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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74 哭庙案的严重性质在于:案发这一年,清政权在沿海还存在一个政治军事上的肘腋之患——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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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76 顺治十六年(1659年),军势大盛的郑成功、张煌言率军北伐,连克数郡,直指南京,惊得顺治几欲退回关外。顺治十七年(1660年),哭庙的前一年,郑成功迎击进攻厦门的清军,清军惨败,自此无人敢言进攻郑成功。有人向清廷献进剿方略,认为郑据“金夏两岛,弹丸之区,得延至今日而抗拒者,实由沿海人民走险,粮饷、油铁、桅船之物,靡不接济。”于是次年,清政府下令禁海。“通海”成为最为敏感的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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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78 哭庙案正是当时九起“通海大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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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80 此案又称为吴县抗粮案,吴民对任维初的仇恨被同对催征钱粮的抗拒联系在一起,而抗纳钱粮实际上起着阻挠清军南下的作用,并造成通济“海匪”的嫌疑。“看得军饷之难完,皆由苏属之抗纳,而吴县为尤甚。新令任维初,目击旧官皆以未完(钱粮)降革,遂行严比,以顾考成。”(朱国治奏章)朱国治心明如镜:要开脱任维初并置哭庙诸人于死地,只要使罪名关涉到抗粮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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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82 据载,朱国治对金人瑞又有私怨,这可能是江宁会审后才被供出来的金圣叹霍然升格为首要案犯的重要原因。金圣叹曾作“十弗见”之文,对巡抚意含影射,因而“抚院朱,性忌刻,必欲杀金等而后快”。不过,不必为这致命的偶然弄笔抱太大的惋惜,因为不喜贵人乃是金圣叹其人的素性:“人瑞遇贵人,则嬉笑怒骂以为快,以是大吏颇憾之!”(《清代七百名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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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84 金圣叹罹祸,对此等事期待已久的道学家们不出意外地步出来了,入情入理地指出圣叹之终不免杀身之祸乃是由于批点淫书、盗书。于是有人把金圣叹的被捕描写成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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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86 国初诸生金圣叹……哭文庙,构成狱,避匿僻所,卜满百日,可脱灾。及三月定稿,仅欠一日,以为幸免矣。闷郁已久,暮稍出探巷口,旧门斗过贺曰:“相公幸甚,案定不追。但我拖累艰苦,须为压惊。”旋为访拿,抵案陷辟,正落百日之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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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88 指某事为在劫难逃是前代沿袭的老骗术,但金圣叹曾避祸的事却在情理之中。“金圣叹愤时傲世,……遇理所不可事,则又慷慨激昂不计利害,直前蹈之。”哭庙时他诚然是抱定正义的情感,直到得到自己必死的消息时他仍认定自己是无辜的。在最后留下的家书里写道:“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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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90 “不亦异乎”,也就是“岂非咄咄怪事”的委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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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92 死刑执行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七月十三日,江宁三山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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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94 据说圣叹就死时极为从容,一毫不失平时大智若愚的嘲谑风度。“金临刑时,其子泣送之。金曰:有一对尔属之:莲子心中苦(莲怜借音巧合)。子方悲痛,久而未答。金曰:痴儿,是何足悲乎。吾代尔对:梨(离)儿腹内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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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96 金圣叹生平嘲人多多,调侃过他坐馆的主人家,调侃过学官、衙役,终于把最后的幽默和超然留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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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698 金圣叹同哭庙案被难者有“十八人祠”,在苏州阳山。立祠的人们因惧祸,诡称为马王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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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700 金圣叹之墓,在苏州五峰山下博士坞。至今犹在,但已湮没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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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702 读金圣叹《西厢序》:“若夫后之人虽不见我,而大思我,是不可以无所赠之……后之人必好读书,读书者必仗光明,我请得为光明以照耀其书!”仿佛听得见辽远的宇宙中传来的一声重浊的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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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708 广陵散:中国狂士传 八大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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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716 广陵散:中国狂士传 山人果颠也乎哉?何其笔墨雄豪也?余尝阅山人诗画,大有唐、宋人气魄。至于书法,则脱骨于晋、魏矣。问其乡人,皆曰得之醉后。呜呼!其醉可及也,其颠不可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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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2718 ——(清)陈鼎《八大山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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