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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识这样一些奇人,对于初出茅庐者,是个巨大收获。但是我还得接受一次决定性的教训,让我整个一生受用无穷。这是一次天赐良机。我们在维尔哈仑家和一位艺术史家进行讨论,这位历史学家连声抱怨,伟大的雕塑和绘画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我激烈反驳,罗丹不是还和我们在一起吗?他和往日的大师相比,不是也毫不逊色吗?我便把罗丹的作品列举出来,历历如数家珍,跟每次和反对意见争辩一样,我又情绪激昂,近乎发火。维尔哈仑含笑倾听,不发一言。“你这样热爱罗丹,理应和他认识一下才对。”末了他说道,“明天我要上他的工作室,你要是有兴趣,我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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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有兴趣?我高兴得一夜都没合眼。可是见到罗丹,我却说不出话来,我都没法和他攀谈。站在他的雕塑当中,好像自己也成了一尊泥塑木雕。奇怪的是,他似乎很喜欢我这窘迫的样子,因为在告别的时候,老人向我发出邀请,问我是否想去看看他在穆敦的真正的工作室;甚至请我一同进餐。我得到的第一个教训便是:伟大的人物最具爱心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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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教训便是:这些伟人在生活中总是最为简单淳朴。罗丹这个人誉满全球,他的作品都清清楚楚地摆在我们这代人的眼前,就像是我们最亲近的朋友,在他家里用餐就像在一个中等农民的家里吃饭;结结实实的一大块肉,几枚橄榄,满满一盘水果,再加上浓度强烈的当地葡萄酒。这顿饭使我勇气倍增,临了我又无拘无束地说起话来,就仿佛我已熟识这位老人和他的太太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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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我们到他的工作室去,这是一间宽阔敞亮的大厅。他最主要作品的复制件都汇集在这里。这些塑像中间,或站或躺,陈列着好几百件精妙的小型局部造型——一只手啦,一堆马鬃啦,一只女人的耳朵啦,大部分都还是石膏浇成的模型;大师自己只是用来练笔的素描,我现在还记忆犹新。这一小时的经历我可以足足讲上好几个钟头。最后大师把我领到一台底座前面,上面放着他最新的作品,上面盖着湿布,这是一座女人的雕像。他那沉重的满是皱纹的双手,活像农民的手,把湿布取下,身子向后退了两步。我不由自主地从压抑的胸中叫出一声赞美:“太棒了!”话刚刚出口,我就感到羞愧,因为这话过于陈腐平庸。罗丹端详着自己的作品,只说了声“可不是?”表示赞同,态度平静客观,毫无虚荣自夸的神气。然后他迟疑了一阵,“就是肩膀这儿……等等!”他一下子脱掉他家居的外套,穿上白色工作服,手里拿起一把刮刀,在雕塑的肩上出神入化地一抹,把这柔软的、似乎在活生生地呼吸着的女人的皮肤抹得平顺流畅。他又往后退了两步:“还有这儿,”他喃喃自语。又巧妙地改动了一个小小的细部,效果立刻显著提高。再往后他什么话也不说。时而往前,时而退后,从一面镜子观察一下这尊雕像,自言自语地说些什么,发出一些谁也听不懂的声音,在雕像上时而这里改改,时而那里抹抹。他的眼睛,吃饭的时候亲切友好,心不在焉似的,现在射出奇特的光芒。他显得身材高大了许多,年轻了不少。他身材魁梧强壮,他把全身的激情和力量全都用来工作、工作、工作。每次他快速地往前走动或往后倒退,地板都压得咯吱咯吱直响。可是他没有听见,他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站着一个年轻人,一声不响,紧张得心脏都跳到嗓子眼里,能够让他亲眼看见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大师正在工作,他感到幸福无比。大师把我忘得干干净净,我对他而言,并不存在。对他而言,存在的只有这座雕像,这件作品,后面是那看不见的绝对完美无缺的杰作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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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过了一刻钟,半小时,我都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宏伟美妙的时刻总是不受时间的约束。