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972842e+09
1705972842
1705972843 问:中国人类学研究与西方人类学的“异域”研究传统不同,从费孝通、林耀华等老前辈开始就一直以本土研究为主。近年来西方人类学者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主张对本土文化进行研究,这与民俗学的研究兴趣就非常接近。两门学科联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将更有利于推动研究的深入,促进学科发展。从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在北师大的设立,是否可以看出这种学术趋向?
1705972844
1705972845 答:我认为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关系十分密切,甚至可以看作一种学问,不必过分强调它们是不同的学问。正像你说的,到目前为止中国的人类学家对异域的研究还不多,更多的是研究中国的乡土社会。当然,人类学也关注许多现实问题,并且与其他学科交叉形成了中国人类学的分支,显示出这门学问的视野已经不再局限于乡土社会。不过,乡土社会仍然是许多中国人类学家关注的领域。这一点上,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是非常相似的,特别是在关于乡土社会基本结构、基本性质的探讨上是比较接近的,只是在提出问题的方式上有所区别。人类学家更多的是考虑作为文化类型、社会类型,中国的乡土社会应该被怎样描述和解释。民俗学家更多的是直接切入乡土社会中民众所拥有的知识,也就是去讨论生活层面的文化现象,理解它们的意义和表达的方式。但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上,两个学科不一定有这样严格的区分。
1705972846
1705972847 虽然说民俗学是研究自己国家的学问,但面对大量的民俗事象,任何一位调查者都会有陌生的感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学家所面临的主位、客位关系问题在民俗学家这里同样存在。现在民俗学已经走到这一步,就是它必须对所研究的对象给予深入的解释,这就必然发生主位、客位关系的尖锐问题。民俗学家如何领会民众对自己文化的解释,然后再作出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就是格尔茨(Clifford Geertz)所说的“对解释的解释”或“对理解的理解”。这一点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遇到的难题没有什么不一样。
1705972848
1705972849 由于民俗学直接研究的对象是民众的知识,所以一般需要对各个地方的资料进行比较,也就是需要对各地相似的文化现象进行“异文”的比较或类型的比较,这与目前一些人类学家的做法有些不同。人类学家往往深入一个村落进行一年左右的深入调查,通过解剖一个麻雀的方式来认识一种社会-文化的类型和特征。因为人类学已经有了一些跨文化的理论,追求对人类文化的普同性、类型性和规律性的认识,所以人类学家可以通过个案研究的经验来检讨那些对文化的系统、逻辑的解释,民俗学家缺乏这个信心。民俗学家目前大多是想了解生活文化的丰富性、多样性,是想掌握“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实际情况,所以虽然注意对村落进行个案的调查,但主要的目的是挖掘、体会和解说民众的生活经验与知识,尚未将一个村落作为某种社会-文化的模型来进行描述,比如像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那样。
1705972850
1705972851 问:就是说希望把握更多的个案以互相参照。
1705972852
1705972853 答:对。因为即使是相邻的村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仅一个地点的调查,也许可以对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的文化类型进行分析,但不能说明“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指跨文化、跨社会的关系,而是指一种文化内部的统一与差异的关系。我觉得,尽管在旨趣上民俗学与人类学有以上的不同,但可以互相取长补短。
1705972854
1705972855 你刚才说钟先生去世后北京师范大学设立了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我不知道钟先生在天之灵会不会满意。但我认为北师大如果能够借助民俗学、民间文艺学50年的研究传统,为人类学家提供一个来这里进行教学和研究的平台,应该是一件好事情。有人担心民俗学会被人类学吃掉,或者说我们都成了民俗学的叛徒,我感觉这不是一个问题,重要的是必须要加强学科之间的对话。
1705972856
1705972857 问:民俗学与人类学研究一向重视田野,把田野调查作为最主要的研究方法。前一段时间有学者提出要“告别田野”,引发了一场关于文本与田野关系的讨论。请就此谈谈您的看法。
1705972858
