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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九讲 第一讲 《从文自传》:得其“自”而为将来准备好一个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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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写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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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写于一九三二年八月,那时作者在青岛大学国文系做讲师,暑假期间用三个星期就写了出来,但到一九三四年七月才由上海第一出版社出版;从一九四〇年十月到一九四一年初,作者在昆明又进行了校改,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开明书店出版改订本。这本自传从问世以来由多家出版社印行过多种不同版本,二〇〇二年北岳文艺出版社《沈从文全集》据开明书店改订本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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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本自传的时候,作者刚过三十岁,虽然已经发表和出版了大量作品,成为备受瞩目的作家,但《边城》《湘行散记》这样的标高之作还没产生,个人的“文学地位”还正处在有待进一步确立的过程中。为什么这么“早”就“急于”写自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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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〇年,作者为自传的重新发表写了篇《附记》,说:“一个朋友准备在上海办个新书店,开玩笑要我来为‘打头阵’,约定在一个月内必须完成。这种迫促下出题交卷,对我并不习惯。但当时主观设想,觉得既然是自传,正不妨解除习惯上的一切束缚,试改换一种方法,干脆明朗,就个人记忆到的写下去,既可温习一下个人生命发展过程,也可以让读者明白我是在怎样环境下活过来的一个人。特别是在生活陷入完全绝望中,还能充满勇气和信心始终坚持工作,他的动力来源何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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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个直接的原因,还因为作者个人一贯坚持不懈的写作探索,正碰上了一个“学习情绪格外旺盛”,“工作效率之高,也为一生所仅有”的阶段:“当时我正在青岛大学教散文习作。本人学习用笔还不到十年,手中一枝笔,也只能说正逐渐在成熟中,慢慢脱去矜持、浮夸、生硬、做作,日益接近自然。为了补救业务上的弱点,我得格外努力。因此不断变换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用不同方法处理文字组织故事,进行不同的试探。”[2]应了朋友的约稿,这时候的“试探”,结果就是一本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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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从沈从文此前此后的文学创作历程来看,乃至从他完整的生命行程来看,《从文自传》的产生究竟有什么不一般的意义,为什么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显然还需要更充分的发掘和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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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问题及其问题的解答,应该是隐藏在作品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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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九讲 二、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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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共十八篇,写到作者离开湘西闯荡进北京就戛然而止。那是一九二三年,作者二十一岁。一开篇,作者说,“拿起我这枝笔,想写点我在这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这些“日子”“人物”“声音”“气味”,综合而成“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发生在湘西及其周围边地(黔北、川东、湘西之间)的。也就是说,这本自传的地理中心是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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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这一点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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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的第一篇是《我所生长的地方》,而提到那个“边疆僻地小城”,“我应当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3]在这里,沈从文预先假设了他的读者——“城市中人”——的反应,这就与当事人自己的反应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对于就生长在那个地方的人来说,他是不会觉得自己熟悉的家乡有什么离奇古怪的。这样一来,作者的“地方性意识”以及在这种意识下有意强化的“地方性差异”就突出出来。事实上,整部自传从始至终都贯穿着这么一种对比:作者叙述在这片土地上所经历的种种,对作者自己来说,都是极平常、自然的事,而对于读者来说,就可能产生完全相反的感受了。