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940097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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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098 当明朝的太宗真的很郁闷,太祖不但活得长,把所有工作都揽了,还定下各种“永世不易之法”,不准太宗行使正当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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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00 然而,这又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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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02 明朝不是朱氏一家一姓之私国,而是中华帝国演进至此的一个朝代。明太祖固然伟大,但终究大不过历史。若说你定这些不易之法是符合历史前进方向的好东西,或许还能让人用一段时间,但他的很多设计是否定唐宋的进步,大开历史倒车,那就不能怪子孙不守祖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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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04 首先明太宗废黜藩王实权,扭转了分封的趋势。其次皇帝是名义上的国君,宰相负责行政,这早已成为中国人的思维定势。尽管历代君主绞尽脑汁削弱、分化、制衡宰相的权限,但似乎从未有人想过取缔宰相这个概念——直到明太祖。但他也只是不再任命宰相,原来宰执们的工作不会凭空消失,实质上是他自己兼了宰相而已。平行管理的中华帝国和层层人身依附的西方封建小国可不是一个概念,就算李斯、高颎这样大师级的管理学家,尚需一个宰相班子,你朱八八又是何方神圣,竟妄图一力承担?问得好!朱八八是最后一任明教教主,据传得到前任教主张无忌的真传,有九阳神功护体,精力之旺盛,是常人的九倍,那原本几个宰相的工作量加在他头上也是应付得来的。即便如此,他还是写过一首诗抱怨工作量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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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06 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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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08 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五犹披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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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10 然而《九阳真经》并没有传下来,他的儿孙就不能像他那样少睡点觉就把政务处理了。建文帝虽未颁宰相之名,实际上是把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当宰相用。明太宗先是按明太祖的工作方式当了几天皇帝,然后他发现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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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12 我们还是来看看明太宗是怎样重新设计明朝的组织结构体系,让这个集汉唐宋之大成的新文明让人类享用——他爹设计那个只能给神类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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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14 一、明式“宰相”——内阁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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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16 明太宗很清楚,他和后代不可能像他爹那样工作,必须找几个人来辅政。不能设宰相,又不能用宦官,但秘书总是可以用的。明帝本有秘书,即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是奉天门西侧的一间馆阁,隶属于翰林院,相当于皇家图书馆。最初明太宗也将文渊阁大学士当秘书用,首批选取了解缙、黄淮等七位年轻低品级干部入值文渊阁,从此便有了内阁之称。相信他并未料到,文渊阁这间不起眼的小阁,今后会成为唐宋政事堂一样的政权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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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18 翰林官本是介于皇帝讲师和朝廷官员之间的一种实习官员,以讲学为主,兼顾研究时政,在实权部门出缺时选翰林官出任。明太祖的大学士只管帮皇帝收发文件,最多代笔草拟一些文字。明太宗则要求这七位翰林官兼任的大学士认真研究进出文件,批上自己的意见。这样皇帝的工作量就小多了,他实际上不用仔细看奏章,只需大致看一眼是什么事,如果很重要,当然可以花点时间看看;如果是不重要或者不了解的事,就直接批一个“同意按某某大学士意见办理”即可,这样就把处理奏章的工作分解给了大学士。但是,处理奏章不就是“平章”吗?这和同平章事有什么区别?应该说还是有点区别,首先大学士的品级低,对各部门也没有管辖权,关键是大学士协助皇帝平章,只是代劳而没有法理依据。唐宋同平章事掌有政府大印,一道诏令不但要由皇帝加盖御印,还要由宰相加盖府印才能生效,明朝大学士就没有这样一个法定程序保障权力。这样看来明太祖将相权收归皇帝个人的努力似乎是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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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20 然而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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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22 文渊阁(内阁)长期代理皇帝职权,久之便会成为惯例,形成这样一种公文办理程序:各职能部门(诸部、院、寺、监、府)草拟工作方案,形成奏章→由通政使司呈报给内阁→内阁商议后呈报给皇帝→皇帝用红笔批示意见后发还给内阁→内阁发还给通政使司→通政使司将批示后的奏章发还给呈报部门→部门得到批示授权,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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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24 观察一下这个行政审批权力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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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26 先说新来的通政使司,这是明朝新设的一个机构,职能是公文传递的法定渠道,同时也会将公文抄送给都察院(御史台)、翰林院、国子监等,以供学习研究和舆论监督,但通政使司本身不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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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28 再说各职能部门,唐朝中期其实已经废除了位高权重的六部尚书,宋朝将六部分解为二十四司,但明朝重拾六部尚书的设置,尚书为正二品。监察机构方面,唐宋不实授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从三品)主持御史台工作。明朝则改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设左右都御史各一员,正二品。其余台、院、寺、监大致仿宋制。应该说废除宰相后,明朝的中下层官员地位还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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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30 然后就是敏感的皇帝和内阁(宰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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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32 按理说,皇帝握有最终决策权,内阁只是给他提建议的。但是,如果建议必须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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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34 二、明朝皇帝的霍布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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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36 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理论霍布森选择(Hobson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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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38 17世纪英国有一位大马贩霍布森,他的马圈最大,马匹最多,买主都希望从他的大马圈里买走最好的马。按说马贩会根据马匹的质量标上不同价码,什么马标什么价决定权在马贩。但大方的霍老板宣布:跟我做生意,决定权在买主。我不给每匹马标价,我们先谈好一个价,然后买主自己到马圈去选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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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40 那我们先按一般的马跟他谈一个价,然后到大马圈里去选一匹最好的马,不就赚大发了吗?一时霍大侠古道热肠的名声传遍英伦,买主纷至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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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42 但这样做生意他不亏本吗?当然不会,因为他还有一个附加条件:买主只能选离门最近的那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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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44 这不是坑爹吗?别着急,您现在是旁观者清,但如果是身在其中的买主,就会觉得至少决定权在自己手中,自己做了回主,总比被动接受马贩的定价好。然而这样做霍老板权力才更大,因为标价毕竟要以马匹质量这个客观条件为准绳,而哪匹马站门边就全凭他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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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40146 这就叫——霍布森选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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