1705972859 答: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注意到有学者为民俗学理论比较薄弱的状况感到焦虑,希望大家静下心来研究现有的调查资料,包括已经出版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资料,进行深入的理性思考,这个动机是不错的。不过,需要不需要告别田野,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当你对现有的资料进行理性思考的时候,你就会感觉到资料不够用了,特别是关于文本背后的语境你知道得并不充分。为了对已有的资料作出解释,你必须重新回到田野,这肯定不会成为一个问题。何况田野调查并不只是收集资料,还是民俗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可能有个别从事民俗文化研究的同志非常熟悉自己家乡的民俗,经过长年累月地搜集、记录,掌握了大量的资料,但不知道用什么理论来解释。这种情况的确存在,但是我们大可不必让他告别田野去提高理论,因为田野作业并不是他的短处。真正的问题是如何提高民俗学的理论,加强在田野工作时的问题意识。所以告别田野的提法并不能确切地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1705972860
1705972861 问:实际上现在也很少有人议论了。
1705972862
1705972863 答:是的。因为目前民俗学者真正遇到的是如何解决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就是说你拥有的理论工具与你面对的研究对象有时不够吻合,需要你在实践中进行理论的检验和批评,不断修正和发展原有的理论。根据我个人的经验,越是想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就越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比方说,我们以为大戏不是民间的,只有小戏才是民间的。可是经过调查就会发现,在农村的戏台上既有大戏,也有小戏,二者都是他们在节日或祭祀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村民们关于大戏、小戏的概念可能与我们理解的很不一样,他们把演帝王将相的戏叫作大戏,把演民众生活的戏叫作小戏。这就完全可以修正我们原来以为小戏才是民间艺术的观点。
1705972864
1705972865 民俗学应该结合田野调查,不断发现一些新的问题,然后展开讨论。田野调查中的发现,可能会引起关于民俗学基本理论和方法论问题的思考。比如:“民俗信仰”能不能说成“民俗宗教”?这其实是承认还是不承认在一种社会-文化中,宗教必然表现于生活层面的问题。如果一种宗教不能渗透到生活当中,这种宗教还能不能存在?我们可以说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技术等,可是没人敢说“民间宗教”,这是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民间宗教”的说法已被用来指秘密宗教,指那些比较危险甚至反动的宗教。但人类学研究中早就使用“民间宗教”或“民俗宗教”的概念,指的就是民俗学界所讲的民间信仰。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讨论。如果说宗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现象,那么它就不是孤立存在的,而必然会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民众经常运用的一套关于宇宙、人生的特殊知识,一套文化图式和象征体系。也就是说,我们不应该满足于从组织、制度和教义等意义上去理解宗教,要突破这样的认识去研究民间宗教。民俗学研究的主要是生活层面的文化,不是那些游离于生活而独立存在的文化。与体制化的宗教现象相比较,民俗宗教也就是表现于生活层面上的宗教文化现象,像渡边欣雄在《汉族的民俗宗教》中说的,是体现为“生活的信条”的宗教。从这个认识出发,我们才特别观察那些表达民众信仰观念的仪式活动,比如,汉族地区的祭祖、朝山拜佛等都是重要的民俗宗教现象,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还要注意观察那些分散地表现于生产、生活各个环节和角落中的具有宗教意义的民俗现象,也就是说要观察民间信仰作为生活知识和生活经历的各种现象,包括在人生仪礼和节日规范当中的宗教文化的表现。作为标志个人生命历程的人生仪礼,实际上与祭祖、敬神等集体仪式有许多相通之处:孩子们的出生和成长过程包含着许多对呵护生命的超自然力的想象,比如让小孩子拜“樟树爷”、拜石头;成年礼作为正式接纳社会新成员的象征性的仪式、丧葬仪式中关于灵魂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观念,无不需要我们从民俗宗教的认识上给予研究。至于节日,比如汉族的过年,在许多地方人们都要祭祖、敬神;正月十五人们都要走出家庭参加村落或城市里的聚会活动——观灯、舞龙、闹秧歌,但这些活动往往也要先到神庙去敬神,说明他们的年节仪式是与宗教活动结合在一起的。
1705972866
1705972867 许多民间舞蹈、民间戏曲也与宗教的仪式、观念有关,经常以宗教的理由来开展表演活动。因此,一个地方的宗教文化并不独立存在,而是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所谓上层的宗教之所以能够生存,一定意义上是因为它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地渗入民间社会,从而有了生活的土壤。一种宗教如果光靠少数人来传承,不与民众生活联系,那么它就很难维持下去,更谈不上彰显于世。我谈这么多关于民俗宗教的问题,是想举例说明:越是要提高理论水平,就越是要深入田野,因为只有在田野中才能不断发现和提出问题。当然,田野调查的成败,跟你有没有问题意识、有没有理论的预设也是密切相关的。
1705972868