罗丹全神贯注,沉溺于创作之中。即使霹雳雷鸣也不会把他震醒。他的动作越来越使劲,就仿佛越来越发火;一种狂野的劲头,或者一阵醺然醉意从他身上表现出来,他越干越快,越来越快,接着双手迟疑起来,似乎认识到,它们已无用武之地。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朝后倒退,什么也没改动,然后他轻声地自言自语一阵,非常温柔地把湿布又盖在他的雕像身上,就像在心爱的女人肩上披上一块纱巾。他深深地松了口气,全身放松。他的身影又显得沉重起来,火焰已经熄灭,然后发生了对我而言难以理解的事情,伟大的教训:他脱下白色工作服,又拿起家居上衣,转身想走。在极端专心致志的时间里,他已把我完全忘记。他已经不知道,有个年轻人,是他自己带到他工作室来观看他工作场所的客人,此刻正站在他身后,深受震撼,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和他的雕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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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走到门口,正打算关上大门,突然发现了我。他简直有些生气似的眼睛直盯着我:这个陌生的年轻人是谁?怎么溜进他的工作室了?可是马上他就想起来了,几乎带着羞愧的神情,迎着我走了过来,开口说道:“对不起,先生。”我不让他再往下说,只是怀着感激的心情抓住他的手:我恨不得亲吻这只手。在这一小时内,我亲眼看见了创造一切伟大艺术的永恒的秘密,实际上也是世上任何伟大成就的秘密展示在我眼前,那就是专心致志,全神贯注,汇集一切力量,一切官能,忘形物外,远离尘世。每个艺术家都是如此。我学到这点,一生受用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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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打算五月底离开巴黎前往伦敦,但是我被迫提前两周出发,因为我那迷人的寓所发生了一起意外事件,使我感到很不舒服,无法再住下去。这是一个奇特的插曲,既使我感到逗乐,同时也给我教训,让我看到在不同的法国环境里人们不同的想法。圣灵降临节那两个节假日[33],我不在巴黎,和朋友们一起瞻仰我尚未拜访过的壮丽宏伟的夏特尔大教堂[34]。星期二早上,我回到旅馆的房间里,正打算更衣,发现我的皮箱不见了。这几个月,皮箱一直安安静静地放在角落里。我下楼去找这家小旅馆的老板,他和他太太白天轮流坐在小小的门房间里值班。老板是个矮矮胖胖的马赛人,长着一张红脸膛。我常常欢快地和他开开玩笑,甚至有时候在马路对面的咖啡馆里玩掷十五子游戏,这是他最爱玩的。听我说箱子不见了,他立刻激动万分,高声大叫,一面用拳头猛敲桌子,说出一句神秘莫测的话:“还真是如此!”他和平时一样只穿件衬衫坐着,此刻慌慌张张地穿上外套,脱掉舒服的拖鞋,穿上皮鞋,向我解释事情的经过。不过,事先我得向大家讲讲巴黎房屋和旅馆的一个特点,便于把事情讲述明白。在巴黎,稍小一些的旅馆和大多数私人住房都没有大门钥匙,而是由房主或者房屋主管来锁门,一旦外面打铃,房门就由门房室自动把门打开。较小的旅馆或者住房的房主或者门房,并非彻夜守在他的门房间里,而是躺在床上,摁动一个摁钮——大多是在半睡半醒迷迷糊糊的状态之中——把大门打开。谁要出门,得叫一声“劳驾,拉一下绳子!”同样,谁要从门外进屋,只消报上自己的姓名。这样,从理论上讲,不会有陌生人半夜溜进屋来。——拂晓两点,有人在我下榻的旅馆门外拉动铃铛,有人进来,自报姓名,听上去和旅馆里的一名客人姓名相仿,取下挂在门房室里的房门钥匙。其实契别鲁斯[35]的责任,就是通过窗玻璃确认这位迟归客人的身份。可是显然他睡意太浓,没有注意。又等了一个钟头,现在有人在屋里叫了一声“劳驾,拉一下绳子!”他要出门,门房给他开了大门之后,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有人竟然在凌晨两点还要离开旅馆,于是门房便翻身起床,出门察看外面的街道,觉察到有人拎着一只皮箱离开了饭店。门房立即披上睡衣,穿着拖鞋,尾随这个形迹可疑的人,等他看到那人拐过街角,走进小巧乡间大街的一家小旅馆。他当然没有想到这是个小偷或者溜门撬锁的窃贼,他也就心安理得地又上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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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搞错了,他大为慌张,就和我一起冲到最近的一个警察岗,警察立刻到小巧乡间大街的那家旅馆去进行盘问。