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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伯茨并非生来就注定是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但人们却越来越觉得:这一职位非他莫属。他的人生轨迹实在太过一帆风顺,发展之稳健、品德之高尚、个性之迷人,令人艳羡不已,好像一直受到神灵的特殊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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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月27日,罗伯茨出生于纽约州西部的布法罗市,他在印第安纳州长大,父亲是那里一家钢铁厂的行政主管。年轻时约翰是当地高中橄榄球队队长,也是该校当届成绩最好的学生。1976年,他以最优等成绩从哈佛学院毕业,三年后,再次以极优等成绩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在校期间,他担任《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在《哈佛法律评论》工作期间,他曾与金斯伯格的女儿简共事。1960年代,各大学的本科学院和法学院都曾受政治运动侵扰,但罗伯茨却一直表现优异,从未树敌。他的第一份法官助理职位来自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传奇法官亨利·J.弗兰德利,弗兰德利的办公室位于纽约,那里云集了哈佛法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弗兰德利与勒尼德·汉德、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一样,都属于中间温和派法官,苏特当年正是蒙他感召,才立志成为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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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茨选择在华盛顿而非纽约发展,他在“里根革命”期间来到首都,并于1980年成为威廉·伦奎斯特的法官助理。当时,最高法院仍由自由派大法官威廉·布伦南主导,年轻的伦奎斯特还是一名大法官,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不过,随着保守派日渐得势,罗伯茨的事业也呈上升趋势。离开法官助理岗位后,他在里根的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工作了4年,在那里,他因才华横溢、平易近人而备受好评。他撰写的备忘录,至今仍保存在里根总统图书馆(Reagan Presidential Library)内,字里行间展示了他的睿智、博学与政治上的保守立场。比如,当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为减轻最高法院的工作量,提议在现有巡回上诉法院的基础上增加一个中级上诉法院时,罗伯茨以刻薄的笔调评价道:“最高法院的叫苦声足以让人落泪,不过,估计只有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和学校里的孩子们才盼着把整个夏天都用来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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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茨运气颇好,赶在“伊朗门丑闻”爆发前夕离开了白宫,很快在华盛顿著名的霍根与哈特森(Hogan & Hartson)律师事务所确立自己的地位,成为知名上诉律师。老布什总统1988年当选后,罗伯茨返回行政分支工作,担任首席政府律师肯尼斯·斯塔尔的副手。罗伯茨一共在最高法院打过39场官司,最高法院历史上还没有一位被提名者超过这一纪录。他与人为善,又学识渊博,大法官们都很喜欢他。鉴于罗伯茨的良好声誉与优异成绩,1992年,年仅37岁的罗伯茨被提名为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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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时,罗伯茨遭遇了人生第一次挫折。1992年11月,民主党已经成功控制了参议院,并在确认程序中占据主导地位。由于罗伯茨看上去就是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理想人选,为安全起见,民主党人决定一开始就把他挡在联邦法院系统大门外。罗伯茨的提名遭遇阻击,最终以失败而告终。1992年,老布什连任失败后,罗伯茨返回霍根与哈特森律师事务所,开始发家致富的公司法律顾问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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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翁失马,焉知非福。”1992年的那次失利,反而令罗伯茨获益匪浅。接下来的8年时光,他成为全美最高法院出庭经验最丰富的人,多数情况下,他都代表大公司处理与政府或其他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几乎每年,罗伯茨都会有几次在大法官们面前辩论的机会,并提交过大量调卷令申请与“法院之友”意见书。(当然,他每年至少可以挣100万美元。)在克林顿主政时期,罗伯茨一直刻意回避政治纷争,他拒绝参加对白宫的调查,甚至拒绝就弹劾话题接受任何电视采访。在佛州重新计票诉讼中,他主动为布什出谋划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行事低调,尽量不让此事为多数人知晓。