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499165e+09
1705499165
1705499166 肯尼迪把死刑之争带至下一个层面。对他的外国同行们来说,这也是一个事关重大的问题。2004年10月13日,最高法院就各州能否处决未成年犯,即犯罪时未满18岁的青少年听取了言词辩论。
1705499167
1705499168 这次的议题显得格外具有争议性,因为与劳伦斯案的情况一样,最高法院几年前也曾审理过类似的死刑案件。1989年,斯卡利亚在为斯坦福诉肯塔基州案(Stanford v. Kentucky)撰写的判决书中,允许各州对16岁和17岁的罪犯实施死刑。但在2003年的洛波诉西蒙斯案(Roper v. Simmons)中,密苏里州最高法院却又裁定,考虑到斯坦福案之后,法律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对未成年犯适用死刑属于违宪行为。
1705499169
1705499170 围绕与死刑相关的一系列议题,整个社会的情感指数也正不断变化。刚进入最高法院时,伦奎斯特曾致力于加快美国境内死刑的执行速度,却受挫于自由派反对者们——主要是布伦南和马歇尔——设置的程序性障碍。在死刑问题上,比尔·克林顿倒是和首席大法官理念一致。俄克拉何马城爆炸案[220]之后,克林顿签署了1996年《反恐与促进死刑法》(Antiterrorism and Effective Death Penalty Act)。这个名称古怪的法律本意是为限制死刑犯上诉,但其影响却受制于当时的社会形势。克林顿执政期间,犯罪率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因被误判而获释的囚犯(往往是死刑犯)的数量也在增加。(新的DNA技术的应用催生出许多无罪判决。)小布什上任时,公众对死刑的支持率、陪审团判决死刑的频率、死刑执行的实际数字都在下滑。1999年,全国仅执行了98起死刑,算是达到了历史高峰,之后的死刑数字很少高出这个水平。[221]
1705499171
1705499172 即使没有了那些彻底反对死刑的大法官们,如布伦南、马歇尔以及(最终转变的)布莱克门,布什任期内的最高法院仍旧对死刑执行施加了新的限制。2002年,最高法院宣称,法官在未经陪审团附议的情形下,不得径行判决死刑;同一年,大法官们裁定,对智障者执行死刑违反了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实施残酷且非同寻常惩罚的规定。[222]尽管上述判决都遭到伦奎斯特、斯卡利亚、托马斯,有时还有肯尼迪或奥康纳(她是死刑的坚定支持者)的强烈异议,但可以确定的是,最高法院在死刑问题上的整体立场,已发生了明显转变。
1705499173
1705499174 尽管已有之前变化作为铺垫,但是,肯尼迪在洛波案中的表现仍然令人震惊。
1705499175
1705499176 “让我们把注意力放在‘非同寻常’这个词上,暂且先不管‘残酷’这一说法,”肯尼迪对杰斐逊城地方检察官詹姆斯·R.雷顿说,雷顿为密苏里州一项法律辩护。“我们已能从很多例子中看出,国际上对死刑的观点,至少如欧盟领导人所实际阐明的那种观点,与我们是不一致的。这是否会影响到我们对‘非同寻常’的界定?假设美国是极少数处决未成年犯的国家之一,而那当然也是事实。这是否意味着对未成年犯的死刑是‘非同寻常’的?”
1705499177
1705499178 “不,”雷顿说,“既然问题涉及的是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判决就不应当以世界上其他地方发生的事情为依据,而是应基于美国社会的风俗习惯。”
1705499179
1705499180 斯卡利亚继续打他的民意牌,插话道:“那些欧盟成员国废除死刑有没有经过全民公决?”问题一下绕到了国外,雷顿顿时犯了愁,只好推说不知道。问题是,斯卡利亚对此了解得非常清楚,他很快指出,尽管欧洲“不少国家的民意调查表明公众支持死刑”,但欧洲精英们还是废除了本国的死刑。
1705499181
1705499182 肯尼迪很清楚斯卡利亚问话的意图,他说:“我已经在之前的提问中承认了这一点。的确,许多国家的领导层反对死刑。但让我们做个假设,如果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基于道德原因,不对未成年犯执行死刑,它已成为广为接受的惯例。这难道与我们界定什么是‘非同寻常’完全无关吗?”
