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532285
1705532286
5.父母的陈列品——四兄弟
1705532287
1705532288
说起回到美国的那段经历,至今让我记忆犹新。对于年幼的我们来说,那简直就是一次惊心动魄的探险。在船上时,女招待称我们是她所见过的所有孩子里“最无知”的,在其他孩子看来十分平常的事情,在我们看来竟然一无所知。我的父母曾说,中国的生活要比美国恶劣,当我们看到旧金山码头衣衫褴褛的报童时,我们感到十分惊讶:美国的生活条件不是很优越吗?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外国孩子”?火车和火车头在我们眼里是新鲜玩意,要知道在中国只有一条铁路,是从上海到吴淞的,可惜的是,那条铁路后来也被当地人拆除了,因为当地人认为铁路会打扰到坟墓里亡灵的安息。
1705532289
1705532290
阿拉巴马的那段经历,与我的情感产生了冲突。我的父母大肆宣传我们四兄弟,以此提起人们对去中国传教的兴趣。父母到处显示他们从中国带来的“古玩”——其实那些只是极为普通的中国人吃穿住行和祭祀祖先用的东西,他们希望借此吸引大家的目光。而我们兄弟四人则被要求穿上中国服装,用中国人的餐具——筷子吃饭,并且还要用中文唱赞美诗,特别是那首“神爱世人,我心永伫”。父母亲将我们四个人当成了橱窗里的展示品来展览。他们这种做法给我们留下了糟糕的名声,当以后我们两个年长的孩子被留在莫拜尔时,更加体会到这种感觉。我们的讲话方式简直和过去一本正经的成年人一样。最可怕的是,我们不知道同龄美国人的语言、习惯、行为标准等等。我们成了表兄眼中的古怪亲戚,他们甚至都羞于提起我们,或者是以认识我们为资本到处炫耀,从而为自己找乐子。这里其实是一座典型的南部小城,母亲在这里留下了一个不顾一切到大洋彼岸的中国去的“恶名”,我们兄弟也因此成了同学们奚落的对象。总有一些人以不友好的方式对待我们,这其中甚至包括母亲过去的朋友和学生。人们常常会问我们一些问题:中国和美国你们更喜欢哪个?中国人真的会吃老鼠吗?你们会说中国话是不是?这些问题让我们非常痛苦。甚至有些没教养的人还会啧啧地说:“瞧瞧,这些孩子简直和中国人一样。”
1705532291
1705532292
1888年,我的父母把稍微年长的我和大卫留在了莫拜尔,然后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回到中国去了,从此,我和大卫就跟着姨妈和姨父一起生活。姨妈家有一对儿女,他们和我们年龄相仿。姨妈姨父像是养父母一样,以和善的态度对待我们,将我们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去疼爱。我的姨父出身于苏格兰基督教长老会家族,这个家族以严格著称,所以姨父对我们的行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和规范。他们认定传教士的孩子必须受到严格的管教。他们不能亲自去中国传教,却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建立起了一座传教所。每个星期天我们都需要穿过整个城市,抵达传教所进行祷告,“向异端之土传递神圣父母”致敬。在基督教的传统里,周日出行不可以乘车只能步行,于是,每个周日的清晨我们都需要步行抵达主日学校和传教所,周日的晚上我们还要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工劳动以及有关宗教的其他仪式。整个周日的下午,我们需要背诵圣经诗句和赞美诗。让我们感到不公的是,这期间不许有跳舞、唱歌一类的娱乐活动。可是,我们的表兄弟却可以尽情地享受娱乐,谁叫他们不是传教士的孩子呢。我们还有两位姨妈,一位是社交名媛,一位居住在乡下。另外两位姨妈和抚养我们的姨妈完全不同,那两位姨妈对孩子们的态度十分怜爱。
1705532293
1705532294