沉默寡言的淡定个性、避免树敌的娴熟技巧令他很少受公众关注。在政界与司法界的共和党前同僚中,他也一直保持金刚不坏之身,未卷入任何政治派系斗争。米格尔·埃斯特拉达曾向那些即将离开首席政府律师办公室的年轻律师建议说:“去为约翰·G.罗伯茨工作吧,他名字中的那个G是出自上帝的。(The “G”is for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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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罗伯茨1992年成功通过提名确认,并成为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那么在布什2001年上任之前,他可能也会在那里积累丰富的审判经验。但是,这些根本无法与他在审判席之外获取的宝贵经验与良好声誉相比。不过,如果司法委员会仍由民主党把持,他们肯定会像第一次那样,再次阻止对罗伯茨的第二次乃至第三次提名。然而,2002年,共和党终于再次夺下参议院的控制权,哈奇迅速把罗伯茨的确认程序安排在第二年年初。2003年5月8日,参议院全票批准了对罗伯茨的提名,使他正式成为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在此之前,他在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朋友已经开始收集他的档案资料,并把他放在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名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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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布什以“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者”和“团结者,而非分裂者”的诉求参加大选,试图跨越克林顿时代的派系纷争,愈合两党派性偏见。但是,到了2004年大选,布什已经完全摆出一副意识形态至上的架势,以此争取保守派力量,尤其是基督教福音派力量的支持,后者在之前的斗争中一直备受冷遇。而他们最关注的议题,全部取决于最高法院,因此,最高法院成为布什第二次竞选中的核心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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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选中,总统为讨好福音派,无所不用其极,几乎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布什与约翰·克里进行第二次电视辩论期间,总统在回答最高法院大法官可能人选的问题时,故意攻击了德雷德·斯科特案判决,他将该案描述为“在这起多年前的案件中,法官居然说宪法基于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权的理由允许奴隶制的存在。这只是个人见解,并不代表宪法是这么说的”。德雷德·斯科特案判决是1857年作出的,而且早就被内战后通过的宪法第十三修正案与第十四修正案推翻多年。即使是主流媒体的评论者,也对布什拿一个年代久远且不相干的先例说事儿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事实上,布什提到这个案子,当然别有深意,在反堕胎运动中,罗伊案经常被描述为当代的德雷德·斯科特案,被呼吁马上推翻。布什在这种场合下大玩春秋笔法,其实是指桑骂槐,绕着弯儿表明自己赞同福音派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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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到了2005年,保守派力量基础当然会对布什投桃报李,他们一股脑地接受了布什的司法提名。大选之后,那帮保守派活跃分子的首次亮相,就是集体批判阿伦·斯佩克特关于罗伊案的言论。几个月后,他们又推动参议院确认布什那些被搁置已久的司法提名人选。(得州大法官普里西拉·欧文自从被布什放入11人提名名单以来,在4年中一票未得。)在布什的第一个任期内,民主党曾利用参议院规则,成功阻止了布什颇具争议的司法提名。民主党使用的策略,就是大名鼎鼎的“阻挠议事法”[254]。此时,诸如杰伊·塞库洛之流的保守派活动家也开始在参议院中积极游说,试图禁止用“阻挠议事法”阻止司法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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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春天,参议院为司法提名问题炸开了锅。阻挠议事规则在参众两院各不相同。在众议院,只需达到简单多数就可以强制将议案交付表决,而在参议院,要想这么做,必须达到五分之三的多数,或者凑足60票。问题在于,参议院一共只有55名共和党人,根本凑不够60票。这就意味着,如果位居少数派的民主党人团结一致,就能够用阻挠议事法拖延甚至阻止任何法案或提名。阻挠议事规则的设立初衷是为了推动参议员们达成妥协,或者实现两党合作,现在却成了两党对抗的武器。为此,许多共和党参议员强烈要求修改阻挠议事规则,使一方人数只要达到简单多数,就能强制将提名交付投票。这项试图改变备受尊重的参议院规则的提议,由于事关重大,而被好事者称为“核武器”。另一方面,布什以实际行动默许了这一提议,在一次演说中,他大声呼吁:“无论结果是上是下,每个司法被提名人都应接受投票考验。”台下掌声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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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最后一分钟,一场轩然大波才以双方的相互妥协暂时告一段落。