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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1 [31][德]海德格尔:《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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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3 [32][德]海德格尔:《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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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5 [33]许多屏风的图像仍然存留在不少扇面和卷轴画中,借助于它们,或许可以发现屏风的原貌。当然,正如巫鸿指出的,在使用图像的过程中却存在着风险,因为许多绘画不仅没有被作为“照片”来制作,反而一开始就具有抵抗对于现实事物“再现”的意图。这是中国艺术史的常识。但是,这些古时的画屏图像并非完全没有“再现”的功能。正如继承柏拉图“理式”(eidos)观的西方哲学家所强调的,再现未必是对一个外在物体的重现,也可以是对一种“知觉的发生”(occasion of perception)的描绘。因此,即便是艺术史上被认为是“再现”风格的图像,也可以看作一种心灵的图像(mental image)。这些作品的确“再现”了历史中文化所塑造的画家意念中的屏风,同时也再现了画中人物与画屏的关系,以及与画屏上绘画作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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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7 [34]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历史化趣味”(historicizing taste)的必要,他认为,趣味并没有一种本质的属性,而是由社会阶层的不同显示出明显的差异。见PierreBourdieu, 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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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09 [35]根据罗兰·巴特对“神话”的解释,神话系统是语言系统的延伸,初生的语言系统中,能指(1)与所指(2)构成了符号(3),而在神话系统中,初生系统中的符号(3)成为了新系统的能指(A),又在这一系统中具有了新的所指(B),二者共同构成了神话的符号意义(C)。[法]罗兰·巴特:《神话修辞术·批评与真实》,屠友祥、温晋仪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2—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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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1 [36]如人类学家盖尔(Alfred Gell)在艺术中所看到的,与语言相比,屏风仍然属于次一级的媒介,通过它的形制和使用向人们展示。Alfred Gell, The Art of Anthropology:Essays and Diagrams, London:Athlove Press, 1999, pp.18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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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3 [37]朱良志:《唐寅的“视觉典故”》,《南画十六观》,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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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5 [38]Craig Clunas, Chinese Furniture, London: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 1988,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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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7 [39]See Jürgen Habermas,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Cambridge, Mass.:MIT Press, 1991, c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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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19 [40]桑弘羊著,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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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21 [41][美]宇文所安:《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陈引驰、陈磊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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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23 [42]这一概念是立陶宛符号学家格雷马斯根据前人在符号上发现的“历史亲缘”问题提出的。见A.J.格雷马斯:《论意义》,吴泓缈、冯学俊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1年,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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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25 [43]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 by Colin Smith,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2002, pp.16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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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31 内外之间:屏风意义的唐宋转型 第一章 作为权力符号的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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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33 内外之间:屏风意义的唐宋转型 [:1705469869]
1705470234 第一节 周礼中的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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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36 与先秦的其他“形下之器”一样,屏风一开始并不是被观赏的“艺术”,甚至大部分的时候也不是一件名副其实的“家具”,而是礼仪场合的象征符号。考古学家张光直在谈到古代艺术时说,商周时期,“作为通天工具之一的艺术实在是通天阶级的一个必要手段,它在政治权力之获得与巩固上所起的作用,是可以与战车、戈戟、刑法等等统治工具相比的”[1]。称这些器物为“艺术”或是“美术”(fine arts),是今人观念的产物,其中尤其暗指了器物身上的审美成分。而在先秦,它们属于一个更大的“艺”的范畴——礼。[2]《礼记·礼器》引蘧伯玉之语云:“君子之人达,观其器而知其工之巧,观其发而知其人之知。”“无节于内者,观物弗之察矣。欲察物而不由礼,弗之得矣。”[3]作为“六艺”之首的物质化表征,精美的礼器不仅仅是一种取得视觉愉悦的手段,视觉本身也为“礼”所约束,观看最主要的目的是在思想上对“礼”的认同。通过器物,礼制从根本上规定了社会的秩序,并深植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实践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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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38 玉器、漆器、青铜器,这些现在藏于博物馆中的文物,在礼制全面兴盛的周代,都属于庞大的礼仪体系内的一员。与战车、戈戟、刑法这些真正的统治工具相比,权力本身并不是这些器物的功能直接赋予的,但这些器物和艺术形式却是权力最重要的符号,正如古希腊神庙里神祇手中的权杖。大型的礼仪活动中使用的屏风、玉几以及冕服、鼎彝等物,尽管或多或少行使着用具的作用,但在这样一个政治空间中,作为象征符号是这些器具的真正之“用”。[4]礼仪中的食器和酒器,在许多文化中,皆有敬神的功能。但中国古代存在一种现象,屏风、玉几这些看似卑微、被后世当作家具的器物,与钟磬鼎彝一样,处于政治象征工具的核心位置。然而,如果说钟磬鼎彝这些“礼器”是对“不朽”的祭奠的话,这些家具则是对“在场”的澄明。在仪式中,它们与在世之“人”的权力直接结合在一起,并且只在“当场”发生效力。周代浓重的王权意识,在王背后这面美丽的屏风上得到了有力的彰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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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41 (一)屏风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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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43 在周代的礼仪场合中,屏风的身影是非常活跃的。东汉经学家郑玄释《礼记》之“礼有五经”为吉、凶、宾、军、嘉五礼,屏风在这五种礼仪中皆有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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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45 吉礼即祭祀之礼。在周王祭天仪式中,使用一种称为“皇邸”的屏风。据《周礼·冢宰·掌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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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47 王大旅上帝,则张氊案,设皇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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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70249 周代一般的祭祀皆称为“旅”,而大旅则是冬至时在郊外圜丘祭天的仪式,即郊祀。这是一年中的正祭。《礼记·礼器》云:“大飨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6]大旅是上自天子下至诸侯都非常重视的固定的祭祀活动。在这个场合,天子的一切符号都与“通天”有关。《礼记·郊特牲》云:“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皇邸”就是郊祀中使用的屏风。汉代郑司农注曰:“皇,羽覆上。邸,后版也。”郑玄又注:“后版,屏风;与染羽象凤皇羽色以为之。”唐代贾公彦疏:“‘设皇邸’者,邸谓以板为屏风,又以凤皇羽饰之,此谓王坐所置也。”在这样一个极为庄严的场合,礼制规定,天子要铺氊案,而在王座之后设置一张装饰有染羽的屏风。“皇邸”一词在《周礼》中仅于此处出现,因而这种屏风,只有在最重大的“大旅上帝”的活动中,才被放置在王位之后。皇邸可以看作是祭祀中的通天之物,是为了呈给“上帝”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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