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497865e+09
1705497865
1705497866 1986年,当伦奎斯特成为首席大法官时,伯格已经为最高法院的会议形式提供了一个反面样本。伦奎斯特决定以身作则,改变这一模式。从那以后,每次大法官会议,都由他先概述案情,并就判决结果发表意见,随后大法官们以资历为序,依次陈述意见。(此前的传统是由大法官们以资历为序发表意见,再按相反顺序投票表决。伦奎斯特认为这样纯粹是浪费时间,遂将两道程序合二为一。)
1705497867
1705497868 其他大法官均赞同这一尝试。他们认为这样一来,个人评述更为简短,案件处理流程更加简明扼要。人人都有一次发言机会,也无须耗上两次时间。会议流程的精简,大大减轻了最高法院的工作负担,且提高了工作效率。
1705497869
1705497870 案件分配机制也有相应调整。过去,首席大法官都热衷于利用分案权,将重要案件的判决书分配给亲信撰写(或者,干脆分配给自己写),但伦奎斯特打算使这一模式更为公正。在完成前一个案子前,任何人都不得分配新案。会议发言时,手上只有一个案子的大法官优先于手头有两个案子者。当自己处于少数方时,伦奎斯特从不干扰案件分配。无论是自由派大法官,还是保守派大法官,都非常欢迎这一调整。
1705497871
1705497872 伯格时代的一大特征,在于最高法院裁决的案件逐年增多。案件数量在增加,但远赶不上大法官们受理案件的速度。到1980年代中期,他们每年审理的案件已达到150起——这一数量是1950年代的两倍。与冗长无序的会议一样,持续增多的案件同样会带来混乱气氛。每年开庭期的最后几天,一切都显得杂乱无章,伯格根本没有办法令5位大法官在多数意见上达成统一。意见有分歧的大法官们无法解决争议,下级法院更加无所适从。哪怕是履行基本职能,最高法院都已难堪其任。
1705497873
1705497874 大多数情况下,大法官们完全可以把握工作进程;他们只需决定是否发出调卷令,[71]就能控制每年受理案件的数量。(通常,受理一起案件需要4位大法官的一致意见。)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怀特与布伦南在调卷程序中的意见总是卓尔不群。怀特认为,凡是两个巡回上诉法院存在分歧的案件,最高法院都应受理;其他大法官却认为最高法院只应受理意义重大,且存在意见分歧的巡回上诉法院案件。布伦南认为,最高法院一旦拒绝调卷申请,就相当于承认了原审判决,因此他认为只要自己不认同下级法院审判结果,就必须调卷审理。怀特与布伦南的看法,加上其他大法官的迥异意见,使得调卷程序缺乏标准,更无从管理。[72][73]
1705497875
1705497876 伯格辞职后,所有大法官都认为应当减少案件数量。但是,如果他们都不愿调整自己千奇百怪的调卷标准,那么如何做到这一点呢?伦奎斯特以一种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解决了上述问题。一般来说,最高法院必须审理强制性上诉案件。这类案件的产生,多数源于联邦法律在这一方面的规定含糊不清,当事各方只能寄希望于最高法院的审理。此类案件的审理时间多半旷日持久,把最高法院的大量时间都耗费在细枝末节上。为此,伦奎斯特决定游说国会,请他们直接修改相关法律。这项任务完成的关键,是让那帮国会议员们彻底了解伦奎斯特的意图。伦奎斯特用两年时间完成了这一任务。1988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赋予最高法院对案件受理的完全控制权。此事过后,即使从私人角度,每位大法官也对首席大法官心存感激。
1705497877
1705497878 伦奎斯特的性格也改善了最高法院的气氛。伯格是典型的英式人物,热衷于收集古董与好酒。(布伦南进入最高法院时,伯格曾送他一顶大礼帽作为礼物。)伯格的虚荣之处,体现在他专门为自己位于审判席正中的席位上增加了一个软垫,使他本人看起来比其他同僚更高一些。至少在出任首席大法官之初,伦奎斯特仍极为谦逊,很少自以为是。每天午餐时,他都要喝杯啤酒,抽根雪茄。(后来,他尝试过戒烟,并短时间获得成功,最终还是选择了偶尔抽上一口。)担任首席大法官后,伦奎斯特剃去鬓角,取下了自己为追逐1970年代时尚而戴上的宽领结,但仍保留着午饭后散步的习惯。
1705497879
1705497880 尼克松的白宫法律顾问约翰·迪安,至今仍记得自己第一次向总统引见伦奎斯特时的情形,这位时任助理司法部长“穿一件粉红色衬衫,搭配一个迷幻色彩领结,踩着一双‘暇步士’鞋”。根据白宫当时的记录,伦奎斯特离开后,尼克松问迪安:“他是犹太人吗?这家伙看起来……那身该死的装束,简直像个乡巴佬。”成为首席大法官后,作为信奉路德教派的瑞典后裔,伦奎斯特终于摘下了那个糟糕的领结,不过仍保留着那双“暇步士”。
