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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战争耗尽了曾国藩的心力。越到晚年,他对官场上的陋俗越持“浑和宽容”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得他不能下定决心,从根本上重新厘定陋规,建立一套清楚合理的新财政体系。他认为陋规形成多年,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纠结难分,只能因势利导。他说:“大抵风俗既成,如江河之不可使之逆流。虽尧舜生今,不能举斯世而还之唐虞。贤者办事贵在因俗而立制。所谓‘除去泰甚’者耳。”〔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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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看,江南地区的减赋政策对太平天国战争后经济的恢复功不可没。战争停止几年之后,原本被蹂躏得毫无生气的江南地区已经重现繁荣,许多地方已经见不到战争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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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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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治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当然是对官员的任用和管理。有治人无治法,是传统政治的不变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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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祁门之后,曾国藩立刻派出幕僚,秘密考察两江地区所有高级官员(府道以上)的优劣。同时,他又要求副省级和道员级官员们汇报自己属下官员的情况。他还仿效唐代武则天之法,在衙门口置一木匦,名为举劾箱。〔141〕号召所有军民人等,举报贪污不法官员,总督衙门对举报人严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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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番考察,曾国藩认为两江地区急需从外地调来几位高素质的官员,来作为本地官场的楷模,为此他写信给胡林翼等好友,请他们推荐好官:“唯须得极清廉极贤之州县一二人,来此树之风声。”他甚至想把安徽省北部的地方官全都换掉,为此写信向胡林翼求助:“皖北州县,一一皆请公以夹袋中人才换之,俟当附片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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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任总督的第一天起,他就不厌其烦地一再告诫属下地方官保持清廉。郭某出任庐江县令,他在其禀帖上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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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兵之后,民困未苏,亦须加意抚循,不可稍涉苛扰。该令以书生初历仕途,惟俭可以养廉,惟廉可以生明,此二语者,是做好官的秘诀,即是做好人的命脉。临别叮嘱之言,千万勿忘!〔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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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令周文甫到任,曾国藩在同日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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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令初次做官,未染宦途习气,尤宜保守初心。无论作至何等大官,终身不失寒士本色。常以勤字廉字自励,如天地之阳气,万物赖之以发生,否则凋枯矣;如妇女之贞节,众人因之以敬重,否则轻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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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冯卓怀的禀文上,他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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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廉二字,是居官根本。该署令颇能从此著力,案到即办,是勤于治事也。严禁需索,是廉以持己也。至除暴所以安良,原不可稍存姑息。如医者攻治邪毒,即所以培养元气。但须察得仔细,办得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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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州县官自己应该“一分一毫,一出一入,无不可对人言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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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官场进行了一番洗汰,但曾国藩对两江地区的官员整体素质一直不满意。同治元年(1862),他在给安徽巡抚李续宜的信中说:“他选用的州县官员‘皆不惬物望’,而李巡抚留用的那些人‘也非称意之选’。”〔143〕这反映了大清帝国晚期吏治极度败坏之下官员素质的整体陷落。因此,曾国藩只能降格以求,以能找到“中材”为满足。到同治二年夏初,他在给郭嵩焘的信中还认为自任总督以来,“吏治毫无起色,可愧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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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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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调任直隶总督后,曾国藩才发现,和这个天子脚下的省份比起来,两江地区的地方官素质还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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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奉命调任直隶总督,成为天下各省督抚之首。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144〕,“此间吏治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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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他这样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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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入境以后略询民间疾苦,大约积狱太多,羁累无辜。闻有州县到任年余,未曾升堂一次,讯诘一案者。又因连年用兵,差徭甚重,大户则勒派车马,供支柴草;小户则摊派钱文,掳充长夫。劣绅勾通书役,因缘讹索车辆,有出而无归。贫户十室而九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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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决心痛加整顿,“大加参劾”,“严立法禁,违者重惩”。他对朋友们说,自己“素非苛刻者流”,这样做实在是迫不得已,“非刚猛不能除此官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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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属下官员们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之后,曾国藩于同治八年(1869)四月将第一批应参应举之员汇奏朝廷。这次参劾的十一名劣员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其主要劣迹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貌似有才,心实贪酷”,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或是“词讼置之不理,积压尤多”,或是“疏慵不理公事,……浮收勒派,贪名久著”。与此同时,又保举十名“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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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举劾官员的名单,包括参劾劣员八名,保举贤员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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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换官员之外,曾国藩整顿直隶吏治的另一个着力点是清理积案。直省“风气甚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各级官员懒于公事,极善拖延。曾国藩发现到同治八年(1869)旧历三月底止,直隶积压的同治七年以前的案件竟达一万二千余件。仅保定府衙门中由朝廷交下来处理的重大京控上访(即直接上告到京师大理寺、刑部、都察院等衙门的案件,这些案件一般都发回当事的省份处理)案件就达一百三十余件。这些案件,有延搁二三年的,有一拖就是八九年者。曾国藩说:“吏治之弊,民生之困,端由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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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接印视事仅有一个月时间后,就拿出了积案处理方案:《直隶清讼事宜十条》及《直隶清讼限期功过章程》。在他的严厉督促下,整个直隶官场迅速行动起来。到同治九年二月初二日,也就是曾国藩接直隶总督印一年后,曾国藩奏报说,已经结清了同治七年(1868)以前的旧案一万两千零七十四件,同治八年以来的新案两万八千一百二十一件;现在旧案只剩九十五件,新案只剩两千九百四十件。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将这三万余件复杂的新旧案件迅速结案,实在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见曾国藩付出心血之巨大。接印半个月后,他在家书中这样告诉儿子曾纪泽:“吾自初二接印,至今半月,公事较之江督任内多至三倍。无要紧者,皆刑名案件,与六部例稿相似,竟日无片刻读书之暇。做官如此,真味同嚼魅矣。”接印一个月后又说:“余近日所治之事,刑名居其大半。竟日披阅公牍,无复读书之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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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拼了老命,直隶官风也大为改观,然而,曾国藩并不满意。他说:“年内两次举劾,虽舆论尚谓不谬,而官场习气全未转移。”就在曾国藩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天津教案”。之后他又调回两江总督原任,直隶吏治整顿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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