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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九讲 三、小孩读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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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大致可以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的背景在小城凤凰,从有记忆起写起,到高小毕业,主要是一个小学生的生活,重点却不是读书,而是逃学读社会这本大书,作者自己说这一部分可以称作“顽童自传”;就读社会这本大书这一条主线索而言,后一部分与前面的叙述一脉相承,作者离开了凤凰和家庭,进入更大也更加严酷的社会,十五岁就开始当小兵,随部队辗转湘西、川东,在各种各样的见闻和遭遇中成长,逐渐产生出自我的意识和越来越走向明确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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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出生在一个军人世家,这样的家世在当地是一份光荣和骄傲,家里人曾期盼他将来成为个将军。但是他的军人爸爸,“一面只作将军的好梦,一面对于我却怀了更大的希望。他仿佛早就看出我不是个军人,不希望我作将军,却告给我祖父的许多勇敢光荣的故事,以及他庚子年间所得的一分经验。他以为我不拘作什么事,总之应比作个将军高些”。那么他做了些什么事呢?逃学,游荡,说谎,实在伤了军人父亲的心。可是这一切不受拘束的行为,却在在表露了沈从文从小小年纪就开始了的对一本自然、社会的大书的强烈兴趣和冲动。他“学会了顽劣孩子抵抗顽固塾师的方法,逃避那些书本去同一切自然相亲近”。他认为,这样的生活“形成了我一生性格与感情的基础”,“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已毫无兴味可言了”。[6]《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写的就是一个儿童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的具体情形,特别突出的是身心亲近自然的真切感受,同时还有对于日常人事和生活现象的强烈兴趣,譬如上学路上经过的各种小铺面、小作坊,每天都可以看到的民间手艺,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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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叙述自己逃学、说谎的“顽劣事迹”,本意却不仅仅是要表现一个“顽劣”的性格,而是要描述和说明自己因此而得到的教育。这种教育,不同于旧式私塾的教育,也不同于新式学校制度的教育,这种教育的概念要宽阔得多,也更根本,更有深入骨髓的影响。它是以自然现象和人生现象为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大书而进行的不停息的自我教育过程。“尽我到日光下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直接从生活上得来,却不需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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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从一开始,这颗向宽广世界敞开的小小心灵,就被这个没有边界的世界带进了永远不会满足也就永远停不下来的没有边界的探寻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小小的心灵变得越来越充实,越来越阔大。“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找寻答解。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户身上的气味,烧碗处土窑被雨以后放出的气味,要我说来虽当时无法用言语去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户把刀剸进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塍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泼剌的微声,全因到耳边时分量不同,我也记得那么清清楚楚。因此回到家里时,夜间我便做出无数希奇古怪的梦。这些梦直到将近二十年后的如今,还常常使我在半夜里无法安眠,既把我带回到那个‘过去’的空虚里去,也把我带往空幻的宇宙里去。”“在我面前的世界已够宽广了,但我似乎就还得一个更宽广的世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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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沉浸在童年的记忆里,但他一直不曾忘记他的这部自传要有前后一贯的自觉意识,这样才可以从过往的经验中解释现在的自己,解释自己的形成和确立。所以他常常会从对记忆绘声绘色的描述中“跳开”,说:“二十年后我‘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这分性格的形成,便应当溯源于小时在私塾中的逃学习惯。”或者说:“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与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9]关于水,作者后来专门写过《我的写作与水的关系》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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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九讲 四、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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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写到看尸体,上学绕路到牢狱旁,“若从杀人处走过,昨天杀的人还不收尸,一定已被野狗把尸首咋碎或拖到小溪中去了,就走过去看看那个糜碎了的尸体,或拾起一块小小石头,在那个污秽的头颅上敲一下,或用一木棍去戳戳,看看会动不动。若还有野狗在那里争夺,就预先拾了许多石头放在书篮里,随手一一向野狗抛掷,不再过去,只远远的看看,就走开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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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得这样“若无其事”,读者却会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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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惊心动魄的不久就来了。接下来的一篇《辛亥革命的一课》,对于这个小孩子来说,是看了一个月的杀人。“革命”失败的早晨,“我就在道尹衙门口平地上看到了一大堆肮脏血污人头,还有衙门口鹿角上,辕门上,也无处不是人头。……云梯木棍上也悬挂许多人头,看到这些东西我实在希奇,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我不明白这些人因什么事就被把头割下。我随后又发现了那一串耳朵,那么一串东西,一生再也不容易见到过的古怪东西!叔父问我:‘小东西,你怕不怕?’我回答得极好,我说‘不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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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只是开始。城防军分头派兵下乡捉人,“捉来的人只问问一句两句话,就牵出城外去砍掉”。“当初每天必杀一百左右,每次杀五十个人时,行刑兵士还只是二十,看热闹的也不过三十左右。有时衣也不剥,绳子也不捆缚。就那么跟着赶去的。”