1705497881
1705497882 伦奎斯特身材高大,体质却不甚健壮。他曾在一次园艺活动中受伤,后背因此一直受慢性病困扰,伤痛使他经常在最高法院的言词辩论过程中退到坐席后面,以站姿听审。1980年代早期,他曾因背伤住院,治疗后却导致新的问题产生。由于大量服用止痛药,他变得口齿不清,这给他在庭审时的发问带来了莫大困扰。在晋升为首席大法官之前,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已经表明,伦奎斯特所患疾病远比公众知晓的要严重。他服用镇静药成瘾至少已有4年,1981年住院时曾停止服药,却出现了幻听症状。有一次,他曾对护士说:“屋子外面很吵,许多人说要杀了总统。”不过,1986年成为首席大法官时,他的身体状况渐渐趋于稳定,部分原因在于他开始打网球了。尽管他有权配备4名法官助理,他却只雇了3名,正好每周陪他一起玩双打。[74]
1705497883
1705497884 服完“二战”兵役后,伦奎斯特与娜塔莉·康奈尔,也就是南结婚。伦奎斯特在威斯康星州长大,在北非战场担任天气观察员的经历,使他习惯了沙漠炎热气候,这对新婚夫妇婚后居住在凤凰城。(首席大法官受其军事生涯影响,终其一生都对天气变化保持着浓厚兴趣,并常以此为赌注与人打赌。他最喜欢在下雪时与法官助理们打赌,看最高法院前的广场积雪会有多厚。)南与伦奎斯特情投意合,二人的婚姻幸福而持久。可是,伦奎斯特出任首席大法官之后不久,南就被诊断出患了癌症。他俩一直在与她的病痛做斗争,全院上下都对伦奎斯特持以同情的态度,这也显著改善了最高法院的气氛。1991年10月17日,南去世了。[75]
1705497885
1705497886 两天之前,托马斯通过了参议院的确认。10月15日那天的投票情形,远不能涵盖这件事的戏剧性。希尔的证词在媒体与民主党激进派间激起轩然大波,人们议论纷纷、吵闹不休。(托马斯租录像带的记录也引起公众的普遍兴趣。)有谣言称,还会有更多女性站出来,提供证明托马斯不雅行径的证据。事实上,即使通过确认,托马斯仍有可能当不上大法官——在正式宣誓前,他还可能被众议院弹劾或被参议院定罪。在希尔站出来之前,白宫和伦奎斯特曾计划将托马斯在首席大法官面前的宣誓时间定在11月1日。[76][77]
1705497887
1705497888 但是,参议院投票已过去整整17天——情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托马斯的支持者认为,他必须马上宣誓就职。但就在这个当口,南·伦奎斯特于10月17日逝世,白宫必须小心翼翼地处理眼前的问题,即既顾全首席大法官的哀恸之情,又能顺利完成托马斯任命程序的最后环节。
1705497889
1705497890 行政分支打算用点策略解决上述问题,他们准备在白宫草坪举行一场非正式宣誓,时间定在10月18日,这天正好是个星期五。这个仪式当然没有法律效力,但能营造一种气氛,即确认程序已经结束,托马斯即将走马上任。数百名客人受到邀请,包括托马斯的许多家庭成员(其中有他疏远已久的父亲,两人在其提名前才恢复来往)和西尔维斯特·史泰龙、雷吉·杰克森等社会名流,各方来客济济一堂,一起向新任大法官致敬。
1705497891
1705497892 即便如此,托马斯仍不能算最高法院正式成员,调查记者们正虎视眈眈,试图刨出新料。白宫官员们认为情势危急,顾不上伦奎斯特尚在丧期,他们找到首席大法官,陈明利害,请他尽快主持托马斯的宣誓仪式。首席大法官同意了他们的请求,10月23日,宣誓仪式在最高法院的一间会议室举行。50年来,还没有哪位大法官的就职仪式如此隐秘。之所以仓促就职,官方解释是为了尽快把托马斯的秘书、法官助理列入最高法院的工资表——可谁都明白,这些雇员早就被列入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的联邦工资表了。
1705497893
1705497894 仓促举行宣誓很快被证明是明智之举。就在那天,《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的三名记者“几乎同时冲进新闻中心,他们手头的材料足以证明托马斯的不雅行径,其色情程度比起公众已掌握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手上有目击者的证言,还有音像店老板指证托马斯的证词。考虑到托马斯已经宣誓,《华盛顿邮报》决定放弃该选题,不再追踪报道这一事件。
1705497895
1705497896 在托马斯这起事件中,最高法院的表现可谓无懈可击。相反,低俗的指控,托马斯的粗暴回应,各方肆意散布的报复性言论,使整件事看起来粗俗不堪。白宫为了达到政治目的,置伦奎斯特的哀恸于不顾,也让这一过程更加乏善可陈。