这种贯穿全书的对比是隐蔽的,因为作者除了一开篇提了一句“城市中人的口吻”外,并没有直接去写读者的反应;但他想象得出读者的反应,而且,越是在想象中看着读者的惊讶神情,他自己的叙述就越是不惊不乍,自然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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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把自己的根扎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在这片土地上接受了真实人生教育的人,他和别的地方的人,特别是“城市中人”的“差异性”,也就自然地显现出来了;由此也就可以说,在沈从文这里,“地方性意识”和“地方性差异”与个人意识和个人差异是相连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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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读者意识”是很明显的,他写这部自传的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明白我是在怎样环境下活过来的一个人”;不过,如果说他写这本书就是为了给“城市中人”看看,震惊他们一下,就有些片面和简单了。他的“地方性意识”和“地方性差异”以及与此相联的个人意识和个人差异,并非只是为了“对比”和“震惊”而进行夸大的结果,而确实产生于特殊的地理、历史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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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生长的地方”凤凰,它的来历确实有些不同寻常:“只由于两百年前满人治理中国土地时,为了镇抚与虐杀残余苗族,派遣了一队戍卒屯丁驻扎,方有了城堡与居民。”[4]此地处在黔北、川东、湘西间极偏僻的角隅上,名叫镇筸,又名凤凰厅,民国后改成县治,名凤凰县。这个小城,从存在的因缘上讲,与大部分因交通、物产、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等因缘而存在的城市之间的不同,就非常明显了。“试将那个用粗糙而坚实巨大石头砌成的圆城,作为中心,向四方展开,围绕了这边疆僻地的孤城,约有四千到五千左右的碉堡,五百以上的营汛。碉堡各用大石块堆成,位置在山顶头,随了山岭脉络蜿蜒各处走去,营汛各位置在驿路上,布置得极有秩序。这些东西在一百七十年前,是按照一种精密的计划,各保持相当距离,在周围数百里内,平均分配下来,解决了退守一隅作蠢动的边苗叛变的。两世纪来满清的暴政,以及因这暴政而引起的反抗,血染赤了每一条官路同每一个碉堡。到如今,一切完事了,碉堡多数业已毁掉了,营汛多数成为民房了,人民已大半同化了。落日黄昏世界,站到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眺望那些远近残毁碉堡,还可依稀想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这地方到今日,已因为变成另外一种军事重心,一切皆用一种迅速的姿势,在改变,在进步,同时这种进步,也就正消灭到过去一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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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特殊的地理、历史和现实中走出来的一个人,走到一个阶段,为自己“温习一下个人生命发展过程”,比起为给别人看看离奇和古怪来,当然是更为根本和内在的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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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九讲 三、小孩读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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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大致可以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的背景在小城凤凰,从有记忆起写起,到高小毕业,主要是一个小学生的生活,重点却不是读书,而是逃学读社会这本大书,作者自己说这一部分可以称作“顽童自传”;就读社会这本大书这一条主线索而言,后一部分与前面的叙述一脉相承,作者离开了凤凰和家庭,进入更大也更加严酷的社会,十五岁就开始当小兵,随部队辗转湘西、川东,在各种各样的见闻和遭遇中成长,逐渐产生出自我的意识和越来越走向明确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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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出生在一个军人世家,这样的家世在当地是一份光荣和骄傲,家里人曾期盼他将来成为个将军。但是他的军人爸爸,“一面只作将军的好梦,一面对于我却怀了更大的希望。他仿佛早就看出我不是个军人,不希望我作将军,却告给我祖父的许多勇敢光荣的故事,以及他庚子年间所得的一分经验。他以为我不拘作什么事,总之应比作个将军高些”。那么他做了些什么事呢?逃学,游荡,说谎,实在伤了军人父亲的心。可是这一切不受拘束的行为,却在在表露了沈从文从小小年纪就开始了的对一本自然、社会的大书的强烈兴趣和冲动。他“学会了顽劣孩子抵抗顽固塾师的方法,逃避那些书本去同一切自然相亲近”。他认为,这样的生活“形成了我一生性格与感情的基础”,“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已毫无兴味可言了”。[6]《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写的就是一个儿童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的具体情形,特别突出的是身心亲近自然的真切感受,同时还有对于日常人事和生活现象的强烈兴趣,譬如上学路上经过的各种小铺面、小作坊,每天都可以看到的民间手艺,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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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叙述自己逃学、说谎的“顽劣事迹”,本意却不仅仅是要表现一个“顽劣”的性格,而是要描述和说明自己因此而得到的教育。这种教育,不同于旧式私塾的教育,也不同于新式学校制度的教育,这种教育的概念要宽阔得多,也更根本,更有深入骨髓的影响。它是以自然现象和人生现象为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大书而进行的不停息的自我教育过程。“尽我到日光下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直接从生活上得来,却不需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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