2005年5月23日,来自两党的14名中间派参议员组成一个小组在参议员约翰·麦凯恩的办公室进行会谈,最终商定让布什那些被晾了很久的被提名人(比如欧文)尽快接受投票,无论是上是下,该确认的就确认,该否决的就否决。作为回报,共和党方面也同意不再提出修改阻挠议事规则的要求。协议达成后,所谓的14人团联合宣布:“阻挠议事法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对被提名者使用。”但是,到底什么才算“特殊情况”,人们始终没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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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冲突得以化解,但整个对抗过程所传递出的政治信号,却是显而易见的:对这帮保守派法官的确认,关系到共和党的核心利益。最终达成的妥协协议把动用阻挠议事法的权力交给了两党的中间派议员,这些人本来就很瞧不起阻挠议事法,甚至他们中的一些民主党人也对布什的司法议程漠不关心,因此,妥协就意味着保守派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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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后,奥康纳宣布了她的退休决定。此时,事实已清楚表明,阿伦·斯佩克特这些老前辈们,已不能再靠翻翻老黄历猜测现代确认大战的结果了。1987年,罗伯特·博克之所以在大法官确认程序中败北,原因就在于民主党控制的参议院认为他太过保守,所以斯佩克特才认为,目前的参议院仍容不下过于保守的被提名者。事实上,对被乔治·W.布什提名的这些人来说,更大的风险反而在于他们不够保守。换句话说,博克当年没通过确认,是因为他反对罗伊案判决;而在2005年,一个被提名人要是不反对罗伊案判决,是不可能被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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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星期五,奥康纳赶在国庆假期之前递交了辞呈。假期一结束,保守派力量基础就列出了继任者的选任标准,首要条件居然是:排除艾伯特·冈萨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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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萨雷斯刚从奥斯汀市来到华盛顿,就有人猜想布什可能会把他作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不过,他的经历很难提起人们什么兴趣。冈萨雷斯出生在一个建筑工人与家庭主妇组成的家庭,在八个孩子中排行老二,祖父是墨西哥移民。他在得州一个小镇长大,那个小镇的名字——亨布尔(Humble,意为“卑微”)——恰与他的家境相符。他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在空军服役。从莱斯大学毕业后,1982年又从哈佛法学院获得学位。此后,冈萨雷斯成为休斯敦著名的文森与埃尔金斯(Vinson & Elkins)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直到1994年被布什州长任命为首席法律顾问。三年后,布什任命他为州务卿。1999年,布什提名冈萨雷斯出任得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大法官。在那个位置上干了不到两年,他就被布什调到华盛顿任白宫法律顾问。布什连任成功后,提名冈萨雷斯担任美国第18位司法部长,这也是该职位上的第一位拉美裔人士。2005年,冈萨雷斯刚满50岁,正是开始漫长大法官生涯的完美年龄。如果让他成为第一名拉美裔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正好迎合了布什种族背景多元化的政治主张。需要附带指出的是,即使从个人感情上讲,布什也非常喜欢冈萨雷斯,把他视为自己在政府内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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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冈萨雷斯获取任命的政治优势与个人优势都非常明显,保守派主要势力打算先发制人,阻止对他的提名。攻击在接下来一周很快开始,保守派报纸《华盛顿时报》率先发难,接着,保守派组织鹰派论坛(Eagle Forum)的创立者菲利斯·施拉夫利也公开表示:“我没有看到任何有说服力的书面材料,能够证明他是一个坚定的宪法主义者。”同样的反对声还来自新右翼组织的创办人,自由国会基金会主席保罗·韦里奇。《国家评论》(National Review)杂志也发表了一篇名为“不能让冈萨雷斯当大法官”的社论。保守派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专门撰文指出:“为了总统自身的政治力量基础,必须坚决反对冈萨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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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的“力量基础”,根本就在前国会职员曼纽尔·米兰达家里。一年前,米兰达因为偷看并泄露了司法委员会一位民主党职员的电子邮件内容,被逐出了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比尔·弗里斯特的办公室。