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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27 第二年年初,森有礼到达北京,首先与总理衙门进行了反复协商。总理衙门始终坚持,根据《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条“所属邦土”不可侵犯的规定,谴责日本对朝鲜行使武力,无法协助两国之间的调停。和日本出兵台湾时一样,清朝仍然坚持《中日修好条规》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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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29 对此,森有礼和出兵台湾时一样,不承认《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条是有效的。森有礼对此失望,要求会见直隶总督李鸿章,1876年1月24日,这一愿望得以实现。一边是虚岁不过30岁,年轻气盛的森有礼,一边是53岁,可谓清朝中流砥柱的李鸿章。会见可以说是类似东西文明论的交锋,然而在关键的地方,却未能取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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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31 李指出:“朝鲜数千年来隶属中国,世间无人不晓。《中日修好条规》中的‘所属邦土’一词,‘土’指的是中国各省,即内地、内属,征税施政。‘邦’指的是朝鲜等国家。它们是外藩、外属,征税和施政由本国自理。这并非是清朝才开始的,历代皆是如此。为何不能称之为属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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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35 森答道:“条约中确实有‘所属邦土’一词,然而语义甚为暧昧,并未有朝鲜乃属国的记载,故而日本臣民都认为‘所属邦土’指的是中国十八省,朝鲜不纳入‘所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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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37 李说:“将来修改条约时,在‘所属邦土’一词后面,加上‘十八省以及朝鲜、琉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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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39 上面是李鸿章方面的记录。森有礼的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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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41 李:“衙门大臣等所说,鄙人之见完全相同。即朝鲜乃清国之隶属,根据贵我条约,贵国应视作为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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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43 森:“条约中未见明示朝鲜为贵邦属国之条款。相反,我政府始终视朝鲜为独立不羁之国,现今仍以独立国待之。其他列国自不用说,即使贵政府也应以此道待之。贵政府曾明言曰:朝鲜有自家政府,可任意整理内外事务。清国则毫不加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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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47 李:“就朝鲜一事,鄙人急致函于总理衙门。先前我政府回答贵翰书中,引用条约中和亲之条款,即双方互不侵犯领地之条款,于我政府而言略显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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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49 李鸿章方面的记录详细说明了“邦”和“土”的区别,而森有礼的记录当中却没有,只是一味地主张朝鲜并非是属国。李鸿章的话里将“所属邦土”视作为“十八省以及朝鲜、琉球”,他认为按照森有礼的解释,适用于《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条的“双方互不侵犯领地”条款本身就是“轻忽”。毫不夸张地说,两者的解释截然相反。而这件事恰恰反映了日清之间的利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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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51 不过,李鸿章认为《中日修好条规》的第一条按照目前情况适用下去,是未必有效的。在这一点上,两者并无区别。基于李鸿章的这一态度,又得以对朝鲜问题加以口实,想必森有礼也应该满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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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53 1876年2月,日朝之间签署了《江华条约》,清朝也没有干涉此事,还算是相安无事。但是,日清之间的矛盾并未从根本上消除。与此同时,琉球问题开始深化,矛盾更加鲜明地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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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55 李鸿章·袁世凯:东亚的近代·现代中国的起点 [:1705920579]
1705921956 属国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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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58 日本政府通过出兵台湾迫使清朝承认琉球人为“属民”,1875年7月,又单方面要求琉球废除与清朝的朝贡、册封关系,并使用明治年号等。琉球方面虽然一直反抗,朝贡船只的派遣却被中断。就在此时,作为常驻日本的第一届外交使臣何如璋奉命前往日本,1877年年底抵达日本后,他开始一边调查日本的内情,一边开始准备和明治政府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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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60 何如璋非常重视日本阻止琉球进行朝贡一事。他认识到,日本的目的在于吞并琉球,一旦得逞的话,朝鲜恐怕会遭受到同样的命运,要想阻止这一切,只能继续保持朝贡关系。他反复向国内进谏不排除行使武力的可能性,对明治政府也采取了强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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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62 李鸿章当然也反对日本吞并琉球属国,在这一点上他和何如璋的意见一致。但是在想法和政策实施上,他们存在着分歧。何如璋认为没有朝贡的话,属国也就不复存在,而李鸿章则认为没有朝贡也无所谓。再者,何如璋认为应该对琉球和日本采取强硬的姿态,李鸿章却认为应该尽可能地避免冲突,以说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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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64 1878年10月7日,何如璋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抗议。日本对其强烈反对,态度也日渐强硬,翌年3月,日本接收了首里城,4月又设置了冲绳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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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66 日清两国签署修好条约以来,友好亦胜过从前。其第一条曰“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两国当然应严格遵守。这一点贵国也应知晓。如今若欺侵琉球,擅自改变旧来规定,不仅我清朝,对琉球签署条约的各国,也无颜面对。……无正当理由而废弃条约,欺压效果,无论视其情形或是参照公法,世界闻此,都当反对贵国之行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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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68 上面所述何如璋的抗议文中值得注意的是,引用《中日修好条规》这一点是遵从了李鸿章的意见。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到了这个时期,首先引用《中日修好条规》这一思路的存在,及其根本行不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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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70 琉球被编入冲绳县的所谓“琉球处分”,对清朝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条在此过程中丧失了效力,而清朝担心的属国的灭亡,终于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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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21972 这一条原本是为了预先防止日本对属国的侵略而采取的手段。如果行不通的话,更不可能用于它本来的目的,即更为重要的朝鲜。实际上,从那以后清朝就再也没有引用过这一条。清朝采取了其他的手段,其差异成为区别19世纪70年代与80年代的显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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