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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很有文化的,鲁迅名言全知道,只是思维混乱。她若是慈禧,大概是会任命李莲英做“前列县”县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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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与咖啡不共戴天的鲁迅私下是喝咖啡的。其妻许广平忆述,鲁迅常常说:“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而郁达夫在《回忆鲁迅》一文中写道:“在吃完饭后,茶房端上咖啡来时,鲁迅却很热情地向正在搅咖啡杯的许女士看了一眼,又用诫告亲属似地热情的口气,对许女士说:‘密丝许,你胃不行,咖啡还是不吃的好,吃些生果罢!’”可知周先生在别人喝咖啡的时候也是不工作的,不但不工作,还把老婆的咖啡当续杯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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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鲁迅日记》亦有多次喝咖啡的记载,不过有时打了马赛克,将“咖啡”写作“加非”“加菲”或“加啡”。按《鲁迅日记》记载,鲁迅第一次喝咖啡是1913年5月28日,“下午同许季上往观音寺街晋和祥饮加非”。1914年1月10日“午与齐寿山、徐吉轩、戴芦苓往益昌食面包、加非”,12月7日“午后同齐寿山出饮加非”,第二天午后继续“饮加非”。1920年6月26日“午后往同仁医院视沛,二弟亦至,因同至店饮冰加非”。1930年2月16日“午后同柔石、雪峰出街饮加菲”,4月16日“(韩)侍桁来,同往市啜咖啡”,6月5日“午后同柔石往公啡喝加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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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鲁迅日记》可知,鲁迅不但喝咖啡,而且还喝得盛气凌人,时间几乎都在下午,“别人工作的时间我都用在喝咖啡上”。赤裸裸地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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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进口咖啡豆以荷属东印度输入为多,据此推测,鲁迅所炫耀的咖啡应以“拿铁”居多。“荷属东印度”是指1800年至1949年荷兰人所统辖的印度尼西亚,此地所产咖啡豆以罗姆斯达豆为主,这种咖啡豆酸性极少,苦味强烈,最适合做加牛奶的“拿铁”。而加牛奶又最适合鲁迅,世人皆知,周先生的身体是能够挤出牛奶的,当然,前提是咖啡馆要有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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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在当时是新潮的舶来品,咖啡馆自然是高档场所,一般都开在寸土寸金的繁华地段,大概没有草坪。鲁迅曾在《革命咖啡店》一文中写过:“洋楼高耸,前临阔街,门口是晶光闪烁的玻璃招牌。”不过他又在文中表示:“这样的咖啡店里,我没有上去过。”他经常光顾的是一家白俄商人开设的,名叫“公啡”的咖啡店。“公啡”应为俄语кофе(即咖啡)的音译,“公啡咖啡店”亦即“咖啡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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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之所以去这家咖啡店,原因大概有三:一是被店名所打动,“咖啡咖啡店”这个店名有“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的名句气质;二是离家近便;三是革命需要,左联的会议几乎都在这里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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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衍在《懒寻旧梦录》一书中回忆,左联开会时“地点几乎固定在‘公啡咖啡店’二楼一间可容十二三人的小房间”。选择在此开会,首先是由于隐蔽,这间位于上海四川北路的咖啡店低调内敛,是一幢坐西朝东三层砖木结构的沿街楼房,楼下卖糖果、点心,二楼卖咖啡,座位则是最普通的四座火车厢式。杨纤如回忆说:“这是一个外国人开的咖啡店,是以巡捕房包打听就不太注意,比较安全。”其次是在此能够保持清醒的革命头脑,众所周知,开会是最好的安眠药,咖啡提神,两相抵消。只不过鲁迅在这里开会时很少喝咖啡,以喝绿茶居多。绿茶也不错,运气好“再来一瓶”,于是,“我有两瓶茶,一瓶是绿茶,还有一瓶是开过盖的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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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还在咖啡店接待过柔石、夏衍、周扬夫妇、萧军和萧红等人。吸引鲁迅和他的朋友在此休闲议事,价格和文化氛围是一个因素。