结果确认,我的箱子还在那里,可是那个小偷显然出去到附近哪家酒吧去喝早咖啡去了。两名侦察便守在小巧乡间旅馆看门人的小房间里,等着那个坏蛋。等到小偷半小时后毫不提防地回到旅馆,立即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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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两个,旅馆老板和我得到警察分局去参与审讯,我们被带进局长办公室。局长是个其胖无比的先生,脾气很好,留着八字胡,制服上装钮扣解开,坐在写字台前。桌上乱七八糟,堆满文件,整个房间烟味浓烈,一大瓶葡萄酒放在桌上,表明此人绝非凶残成性、愤世嫉俗的警察油子之流。首先,他下令把我的箱子带进屋来;我得确认,是不是缺少了什么贵重物品,唯一似乎值钱的物品乃是一本用得很旧的存折,账面上有两千法郎。不言而喻,不是本人,谁拿到它都没用。果然,它一动不动地放在箱子底上。我承认箱子是我的,箱子里的东西没有丢失,做了记录,警官就下令把小偷押进来。和这小偷见面,我还是颇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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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是值得的。这个可怜虫身材矮小,瘦弱不堪,夹在两个身强力壮的军人当中,益发显得怪模怪样,一眼就可看出他衣衫褴褛,小八字胡两边下垂,长着一张耗子脸,愁容满面,饿得半死。我冒昧地说一句,他可是个蹩脚的小偷,技术很不熟练。单凭他第二天一大清早没有拎着箱子逃之夭夭,就可看出他很不在行。他低垂着眼睛站在警察大人面前,浑身微微哆嗦,仿佛身上有点发冷。我必须羞愧地说,我不仅觉得他有点可怜,甚至还对他怀有某种同情。一位警官把搜身时从小偷身上找到的所有物件神气庄严地放在一块大木板上,这时我对他的同情和兴趣,变得更加强烈。一块脏得要命、破破烂烂的手绢,十几把各种大小的私人配制的钥匙和撬锁工具,用一把钥匙圈串起来,碰在一起,发出音乐般的声响,一只破旧的皮夹。幸而没有武器,这至少证明,这个小偷干他这行手艺非常娴熟,但是只以和平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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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首先在我们眼前检查那只钱包,检查的结果出人意表,没有什么一千法郎或者一百法郎的钞票,根本一张钞票也没有,只是一些著名女舞蹈家和女演员的袒胸照片,数目不下二十七张,还有三四张裸体照片。这样一来,没有发现其他犯罪行为,只说明这个瘦骨伶仃、愁容满面的小伙子狂热喜爱美色,巴黎戏剧世界的那些高不可攀、遥不可及的星辰,他至少可以让她们在照片中憩息在他的心里。尽管警察局长目光严峻地把这些春宫照片和裸体照片一张张仔细观察了一遍,这种社会阶层的一名罪犯居然会有这样古怪的一些藏品,他一定和我一样觉得非常逗乐。我对这个可怜罪犯的同情心,也因为他对这些审美之美所表示的爱好而大大提高。警官郑重其事地把钢笔拿到手里,向我发问,是否要向这个罪犯提出起诉,我理所当然地快速回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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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理解当时的情景,又需要插入一段说明。在我们奥地利和其他许多国家,倘若有人犯了罪行,是由官方来提出控告,这就是说,是由国家独断专行地把司法权抓到自己手里。而在法国则由受害人自由选择起诉与否。我个人感觉,这种权利观比所谓的一成不变的权利要合理得多。因为这种观点使人有可能原谅那个加害于你的人,而在德国,譬如说,一个女人妒性大发,开枪打伤了她的情人,受伤者千央告万哀求,也无法使那女人免于判刑。那个女人一时冲动打伤的那个情人,也许正因为女方感情如此激动,更加爱那个女人。可是国家介入案件,硬把女人从那男人身边拽走,把她投入牢房。而在法国,男方原谅女方之后,道歉和解,就手挽着手回家去,这件事情就可以看作已经内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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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斩钉截铁地说了那个“不”之后,便发生了一个一波三折的突变。