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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13 汉武帝对她的情爱,从初近其身,就不够浓烈,再加上李夫人总结的那条深宫定律——“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则恩绝”,既然是母以子贵,皇太子的地位不变,皇后的地位也不会轻易改变,然而在嫔妃如云的汉廷后宫,卫皇后的失宠,遭受冷遇,当然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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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15 果然,卫子夫立为皇后仅仅五年,在元朔六年(前123),就有了王夫人深得宠幸。如上一章所述,就连依恃卫子夫起家的同母胞弟卫青,都要靠讨好王夫人来保障自己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她还为汉武帝生下了新的皇子。这就意味着不管是卫子夫这个皇后,还是刘据这个太子,随时都有可能被汉武帝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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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17 对于卫皇后来说,好在王夫人好景不长,得宠不过六年多时间,就在元狩六年(前117)离世。这虽然暂时解除了对卫皇后正面的威胁,可汉武帝很快就又有了新欢,而且比对王夫人的喜爱还要更加炽烈,这就是才色双全的李夫人,在元鼎六年(前111)又进入后宫。更重要的是,和王夫人一样,她也生下了一位小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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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19 这接二连三的威胁,不能不对卫皇后和太子据产生影响。尽管李夫人和王夫人一样短命,在太初元年之前,就离开了人世。但汉武帝对李夫人的恩爱并没有随其去世而泯灭,这一点,从卫皇后尚且在位在世时,他就公然以皇后之礼来安葬李夫人一事上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同时,卫皇后之失宠遭受冷遇,则一直持续到汉武帝末年[10],故孝武皇帝刘彻随时都有可能废黜卫子夫的后位,同时也会改立刘髆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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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21 再说李夫人去世之后,汉武帝仍有新欢近爱,诸如尹婕妤、邢夫人、赵婕妤之类,接连不断。其蒙受宠幸的程度,虽然都无法和李夫人相比,但人主之情之心,谁都难以筮卜,而且随时可能会有更加美艳的年轻女子打动汉武帝,卫皇后母子,对此不能不忧心忡忡。这种忧虑,久而久之,就酿成了所谓“巫蛊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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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26 海昏侯刘贺 [:1705932742]
1705933227 海昏侯刘贺 二 论证“巫蛊之祸”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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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29 在西汉时期所谓“巫蛊之祸”这一事变当中,汉武帝太子刘据,因针对汉武帝行用巫蛊事发,从而不得不发兵反叛,最终兵败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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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31 后世学者论及此事,多谓此事纯粹出于武帝佞臣江充的陷害,太子据并未行用巫蛊;即心存审慎者,亦不过表述为其事或许如此而已。过去我撰著《制造汉武帝》一书,其中提到太子据应是确实施行了这一巫术,很多人读后,感觉难以接受,纷纷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发表看法。其中虽然也有学术性的论文,但更多的只是一种情绪激荡的议论,基于各种各样的心理和感情,以为拙说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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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33 对很多人的心理和感情,尽管莫名其妙,我仍然表示尊重。另一方面,很多历史问题,因史料记载不够明晰,学者们基于各自的主观原因而做出不同的解读,从而持有不同的看法,本来也很难彼此认同,这很正常。尽管如此,为更好地说明刘贺其人的身世,特别是他与汉朝中枢政治所发生的深切纠葛,还是应该先详细讲述一下我对这一问题的思索,以供大家切实了解相关史事发生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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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35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当代学者中,有很多人做过乍看起来好像很深入的探讨,例如劳榦、田余庆、蒲慕州,等等。但我读后,感觉这些论述,似乎都与《汉书》等基本史料的记载存在很大的隔阂,甚至明显的抵牾,好像总是作者自己想得太多了一些。因学识所限,一时我还难以领会这些高论与历史事实之间的确切联系。既然自己把握不到,那么,这里就本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古训,暂不涉及他们着力探讨的那些史料中隐而不显的问题。好在即使不用这些或高明或幽深的概念,似乎同样可以说明一些基本的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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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37 近人吕思勉,在所著《秦汉史》中,对“巫蛊之祸”始末,做过比较细致的梳理,多信而质实。下面所做论述,很大程度上便是基于这一基础。当时所谓“巫蛊”,如吕氏所说:“蛊之道多端,武帝时所谓巫蛊者,则为祝诅及埋偶人。”