回家后,米兰达很快组建了一个名为第三分支会议(Third Branch Conference)的组织,办公场所就设在他家里,除他本人外,组织里只有一台便携式电脑和一部无线电话。但是,米兰达了解保守派司法运动中每个人的情况,他那地毯轰炸式的电子邮件和电话会议成为发布抵制冈萨雷斯信息的主要渠道。[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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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奥康纳公布退休声明两小时后,米兰达就与他的盟友安排了一次电话会议,他告诉他们,自己将“抵制对冈萨雷斯的提名”。在那个长周末里(因适逢国庆假期),米兰达详细说明了这么做的原因,他认为冈萨雷斯“根本不是一位坚定的保守派。他很少就各类议题写文章,我们几乎找不到关于这类问题的任何表态性文字材料。而且,我们不知道他对许多议题的真实想法。这类提名绝对是保守派所不能容忍的。戴维·H.苏特大法官没有文字材料,安东尼·M.肯尼迪大法官有文字材料,但未就保守派希望看到的他们对特定议题的想法发表只言片语。所以,我们不能再找苏特或肯尼迪这样的人,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再把冈萨雷斯作为提名人选”。米兰达不过是个酷爱炫耀的博主,但他对整件事的热情,还是通过各种渠道影响到了传统的保守派势力,更可怕的是,他还使这样一句口号流行起来:“‘冈萨雷斯’是西班牙版的‘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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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许多大人物也出面加入了抵制冈萨雷斯的行列。保守派法律人士的代表,前司法部长埃德温·米斯三世和老布什时期的白宫法律顾问C.博伊登·格雷同时约见了白宫幕僚长安德鲁·卡德,明确表示反对任命冈萨雷斯。各方攻势来得实在过于迅猛,正在丹麦进行国事访问的布什不得不在7月6日作出回应。“我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朋友遭到批评。他是我忠实的朋友。这位遭遇突然袭击的朋友,其实是一位非常称职的公仆,也是一个好人,”布什说,“那么,我喜欢这样吗?不,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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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宫内部,法律顾问办公室内那些年轻的联邦主义者协会成员——他们自身也是保守派运动的煽动者——惊讶地观察着人们对冈萨雷斯的攻击。他们坚信冈萨雷斯是保守主义的虔诚信仰者,用行话说,是“百分之百”靠得住的人。在布什的盟友中,冈萨雷斯一直冲在反恐战争的司法最前线,正是他轻松化解了《日内瓦公约》对囚犯们的保护,并将之称为“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他成功颠覆了延续数十年的先例,不再把布什的司法提名名单交给美国律师协会审查,只因为他觉得该协会过于偏向自由派。冈萨雷斯与副总统切尼一道,宣称行政分支有权拒绝移交特遣部队的司法文件。他还代表政府参加了格鲁特案与格拉茨案两起种族平权措施案件的谈判。(尽管他的观点比迪克·切尼与西奥多·奥尔森更具同情心。)正是他负责监督并挑选出了那批迫使民主党人拿出阻挠议事法的司法候选人。冈萨雷斯已经做了这么多事,难道还不能证明他对保守主义事业的忠诚吗?这些人到底还想要些什么?白宫的年轻律师们对此大惑不解。他雇了我们,不是吗?为什么他做了那么多事,最后反而遭遇这种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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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简单。2000年,冈萨雷斯在得州最高法院短暂任职期间,他曾参与审理了一系列少女堕胎案件。时任州长布什曾签署一项法案,要求未成年少女必须征得父母同意才能做堕胎手术。但是,根据联邦最高法院先例,法律只对部分女孩做了例外规定,如暴力虐待的受害者,可以经法官而非父母的允许做堕胎手术,在解释这一所谓的司法规避条款时,冈萨雷斯加入了6
:3票的多数方,批准一位17岁少女就堕胎事宜征求法官意见,而不是征得她父母的同意。这一判决结论显然困扰过冈萨雷斯,但他不得不依法裁决。“作为家长,这一法律的结果也曾……困扰过我个人,但是,作为法官,我有义务公正无私地适用本州法律,不受个人道德立场的影响。”他在判决书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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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州法院关于堕胎案的结论涉及范围非常有限。包括冈萨雷斯在内,没有一位大法官表达过罗伊案判决应被维持还是推翻的立场。法院判决书也没有解释宪法相关条文。本案唯一的争议,在于是否应对这个小姑娘适用得州法律。但是,这些附加说明毫无价值。冈萨雷斯的事业,包括他四年来忠心耿耿地服务于布什行政分支,同样毫无价值。不管那个判决结果公平与否、准确与否,判决本身就已表明,冈萨雷斯在堕胎议题上靠不住,对那些反对提名他进入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来说,单凭这一条就足够了。这就是保守派运动的力量,这就是堕胎问题对他们的重要性,布什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的好朋友从预定人选名单上拿掉。总统仍然很欣赏冈萨雷斯,仍然一有合适的机会就为他说好话。但是,他再没考虑过把大法官席位留给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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