1705972869 问:钟敬文先生认为,民俗志是关于民俗事象的记录。您提出民俗志不仅要记录、描述民俗事象,而且要说明和解释民俗事象,请您详细谈谈对民俗志的理解。
1705972870
1705972871 答:我发现如果只把民俗志当作资料性的成果是不很准确的。民俗志当然具有资料性,但是对资料的选择、体例的安排等方面都包含了作者的主观思考,所以它不完全是客观的记录,而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结合的产物。民俗志要想写得好,编写者必须有比较高的理论修养。因为民俗志也是理论思考的结晶,不完全是资料的汇集。
1705972872
1705972873 民俗志的书写方式也应不拘一格。现在的民俗志都是一个通用的模式,把民俗事象作为分门别类的文化现象来看待,按类别进行描述。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方便别人查资料,可以把文化暂时从生活中抽离出来进行跨区域的比较。但是这种做法缺乏对文化事象之间的共时结构的理解,也就失去了对一个具体生活时空的历时性观察,结果是把民俗文化变成了一个个独立和凝固的文本,因而在解释上就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所以,我主张民俗志应有多种写法,就是尽量把民俗文化作为有机的整体来理解,最大限度地描述民俗文化在实际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和如何被表述的。比如说哭嫁歌,你可以把它当作“民间韵文”来研究,也可以把它作为仪式现象来研究。歌中所表达的都是当地人对婚嫁制度和家庭生活的理解:妈妈告诉女儿应该怎样当好妻子,女儿哭诉离家的痛楚、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等。如果把这些都放在婚嫁生活的背景中,我们的研究也就扩展到家庭生活的结构和姻亲关系的秩序之上,而不再仅仅是在研究一种民歌的文本。这样来研究,可能会更加贴近哭嫁歌这个民俗事象实际的形态和在生活中发生的意义。
1705972874
1705972875 问:所以您提出民俗志是一种文化自觉的书写,地方民俗志的编写应以“标志性文化”提领,这很有新意,而且您率先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尝试这种民俗志的编写。请您谈谈这种新型民俗志的写作特点和在门头沟的实践体会。
1705972876
1705972877 答:最近,我们正尝试一种新的民俗志的书写体例,就是想把民俗事象作为活态传承的文化,同时希望抓住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民俗文化事象给予充分的描述,改变那种千篇一律的分门别类式的民俗志书写体例,以避免淹没地方文化的特点。
1705972878
1705972879 近年来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文化和旅游事业都在思考他们那个地方的“标志性文化”是什么。我受此启发,猜测在一个地方一定有能够集中反映当地历史,代表当地人行动特征和思考习惯的文化事象。如果能把这些事象找出来,然后围绕它们进行民俗志的描述,可能会是一个好方法。于是我就借用这一工具性概念,提出了书写“标志性文化提领式”民俗志的设想。那么,什么是“标志性文化”?我认为,在民俗志书写当中它就是指对一个地方或群体文化的具象概括,一般是抽绎出集中体现地方历史特点或者包含诸多生活逻辑意义的文化事象。地方文化当中是否存在这类事象,这需要得到当地人的认同和理解。为什么不说这类事象要由当地人提供?这是因为在老百姓当中并没有这个“标志性文化”的概念,尽管他们可能非常了解自己身边的这类文化现象,而且有很多生动的解释,所以需要我们在书写地方民俗志的时候运用这个概念对相关的民俗事象进行分析和理解。我们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的部分师生最近在门头沟开展了编写“标志性文化提领式”民俗志的实验,就是想与当地的民俗学者进行充分的合作,得到他们对这种民俗志书写方式的理解。我们一边开展共同调查,一边就什么是当地的标志性文化问题展开充分的对话。我们根据对资料的初步理解,又特别开展了验证性质的调查,有了不少新的发现,并且对原有的认识进行了修正。
1705972880
1705972881 我认为标志性文化应考虑三个条件:一是能够反映这个地方特殊的历史进程,反映这个地方民众对周边地域、国家乃至人类做出的特殊贡献,如门头沟的妙峰山庙会就是别的地方不能相比的。二是能够体现一个地区民众的集体性格、共同气质,即使形式变了,作为精神的内核是不变的,如门头沟山里流传的机智人物傅三倌的故事。三是内涵比较丰富,深刻地联系着地方社会广大民众的生活方式,能够解释当地诸多的文化现象,如门头沟“走窑的”(下煤窑的人)组成的村落。我们筛选出一个标志性文化就可以提领对一批文化现象的描述,并且使材料之间形成互相解释的关系。这样一种民俗志显然有别于原来的那种文化类别组合式的民俗志。当然,书写这种民俗志的尝试过程中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这种标志性文化的选择是否准确,对当地文化的发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主、客位关系的问题都有待探索。但我认为这种实验和探索对民俗学界来说是必要的,我们不能满足于只有一种民俗志的编写体例。我们的目的是提高民俗志反映民俗文化本真性的水平。
1705972882
1705972883 问:民俗学以民间文化为研究对象,当前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世界形成了一股潮流,中国也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在这种情况下,您认为民俗学有何作为?