[11]这是本书相关论述据以立论的一项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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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39 论及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当时,人们行用巫蛊之术,只要不以汉家天子为祝诅对象,一般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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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41 溯其缘起,在秦代,就连朝廷,甚至都设有专门施行这种法术的“秘祝”之官,“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唐人张守节对此解释说:“谓有灾祥,辄令祝官祠祭,移其咎恶于众官及百姓也。”[12]如此堂而皇之地引祸水而下流,真是赤裸裸地以民为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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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43 秦廷设置这样的职官,在今天看来,固然恶劣荒唐,但却符合当时一般人的观念。类似的事例,如春秋楚昭王二十七年(前489),吴国伐陈,楚国发兵救之,两军对峙间,楚国统军的昭王却罹患重病,不治亡故。在去世之前,楚昭王曾与臣下商议祛病的办法,即述及此等移祸于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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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45 昭王病于军中,有赤云如鸟,夹日而蜚。昭王问周太史,太史曰:“是害于楚王,然可移于将相。”将相闻是言,乃请自以身祷于神。昭王曰:“将相,孤之股肱也。今移祸,庸去是身乎!”弗听。卜而河为祟,大夫请祷河。昭王曰:“自吾先王受封,望不过江、汉,而河非所获罪也。”止不许。孔子在陈,闻是言,曰:“楚昭王通大道矣,其不失国,宜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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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47 楚昭王仁义,这是大多数君王做不到的事情,所以才蒙受孔夫子高度赞扬,但秦始皇显然不会像楚昭王这样心慈手软,求长生既已百计必施,当然要设“秘祝”以移祸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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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49 这样的做法,一直沿袭到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夏,始被废除[14],透过这一点,愈加可见此等巫术盛行的程度。民间普遍合理合法地施行,自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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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51 在废除此法之前的汉文帝二年(前178)三月,孝文皇帝刘恒,发布了一道涉及巫蛊的重要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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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53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而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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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55 诏书中“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这句话,今中华书局新点校本《史记》原本连读为“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语义不明,而看裴骃《史记集解》和张守节《史记正义》所做旧注,则愈加糊涂不清[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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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57 通观上下文义,知汉文帝乃云为“通治道”而欲除去“诽谤”和“妖言”两罪(《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将文帝此举概括为“除诽谤律”[17]),而作为这两项罪名具体针对的罪行之一,汉文帝列举的“妖言”之罪是“民或祝诅上”,亦即直接诅咒当今皇帝,故“吏以为大逆”。如此严重的行径,竟然能够得到汉文帝的宽宥,本来有一个重要前提,这就是皇帝在已经与民“相约结”亦即应允民众的情况下,随后复又“相谩”,也就是朝廷说话不算数,言而无信,蒙骗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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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59 因而,并不是任何一种诅咒皇帝的“妖言”,都可以从宽发落,免除其罪责。台湾学者蒲慕州,曾以为汉文帝此诏是取消了“祝诅上”为“大逆”亦即处以死罪的律条[18],误解殊甚。这一事例向我们提示,当时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是直接祝诅今上,也是可以免受惩罚的。那么,民间百姓之间,行用巫蛊之术,更不会轻易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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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261 又据《汉书·武帝纪》记载,天汉二年(前99)秋,“止禁巫祠道中者”。曹魏时人文颖注云:“始汉家于道中祠,排祸咎移之于行人百姓,以其不经,今止之也。”但唐人颜师古并不赞同他的看法,以为“文说非也。秘祝移过,文帝久已除之。今此总禁百姓巫觋于道中祠祭者耳”[19]。吕思勉以为,在对天汉二年秋朝廷这项禁令的解释上,应以颜师古所说为妥,但这并不等于“汉家果无祠道中之事”,文颖“其言自有所据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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