白俄人开设在四川北路的一些小型咖啡馆价格便宜,收费较低廉,能够吸引一些外国难民和中国学生、作家的光临。据1932年出版的《上海风土杂记》一书记载:“咖啡馆如康生及沙利文(均在南京路河南路口,系西人所办)设座精雅,调味绝佳,大抵咖啡每客六七角。”位于四川路的“公啡咖啡店”则属于低端消费场所,大概只要高端同业四分之一价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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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鲁迅来说,咖啡的价格根本不是问题。根据《鲁迅日记》的记载,鲁迅从1912年到教育部任职至1936年去世,24年中总共收入12万多银元,换算下来,是可以买68万杯咖啡的。多乎哉?好多也。如果算上续杯,那么,“我有68万杯咖啡,还有……”所以,吸引鲁迅到这些咖啡店的原因是“中国学生、作家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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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文坛上的周老师是声名烜赫的,当年周老师在“公啡咖啡店”出现,粉丝的呼喊响彻云霄,周老师站在二楼挥手:“让我听到你们的《呐喊》声,《药》《药》切克闹……”这,就是20世纪20年代在咖啡店的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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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与咖啡势不两立,但鲁迅确实很少喝咖啡。鲁迅并不是讨厌咖啡的味道,《鲁迅日记》就记载他1913年10月25日“买加非薄荷糖”。在鲁迅的心里,咖啡店代表着有产阶级的浮纨,呈现了殖民现代性最差劲的一面。咖啡店所推崇的生活方式与他的思想革命是互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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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日记》记载鲁迅最后一次喝咖啡是在1930年6月5日,“午后同柔石往公啡喝加啡”。和鲁迅一起喝咖啡的柔石于第二年2月7日就义。柔石的死与鲁迅告别咖啡是否有某种联系?目前没有发现支撑这一论点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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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鲁迅从此不再踏足咖啡馆,据笔者推测,或许和当年《新民晚报》的一则消息有某种微妙的联系。这则消息称,四川路拐角犹太人与中国人组成美钞黄牛党,依旧在咖啡馆里去交易,警察已经逮获若干。估计这是鲁迅不再去咖啡馆的原因,黄牛和孺子牛,警察是分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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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五人六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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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评书中还是在正史中,程咬金都是个狠人。较之评书中的程咬金,真实的程咬金还要更狠,这也许是由他最初的职业决定的。《旧唐书》说隋末天下大乱,程咬金“少骁勇……聚徒数百,共保乡里”,后因其凶狠,被起义军首领李密收为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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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密“于军中简勇士尤异者八千人,隶四骠骑,分为左右以自卫,号为内军。自云:此八千人可当百万”。李密对程咬金颇为重用,将这八千勇士中的一支划分给他管理,程咬金于是被人呼为“程管”。程咬金也确实不负此号,经过他的训练,这支军队以一当一百二十五,驰骋沙场,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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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评书所说略有不同,程咬金的执法工具不是“八卦宣花斧”。斧子的威慑力很大,一斧在手,连亲爹都不敢造次,比如砍樱桃树的华盛顿将军。但将领在战场上搏杀时,斧子并不好用。程咬金真正惯用的兵器是“槊”,《旧唐书》《新唐书》均载他善用马槊。“马槊”是由“矛”发展而来的,“矛”分步兵用的“酋矛”和战车上用的“彝矛”,前者长二丈,后者长二丈四尺。“槊”的长度接近“酋矛”,《说文》解:“槊,矛也。”《正字通》亦解:“矛长丈八谓之槊。”按汉尺换算,“槊”的长度大概有三米多,接近四米,是冷兵器时代骑兵重要的刺击武器,程咬金拎着它东刺西捅,南扎北插,一槊一个窟窿,-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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