说到在莫拜尔最快乐的记忆,当属每年夏天我们都可以去莫拜尔湾对岸的另一个姨妈家小住一段时间。这位姨父是一位中尉,他参加过南北战争。那里的夏季十分炎热,我们可以去钓鱼、游泳、捉螃蟹、划船。直至今天,我依旧清楚地记得当时的一个伙伴:他是个黑人,他爸爸是个厨师。我和我的兄弟经常笑话他不会划船。记得有一次,当我们把船划到河中央时,他认真地对我们说:“让我把船划回去吧!”表弟和我立即跳入水中,打算在这里游泳。没想到,他却较起真来,他以为我和表弟不相信他,在捉弄他,这深深地伤害到了他的自尊心。他立即拿起船桨划开,划船回到了岸上。我和表弟没有了船害怕极了。我们希望他停下,于是向他大喊,可是他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只好无奈地向岸边游去。很快,我和表弟便精疲力尽了,虽然我们当时距离河边只有1英里左右远,但是这段距离对于我们来说十分漫长。我甚至开始出现绝望的幻觉,我看到自己和表弟的尸体在河上漂浮,而后家人为我们举行了葬礼,我的尸体被埋进了家庭墓穴,报纸上登出了我们的讣告,可大洋彼岸的父母要在一个月以后才能看到,我看见父母流下了凄凉的泪水……不过,这一切都只是幻想,后来我和表弟游回了岸上,不然今天你也不会坐下来看我写下的故事了。我的生活里还有一位黑人,她就是“佐治亚姑姑”。她是我们的保姆,我们十分喜欢她。可她对我们也非常严格,她会在我们不听话时打我们的屁股。尽管经历了南北战争,尽管佐治亚姑姑对我们十分严格,但是对于当时的美国南部来说,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分界是很清晰的,并且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1705532295
1705532296
后来,我渐渐地能够理解传教士的理想,并且还能够体谅姨父和姨妈要在阿拉巴马把我们抚养成人的辛苦。姨父和姨妈都很长寿,在他们晚年时我们竭力去孝顺他们,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对于他们严格的教育,子女们没有一句怨言。他们的孩子和我们的关系就像是一母所生的亲兄弟一样,尽管我们只是表亲。不过这些都是后话,在莫拜尔的那段经历让我对传教士这个职业十分抵触,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存在这种情绪。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我认为这些教育让我深受其害。多亏海滨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才让我顺利度过了记忆里那段不愉快的日子。如果不是海边的快乐生活,恐怕我会成为一个反对一切宗教的人。
1705532297
1705532298
6.成为正常美国男孩的开始——学校
1705532299
1705532300
我16岁那年,也就是1892年,那年的9月我被送进了位于弗吉尼亚州夏洛特乡的潘陶普斯学校读书。这所学校是当时南部最富声誉的私立学校之一,如果你想进入弗吉尼亚大学,就必然要进入这所中学读书。学校周围风景秀丽,这里曾经是托马斯·杰斐逊[5]的私人领地。杰斐逊在世时,将这里命名为“大观”,原因是这里可以一览蒙缇切罗至拉皮丹河的全部美景。
1705532301
1705532302
在莫拜尔的那段日子,我对学校深恶痛绝、无法忍受,这和其他男孩的感觉是一样的。我们的班级里有45个人,通常我的成绩在第五名上下,直到毕业也没能夺得头筹。一般来说,私立学校的学生大多都来自富裕的家庭,或者是被公立学校开除过。至于功课,和大家一样,我也觉得索然无味。课余时间,我很少复习功课,可我也很少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这一切也许是因为从小到大我没能像一个正常男孩那样成长中伴随着玩乐,也可能是因为我有些迟钝和倦怠。总之,课余的大部分时光我都用在了读“名家之作”上——沃尔特·司各特[6]、爱德华·巴尔沃-利顿[7]、查尔斯·狄更斯[8]等等。
1705532303
1705532304
可这按部就班的一切,都在进入潘陶普斯学校后被打断了,进入这所学校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学校将我改变成了一个正常的美国男孩。我们班上的50多名同学来自南方的不同州,就像我来自阿拉巴马一样。中国特征的印记在我身上渐渐消失,没有人像是在莫拜尔一样用有色眼镜来看待我了。虽然在后来的日子里,我的同学们也知道了我的那段经历,可这并没有给我带来像在莫拜尔时那样的困扰——大家对此并没有长期的兴趣。在性格方面的改变,我要感谢这里隽秀的风景、宜人的气候,令人舒服的、人数很少的社交圈子……当然,最需要感谢的还是我的老师们,他们以真挚的爱去对待自己的教学事业和他们的学生。我见过的最和善的人,当属我的校长桑普森先生。他的太太有三位兄弟都在中国传教,而我的良好成长也离不开他太太的影响。桑普森校长夫妇格外喜欢我。在后来的日子里,当我的两个弟弟进入这所学校读书时,桑普森校长夫妻爱屋及乌地也非常喜欢他们。那年夏天的暑假,我们就是在学校里度过的,那里简直就是我的另外一个家。