1705499183
1705499184 “没有任何关系。”雷顿说。
1705499185
1705499186 这时,布雷耶出面支援肯尼迪来了,他指出,詹姆斯·麦迪逊及其同事们在起草宪法时,也曾参考过外国文献。当然,布雷耶说,认为制宪者们“觉得世界上其他地方发生的事情与‘非同寻常’全然无关”当然是毫无理由的。亚伯拉罕·林肯就曾研究过著名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的学说,“我想,林肯这么做,肯定是因为他认为国父们也曾研究过布莱克斯通,而且英国发生的事也确实与我们有关;现在难道有什么特殊原因,令国外发生的事与本案又完全无关了吗?”(在言词辩论中,大法官们互相交谈时,律师们通常只能旁观。)
1705499187
1705499188 肯尼迪干脆把问题反过来问:“我们是否曾持有这样一种立场,即我们在本国的作为,应当对其他地区人们的思考造成影响?”在过去十年中,肯尼迪如同一个传播民主与法治的传教士,耗费大量时间尝试影响“人们如何思考”。但就像其他许多传教士一样,他在传播思想的同时,自己的思想也因此发生了变化。
1705499189
1705499190 “在你看来,杰斐逊先生是否也认为我们的行为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影响?”肯尼迪接着问。
1705499191
1705499192 雷顿说他无法代表托马斯·杰斐逊讲话。
1705499193
1705499194 金斯伯格指出,《独立宣言》提供了这一问题的答案。她说:“但他难道不是说过,为了领导世界,我们必须展现出‘对人类舆论诚挚的尊敬’吗?”
1705499195
1705499196 所有这些关于国际思想交流的讨论,都远远超出了斯卡利亚所能承受的限度,他只好用一句俏皮话打断了讨论:“约翰·亚当斯[223]是怎么看法国人的?”听众们都被逗乐了。
1705499197
1705499198 既然肯尼迪已预先表明了立场,投票结果自然不言而喻了。大法官会议以5:4票推翻了对未成年犯的死刑判决,并随之否定了斯卡利亚过去撰写的、已持续了15年的判决内容。斯蒂文斯是多数方中资历最深的大法官,多数方成员还包括苏特、金斯伯格与布雷耶,斯蒂文斯明智地把意见书撰写任务分配给对此已表现出极大热情的肯尼迪。事实证明,肯尼迪的这份判决书将完全不同于最高法院历史上任何一份判决书。尽管国内仍有20个州维持这类死刑规定,但他还是以“反对判处未成年犯死刑已成全国性的共识”作为开头。不过,判决书的核心内容——当然也是最非同寻常的部分——在于肯尼迪的结论完全是靠比较法论据来推导的。
1705499199
1705499200 “我们认为,适用于未满18周岁罪犯的死刑是一种不恰当的惩罚,同时还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事实: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官方支持处决未成年犯的国家,”肯尼迪写道,“当然,这个事实并不能决定什么,因为阐释宪法第八修正案仍旧是我们的职责。”来自外国的论据或许“不能决定什么”,但明显对肯尼迪及多数方大法官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他在判决书中指出,1990年以来,在处决未成年犯问题上,美国与之为伍的是下列国家:伊朗、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尼日利亚和刚果。饶是如此,这些国家也先后废除了这类规定。
1705499201
1705499202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这么说,在一个整体倾向于反对处决未成年犯的世界里,美国是唯一支持这么做的国家。”肯尼迪写道,并补充说,“国际社会舆论,尽管并不能左右我们的判决结果,但为我们的结论提供了重要而又令人敬服的佐证。”肯尼迪以他一贯高调、晦涩的高谈阔论作为判决书结语:“我们之所以尊敬宪法,其中有一点原因不可忽视,那就是我们知道这是我们自己的宪法。其他国家和人民对于某些基本权利的明确肯定,只会强化这些权利在我国自由传统中的核心地位。承认这一点既不会降低我们对宪法的忠诚,也不会削弱我们对宪法起源的自豪感。”