被杀的、杀人的、看热闹的,这三者之间的数字对比不能不说是奇观。被杀的差不多全是苗乡的无辜农民,杀到后来,杀人的一方似乎有点不忍了,就想了个决定杀还是不杀的办法:“委托了本地人民所敬信的天王,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在神前掷竹筊,一仰一覆的顺筊,开释,双仰的阳筊,开释,双覆的阴筊,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应死的自己向左走去,该活的自己向右走去。一个人在一分赌博上既占去便宜三分之二,因此应死的谁也不说话,就低下头走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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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呢?“一有机会就常常到城头上去看对河杀头,每当人已杀过赶不及看那一砍时,便与其他小孩比赛眼力,一二三四屈指计数那一片死尸的数目,或者又跟随了犯人,到天王庙看他们掷筊。看那些乡下人,如何闭了眼睛把手中一付竹筊用力掷去,有些人到已应当开释时还不敢睁开眼睛。又看着些虽应死去还想念到家中小孩与小牛猪羊的,那分颓丧那分对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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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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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当作者十六七岁,在部队里当小兵期间,看杀人的经验就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这部自传后半部分的《清乡所见》《怀化镇》,对杀人多有叙述和描写。另外他的作品《我的教育》《黔小景》《黄昏》《新与旧》等,都涉及砍头杀人情景。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哪个作家这么多次地写到这么大规模的砍头式杀人,也没有哪个作家能控制得这么“不动声色”地写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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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讲了幻灯片事件,那是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鉴赏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14]这个留学生深受刺激,弃医从文,现代中国文学因此而有了鲁迅及其作品。《药》里拿来治病的蘸了烈士鲜血的馒头,《铸剑》里自愿割下和被割下的三颗头颅在沸水中的啮咬追逐的大战,以及杂文里一而再、再而三论及的“神往”或“满足”于杀人场面的“看客”,这些,是谈论鲁迅作品时经常会说到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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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威有一篇文章叫《从“头”谈起——鲁迅、沈从文与砍头》,讨论两人不同的砍头故事所代表的现代中国写实文学的不同路线。[15]鲁迅对杀人示众场面所“象征”的意义耿耿于怀,他最痛感和激愤的就是国民的愚弱和麻木,如此就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而被杀和“鉴赏”这杀戮盛举的“看客”。这是鲁迅“国民性”批判中尤为用力和集中的方面,他的尖利和深刻也使“看客”成为现代中国文学和思想中能够不断引起“众议”的“经典形象”和“经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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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鲁迅的说法,沈从文俨然也是一个“看客”。《怀化镇》里说:“我们部队到那地方除了杀人似乎无事可作。我们兵士除了看杀人,似乎也是没有什么可作的。”“由于过分寂寞,杀人虽不是一种雅观的游戏,本部队官佐中赶到行刑地去鉴赏这种事情的实在很不乏人。”而且,看过之后,“总有许久时间谈到这个被杀的人有趣味地方,或又辗转说到关于其他时节种种杀戮故事”。鲁迅大概是没有亲眼看过杀人的,他看的是幻灯片和报纸上万人争看杀头的新闻,通过“媒介”得来的“信息”,已经令他反应激烈;沈从文是亲眼看的,而且看得那么多,反倒是“平静”的。他不仅看得多,而且常见匪夷所思的情景,譬如说,“白日里出到街市尽头处去玩时,常常还可以看见一幅动人的图画,前面几个兵士,中间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挑了两个人头,这人头便常常是这小孩子的父亲或叔伯,后面又是几个兵,或押解一两个双手反缚的人,或押解一担衣箱,一匹耕牛。这一行人众自然是应当到我们总部去的,一见到时我们便跟了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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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和沈从文反应的不同,除了经历、性格、志趣、思想等等方面的个人原因外,是不是还跟看的“方式”有关:通过“媒介”来看,比起在现场的亲眼看,更容易引向情景的“象征”意义,而且往往到头来“象征”的意义比引起“象征”的情景更为重要;在现场的亲眼看,由于其真切性,集中注意的就是现场发生的情景本身。当然,即使是现场的看,也并非不能产生任何一点由情景而起的“引申”,只是任何的“引申”都是附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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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鲁迅和沈从文的不同,简单点说,鲁迅通过“象征”性事件看到的是令他忧愤的“国民性”及其现状,而沈从文直接看到的就是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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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就是鲁迅和沈从文在与生活世界发生关系的时候,他们的对待方式是非常不同的:鲁迅是能够而且善于从平常中看出不平常的极端敏感的天才,而沈从文是把不平常也当作平常来接受的那么一个人;鲁迅是质疑性的,沈从文是容纳性的。在沈从文看来,生活世界的真实就是这样,而鲁迅则要问:这样就对么?“从来如此,便对么?”沈从文当然也不因为生活世界如此便对,但他在质疑对错之前,先接受生活世界本身的“教育”。沈从文也写过发生在北平的杀人和看杀人,但他的叙述确实没有鲁迅那样激烈。他从湘西到北平后,目睹过鲁迅笔下的情景,不过在他的回忆文字里,却是强调它的平常,它的“司空见惯”:“这个文明古都,并且经常还可见到一小队武装人马小跑通过,末后一辆平板大车上,坐了个面目肮脏的赤膊壮汉,作成京戏中上法场的情形,或痴痴呆呆一言不发,或嘶声嚷叫‘砍了头不过碗大一块疤’,‘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更自得其乐是‘小孙子,大闺女,来为老子送丧!’恰正是在全国任何一省都是每天发生的悲剧,同样是人人司空见惯的事情,除了少数有闲好事的人,或在街头闲荡的小孩子,跟着车后追去,大多数人都带着一种麻木神情,等待车一过身,就又依旧做他应做的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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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谈到沈从文叙述看杀人表现得“若无其事”“不动声色”“平静”,用这些词的时候都加了引号,因为其中还有需要仔细辨析的问题。作者在事情发生的当时的反应和很多年后作者回忆时的反应,以及作者把这些过往经验写出来给别人看,意识到同时也要给别人看自己的什么样的反应,这之间,是有着微妙差别的。我们从作品里读到的,当然是作者叙述的结果,或者说是作者设计、驾驭、控制叙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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