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721183e+09
1705721183 七、财政次长舍叔鲁外,无相当人物,惟据其语森者观之,似非绝对不愿,不过略有条件而已。第一,不可多立财政计画,第二,不可多交条子,第三,但管盐务有不愿处,并欲与闻部务,第四,得一可商量之他次长。此时先生而不登台,则无论已,诚登台矣,求一熟识外国银行而又能奔走于冯、段及倪丹忱之间,如叔鲁者,何可复得,故无论如何,必当罗致之也。向往此间无所事事,欲归而叔良、仲仁多不许,尚拟再住一星期,乞先生发一电促之北行,可借口脱去也。一切详情,由志清面述,略道森所见者如是而已。合肥处曾约二三日即返,便中乞先生代为道及为要。”(民国六年七月十三日张嘉森《致任公先生季常吾兄书》)
1705721184
1705721185 七月十七日,段内阁成立,以先生为财政总长,十九日,先生通电宣布就职,其致冯大总统一电说:
1705721186
1705721187 “南京大总统钧鉴:七月十七日敬承策令,俾长财政,感悚莫名。启猥以疏才,膺兹重寄,艰虞所迫,义不容辞,已于效日就职,顾念邦基再奠,国计维艰,此后因时阜用,端秉训谟,敢竭股肱,以期康济,除正式呈报外,特此电闻。”(民国六年七月十九日《致南京大总统效电》)
1705721188
1705721189 又致各省督军省长一电说:
1705721190
1705721191 “启超奉令筦领财政,业于七月十九日就任视事,自顾辁材,惭膺艰巨,国基再奠,筹济攸资,伏盼中外一心,共支危厦,尽言匡诲,时贲良规,俾启超得以罄智效忠,借纾国计。特此电闻,伫候明教。”(民国六年七月十九日《致各省督军省长电》)
1705721192
1705721193 这次阁员中属于研究会会员者,尚有内务总长汤化龙、司法总长林长民两氏,此外教育范源濂、外交汪大燮、农商张国淦,也都与先生有旧,所以他这次与段氏合作,实在是对整个的政治抱有很大的希望。三十日《申报》记他在研究会报告入阁主义事说:
1705721194
1705721195 “宪法研究会昨开大会,梁任公报告入阁主义,在树政党政治模范,实现吾辈政策,故为国家计,为团体计,不得不牺牲个人,冒险奋斗,允宜引他党于轨道,不可摧残演成一党专制恶果。吾人负此重责,愿诸君为后盾。”(民国六年七月三十日《申报》北京电)
1705721196
1705721197 二十四日,国务院通电各省,征求对于召集临时参议院之意见,二十五日《申报》载先生发表对于国会问题的谈话一篇,借见主张必须召集临时参议院的原因和理由:
1705721198
1705721199 “今日(二十一)下午二时记者特访梁任公于财政部谈问国会问题,盖吾人对于国会政府,未将确定办法宣布以前,终日夜觉为不安也。梁之论国会,亦作政治论,而不作严格法律论,而对于国会主张,恢复之不能,改选之不可,而以召集临时参院惟比较的无上上策。惟梁对于国会,不能恢复之原因,言之详尽。第一原因谓各督既以全力打破国会,而使之解散,今忽恢复,政治上将生莫大之反动。第二原因纵使对于各督军可以疏通,使勿反对,但彼等必问国会恢复而后,是否果能速定宪法,是否可以一改从前之态度,则无论何人不敢为担保。盖前此项城失败而后,多数主张恢复旧国会,且与各派约定,惟从事于制定宪法选举副总统等两三问题,几有歃血为盟之概,谁知国会一开,尽弃前约,日惟查办质问,以虚度其岁月,此余(梁)所以不敢再为担保者也。
1705721200
1705721201 记者曰:当国会将近解散之日,民党方面曾有对于宪法让步之宣言,今何妨再以此商之。愚意法律不可使之尽归于无效,法律一度无效,则今后虽有宪法,安保无以强力破坏之者。且召集临时参议院,又安敢必其决无反动发生乎?愚为新闻记者,不欲表示意见,此不过愿释疑问而已。
1705721202
1705721203 梁答曰:此意吾人亦讨论及之,但现在所谓政派,其首领并无拘束党员之能力,一旦关于己身利害问题,则群叛其党义,而不之顾,今时何人能出而担任将来恢复以后之必无反汗乎?明知其无益,而虚费迫急之光阴,时机一过,或竟欲召集临时参议院,而有所不能矣,岂非危险之事。至现在所拟之办法,(临时参议院)固不敢谓各省皆能同意,其中或有数省不能派员与会者,则当另行设法疏通,此外无他法矣。又余(梁)所谓改选亦属不可者,非但改选必须相当之时日,盖以严格之法律言,则改选亦无根据,而又不能去国会组织不改之弊,如是之国会,再过三年,国家不更危险乎?至于召集临时参议院,有改良组织之利,而约法上亦可以勉强比附,似三者之中可行而比较有利者,莫此若也。”(《梁任公之国会谈》民国六年七月二十五日《申报》)