1705499203
1705499204 这一次轮到斯卡利亚来质问肯尼迪了,他想弄清楚,采纳这些外国文献的意义所在。“虽然本国公民的观点现在都很难影响到最高法院的判决,”斯卡利亚以他特有的刻薄语气提到,“但其他国家和所谓国际社会的观点却在法院里唱起了主角。”的确,肯尼迪并没有提出任何类型的标准,来决定美国何时应该和世界其他国家保持一致,何时又不必如此。斯卡利亚开具了一份长长的清单,列出美国法律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领域:依靠陪审团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政教分离。一如既往,他最后又把话题绕回自己的眼中钉——堕胎,他说:“我们可还别忘记了最高法院在堕胎问题上的立场,那使得我们允许了所有在胎儿体外存活期之前的堕胎,世界上统共仅有6个国家有类似规定。”
1705499205
1705499206 斯卡利亚语气严厉,毫不留情地指出,最高法院对外国法律的关注不过是一个借口,目的是为了“按照某些大法官自己的应然世界观”改造法律。他在异议意见书结尾警告说:“与自己看法相同时就引用外国法律,反之则将其忽略,这不是理性,而是诡辩。”
1705499207
1705499208 这场关于外国法律影响的争论,反映出肯尼迪和当代共和党价值观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与奥康纳一样,肯尼迪也曾经历过支持低税制与有限政府的共和党时代,但他越来越认识到,社会问题已成为界定这个党的重要标志。正如肯尼迪迅速意识到的,对国际法以及像联合国那样的国际组织的敌视,也已成为共和党的核心宗旨。肯尼迪曾经热忱甚至是天真地相信,他对外国法律的承认,正好与那套布什向全世界传播自由的福音主义相符。他曾经说过:“如果我们要求世界上其他国家接受我们关于自由的理念,那么其他国家和人民至少也可以用一种对我们有所启发的方式,来定义与阐释他们的自由。在我看来,二者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联。”
1705499209
1705499210 事实上,肯尼迪的所作所为,恰恰显示出他与当代共和党的疏离。洛波案之后,54名众议员联合提起一项议案,谴责最高法院使用外国文献。来自艾奥瓦州的共和党众议员斯蒂夫·金发起了一项针对大法官们出境记录的调查,资料主要来自大法官们出国前必须填写的相关信息表格。“在1998-2003年期间,大法官们总共有93次出国记录,”金说,“调查显示至少有那么几位大法官,尤其是肯尼迪和布雷耶,更倾心于世界对他们的‘启示’,而不怎么情愿受我们自己宪法的约束。”
1705499211
1705499212 每一年,总会有一至两位大法官到国会作证,协助国会对最高法院年度预算进行审核,肯尼迪经常承担这项工作。洛波案结束后,肯尼迪曾在国会一次听证会上,无意间提到自己经常使用互联网进行法律研究。这使得众院多数党领袖汤姆·迪莱在接受福克斯新闻台访问时大发牢骚:“我们的肯尼迪大法官撰写判决书时,依据的不是美国宪法,而是国际法。这已经令人无法容忍,不仅如此,他还在一次会议上说自己借助互联网进行法律研究,这简直难以置信,太过分了。”(迪莱显然不太清楚,所有的法律研究,无论是关于美国法还是外国法,现在大都在互联网上进行了。)
1705499213
1705499214 几周后,肯尼迪对迪莱的无端攻击进行了反击。他为伦奎斯特历届助理的一次聚会制作了一盘录像带。录像带中,肯尼迪端坐在电脑旁,说自己正在做研究。最后,他在录像带结尾用好几种语言说了“再见”。
[ 上一页 ]  [ :1.70549916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