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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此不久,我为改衣服而逛进一家裁缝店。年迈的店主为我量体后,抬起眼睛看着我(用东欧口音)说:“你的衣服在哪儿洗的?”“呃,”我答道,“就在转角中国人开的洗衣房。”他直起身,长久而严厉地凝视着我,层层剥去了我身上的巴黎、剑桥、南部伦敦、安特卫普,直指我的东欧核心,(依旧操着东欧口音)说:“你为什么把衣服给中国佬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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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如今我有衣服便交给这个裁缝约瑟夫去洗,顺便与他交换几句意第绪语和(他的)关于犹太人在俄国生活的回忆。然后从那里再往南,穿过两条街到皮蒂酒吧吃午饭。酒吧老板来自佛罗伦萨,鄙视信用卡,做得一手全纽约第一的托斯卡纳菜。倘若时间紧,我就再走一个街区,去以色列人那儿买一个油炸鹰嘴豆泥饼;更可以从街角的阿拉伯人那里买滋滋作响的烤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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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开外,驻扎着我的理发师们:朱塞佩,克兰科和萨尔瓦多。三人都来自西西里,“英语”都说得像“马克思小子”3。他们已在格林威治村待了不知多久,却仍未融入环境:要怎么融入呢?三人整天相互嚷嚷的都是西西里方言,声音已然压倒了他们获得娱乐和信息的主要通道:伦纳德•“奇可”•马克思,“马克思小子”(Leonard “Chico” Marx, 1887—1961),美国喜剧演员,以说一口带意大利乡村口音的英语为个人特色。一个24小时放送的意大利语电台。回家的路上,我从克劳德那儿买一块拿破仑蛋糕,这个来自法国布列塔尼的坏脾气糕点师,曾送自己的女儿念完了一度也像巴黎高师那样严格的伦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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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我家周边的两个街区内——还不算锡克教徒的报摊、匈牙利人的面包房和一家希腊餐馆(其实卖的是阿尔巴尼亚菜,但我们都没去计较)。再往东过三条马路,又有个小小的哈布斯堡王朝:乌克兰餐馆、东仪天主教教堂、波兰杂货铺,当然,还有老牌犹太熟食店——卖符合犹太教“洁净”标准的东欧特产。唯独缺少维也纳咖啡馆——这种咖啡馆,由于前文所述的现象,只有在城郊富人区才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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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自然也有如此丰富多样的人群汇集。但当代伦敦文化已被区域和收入水平巴尔干化了——比如,金丝雀港作为金融主轴地区,就始终与伦敦中部的少数民族飞地保持着距离。相比之下,从我居住的街区走几步就能抵达华尔街。在巴黎,能看见阿尔及利亚劳工移民的孙儿孙女在隐蔽的角落里从塞内加尔摊贩处买东西;阿姆斯特丹也有苏里南人和印度尼西亚人聚居:但这些不过是帝国遗留现象,被如今的欧洲人称为“移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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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也绝不该将纽约过分浪漫化。我家附近的商贩、匠人们,恐怕大部分从未与彼此打过照面,相互间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晚上下了班,便各自回皇后区甚或新泽西州的家去了。倘若我对约瑟夫或萨尔4说,他们身处“世界之都”实在是幸运,两人恐怕要嗤之以鼻。但他们确实幸运——一如20世纪初那些在霍斯顿沿街叫卖水果蔬菜的小贩,他们毕竟有幸身处凯恩斯在《和约的经济后果》中追忆过的伦敦,虽然他们也许并不知道凯恩斯写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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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在纽约参加晚餐会,有人问我心目中美国最强大的三件宝物。我迅速回答:“托马斯•杰斐逊,查克•贝里(Chuck Berry)和《纽约书评》。”怕他再逼我排名,我还搬出第五修正案作挡箭牌。但我不是开玩笑。托马斯•杰斐逊自不待言(虽然在近来审查删改教科书的大环境下,恐怕也需有人来为他辩解一番)。查克•贝里也名副其实。但最忠实地保存着纽约城所受的国际影响的,却还是《纽约书评》(创刊于1963年的):纽约黄金时代的最后遗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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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有《伦敦书评》、《布达佩斯书评》、《雅典书评》,还有人提出要办《欧洲书评》甚至《犹太书评》,这不是偶然:每一本都是对“书评”鼻祖的致敬。