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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文学无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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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离京的时候,许寿裳曾托他在南方谋职,然而到了乌烟瘴气的厦大以后,却一直苦于找不到机会,为此,常常在信中向许广平吐露内心的不安。后来,他把事情转托孙伏园,终于在中大找到了一份教职。待他来到广东,亲自接洽以后,立刻写信催促许寿裳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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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辗转而重逢故友,别有一种愉快。鲁迅得悉许寿裳到达广州的讯息,因脚伤不便行走,便请许广平立刻驱车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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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钟楼上,于是有了两张书桌,两副床铺,分别安置于屋内对角线的两端。从当晚开始,直到开学前十多天,鲁迅每日同许寿裳、许广平一起吃馆子,看电影,上公园,逛书店,星期天犹作远足旅行。许寿裳发现,他是少有这种豪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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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钟楼大而无当,深夜有十几匹头大如猫的老鼠赛跑,清早有成群的工友在门外引吭高唱,晚饭过后,鲁迅方面的来客络绎不绝,大谈而特谈,大约到11时才散,客散以后,鲁迅才开始写作,有时至于通宵达旦。许寿裳习惯早睡早起,但各行其是,互相间丝毫也不感到窒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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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鲁迅开始找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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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访问对他的干扰实在太大,他总想静下来专注于他的工作,而且天性又不是那种喜欢热闹的人,后来他听说顾颉刚要来中大,尤其是在文科主任傅斯年那里获得证实以后,便再也呆不住了。他对顾颉刚讨厌到了极点,只要中大接受了顾颉刚,那么辞职对他来说将是必然的选择。但他不想在辞职以后脱离中大,好像早日独立出去,就可以免除悬想中的某种屈辱似的。莫名其妙的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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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房子是白云楼26号二楼三房一厅的一组。鲁迅把南向的最大的一间让给许寿裳,他住偏西的一间,把相挨的另一间留给许广平。楼下两侧是走廊,螺旋式的楼梯是二三楼共用的通道,会客厅就在入门处,有长方形的窗子正对着马路。饭厅也设在这里,三个人常常一边用饭,一边讨论问题或者聊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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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楼确乎是一个清静的所在。鲁迅的窗下有一条河涌,小艇往来其间,时有家妹的歌声荡起;远处,还可以望见如练的珠江,数点帆影,一脉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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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应该做点什么事情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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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个多月以前,《新时代》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鲁迅先生往哪里躲》,里面说:你不要尽在大学教授室里编你的讲义,更不要只叫青年们尽情地喊和尽量地写,而自己却默然无语。希望你不要做“旁观者”,继续“呐喊”,喊破沉寂的广州青年界的空气,这是你的使命。如此社会,如此环境,你不负担起你的使命来,你将往哪里去躲?虽然写得很严厉,很尖锐,但他知道那是广州青年的好意,于是教许广平以《鲁迅先生往那些地方躲》为题,回答道:他是需要“辗转”的生活的,他是要找寻敌人的,他是要看见压迫的降临的,他是要抚摩创口的血痕的。等着有终竟到来的机会,他就有文章可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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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机会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想起青年的忠告和许广平的答复,鲁迅便感到愧赧。可以自慰的是,搁置许久的《眉间尺》,终于在日内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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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古代的复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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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是他热爱的主题。有失败便有复仇,它们是孪生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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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写的眉间尺是一个尚未长成的少年。以十六岁的年龄负担复仇的使命未免太早了,但是没有办法,青年一代的命运就是这般沉重!在眉间尺动身报仇之前,小说通过一个打鼠的场面刻画他的优柔性格。开始,他对老鼠的落水感到畅快,继而目睹它丑陋的形体而产生憎恨,用芦柴把它按下水底,但又因了它的小红鼻子而觉得可怜,如此反复几次,终于在惊觉间将它踏死。这时,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做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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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里有着同顾颉刚调侃一下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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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眉间尺复仇的对象毕竟还不是一匹老鼠,而是强大得无法比拟的国王。因为王妃生下了一块铁,国王知道是异宝,便决计用来铸一把剑保国防身。不幸的是,眉间尺的父亲偏偏是被选中的铸工。他深知国王善于猜疑,又极残忍,一定会在宝剑炼成之后把自己杀掉,于是把雄剑留给后一代,只把雌剑献给国王。果然,第一个以血饲剑的人就是这铸工。为了防鬼魂作怪,还把他的身首分埋在前门的后苑。历代统治者都有一种病态的疯狂。小说写他在宫内常常感到无聊,常常要发怒,无论无聊或发怒时,“总想寻点小错处,杀掉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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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代替眉间尺报仇的强者出现了,那是一个名叫宴之敖的黑色人,他无条件地牺牲自己,但又拒绝“义士”一类名称,以为是莫大的污辱。他对眉间尺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另外,还有一段很深沉的自白:“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他把自己同众多不幸者的命运一起背负在身上,悲愤是深广的,仇恨是强烈的。他知道复仇所需的代价,因此必须把眉间尺的剑和头抓在手里,当然,这是不得已的事。当他提起眉间尺的头时,不禁对着温热的已死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而且尖利地笑起来。他怀有热情,但又极其冷峻,他的爱全部消融在火一般的仇恨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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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黑色人是善于报仇的。在强权者面前,他非常讲究策略,决不蛮干。他利用国王戏弄生命的习性和无聊透顶的心态,诱至金鼎旁边看眉间尺的头在沸水中跳舞歌唱,然后掣动青剑,将国王的头劈落鼎里。当两头在水中死战,眉间尺被王的头咬定不放时,也就是黑色人献身的机会了,他从容地劈下自己的头,入水以后,即刻径奔王头,死劲咬住王的下巴,撕得王头合不上嘴,直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气息奄奄,沉到水底里去。这就是黑色人的韧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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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曾经使用过“宴之敖”的笔名,在黑色人的身上,分明赋予了自己的复仇性格和战斗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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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人唱的歌深奥古怪,其实,鲁迅是故意弄成这个样子的。一来为了表明,真正的战士,其复仇的行动本不易为一般的人们所理解。小说里所安排的眉间尺途中受困的情节,与黑色人的歌唱是有着内在的联系的。复仇的战士无形中成了示众的材料,眉间尺那种“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的状态,同样包含了作者的自我注释。再者,通过复调的运用和叹词的设置,以有限的几个实词,强化复仇的内容,明显是剑与血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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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深长的是,这战歌几乎每首都突出一个“爱”字,爱乎爱乎,爱乎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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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未尽是轻柔的,爱是刻骨般沉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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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鲁迅对赖以生存的中国土地怀有一种类似“恋母情结”般的感情,所以才选择了文学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可是,他永远潇洒不起来,不像别的作家那样至少有一份虚拟的快乐。在他的文学世界里,满布着痛苦的喧嚣和坚忍欲裂的哑默。他珍重这种痛苦。当他一旦意识到时代需要火与剑的毁灭的力量,而且在革命战争的进程中因兴奋而备感旧世界的撕扯与崩坏时,竟把自己所热爱的文学价值都给否定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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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晚间,他在应修人的陪同下,在黄埔军官学校作了一次题为《革命时代的文学》的演讲,其中说的就是“文学无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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