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951618
1705951619
第三、反對當時李立三中央正在發展的左傾錯誤。這一點也完全正確,而且很快為中共第二次左傾路線的形成所證明。
1705951620
1705951621
第四、反對以執行「紀律」為名,推行命令主義,扼殺黨內不同政見者;主張實行黨內民主,允許不同意見存在。這一點也完全正確,而且為全部的中共黨史所證明。由於不接受陳獨秀的這條意見,中共走了那麼多本可避免的彎路,付出了多麼巨大的代價。
1705951622
1705951623
所以,總的來說,開除陳獨秀這個事件,誰是誰非?今天來看是很清楚的。而造成這個事實,是共產黨實行沒有民主的黨制的產物。因此,至今不能翻案。正因為如此,與其說是共產黨開除了陳獨秀,不如說是陳獨秀離開了極左的共產黨,而且再沒有想回到黨內來。現在的一些學者,在研究陳獨秀為其正名時,竟然提出為陳獨秀翻案,恢復其黨籍的主張,實在是對陳的不瞭解——非陳所願!
1705951624
1705951625
但是,組織上被開除「不在乎」,原則上的是非,他決不含糊。陳獨秀見在黨的機關報上公佈的開除自己黨籍的政治局決議後,怒不可遏,立即在12月10日散發了自己油印的長文《告全黨同志書》,對開除他的那些理由進行批駁。
1705951626
1705951627
文書一開始就表示:
1705951628
1705951629
我自從一九二〇年(民國九年)隨諸同志之後創立本黨以來,忠實的執行了國際領導者史大林季諾維也夫布哈林等機會主義的政策,使中國革命遭到了可恥的悲慘失敗,雖夙夜勤勞而功不抵過;我固然不應該效「萬方有罪在予一人」可笑的自誇口吻,把過去失敗的錯誤而將自己除外。任何人任何同志指摘我過去機會主義的錯誤,我都誠懇的接受。「我絕對不願為要擁護我個人的錯誤(自從『八七』會議到現在,我不但對於政治的批評不加掩護,即對於一切超過事實的指摘,也以為是個人的細故,默不答辯),而使過去無產階級付了重價的苦經驗埋沒下去,得不到一點教訓。」「我深切的認識,任何個人任何黨派,想免除機會主義的錯誤,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長期追隨列寧學習的如史大林與布哈林,現在也犯了可恥的機會主義;像我輩這樣淺薄的馬克思主義者,更何可自滿,一旦自滿,便是自己阻住自己的進步。」
1705951630
1705951631
最後沉痛地表示:「我寧願受今天被李立三等少數人開除我的黨籍,而不願眼見黨的危機而不力圖拯救,將來要受黨員群眾的責備。我寧願心安理得的為無產階級的利益而受惡勢力幾重壓迫,不願和一切腐化而又橫暴的官僚分子同流合污。」[71]
1705951632
1705951633
這篇八千多字、擺事實、講道理、情智並茂的文書,是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極其罕見的特殊文獻。中共中央一直不敢發表。以至中國大陸1993年出版的《陳獨秀著作選》在收錄此文時,不得不採用1930年4月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即「中統」前身)的查獲件——上報蔣介石的傳抄本。實際上,這篇文書在當時曾油印成傳單廣泛散發過。筆者手中就有這樣一份原始的傳單。
1705951634
1705951635
1705951636
1705951637
1705951638
《陳獨秀著作選》封面
1705951639
1705951640
[1]鄭超麟:《回憶錄》,1945年手稿。
1705951641
1705951642
[2]《文史春秋》,2003年第6期,又見《宋任窮回憶錄》(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4),頁14。汪在大革命時期曾任中共豫陝區委書記,繼任駐馮玉祥國民革命軍司令部政治部少將組織處長。大革命失敗時,調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毛澤東領導的秋收暴動失敗而迷茫時,曾寫「密信」派宋任窮送到前線,指示毛澤東率部向井崗山發展,對毛澤東的成長,起了十分關鍵的作用。過去由於搞毛澤東的個人崇拜,汪後來又因轉向托派而被開除黨籍,因此這個史料長期被埋沒。
1705951643
1705951644
[3]鄭超麟:《回憶錄》,1945年手稿。
1705951645
1705951646
[4]陳獨秀致中共中央的信(1929年8月5日),油印件。
1705951647
1705951648
[5]蘇俄政府〈第一次對華宣言〉(1919年7月25日),載《新青年》,第7卷,第6號。
1705951649
1705951650
[6]托洛斯基:〈中俄衝突與反對派〉,《中國革命問題》(上海:春燕出版社,1947),頁316。
1705951651
1705951652
[7]載《紅旗》,第31、33、34、49期。
1705951653
1705951654
[8]〈中央通告〉,第41號,《中共中央文件選集》(5)(北京:中央黨校出版社,1982),頁329。
1705951655
1705951656
[9]〈中國共產黨為八一國際赤色日宣言〉,《紅旗》,第34號,1927年7月27日。
1705951657
1705951658
[10]《紅旗》,第37號,1929年8月7日。署名:撒翁。
1705951659
1705951660
[11]《紅旗》,第37號,1929年8月7日。署名:撒翁。
1705951661
1705951662
[12]《紅旗》,第39號,1929年8月20日。
1705951663
1705951664
[13]托洛斯基:〈中俄衝突與反對派〉,《中國革命問題》(上海:春燕出版社,1947),頁313。
1705951665
1705951666
[14]托洛斯基:〈中俄衝突與反對派〉,《中國革命問題》(上海:春燕出版社,1947),頁318。
1705951667
[
上一页 ]
[ :1.70595161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