然而每一本又都力有未逮。为什么呢?《伦敦书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其代表性(而我作为一个偶尔也为其供稿的人,恐怕不能客观评价它);但它完全只是伦敦的,反映着即便不是牛剑式的,也至少是英式的都会左派分子的言论。其他几本则都有明显偏袒且目光狭隘。在布达佩斯,我应约写关于匈牙利作家吉尔格•康拉(Gyorgy Konrád)的稿子,因内容冲撞权贵而被撤;想办一本《巴黎书评》,巴黎人却怀疑它是为了刊载出版商对书籍的炒作、为了以文学牟利而办,计划最终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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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纽约书评》的特点,恰恰在于它写的不是纽约——写作的人主要也不是纽约人:它像城市本身一样,与地域、出生的关联是薄弱的。纽约之所以被称为“世界之都”,并不是因为第二大道上的乌克兰餐馆,也不是因为来自乌克兰的人几乎占领了整个布莱顿海滩:从克里福兰到芝加哥,许多地方都能见到乌克兰人。而是因为,身在基辅的乌克兰有识之士也会去读这本纽约最著名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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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经历美国的衰落。然而国家与王朝的衰败又是如何影响一个世界之都的命运的呢?现代柏林尽管是一个中等大小、宁愿自我耽溺的国家首都,却依然成为了一个野心勃勃的文化之都。而巴黎,在法国近两个世纪的衰败中则一直保持着自己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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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一个对世界舞台比自己老家更熟悉的城市——或许仍能一帆风顺。作为一个欧洲人,我在纽约比在与欧盟若即若离的小卫星英国时感觉更自然:我那些来自巴西和阿拉伯的朋友,在这点上与我感受相同。我们当然也各有各的不满。而且,我虽然想不出在这世上还有什么其他地方可以居住,却还是出于不同原因有许多地方很想前往。然而就连这种想到处去的感觉,也相当具有纽约味。成为一个美国人无非机缘巧合,但成为纽约人却是我自己选择的结果。大概我一直都是一个纽约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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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话最早出自《圣经·马太福音》第五章到第七章的山上宝训段落.其中的主题之一,便是基督徒应成为世上的盐和光。“地上的盐”和“世上的光”,后者的比喻引申为:“你们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山上的城”(city on a hill)形容处在高处的事物,因得万众瞩目而更不容差池、须能做出表率这个比喻在美国文化中颇为著名,曾先后被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和罗纳德·里根所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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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世纪60年代,在从二战后的经济紧缩中恢复过来的伦敦,年轻人中兴起了一种狂妄浮华、积极乐观、享乐主义的风格。这种风格被1966年的一期《时代》杂志定义为“摇摆伦敦”(Swinging 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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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伦纳德·“奇可”·马克思,“马克思小子”(Leonard “Chico” Marx,1887—1961),美国喜剧演员,以说一口带意大利乡村口音的英语为个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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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即“萨尔瓦多”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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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小屋 边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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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是个危险的词。它在当代已不存在善意的用途。