夹在两名警察当中的那个瘦个子男人,突然站直身子,以一种难以描写的感激的目光凝视着我,这我永远不会忘记。分局长心满意足地把钢笔放下;显然我拒绝起诉小偷,分局长也很高兴,这样就省得他再写那些繁琐的公文报告了。可是我的房东却不然,他连脸带脖子都涨得通红,冲着我大吼大叫我不该这么办,这批无赖必须彻底清除,一个不留,说我无法想象这批流氓干了多少坏事,一个正派人得一天到晚都提防这些家伙,放走一个就鼓励其他上百个坏蛋跟着作恶。爆发出来的是一个生意受到损害的小市民身上的全部诚实、正直和心胸狭窄,他要我看到这个小偷在这件事情上给他招来的各种麻烦、烦恼,简直是粗暴地,用威胁的口气要求我立即收回我的宽恕。可是我不为所动。我斩钉截铁地说,我找到了我的箱子,没有遭到什么损害,这事对我来说就算已经了结,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对另外一个人进行过投诉,想到别人不会因为我的缘故而不得不去蹲监狱,吃牢饭,我今天中午也会心情更为舒畅地去吃一块肥硕的牛排。我的房东立即反驳,火气越来越大。分局长宣布,不是他而是我来作出决定。我拒绝投诉,放弃诉讼,就此了结。房东听了这话,突然扭头就走,十分恼火地离开房间,砰地一声在身后关上房门。分局长站起身来,微笑着目送那火冒三丈的房东离去,十分默契地向我伸出手来。这样,官方的案子就此完成。我伸手去拎我的皮箱,打算拎着箱子回家。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那个小偷急急忙忙地走到我的跟前,十分谦卑地说:“啊,别价,先生,我帮您把箱子拎到您家里去。”于是我便迈步回家,身后跟着那个感激涕零的小偷拎着我的箱子,又走完那四条街,回到我住的旅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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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这场起先令人生气的事情似乎以欢快收场,令人极为愉悦。可是很快就引出两场好戏,使我很受启发,得以对法国人的心理有所了解。第二天,我去看维尔哈仑。他一脸坏笑,向我表示问候:“你在巴黎这儿奇遇不少啊。”他开着玩笑,说道:“尤其是我根本不知道,你这么有钱,简直富得流油啊。”我开头一头雾水,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他把报纸递给我,瞧,报上登了一篇其长无比的报导,记载昨天发生的事件。当然,在这篇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作里,我简直找不到真正的事实。记者以卓越的新闻报导的技艺,描述在内城的一家旅馆里,一位高贵的外国人——为了使故事更加有趣,我就变成了一个高贵人士——有只皮箱失窃,箱子里装了一批价值连城的珍宝,其中还有一张存折,账面上有两万法郎——一夜之间两千翻了十倍,——以及其它一些无可补偿的物品(实际上只是一些衬衫、领带),起先此案似乎漫无头绪,毫无线索,因为小贼异常狡诈,作案时显然对地形十分熟悉,但是该区警察分局局长“某某”先生,以他“著名的干劲”和“敏锐的洞察力”,立即采取各项措施,仅仅在一小时之内,通过电话关照巴黎所有的旅馆和寄宿宿舍,进行仔细调查,并以惯有的精确方式,贯彻执行他的一切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抓获犯罪分子。警察总监立即对这位优秀的警官作出这一卓越的成绩,表示他的特别赞扬。因为这位警官以他的出色能力和远见卓识,又一次为巴黎警察这一模范组织,提供了一个光辉的范例。这篇报告自然毫无真实之处,那位优秀的警官根本没有一分钟需要离开他的办公桌。我们把小偷连同皮箱一起送到他的所里,而他却利用这一良好的机会为他个人在报纸上大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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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插曲的描写,对小偷和崇高的警察分局长而言,颇为可喜。可是对我却满不是这么回事,因为从此时开始,从前待人如此和蔼可亲的旅馆老板,现在是不遗余力地让我呆在旅馆里日子难过。男仆打扫我的房间漫不经心,来信莫名其妙地丢失,甚至在邻近的店铺里,大家对我也是冷脸相迎。烟草店因为我需求很大,平日把我看做“好伙计”,现在对我也板着脸。小市民的道德受到伤害,不仅整个旅馆,而是整条大街,甚至全区都联合起来一致反对我,因为我“帮助”了小偷。