1705532305
1705532306
我学习非常努力,并且生活得很开心,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里宜人的气候,以及两位毕业于汉普顿-悉尼学院的老师的精心栽培。其中一位是乔治·丹尼老师,这位老师后来成为了华李大学和阿拉巴马大学的校长。乔治·丹尼老师的教育,让我对拉丁文和希腊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另一位老师是詹姆斯·L.贝尔先生,他教授的科目是英语文学。那一年,我获得了全年级最佳平均成绩,并因此获得了金质奖章。
1705532307
1705532308
虽然潘陶普斯也是一所纪律森严的教会中学,可这里和我在莫拜尔生活的那五年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这里的生活健康而愉快,我的师长们魅力迷人,最重要的是,在这里不会有人不断盘问我中国传教士的家庭出身。同学们和我相处得十分融洽,学校虽然严格执行宗教的戒律,但是通常都会以高明的做法处理。这让我对宗教的态度渐渐轻松下来,尽管算不上积极,但是也不像过去那样抵触了。认真地说,那一年我真的很开心。
1705532309
1705532310
1705532311
1705532312
1705532314
原来他乡是故乡(司徒雷登回忆录) 第二章 恰同学少年
1705532315
1705532316
1.进退两难
1705532317
1705532318
1893年的秋天,在我最喜欢的老师——乔治·丹尼的介绍下,我经由潘陶普斯学院转学到汉普顿-悉尼学院二年级插班读书。也就是在这一时期,我加入了“西格马-奇”兄弟会,这个组织是由丹尼先生创办的。同时,我还加入了文学社团。我想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对丹尼老师的崇拜。
1705532319
1705532320
汉普顿-悉尼学院是在1776年,也就是《独立宣言》签订的那一年成立的。学校的名字来源于两位英国杰出的爱国志士:约翰·汉普顿[9]和阿尔杰农·悉尼[10]。派崔克·亨利[11]和詹姆斯·麦迪逊[12]是这所学院的创始人。这所学校走出过1位美国总统,30位议员,8位州长以及20位大学校长。到今天,这所学校大概有400人就读,不过早年它每年的招生人数不超过150人。在1931年的“大学校友名人录”上,该学院以7.45%的占有率高居榜首,位居第二名的阿默赫斯特学院的占有率为7.4%,位居第三的哈佛大学的占有率为6.6%。全社会范围内对这个评选结果进行了热议,《诺克斯维尔纪事》做出了这样的评论:“汉普顿-悉尼学院有如此崇高的声誉是实至名归的,从历史和文化氛围来看,它以饱满的热情为南部教育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1705532321
1705532322
大学生活中最惬意的一部分,要数与同学们的和睦相处,特别是与社团伙伴们的相处。我很喜欢学校的学习氛围和优良的传统。只是,在我读书的时候,入学的人数逐年减少,这所学校日渐低潮。学校的校址所在地,曾经是弗吉尼亚的一片烟草种植园,可如今这里却变得日渐荒凉,因为曾经居住在这里的富裕家庭纷纷搬走,都去了北部或者西部。在我入学的那一年,我仰慕已久的一位英语文学教授离职了,我无法忍受接替他执教的老师。物理学的老师虽然优秀,可我对这门课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勉强修完了学分,学习成绩刚刚及格。所以,到毕业的时候我对这里并没有太多的留恋。虽然我可以选择再续读一年拿到硕士学位,但是我并不想在这里再待一年,所以我拒绝了。
1705532323
1705532324
