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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01 就语言本身来说,一种语言环境外部的人常会被这种语言欺骗:记得麦肯锡咨询公司的一个来自美国的资深合伙人曾说过,早年在英国市场招聘时他发现,要选一个年轻助理真是很难一每个人看来都能说会道,分析报告都能一挥而就。你怎么能分辨谁是真聪明,谁又只是空有其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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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03 文字具有欺骗性——它喜爱捉弄,不讲信义。记得年迈的托洛茨基主义者艾萨克•多伊彻(Isaac Deutscher)在剑桥讲特里维廉1史学时(讲义于1967年出版,总题为《未完成的革命:俄国1917—1967》,The Unfinished Revolution: Russia 1917—1967)曾穿插讲过苏联的那段美妙历史,我就被它深深地蛊惑了。讲解形式的美超越了内容本身,以至我们都不加深究地接受了后者:许久之后才如梦初醒。对言语纯粹的驾驭能力,并不一定意味着所说的内容就有深度和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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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05 然而,不善言辞却一定暗示着思考能力的欠缺。对于想表达某内容而非表达出了该内容就能受到赞许的一代来说,上述说法会显得奇怪。在70年代,善言本身也遭到了置疑:课堂全面放弃“形式”,助长了不受反诘的畅所欲言的“自我表达”。然而,鼓励学生自由表达想法,保护他们不被权威的重量过早压垮,这是一回事;彻底放弃正统的评论——“别在意说法,重点是想法”,希求如此营造出的自由能催生独立思想,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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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07 20世纪60年代后长达40年内,有自信(或素质)指出学生有失偏颇的表达并阐明它对思维究竟有何妨碍的导师,已经不多了。我这一代人的革命为这一趋势出了不小的力:个人在生活各处被赋予自主性,无须顾虑他人,这种趋势的后果不容小觑——“走自己的路”,最终会走向哪里是难以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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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09 如今,“自然”表达比有技巧的措辞更受欢迎——语言上如此,艺术上亦然。我们不假思索地认为,越是不加修饰,越能像体现美一样更有效地体现真。对此,亚历山大•蒲柏要看得更透彻些2。几个世纪以来的西方传统中,一个人能将自己的立场表达得多清晰缜密,高度对应着其论点的可信度。斯巴达时代和巴洛克时代的语言风格可能不同,但风格本身从未遭到忽视。而“风格”也不仅仅是漂亮话这么简单:拙劣的表达背后是拙劣的思想。混乱的语句最多不过暗示着混乱的思维,更糟的是,还可能暗示了欺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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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11 学术写作的所谓“专业化”——以及不自信的人文主义者对“理论”和“方法论”的霸占”——帮了愚民政策的忙。在此前提下,一批华而不实的“大众”文化在民间如假钞一般出现了:在史学领域,这一现象的突出代表便是“电视讲坛”的兴起,节目之所以成功、能吸引到大量观众,恰恰因为业内学者对交流纷纷失去了兴趣。另一方面,过去的大众学者只将自己的学识化繁复为平直来讲述,如今那些“平易近人”的作者们却都喜欢向受众强推自己的理论。结果,吸引受众的变成了表演者,而不是内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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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13 文化的不自信会衍生到语言中。技术的发达也有同样的效果。在这个Facebook、My Space和Twitter大行其道的世界上(手机短信就不提了),照搬引用代替了自我创作。越来越重商业的环境——“你买什么,你就是什么”——使本来旨在提供无限交流机会的互联网变成了一方贫瘠之地。我的孩子们发觉,他们这代在机器上交谈时使用的简化用语已经渗透到了现实对话中:“人人说话都像发短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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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15 这理应引起我们的担忧。文字一旦变得不完整,意思也必定会打折扣。正如我们已经私有化了许多其他东西一样,倘若我们不肯遵从正统,而去偏从个人化表达,我们也就私有化了语言。“我用一个词的时候,”矮胖子3曾趾高气昂地说,“我说它是什么意思,它就是什么意思,不许多一点,也不许少一点。”“问题是,”爱丽丝说,“你究竟能不能让一个词具有那么多意思?”爰丽丝没有错:否则,就彻底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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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17 在《政治与英语》中,乔治•奥威尔对当代人运用语言非但不能达意反而将意思搞得更费解的现象大加斥责。不过,他的批评针对的是不诚实:一个人写不好文章,是因为他要表达的东西本身就是模糊的,或者是他故意语焉不详。而在我看来,我们面对的似乎不是这个问题。如今的文字表达令人不忍卒睹,所暴露的是文化的不自信:我们说得拙劣、写得糟糕,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想法没有把握,不愿毫不含糊地声明自己的立场(总是说,“这只是我的一己之见……”)。如今的我们倒没有遭到“新语”的迫害,却面临了“无语”的危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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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19 这些想法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占据着我的意识。在神经性疾病的挟持下,文字是我与世界之间仅剩的联系,而我却正迅速丧失控制它们的能力。文字无懈可击地在我静默的脑海里组织成形,广度丝毫不减——我内心的景观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丰富过——但我却无法再轻易将它们诉诸语言。唇间滑出的元音和咝音,就连最熟悉我的助理都不免觉得语不成调、模糊不清。发声系统——我六十年来一直信任着的另一个自我,终于没用了。交流、表演、宣讲,这些都成了我的弱项。让存在变成思想,思想化作语言,再将语言融入交流,这很快将成为一件我力不能及的事,我将会被禁锢在内心思虑所建构的语言文字的景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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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21 不过,虽然我比过去更同情被限制在寂静中的人,语言的混乱仍然让我鄙夷。无法再进行交流的我,空前地感到了交流之于共和的重要性:它不仅是我们赖以共同生活的方式,且是共同生活的意义之一。我成长在一个语言丰富的环境中,那些语言文字是公共的,我们今天所欠缺的,正是对公共领域的良好维护。