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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国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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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通过出兵台湾迫使清朝承认琉球人为“属民”,1875年7月,又单方面要求琉球废除与清朝的朝贡、册封关系,并使用明治年号等。琉球方面虽然一直反抗,朝贡船只的派遣却被中断。就在此时,作为常驻日本的第一届外交使臣何如璋奉命前往日本,1877年年底抵达日本后,他开始一边调查日本的内情,一边开始准备和明治政府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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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璋非常重视日本阻止琉球进行朝贡一事。他认识到,日本的目的在于吞并琉球,一旦得逞的话,朝鲜恐怕会遭受到同样的命运,要想阻止这一切,只能继续保持朝贡关系。他反复向国内进谏不排除行使武力的可能性,对明治政府也采取了强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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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当然也反对日本吞并琉球属国,在这一点上他和何如璋的意见一致。但是在想法和政策实施上,他们存在着分歧。何如璋认为没有朝贡的话,属国也就不复存在,而李鸿章则认为没有朝贡也无所谓。再者,何如璋认为应该对琉球和日本采取强硬的姿态,李鸿章却认为应该尽可能地避免冲突,以说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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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10月7日,何如璋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抗议。日本对其强烈反对,态度也日渐强硬,翌年3月,日本接收了首里城,4月又设置了冲绳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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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清两国签署修好条约以来,友好亦胜过从前。其第一条曰“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两国当然应严格遵守。这一点贵国也应知晓。如今若欺侵琉球,擅自改变旧来规定,不仅我清朝,对琉球签署条约的各国,也无颜面对。……无正当理由而废弃条约,欺压效果,无论视其情形或是参照公法,世界闻此,都当反对贵国之行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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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所述何如璋的抗议文中值得注意的是,引用《中日修好条规》这一点是遵从了李鸿章的意见。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到了这个时期,首先引用《中日修好条规》这一思路的存在,及其根本行不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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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被编入冲绳县的所谓“琉球处分”,对清朝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条在此过程中丧失了效力,而清朝担心的属国的灭亡,终于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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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原本是为了预先防止日本对属国的侵略而采取的手段。如果行不通的话,更不可能用于它本来的目的,即更为重要的朝鲜。实际上,从那以后清朝就再也没有引用过这一条。清朝采取了其他的手段,其差异成为区别19世纪70年代与80年代的显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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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袁世凯:东亚的近代·现代中国的起点 第五章 “东方的俾斯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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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1878年 (摘自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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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与“塞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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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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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年日本出兵台湾,极大地加深了清朝对外的危机感。如果军备充实的话,北京谈判也就不必向日本做出让步,也可能日本就不会出兵。于是,中央与地方都异口同声地要求加强海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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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并没有直接参与关于日本出兵台湾、琉球处分的措施和交涉,因此未见有什么大的动静。这是因为南方的台湾、琉球并不是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的管辖范围。李鸿章原本就担任外政的要职,又是督抚中的头号人物,凡事都必征求他的意见,他也会发表具体意见,无疑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只不过他没有站到前面来负责处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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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军事上的近代化,自然要另当别论了。当时的清朝能够依仗的军队,也只有李鸿章麾下的淮军了。李鸿章拥有最大的发言权,仅凭这一点就不奇怪。而且,他手里还掌握着面向外国的口岸上海,是所谓洋务的统帅,发言权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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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年进驻上海以来,李鸿章为了加强自己麾下的淮军力量,一直没有懈怠军备的西方化建设。他并没有一味地购买外国生产的武器,不久,他为了自己制造武器进口了必要的机器设备,接着又开始自行生产机器设备。在整个过程中,李鸿章最初就处于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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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1865年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的成立。李鸿章在担任江苏巡抚并署理两江总督时,收购了美国人在上海的工厂,配备了从美国买来的机器开始生产。他将上海海关收入的二成作为经费,生产枪炮、弹药和船舶。另外,他还设立了外语学校和翻译馆,不仅培养翻译人才,还翻译了有关自然科学、技术、历史和国际法方面的外国书籍,截至19世纪80年代,共发行了200多种的翻译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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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机器制造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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