特灵寇是我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在班级里我们两个的成绩是最好的,每次考试都轮流拿第一。友情是大学时代最温暖的回忆。我和他年纪相仿,又都是兄弟会的成员,并且我们还同住一间宿舍。我们常常在下午时一起散步,我们都没有参加体会运动社团,所以我们有这个时间。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带上自己的女友,四个人一起出去玩,我们从未互相攀比过什么或者因为什么事情争风吃醋。甚至于在每学期开学之初,我都要去弗吉尼亚西南部的韦瑟维尔找住在那里的特灵寇一起去学校报到。每个学期结束之时,我们也都会结伴回家,我们先到他家,然后我再回自己家。圣诞节这个重要的节日,我通常也都是在他家度过的。毕业时,他选择了去弗吉尼亚大学深造学习法律。而我选择了去潘陶普斯学院做一名老师,我们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多年以后,他成为仙纳度人身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和全州教育董事会的主席。1921年,他以弗吉尼亚州有史以来最大比例的支持率当选为州长。一直以来,他都活跃于基督教长老会若诺克分会中。1939年,他去世了,在他去世之前,我们始终保持着通信来往。只要回到美国,我就一定会去探望他——那是我回国后做的最开心的事。
1705532325
1705532326
班级里获得杰出成就的人很多。还记得毕业时,我们上一届的一位学长在获得第一名的成绩后,荣获在毕业典礼上致辞的殊荣。我和特灵寇并列第二。学校恢复了一项早已废除的传统:用希腊语致毕业辞,为的是让我们都可以登台演讲。我获得了这个殊荣,布若克教授指导我完成了演讲稿的内容。令我感到得意的是,事后我才知道,大家都震惊于我的演讲,并且没有任何人挑出毛病。19岁的最后一天,我被授予了艺术学和文学学士学位。
1705532327
1705532328
汉普顿-悉尼学院一向以宗教戒律严明而著称,而协和神学院就建立在学校不远的地方(尽管它后来迁移到里士满去了),它像是大学里的研究生院的机制。我上学的那个时代,很多学生都梦想成为一名传教士,而我对此却不以为然。也正是因为这样,学校校风才会如此真挚和虔诚。我并不嫉妒立志当牧师的学生的学识和家庭背景,也不推崇他们的品性。很多必修课都是与《圣经》有关的课程,这非常枯燥。没有人对枯燥的教堂仪式和礼拜日活动提出抗议,尽管它们让人打不起精神。
1705532329
1705532330
关于宗教活动,我主要是参加基督教青年会(Y.M.C.A)的一些活动。这种组织遍布弗吉尼亚州和学院里。参加这种活动对于我来说至关重要,它培养了我的活动能力和领导能力。我始终都活跃在这种活动里,一直持续了大学的三个年头。在毕业前那年,我荣升为青年会的主席。我始终认为,基督教青年会常常令官方感到头疼——因为它是个北方的组织,正是如此才使它在大学生中如此受欢迎。“海外传教学生志愿者行动”拉开了序幕并迎来了高潮,他们试图掀起一场全球范围内的基督教传教活动,许多大学生对此着迷,并成为了积极分子。该活动的几位秘书长曾经亲自到汉普顿-悉尼学院宣传,并且一下子就看中了我。谁叫我的背景独特:我的父母都是海外传教士,我常常参加宗教社团活动,并且我的身体状况良好,又没有什么特殊的困难。这一切都让我成为了最好的人选。
1705532331
1705532332
威拉德·里昂、弗莱彻·布罗克曼和海瑞·卢斯,这几位当时“拉拢”我的秘书长都成了我后来的密友。只不过,在当时的他们眼中,我是个对传教事业不够热心的家伙。其实这都是必然的,谁叫父母在中国的传教生涯给我的童年留下了不愉快的回忆呢?特别是我们回到美国后,在习惯了弗吉尼亚的生活和学习后,我彻底对海外传教事业产生了抵触心理。不过,在那个时候看来,去海外传教像是真理一般,这一切都归功于“海外传教学生志愿者运动”那些高悬的标语口号。以至于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你是信仰基督教的年轻人,但是你却不想成为传教士,那么你必须要为此做出合理的解释。这样的情况时时刻刻地折磨着我,让我进退两难。固然,我可以拒签去海外传教的誓言和协议,可如果这样做了,我将无法逃脱大环境的压力和困境。其实比起去海外传教,我更愿意做一名教授古典文学的教师,就算是为本地的教堂都可以,我的愿望很简单,只要让我留在弗吉尼亚就可以了。我担心他们会“顺理成章”地把我送回到中国去,所以我才对此如此抵触。以至于我想去读研究生,去弟弟正在读书的弗吉尼亚大学也好,或者是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要么就干脆到德国去。只是,就算是去研读经典或者钻研神学,我从事与传教相关的工作也是不可避免的了,其原因之前已经提到过了。
1705532333
1705532334
[
上一页 ]
[ :1.70553228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