最后我别无他法,只好带着那只获救的皮箱撤走,灰溜溜地离开那家舒适的旅馆,仿佛我自己成了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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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巴黎,前往伦敦。伦敦给我的印象是,在炎热无比的日子里,突然走进阴冷的地方:一开始你会不由自主地冷得一阵哆嗦,但是很快眼睛和其它感官也都适应了环境。我从一开始就安排在英国呆上两三个月时间,似乎把这视为一项必须先修的课程,因为如果不了解几世纪来我们世界一直让英国这个国家自行其是,独来独往,怎么能够理解我们这个世界,评价它的力量。另外我也希望,和人家多多对话,多多参加社交活动,把我生了锈的英文也弄得光鲜漂亮一点。话说回来,我从来就没有真正流利地说过英文。可惜这点没有办到:我和我们大陆上所有的人一样,和海峡对岸很少文学上的联系。在我下榻的小旅馆里,早餐的时候谈话,平时闲聊都不外谈谈王宫、赛马和聚会,我都觉得插不上嘴,十分窘困。他们要是讨论政治,我搞不清楚,因为他们老说“乔”如何如何,我不知道他们指的是张伯伦[36]。同样,谈起爵士们,也总是称呼名字,不说他们姓什么;碰到马车夫说伦敦土话,我的耳朵好长时间就像灌了蜡,聋得什么也听不进去。因此,我没有像我预先期望的那样取得快速进步。我试图在教堂里从布道师那里多少学到一点优美的措辞,到法院去两三次,凑凑热闹,旁听判案。我上剧院听演员说标准的英语,——但是我始终不得不费劲地寻找在巴黎向我迎面涌来的东西:社交场合、伙伴友谊和欢快情绪。我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和他讨论我认为最重要的事情。而对于好交往的英国人而言,由于我对运动、赌博、政治以及英国人平素关心的事情极端漠不关心,不以为意,他们大概也觉得我相当缺乏教养,枯燥无味。我从来没有能够和一个环境、一个圈子有深入的联系。于是我在伦敦的时间十分之九是在我旅馆的房间里,或者在大英博物馆里写作研究中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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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当然设法好好地散散步,开头八天就逛遍了伦敦城,直逛得脚底发烫。怀着大学生的责任感,游览了旅游指南上介绍的一切名胜古迹,从杜莎夫人蜡像馆[37]直到议会大厦。我学着喝麦芽啤酒,用英国人通常爱用的烟斗取代巴黎的香烟。在上百件细小事情上,我竭力使自己适应英国。但是无论是在社交上还是在文学上,我都没能建立真正的联系。谁若只是在表面上看看英国,那就忽略了本质的东西,就像忽略城里那些家底雄厚、资产高达千百万的公司一样。从外表看,这些公司你也只看见那些擦得锃亮的黄铜招牌而已。带进一个俱乐部,我不知道到那儿去干什么,一瞅见那些低矮的皮沙发,就跟整个气氛一样,使我精神上发困,想睡,因为我和别人不一样,不是由于聚精会神地工作之余或者做了运动之后,用这种聪明的方法来放松精神的。一个人如果不是腰缠万贯,把悠闲无为提高到崇高的社交艺术的地位,而只是成天无所事事,到处东张西望,这样的人,伦敦城会把他当作一个异类,断然排除在外。而巴黎则会兴高采烈地让他在巴黎更加温馨的活动中一同向前涌动。我的错误在于,我发现这点太迟;我应该在伦敦参加个什么工作,来度过这两个月,在什么企业里当个实习生或者在一家报馆里当个秘书,那我至少深入到英国的生活中去,哪怕只深入一点。仅仅在旁观察,我的经历极少,到多年之后,在战争期间,我才对真正的英国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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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诗人中,我只见到亚瑟·西蒙斯[38],他又为我弄到一张请帖去见济慈。我很喜欢济慈的诗歌,纯粹是出于爱好。我把他的温婉的诗剧《湖边的阴影》(The shadowy Waters)的一部分译成了德文。我不知道,这是他朗诵诗篇的晚会,有精挑细选的一些听众获得邀请。我们坐在一间不甚宽敞的房间里,相当拥挤,一些人坐在小板凳上或者干脆坐在地板上。济慈在他旁边的黑木(或者蒙上黑布的)高案上点燃两支像胳膊一样粗的蜡烛,教堂祭坛上用的巨型蜡烛。朗诵终于开始,屋里所有的灯烛全都熄灭,只有他那长着一头黑色鬈发,精力旺盛的脑袋在烛光中形象鲜明地突显出来。济慈念得很慢,声音低沉,音韵优美,并不落入慷慨激昂的朗诵腔调,每行诗都念得铿锵有力,分量十足,简直妙不可言。气氛的确极为庄严,唯一让我感到不适的是,诗人的装束打扮有些造作,不大自然。一袭黑色的长袍让济慈看上去像个牧师。粗大的蜡烛慢慢燃烧,我觉得微微散发出熏香的味道;这样一来,这文学上的享受与其说是普通的诗歌朗诵,不如说是用诗歌在进行一次宗教的典礼——这另一方面也给我看到一种新型的魅力。