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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生活水平当然赶不上后来的孙诒经。此时曾国藩在京家口连同仆人,已经二十余人,开支十分浩大。道光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他写信给父母说:“男升官后应酬较繁,用费较广,而俸入亦较多,可以应用,不至窘迫。昨派教习总裁,门生来见者多,共收贽敬二百余金,而南省同乡均未收,不在此数。”同日写给诸弟的信中则说:“寓中用度比前较大,每年进项亦较多(每年俸禄三百两,饭银一百两),其他外间进项尚与从前相似。”略可见曾国藩此时的经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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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任职京官后,从未回过家乡。他在“梦寐之中,时时想念堂上老人”,对弟弟说:“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则弟书信于我,我概将家眷留在京师,我立即回家。”〔32〕虽然说了几次,但一直没有行动,可见自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筹不起路费,不能回家。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家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账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做了堂堂“副部长”,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费,不知今日读者读了这段资料,会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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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身兼四个侍郎的曾国藩写信给四位老弟说:“今年腊底颇窘,须借二百金乃可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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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选择做清官,曾国藩其实是有大笔发财的机会的。和地方上一样,清代六部其实也贪风横行,各部都例有部费收入,其中以户部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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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财政制度规定,所有财政支出,均由户部报销。为了报销顺利,不被户部找麻烦,各地申请报销的部门通常要给户部支付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户部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不给“部费”,即使符合规定,户部也可以找个理由让你报不成。对此,雍正皇帝总结说“若无部费,虽册档分明,也以本内数字互异,或钱数几两不符,往来驳诘”,而一有部费,即使糜费钱粮百万,也可准予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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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中央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交费。除了报销要交“报销部费”之外,奏销需要交“奏销部费”,这两样是属于户部事务的;吏部(类似于中央组织部)主管官员的任免、升降、调补、处分等事务,刑部(类似司法部)主管刑名案件,需要缴纳的“部费”不叫部费,而叫“打点”、“照应”、“招呼”、“斡旋”等;工部(类似建设部)主管建筑、工程,兵部(类似国防部)主管军需物品的采购和监制、修筑城墙等事宜,所有这些过程都有部费,名称叫做“讲分头”,大概就是吃回扣的意思。部费数额通常达到五六万两,多的甚至要三四十万两〔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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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人记载,这些巨大的贿赂多由经手的书吏贪占。但是作为各部长官的尚书侍郎,如果想从中分润,应该并不困难。曾国藩身兼五个“副部长”,仍然清贫如许,这有力地证明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是得到坚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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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只给人办过些许规则允许的小事。比如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曾国潢信中说,陈旭亭送来两千钱的礼物,又元银十两,“求堂上写信托兄到部里打探”。估计打探之事是捐纳事宜,因为后文又说,“照到之日,兄务必为他办理,……此父亲答应者,弟奉命写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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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元年四月二十六日,曾国潢写信,求曾国藩帮他办一件事。某人想营求巡捕一职,要曾国藩给骆某写信说情:“本来千把亦无空坐,兹叩求仁人惠爱,尚要加书马各先生,能获巡捕,遂已足矣。巡捕一得,不畏无位,纵然无位,也可度日,此事万望置之腹心为祷。”这件事曾国藩办得怎么样,未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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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贪污,就只好寄希望于帝国体制内的收入渠道。道光二十九年,朝廷又一次举行考差。曾国藩全力以赴,尽力一博,以求如上次四川之行那样获得一笔丰厚收入,以有能力回家省亲一趟。无奈这次虽然成绩不错,却没捞到差使。特别是他最向往的江西主考,落到了他不太佩服的田敬堂头上,令他大有情绪,在六月十四日给诸弟的信中说:“予今年考差,颇望得江西主考,冀家中亲属可就至江西一叙天伦之乐。昨田敬堂得放江西试差,而我私愿不遂。南望家山,远怀堂上,真不知仕宦之略有何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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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曾国藩梦寐以求的差使终于又一次落到了他头上。皇帝命他充任江西主考,曾国藩喜不自胜,第二天即在谢恩折中奏请乡试结束后顺便回家省亲,皇帝自然照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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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兴高采烈,一路南下。