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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在当时是新潮的舶来品,咖啡馆自然是高档场所,一般都开在寸土寸金的繁华地段,大概没有草坪。鲁迅曾在《革命咖啡店》一文中写过:“洋楼高耸,前临阔街,门口是晶光闪烁的玻璃招牌。”不过他又在文中表示:“这样的咖啡店里,我没有上去过。”他经常光顾的是一家白俄商人开设的,名叫“公啡”的咖啡店。“公啡”应为俄语кофе(即咖啡)的音译,“公啡咖啡店”亦即“咖啡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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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之所以去这家咖啡店,原因大概有三:一是被店名所打动,“咖啡咖啡店”这个店名有“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的名句气质;二是离家近便;三是革命需要,左联的会议几乎都在这里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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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衍在《懒寻旧梦录》一书中回忆,左联开会时“地点几乎固定在‘公啡咖啡店’二楼一间可容十二三人的小房间”。选择在此开会,首先是由于隐蔽,这间位于上海四川北路的咖啡店低调内敛,是一幢坐西朝东三层砖木结构的沿街楼房,楼下卖糖果、点心,二楼卖咖啡,座位则是最普通的四座火车厢式。杨纤如回忆说:“这是一个外国人开的咖啡店,是以巡捕房包打听就不太注意,比较安全。”其次是在此能够保持清醒的革命头脑,众所周知,开会是最好的安眠药,咖啡提神,两相抵消。只不过鲁迅在这里开会时很少喝咖啡,以喝绿茶居多。绿茶也不错,运气好“再来一瓶”,于是,“我有两瓶茶,一瓶是绿茶,还有一瓶是开过盖的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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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还在咖啡店接待过柔石、夏衍、周扬夫妇、萧军和萧红等人。吸引鲁迅和他的朋友在此休闲议事,价格和文化氛围是一个因素。白俄人开设在四川北路的一些小型咖啡馆价格便宜,收费较低廉,能够吸引一些外国难民和中国学生、作家的光临。据1932年出版的《上海风土杂记》一书记载:“咖啡馆如康生及沙利文(均在南京路河南路口,系西人所办)设座精雅,调味绝佳,大抵咖啡每客六七角。”位于四川路的“公啡咖啡店”则属于低端消费场所,大概只要高端同业四分之一价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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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鲁迅来说,咖啡的价格根本不是问题。根据《鲁迅日记》的记载,鲁迅从1912年到教育部任职至1936年去世,24年中总共收入12万多银元,换算下来,是可以买68万杯咖啡的。多乎哉?好多也。如果算上续杯,那么,“我有68万杯咖啡,还有……”所以,吸引鲁迅到这些咖啡店的原因是“中国学生、作家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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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文坛上的周老师是声名烜赫的,当年周老师在“公啡咖啡店”出现,粉丝的呼喊响彻云霄,周老师站在二楼挥手:“让我听到你们的《呐喊》声,《药》《药》切克闹……”这,就是20世纪20年代在咖啡店的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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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与咖啡势不两立,但鲁迅确实很少喝咖啡。鲁迅并不是讨厌咖啡的味道,《鲁迅日记》就记载他1913年10月25日“买加非薄荷糖”。在鲁迅的心里,咖啡店代表着有产阶级的浮纨,呈现了殖民现代性最差劲的一面。咖啡店所推崇的生活方式与他的思想革命是互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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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日记》记载鲁迅最后一次喝咖啡是在1930年6月5日,“午后同柔石往公啡喝加啡”。和鲁迅一起喝咖啡的柔石于第二年2月7日就义。柔石的死与鲁迅告别咖啡是否有某种联系?目前没有发现支撑这一论点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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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鲁迅从此不再踏足咖啡馆,据笔者推测,或许和当年《新民晚报》的一则消息有某种微妙的联系。这则消息称,四川路拐角犹太人与中国人组成美钞黄牛党,依旧在咖啡馆里去交易,警察已经逮获若干。