文字是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倘若文字衰败,我们将无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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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23 1 特里维廉,即乔治•麦考利♦特里维廉(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 1876—1962),英国“辉格派”历史学家,曾任剑桥三一学院院长,1925年成为英国国家学术院的研究员,1950年入选英国皇家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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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25 2 能将人们常常想到却难以言表的自然之真优美地表达出来,这才是真正的智慧——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1688—1744),《批评论》(Essay on Criticism,1711)——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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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27 3 矮胖子(Humpty Dumpty)最早出现于一支英语儿歌,被绘为一只拟人的鸡蛋。儿歌大意说它坐在墙头,不留神摔下,再无法复原。该形象于是有了坐在墙头、怕摔等特点。比如在《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它也是坐在墙头,并与爱丽丝产生了文中的对话。它还是动画片《穿靴子的猫》中的主要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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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29 4 新语是乔治·奥威尔的著名小说《1984》里杜撰的一种语言。小说中,这种逐年简化、充满意识形态控制的语言.将要替代英语成为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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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34 记忆小屋 [:1705651824]
1705652735 记忆小屋 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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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37 记忆小屋 [:1705651825]
1705652738 向西去,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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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40 并非每个人都将美国作为首选目的地。很少有人一觉醒来会对自己说:“我受够塔吉克斯坦了——咱们搬到美国去吧!”二战以后,我的父母对英国感到绝望(这是那个萧条年代的普遍情绪);然而与当时的英国人一样,他们也自然地将目光投向了大英殖民地。在我幼时的高街上,杂货铺与肉铺的广告中,有新西兰羊羔肉和奶酪,澳大利亚羊肉或者南非雪利酒——然而美国商品却极少。不过,由于当时的环境,也因为父亲的结核病史,到新西兰去定居(然后牧羊?)成为了泡影。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生在了伦敦,且年近三十才有了第一次美国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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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42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了解美国。当然,一个人所“了解”的美国如何,很大程度上与其年龄有关。对老一辈欧洲人来说,美国是一个姗姗来迟的国家,它虽将他们从历史中解救出来,然其繁荣昌盛之势又令人心烦:“美国佬有什么毛病啊?”“工资过多,性爱过繁,还上我们这儿来了。”——还有一个伦敦版本,揶揄根据战时政府特别计划生产的廉价女内衣:“您听说最新的耐用内衣了吗?一扯就下来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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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44 而对成长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欧人来说,“美国”是宾•克罗斯比2,是豪帕龙•卡西迪3,是大把大把从美国中西部游客花格裤袋里源源而出的根本就没那么值钱的美元。到了70年代,美国的形象又从牛仔们的西部换成了《哥加克》4中高楼林立的曼哈顿。我们这一代则兴高采烈地用猫王取代了宾•克罗斯比,又用摩城唱片5和海滩男孩取代了猫王;然而我们对孟菲斯和底特律却毫无概念,对南加州也同样陌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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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46 于是,我对美国既相当熟悉,又一无所知。在去美国前,我读过斯坦贝克、菲茨杰拉德和一些出色的南方短篇小说家的作品,加上对20世纪40年代“黑色电影”的喜爱,我也算是见识过一些美国的。然而我的认知并不系统。不仅如此,我像大多数欧洲人一样,也生在一个只用几天就可以从这头步行到那头的国家,对美国的地大物博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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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48 我于1975年第一次赴美。在波士顿降落后,我本应打电话给一个要在他家暂住的哈佛朋友——但公用电话需要一枚10美分硬币,一种我压根没见识过的硬币(哥加克就从来没用过这种硬币)。一位友善的警察为我解了围,且因我对美元硬币的无知而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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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652750 我应邀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授课一年,我的英国太太与我计划驾车去。我本想买一辆二手的大众甲壳虫,然而遇上的头一个推销员就伶牙俐齿地说服了我买进一辆1971年出产的别克LeSabre三厢轿车:通体金黄,自动换档,车身长近18英尺,仅靠1加仑油就能四轮生风地跑10英里。我们开着别克去的第一个地方是比萨店。比萨在英国还颇少见——而且小:大号不过7英寸宽,半英寸厚。于是柜台后的小伙子询问尺寸时,我俩都毫不犹豫地回答:“大号”——且要了两个大号。结果相当疑惑地拿到了两个硕大的纸盒,每只里头是一大块芝加哥风味的16英寸铁盘比萨,足够10人吃:这是我对美国人痴迷于“大”的第一个深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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