一转眼他居京已经十三年。祖父母均已经在此期间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他一面。母亲十分思念他,以至于这年年初,一贯隐忍顺从、从没出过远门的母亲坚决表示不顾家人的反对,要北上来看他:“母亲大人口气,今秋决计进京,并不许人打破。”〔34〕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一偿夙愿,见到思念已久的父母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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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七月二十五日,曾国藩行至安徽太和县小池驿时,忽然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母亲江氏已经于六月十二日,也就是他接到派差喜讯的当天去世。曾国藩五内俱摧,当即易服奔丧,由安徽转至江西九江,再由九江沿江西上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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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曾母晚去世几个月,则曾国藩会再次收入数千两。如今这项收入落空,而办理丧事及京师家属回南又需要大笔费用。除了收取奠金,别无他法。他之所以要赶到江西再转湖南,既是因为顺路,也是因为可以收取奠金。他既到了江西,表明他是在江西主考任内中途守制,于是在九江耽搁两日,收到江西省城奠金千两。这千两奠金救了他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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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有了钱,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拿出三百两,还掉北京催得最急的债。以二百多两在省城还账。其实,因为他宅心仁厚,朋友也欠他的银子总数亦将近千金。然而曾国藩将心比心,心存恕道,嘱咐儿子切莫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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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借我钱者,皆光景甚窘之人。此时我虽窘迫,亦不必向人索取。如袁亲家、黎樾翁、汤世兄、周荇农、邹云阶,此时皆甚不宽裕。至留京公车,如复生同年、吴镜云、李子彦、刘裕轩、曾爱堂诸人,尤为清苦异常,皆万不可向其索取,即送来亦可退还。盖我欠别人之账,既不能还清出京,人欠我之账而欲其还,是不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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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完了账,他带四百多两至家办葬事。然而家属回湖南的钱还是没有着落。因此他只好命儿子在北京开吊,以京城朋友的奠金做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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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京寓并无银钱,分毫无出,不得不开吊收赙仪,以作家眷回南之路费。开吊所得,大抵不过三百金。路费以人口太多之故,计须四五百金,其不足者,可以求寄云年伯张罗……开吊散讣不可太滥,除同年、同乡、门生外,惟门薄上有来往者散之,此外不可散一分。其单请庞省三先生定。此系无途费,不得已而为之,不可滥也;即不滥,我已愧恨极矣!京寓所欠之账,……可求寄云年伯及黎、黄、王、袁诸君内择其尤相熟者,前往为我展缓。……外间若有奠金来者,我当概存寄云、午桥两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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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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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曾国藩抵达湖南,他的京官生涯正式宣告结束。然而困窘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当年在京所欠债务,多年之后才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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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九年,第二次出山带兵的曾国藩在写给曾国潢的信中说:“余往年所欠京账,今冬拟托寄云还清,不知家中尚有清单否?可于此次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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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治三年,任两江总督已经五年的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壬子丁艰后曾请毛寄云、袁午桥两公代为结算,止利还本,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惇成茶行汇兑湘纹银一千两,函嘱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可见直到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曾国藩才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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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代,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扩展到整个明清时期,虽然天下熙熙,但京官群体中曾国藩这样潜心道学,以清廉自誓的人并不少见。比如他的师友倭仁、唐鉴诸人。他们平日相互切磋,相互砥砺,甚至呼朋引伴,形成一定风气。这一类京官的经济生活状态大抵相似。因为低薪制的制度设计,清代京官的收入和支出结构极度不平衡,由此导致了京官独特的经济生活状态,也就是说,实际收入数额及管道与法定大相径庭。清代官员入仕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是十分有限的,但边际效益却非常巨大,包括筹资能力的增长、陋规等灰色收入以及利用权势干预地方事务所获报酬。不过边际效益的开掘受诸多条件的制约:个人操守、官运、个人及亲属的办事能力等,因此官员入仕所带来的间接经济收益具有极大的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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