我不由自主地进行回忆,做出比较,想到维尔哈仑如何朗诵诗歌:他穿着衬衫,挽着袖子,露出强壮的手臂,可以更好地为他朗诵打出节拍,没有任何排场,也不作任何排演。或者想到里尔克如何偶尔从一本诗集里讲述几首诗,简简单单,清楚明了,静静地紧扣字面。济慈的这次朗诵是我参加的第一次“排练好的”诗人朗诵。尽管我喜爱他的作品,对于这次祭拜偶像似的典礼却有些抵触,我这个客人当时对济慈还是怀着感激之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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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当时在伦敦真正发现的诗人,并不是一位当时健在的诗人,而是一位那时几乎被人遗忘的艺术家:威廉·布莱克[39]。这位孤寂的天才很是棘手。他的作品集古朴拙涩、精致完美于一身,至今还令人着迷。一个朋友劝我到大英博物馆,当年是劳伦斯·宾容[40]主管的印刷间,让他们把彩色插图本《欧罗巴洲》《亚美利加洲》《约伯书》拿出来给我看,这些书在今天都是旧书店里极其罕见的珍藏本;我在那里第一次看见了那些具有魔术天性的人中的一个,我简直像着了魔一样。他们并不明确知道,他们的道路何在,让幻影像驾着天使翅膀似的载着他们穿过想象力的一切荒郊野地;一连几天、几周,我试图深入到这一天真烂漫,同时又妖魔气十足的灵魂的迷宫中去,把布莱克的几首诗译成德文。拥有一张出自他手笔的画稿,是我日夜渴求的东西。起先这可能性几乎只是一种梦幻,希望极为渺茫。有一天,我的朋友阿切巴德·G.B.罗素[41],当时已是最好的布莱克专家,他告诉我,在他举办的展览会上,有一张“梦幻般的肖像画”要出售。他和我都认为,这是大师最优美的一幅铅笔画《约翰王》。他向我预言,“这幅画您一定百看不厌”。他这话真是千真万确,我所拥有的书籍和绘画当中,这幅画陪伴了我三十多年;这位发疯的国王目光如炬,具有魔力,常常从墙上凝望着我。在我所有丢失的和留在远方的珍贵物品之中,我在四海漂泊时最最舍不得的,便是这一幅画。我在大街小巷、各个城市里努力寻找英国的天才,却遍寻不得,突然他在布莱克真正星辰般灿烂的形体里显现出来,在我拥有的众多世界之爱中,又赢得了一个新的世界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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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巴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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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德烈·苏亚雷斯(1868—1948),法国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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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平等亲王(Prince Egalité),即奥尔良公爵(1747—1793),法国波旁王族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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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维克托·雨果(1802—1885),法国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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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玛色琳娜·德斯波尔德-伐尔莫尔(1786—1859),法国女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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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米叶·德穆兰(1760—1794),法国大革命的领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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