马斯:《论意义》,吴泓缈、冯学俊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1年,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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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25 [43]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 by Colin Smith,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2002, pp.16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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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30 内外之间:屏风意义的唐宋转型 [:1705469868]
1705470231 内外之间:屏风意义的唐宋转型 第一章 作为权力符号的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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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33 内外之间:屏风意义的唐宋转型 [:1705469869]
1705470234 第一节 周礼中的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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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36 与先秦的其他“形下之器”一样,屏风一开始并不是被观赏的“艺术”,甚至大部分的时候也不是一件名副其实的“家具”,而是礼仪场合的象征符号。考古学家张光直在谈到古代艺术时说,商周时期,“作为通天工具之一的艺术实在是通天阶级的一个必要手段,它在政治权力之获得与巩固上所起的作用,是可以与战车、戈戟、刑法等等统治工具相比的”[1]。称这些器物为“艺术”或是“美术”(fine arts),是今人观念的产物,其中尤其暗指了器物身上的审美成分。而在先秦,它们属于一个更大的“艺”的范畴——礼。[2]《礼记·礼器》引蘧伯玉之语云:“君子之人达,观其器而知其工之巧,观其发而知其人之知。”“无节于内者,观物弗之察矣。欲察物而不由礼,弗之得矣。”[3]作为“六艺”之首的物质化表征,精美的礼器不仅仅是一种取得视觉愉悦的手段,视觉本身也为“礼”所约束,观看最主要的目的是在思想上对“礼”的认同。通过器物,礼制从根本上规定了社会的秩序,并深植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实践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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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38 玉器、漆器、青铜器,这些现在藏于博物馆中的文物,在礼制全面兴盛的周代,都属于庞大的礼仪体系内的一员。与战车、戈戟、刑法这些真正的统治工具相比,权力本身并不是这些器物的功能直接赋予的,但这些器物和艺术形式却是权力最重要的符号,正如古希腊神庙里神祇手中的权杖。大型的礼仪活动中使用的屏风、玉几以及冕服、鼎彝等物,尽管或多或少行使着用具的作用,但在这样一个政治空间中,作为象征符号是这些器具的真正之“用”。[4]礼仪中的食器和酒器,在许多文化中,皆有敬神的功能。但中国古代存在一种现象,屏风、玉几这些看似卑微、被后世当作家具的器物,与钟磬鼎彝一样,处于政治象征工具的核心位置。然而,如果说钟磬鼎彝这些“礼器”是对“不朽”的祭奠的话,这些家具则是对“在场”的澄明。在仪式中,它们与在世之“人”的权力直接结合在一起,并且只在“当场”发生效力。周代浓重的王权意识,在王背后这面美丽的屏风上得到了有力的彰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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