1705972884
1705972885 答:在我看来,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应该由全社会来负责,特别是要加强全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唤起民众更加珍惜、爱护自身拥有的民俗文化。具体要保护的是那些传统民间文化的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比如,过年时应该怎么过,就应该保留一些传统的方式,如果过得跟一般星期天休息或外国的节日一样,那么这个文化的形式就被破坏了,它的精神也会失传。要让年轻一代对传统的民俗知识有所了解,并能够一代代传承下去,这并不是说不要学习外来的文化,而是说在吸收别人长处的同时不要把自己的长处丢掉,否则不就成了狗熊掰棒子了吗?中华民族是五千年文明不间断的民族,但如果民族民间文化在今天得不到重视,大量活态的传统文化遭到破坏,我们就会丧失自我,也不能为全人类提供出丰满的、有特色的文化财富,这对人类来说也是不负责任的。所以,这不完全是基于民族主义的立场,也是向世界作出的承诺。
1705972886
1705972887 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义务必须由全社会承担。“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对于地上和地下文物的保护是适用的,但对于在生活中传承的无形的民间文化,也就是所谓“口头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来说还有点问题。“政府主导”仍然是必须的,但“社会参与”似乎应该改为“社会承担”。什么叫“参与”呢?就是本来不是你自己的事,但希望你参加进去。可是民间文化本来就是由社会的基层大众传承的,保护民间文化的主体力量就在民间。文物的保护不好说社会承担,因为那些文物绝大部分不存在于普通人的生活中,各家各户不继承那些东西。口头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就不同了,它们原本就是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一个村落里的民间文化应该由这个村的村民来自我保护,如果让村外的人来保护就不对了。假如在一个村子里有一处重要文物,那就需要由政府拨款加以维修,而村里人仅有参与保护的义务。可是村里如果有伞头秧歌这种民间文化,虽然也需要得到政府和专家的关心,但是真正能够传承这个秧歌的是村民自己,这就不仅是参与的义务了。确切地说,作为伞头秧歌的传承人,他们本身就有被保护的权利。这个认识如果不明确,我担心这个保护工程就会走样。旅游业、文物贩卖者和一些创作者都可以说在参与民间文化的保护,其实是把活态传承的民间文化拮取过来,把它们变为了死的或假的东西。我们不能阻止这种事情发生,所以西方已有民俗学主义(Folklorism)的研究,但必须明确保护的目的是让民间文化得到一定的传承。
1705972888
1705972889 在抢救和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潮流中民俗学将有什么作为呢?应该说这个潮流为民俗学参与社会和发展理论都提供了一个良机。民俗学者首先应该为保护民间文化提供更多理论认识上的指导,在层出不穷的发现和问题面前必须勇于承担各种调查研究的课题。其次,民俗学者要为民间文化遗产的调查、认证、说明和解释尽量做一些实际的工作,还要批评那些可能是在歪曲和破坏民间文化的行为,提出抢救、保护民间文化的正确途径。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面对现实,既要考察民间文化的过去,也要考察民间文化是怎样进入和建构当代社会生活的。
1705972890
1705972891 从文化批评的责任来说,今天的社会已对民俗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必须得到大力的改进和提高。比如我们应该意识到,对待文化的声音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官”与“民”,文化界和学界内部的声音也相当复杂,意见很不一致。有的艺术家是想通过创作来提高民间文化,比如认为民间舞蹈不好看,应该像学院派那样来跳,但也有人主张保持“原生态”的民间舞蹈。有的人是站在开发文化产业的立场上进行民间文化表演场所的“创意”设计,但也有人把这种开发视同建动物园,是让动物离开了原有的生存环境。面临各种嘈杂的声音,我们应该冷静下来好好思考,形成一个比较自觉、真正有益于社会的学科发展思路。
[ 上一页 ]  [ :1.70597284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