1705497897
1705497898 作为最高法院的核心人物,奥康纳有着一套划分世间百态——人物、建筑、争议、系争问题——的标准,它们一般被分为两类:有吸引力的(attractive)和乏味的(unattractive)。“吸引力”这个词并不单指一个事物是否赏心悦目,还包括庄重、大方、可爱等一系列含义。对她,以及最高法院其他同僚来说,托马斯的听证会实在是乏味至极。
1705497899
1705497900 更糟的事情很快发生了。1991年11月11日,《人物》(People)杂志用7版篇幅,刊登了对克拉伦斯·托马斯夫妇的专访,两人在文中历数他们因确认程序所受的煎熬。托马斯的夫人金尼·托马斯本人也算是一名政治人物,她之前是劳工部律师,后来在共和党国会领导层内任高级官员,并管理着数家保守派基金会。她说,自从希尔作出指控,“我嫁的那个克拉伦斯·托马斯就消失了,他前所未有地消沉,大约上午12:45,他说:‘从你的查经小组里叫两个朋友过来吧,还有她们的丈夫,我想和他们一起祈祷。’克拉伦斯很清楚,即将到来的听证会不是场普通的政治争斗,而是灵魂深处的鏖战,是善恶之争。我们在与未知事物作战,需要有虔诚信仰者的帮助。我们需要上帝”。夫妻俩还提供了一组照片,或是两人脸贴脸、手牵手,站在长毛绒地毯上露齿而笑,或是一起偎依在沙发上捧读《圣经》。托马斯对记者说:“太残忍了,真是太残忍了。我都不知道这件事之后,我们该如何生活下去。至少我们拥有彼此。”
1705497901
1705497902 在这次访谈之前,大法官们其实很少对媒体发言,更别说在《人物》这类杂志上公开做灵魂剖析了。托马斯与杂志的这次合作显然失之妥当,因为就在一个月前,他还拒绝回答司法委员会任何关于自己私生活的问题。《人物》这次专访强化了最高法院同僚对托马斯的看法:这是一个模棱两可、没有原则的人。
1705497903
1705497904 托马斯终于搬进属于自己的办公室,却未从新同僚那里听到只言片语。其实,这也是伦奎斯特法院的风格。大法官们彼此很少到对方办公室串门。在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及其他政府职位上,托马斯热衷于在大堂内闲庭信步,找人吹牛扯淡,又或午餐时临时凑个饭局,但在最高法院好像享受不到这个乐趣。他只能在开会时遇到自己的新同事,大家彼此友好致意,但交往也仅限于此。对托马斯来说,静谧无声的办公室经常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失聪了。
1705497905
1705497906 最终,托马斯妥协了。他在办公室墙壁上的几个布置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在休息室入口,他贴了张警告条,指出应对最高法院的事务保守秘密。在自己私人办公室门口,托马斯挂上了“请勿打扰”的指示牌。在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他午间很喜欢绕着法院大楼散步,但自己现在臭名昭著,在大众面前混了个脸熟,再不方便四处游走了。他甚至不再驾驶自己心爱的那辆黑色“陆地巡洋舰”汽车上班。(车牌是REZ IPSA,在拉丁语法律词汇中的意思是“不言自明”。)那车实在太打眼了,很容易被人认出来。“我喜欢与助理一同散步,要么走到老邮局附近,美美吃上一顿烤肉,或者到联合车站那里,吃点芝士薯条什么的。”托马斯告诉《诉情快递》(Docket Sheet)杂志,这是最高法院一份内部刊物,在《人物》杂志之后,托马斯只接受过它的访问。“我彻底失去了隐姓埋名的乐趣。”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托马斯在最高法院的第一年就足不出户对他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他就不会看到国会山人行道墙壁上的涂鸦了。上面写着:“安妮塔说得没错。”
1705497907
1705497908 与大多数大法官同僚不同,托马斯努力记住最高法院每位工作人员的姓名——从餐厅伙计、法官助理到普通法警。尽管他竭力表现自己的亲和力,但最高法院的员工仍然对他在听证会上的窘状印象深刻。几年后,托马斯仍记得最高法院一位执勤警官每天冲他打招呼时说的那句话:“别让他们剥夺你的欢乐。”而他本人是多么“受伤而挫败”。
1705497909
1705497910 进入最高法院几周后,托马斯终于有机会回击那些在听证会上折磨他的“他们”了。问题摆在面前:是否推翻罗伊案判决?
1705497911
1705497912
1705497913
1705497914
[ 上一页 ]  [ :1.70549786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