在英国,新工党政府在装了比其他任何民主国家都多的闭路监控摄像头后,仍不满意,竟试图(虽尚未成功)以“对恐怖分子宣战”为契机,强制推行身份证。法国与荷兰杜撰出对身份概念的“国民舆论”,不过是为两国利用民众反移民情绪牟取政治利益找了个拙劣的借口——也是两国将民众对经济前景的焦虑引向琐碎小事的无耻诡计。在2009年12月的意大利,身份政治的下限再次被刷新,布雷西亚地区竟然针对深色人种进行了一次挨户搜查,因为区政府做出了让大家过一个“白色圣诞”的无耻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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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生活使用该词的恶意也毫不逊色。本科生如今有一大堆针对身份的课题可选:“性别研究”、“女性研究”、“亚太美国人研究”,不胜枚举。这些课外研究的问题不在于它们对地理上分布不广或族群上占少数的群体的关注,而是在于,其各自勉励吸纳的参与者往往就是其研究的对象自身——这不但违背了自由教育的初衷,也加强了它们本应消除的学生的宗教、种族意识。且这些研究项目还动辄就被作为参加者就业保障计划所必需的一部分,此外的兴趣常会遭到劝阻。最后局面是,黑人研究黑人,同性恋研究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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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的口味一如既往地跟着流行趋势走。这些选修课都是社群主义唯我论的副产品:今天的我们大多具有双重身份:爱尔兰裔美国人、美国原住民、非洲裔美国人,诸如此类。大多数人——尤其是来自欧洲的那些——不再说先人的语言,对“故乡”也所知不多。然而由于上一辈以遭迫害为荣,他们便也自豪地将自己所知甚少的罹难史当成身份徽章戴了起来:你祖辈的苦难造就了你。在这苦难的角逐中,犹太人自然处在领先地位。许多美国犹太人对犹太宗教、文化、传统语言和历史的知识都少得可悲。不过个个都熟知奥斯威辛,那对他们来说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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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如同洗热水澡般令人惬意的身份归属,于我而言向来遥远。我在英国长大,使用英语思考、写作。伦敦——我的出生地——虽然几十年来屡经变化,仍为我所熟悉。我很了解这个国家;甚至也有些这个国家的人特有的先入为主的好恶。然而当我想到或说起英国人时,会本能地切换到第三人称,而不与他们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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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一部分因为我是犹太人:在我小时候,犹太人曾是基督教英国中最大的一支少数群体,且虽不严重,但不可否认地受到了由于文化不同而导致的偏见。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我的父母与犹太社区始终保持着相当的距离。我们不过犹太节日(家里却总有圣诞树和复活节彩蛋),不受拉比的约束,只在周五晚与祖父母吃饭时才暂时回归犹太教。由于受的是英语学校的教育,我对圣公会的礼拜仪式比犹太教的仪式和修行更为熟悉。所以,即便说我是作为一个犹太人长大的,我也是个一点也不犹太的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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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对英国的归属感如此似有若无,难道是因为父亲出生在安特卫普的缘故吗?有可能,但他自己也同样缺乏传统意义上的“身份”意识:他并非比利时公民,他的父母也是从沙皇俄国背井离乡的移民。今天我们可以说,他们分别出生于现在波兰和立陶宛的所在地。可这两个年轻的国家,自然谁也不会去关心这对比利时犹太人——更别说接纳他们为公民了。而虽然我母亲(像我一样)出生在伦敦东区,是真真正正的伦敦人,她的父母却分别来自俄国和罗马尼亚。她既不了解这两个国家,也不会说当地的语言。于是,他们像千百犹太移民一样用意第绪语交谈,可到了他们孩子那一代,连这种语言也派不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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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既不像英国人,也不像犹太人。但我又强烈地感到自己二者皆是——在不同的时候,出于不同的原因。也许基因、血统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具有影响力?那么我经年来自愿亲近的人、事有影响力吗?我算是法国历史学家吗?我无疑熟知法国历史,法语说得也好;但与我在法国的大部分盎格鲁-撒克逊同学不同,我从来没有爱上过巴黎,且始终对它怀有矛盾的态度。常有人指出我的思想甚至写作方式都像个法国知识分子,这在我看来可不是恭维。除了极个别的几个人物外,法国知识分子令我兴味索然:我很高兴自己不属于那个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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