估计这是鲁迅不再去咖啡馆的原因,黄牛和孺子牛,警察是分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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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五人六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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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评书中还是在正史中,程咬金都是个狠人。较之评书中的程咬金,真实的程咬金还要更狠,这也许是由他最初的职业决定的。《旧唐书》说隋末天下大乱,程咬金“少骁勇……聚徒数百,共保乡里”,后因其凶狠,被起义军首领李密收为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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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密“于军中简勇士尤异者八千人,隶四骠骑,分为左右以自卫,号为内军。自云:此八千人可当百万”。李密对程咬金颇为重用,将这八千勇士中的一支划分给他管理,程咬金于是被人呼为“程管”。程咬金也确实不负此号,经过他的训练,这支军队以一当一百二十五,驰骋沙场,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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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评书所说略有不同,程咬金的执法工具不是“八卦宣花斧”。斧子的威慑力很大,一斧在手,连亲爹都不敢造次,比如砍樱桃树的华盛顿将军。但将领在战场上搏杀时,斧子并不好用。程咬金真正惯用的兵器是“槊”,《旧唐书》《新唐书》均载他善用马槊。“马槊”是由“矛”发展而来的,“矛”分步兵用的“酋矛”和战车上用的“彝矛”,前者长二丈,后者长二丈四尺。“槊”的长度接近“酋矛”,《说文》解:“槊,矛也。”《正字通》亦解:“矛长丈八谓之槊。”按汉尺换算,“槊”的长度大概有三米多,接近四米,是冷兵器时代骑兵重要的刺击武器,程咬金拎着它东刺西捅,南扎北插,一槊一个窟窿,-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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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浓郁糖葫芦气质的程咬金战斗力很强,《旧唐书》说他一生的主要功绩是“破宋金刚,擒窦建德,降王世充,并领左一马军总管。每阵先登,以功封宿国公”。上述宋、窦、王都是狠人,程咬金是比这些人还要再狠一点的“狼人”,其狼性在惊心动魄的北邙山之战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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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两大军阀李密和王世充彼此不忿,最后终于决战北邙山。决战之日,评书中“天下第三条好汉裴元庆”的原型裴行俨奔赴偃师支援单雄信,不料刚入阵便被流矢射中,落马坠地。裴元庆的兵器是双锤,敌兵很高兴,没有罗永浩也能有“锤子2”,扑上去就要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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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程咬金单枪匹马连杀数人,抱起裴行俨就走,敌兵紧追不舍。巧合的是,追兵的武器也是马槊,接下来的一幕,《旧唐书》的记载血腥恐怖,令人怛然失色:“(程咬金)抱行俨重骑而还。为世充骑所逐,刺槊洞过。”刺穿的画面应该是这样:——程咬金→。更恐怖的是,被刺到透心凉的程咬金的举措令人瞠目,竟然回身将穿刺而过的槊生生折断了!程咬金如此还不罢休,再将持槊的追兵杀死,抱着裴行俨离开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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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记载匪夷所思。《旧唐书》只记载穿洞之事,未提程咬金被刺穿的具体位置。程咬金有可能是被刺破了衣服,如果真是穿身而过,个人分析刺穿的部位应该是在肩胛左右。若刺穿心脏,程咬金当场就废了。刺穿肺、肠、肝、胃也不太现实,刺穿下体更不可能,那就变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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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渲染得过于夸张,而《新唐书》的记载则更加可信,说“追兵以槊撞之”,但接下来折槊杀追兵的情节,《旧唐书》《新唐书》的记载是一致的,特别是折断槊杆,非常人能够做到。槊杆是极坚硬的,要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篾,胶合而成。具体做法是:将细篾用油反复浸泡,一年后将篾条取出,阴凉处风干数月后,用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外层再缠绕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再涂再裹,三年始成。槊杆弹力十足,又韧又硬,是可以代言“万艾可”的。程咬金能够将槊杆一折而断,确实是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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