1705721204
1705721205 国务院征求各省召集临时参议院意见的通电,据说出先生手笔,二十八日《申报》记其事说:
1705721206
1705721207 “征求召集临时参议院意见电,系二十四日发,为任公手笔。首言恢复不可,特引唐(继尧)督军破甑之喻,言国会威信已失,再言改选迟重,非计久远,最后言改组,特引陆(荣廷)巡阅之主张,但欲改组,则非先有临时参院不可,请抒论详复,末盖国务院敬印。”
1705721208
1705721209 召集临时参议院的办法,先生主张最力,因此当日舆论颇多不满于先生者,后来南方借口发起护法运动,造成南北对立的局势,这便是先生始料所不及的了。现在录二十八日姚雨平致他一书,借见当日舆论不满于他的情形之一斑:
1705721210
1705721211 “阅报载执事有极端主张召集临时参议院之说,深以为异。夫今日召集临时参议院,于法律实不可通,中外各报诸多论列,而于天津《大公报》本月十九日冷观社论剖辨尤详,岂能徇一部分之利益与感情,置国家根本法于不顾。时局纠纷由于离法,去法愈远,时局愈纷,与其谓以政治救济法律,毋宁以法律救济政治,法律本义在于固定。前筹安会发生时,执事曾以贤者不得逾法律而为善,责杨晢子,今如报载,执事意在改良约法与国会组织法、议员选举法种种,故有此举,岂今日则贤者可逾法律而为善乎?言犹在耳,宁不令晢子笑人。段公发强刚毅,足以有为,仆虽无似,具有同情,惟本君子爱人以德之衷,何敢于道义法律之外,强为附会,致以爱始者转以害终。召集临时参议院,似于法律时势均不许可,昨经将鄙见所及,函呈总理,倘以为刍荛可采,早晚开国务会议时,务请将此议力促打消为幸。舍己从人,尤见盛德,执事虚怀若谷,想必有以见教也。”(民国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姚雨平《致任公先生书》)
1705721212
1705721213 八月,众议院议员赵炳麟代康南海致先生一书,对于先生民国以来政治表现,大加抨击。该书写道:
1705721214
1705721215 “生之言论甚高而其行何卑且谬也。古今中外,无论为君主立宪、民主立宪,必有缔造之真理贯注于政体中,而其国乃豸。譬诸人身饶有精神而其躯壳之男女饮食方得主宰,故曰天君泰然,百体从令。君主立宪之真理,在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凡图治之主,无不以人民趋向为从违,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反此者,权必替,国必乱,经史可鉴也。至于民主立宪,全以人民为主体,以法律为帝天,压抑人民,违反法律,即为大逆不道,共和先例具在也。中华民国仅六年,生与汤化龙已两次行逆矣。民国二年之违法解散国会也,汤主谋,生主笔,怂恿项城以宪法为名,驱逐议士,逮捕党人。生与汤换得司法、教育二总长,民愤不伸,乱事踵起,杀吾聪秀国人殆数十万。使生与汤能行其道,即视此数十万生命如尘芥,虽曰不仁,尚可说也。项城猜忌生与汤,终被摈斥,狼狈出国门。呜呼!杀人利于己,仁者犹不为,杀人不利于己,乃忍心为之,不甚傎乎?
1705721216
1705721217 千夫所指,不病亦死。袁皇帝崩,共和复活,国会再生。生乃不知悔,复与汤设种种毒计,结合国会中无智识无气节之政客,非破坏国会不止。挑动武人,倚重外力,于是已安已静之中国,不一月恶云满天,洪波腾海,叛军朝起,议士夕散。绍轩约余复议,以为假共和祸患无已期,何如真立宪民命可长保。生又借口政体,视此为投机事业,拥兵入京,遂攫大位。使生真为共和,余无可言矣。乃恶旧国会不利于己,扬言曰民国已亡,生与段氏复造之,当别召临时参议院,改约法,定议宪机关,更国会选举法,千奇百怪之谬论,皆生与汤为自便计。不知此议果行,中国自此破碎,宪法永无成期,内乱纠纷,流血千里。生固不惜外力平乱,特苦我民永陷万劫不可复苏之孽海。呜呼!何不仁之甚耶?
1705721218
1705721219 生戊戌以来,以保皇自矢,迄事势稍变,生遂卖畴昔所主以迎潮流。癸丑,生赞袁氏,违叛民意,迄袁氏积怨已深,又卖袁氏,贪天之功为己力。今日又赞段氏蹈袁覆辙,置段于薪火之上。生他日必别有所适,反复叵测,生固以为因物附物。余不为袁段惜,奈人民肝脑涂地何?呜呼!何不仁之甚耶?
1705721220
1705721221 回忆草堂授课时,余自谓得贤才而教育之,内圣外王,拨乱反正,赖此乾坤一草庐耳。数十年间,亡者亡,隐者隐,仅生得志于时而阴很〔狠〕造恶又如此,若不洗心自艾,前日余视为治国之草堂,他日历史上将视为蓄蛇蝎、养枭獍之渊薮。呜呼!是亦羿有罪焉?余复何言!来日大难,勉事圣君,毋以我为念。”(《赵伯岩集·文存》卷二第三十七、三十八页)
1705721222
1705721223 八月十一日,云南督军唐继尧通电拥护约法,十四日,政府宣布对德、奥宣战,二十五日,护法国会议员在粤开非常会议。九月一日,粤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为军政府大元帅,从此南北遂成对立的局面。
1705721224
1705721225 八月十四日,政府对德、奥宣战布告,据报载(见八月十七日《申报》)系出先生手,录之如左:
1705721226
1705721227 “我中华民国政府前以德国施行潜水艇计画,违背国际公法,危害中立国人民生命财产,曾于本年二月九日向德政府提出抗议,并声明万一抗议无效,不得已将与德国断绝外交关系等语。不意抗议之后,其潜水艇计画曾不少变,中立国之船只,交战国之商船,横被轰毁,日增其数,我国人民之被害者,亦复甚众。我政府不能不视为抗议之无效,虽欲忍痛偷安,非惟无以对尚义知耻之国人,亦且无以谢当仁不让之与国。中外共愤,询谋佥同,遂于三月十四日向德政府宣告断绝外交关系,并将经过情形宣示中外。我中华民国政府所希冀者和平,所尊重者公法,所保护者我本国人民之生命财产,初非有仇于德国,设令德政府有悔祸之心,怵于公愤,改其战略,实我政府之所祷企,不忍遽视为公敌者也。乃自绝交以后,历时五月,潜艇之攻击如故,非特德国而已,即与德国取同一政策之奥国,亦始终未改其度,既背公法,复伤害吾人民,我政府责善之深心,至是实已绝望,爰自中华民国六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时起,对德国、奥国宣告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以前我国与德、奥两国订立之条约合同协约,及其他国际条款国际协议属于中德、中奥间之关系者,悉依据国际公法及惯例一律废止。我中华民国政府仍遵守海牙和平会条约,及其他国际协约,关于战时文明行动之条款罔敢逾越。宣战主旨,在乎阻遏战祸,促进和局,凡我国民宜喻此意。当兹国变初平,疮痍未复,遭逢不幸,有此衅端,本大总统眷念民生,能无心恻,非当万无苟免之机,决不为是一息争存之举。公法之庄严不能自我失之,国际之地位不能自我圮之,世界友邦之和平幸福,更不能自我而迟误之。所愿举国人民奋发淬厉,同履艰贞,为我中华民国保此悠久无疆之国命而光大之,以立于国际团体之中,共享其乐利也。布告遐迩,咸使闻知。”
1705721228
1705721229 促成这次南北分裂的原因,自然很多,但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北方的坚持召集临时参议院,所以政府七月二十四日征求各省对于召集临时参议院意见的通电发出不久,就有云南拥护约法的通电和两广的宣布自主,此外使南方各省更觉不安的,就是段氏以武力解决的种种军事准备,所以九月十八日湖南零陵镇守使刘建藩通电宣布自主,以后不久,湖南和川、滇边境就都以兵戎相见了。这几个月中,先生为大局计,曾经费了很大的力量,斡旋和调停两方面的意见,但是结果一无所补,最后事态更扩大起来,关于这方面的材料,现在只摘录三篇在下面,借见当日情形之一斑。
1705721230
1705721231 九月二十三日,先生致梁季宽电,请转商陈督炳焜,勿再坚持复旧国会,并论自己赞助段氏的目的和理由:
1705721232
[ 上一页 ]  [ :1.70572118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