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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一面清党,一面北伐,于1928年6月占领北京,10月,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12月东北易帜,中国宣告“统一”。清党期间,蒋介石发表《告全国民众书》,公称“‘以党治国’为救中国的唯一出路”;实际上,此前国民政府在组织法中已经确立了“以党治国”的模式,即:国民政府必须接受党的指导和监督,一切施政方针及立法原则均由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提出,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后,以政府名义执行。政府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包括司法机关在内,一律接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政策性指导;而党组织,则延伸和渗透到社会、产业、文化、教育各个部门和组织中去,直达基层。1931年5月,由党操纵的国民大会通过《训政时期约法》,以具有宪法效用的规范性文件,肯定一党统治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这种以政党代替君主的独裁形式是首创的,所以叫作现代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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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东方政党,中国国民党与西方政党有很大的不同。西方的第一批政党如保守党、自由党、激进党等,是在19世纪随着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发展、扩大而自然形成的;选举一结束,党组织基本上处于“冬眠”状态。美国两大党结构松散,乃致有“跨党”现象,后来简直成了为选举而组织的党。至于一些“群众性政党”,工人阶级政党如社会党、社民党和共产党,也都与选举有很大的关系。西方政党是在合法的、公开的、竞争性的政治活动中,而不是军事行动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至于中国国民党,一个很大的不同,是它先后被置于满清政府和北洋军阀的严密监视之下,根本失去合法性,因此武装夺取政权必然成为党的主要目标。这种军事性质,是侠和盗的产儿,一开始便带给党以封建会社的特点:强制性,秘密性,黑箱操作。政党领袖如同《水浒传》中的宋江那样,是被推选而非竞选出来,其权威性,则有如韦伯所称的卡里斯玛。伏尔泰称为“父权制”,说中国组织的完善性是“唯一建立在父权制上面”。美国学者所罗门对这种权威关系作出如下的演绎:中国的政治文化是以“服从-支配”的综合病症为特征的。其实东方社会有一种同一性。布哈林讲笑话,说人类历史可分为这样三大阶段,即:“母权制”、“父权制”和“书记制”,都属集团专制,明显地带上前苏联社会的胎记。领袖对于党员,也是优化与驯化的结合。由于整个党被看作是先进的人物的集合体,是人民的代表,所以国民党会排斥他党的存在,孙中山会要求全国人民成为革命党,而有“训政”——“改造人民思想”——之说。孙中山的自由民主虽然源自欧美,但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又否定了其中与这些思想观念相联系的价值基础:个人主义。对于中国国情的分析,孙中山认为中国“自由太多”,从而强调集中和纪律,强调三民主义与传统文化——其精义是“王道”文化——的关系,整个思想框架仍然是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他说:“我们革命党,向来以三民主义去革命,不以革命去争自由。”这样,就把主义与自由对立起来,同时把革命同自由对立起来。脱离了自由的主义和革命,终有一天要走向独裁的主义和革命,这是无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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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联俄”之前,国民党自身的反民主的倾向已经相当明显了。二次革命后,孙中山将个人绝对权威引入党组织,以致建立起了军权、党权与个人集权诸因素的统一的模式。从苏联引进“以党治国”的理论之后,改造了原来的三民主义,所谓军政、训政、宪政的三阶段理论,开始以党权为核心,于1924年1月第一次党代会时正式确立“民主集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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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党专政所确立的党权政治,是一种全能主义的政治体制,即通过党组织对国家以至全社会实行高度控制。在夺取政权以后,一党制的首要目标,就是在消灭异已之后,用党员占据和充实所有的行政职位,达致国家和政党的完全合并。其结果,必然导致普选制的废除和党政不分。民主社会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体现在宪政制度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权力分立,从根本上否定任何无限权力、最高权力、有组织的权力有任意行事的权威;而三权合一,虽然没有专制君主的外在形式,却让人无时不感到君主专制的存在;正如孟德斯鸠指出的那样,它既可以用它的“一般意志”去蹂躪全国,又可以用它的“个别意志”去毁灭每一个公民。表面上是政党与国家并存,实际上政府是政党的影子,呈一种“无形状态”。第三帝国就是这样。对此,托马斯·马沙利克形容说:“即使是一个专家,如果他想阐明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他也会被逼疯。”两种权力源——国家和政党——之间的关系,不可能是一种并列关系,而是表面权力与实际权力之间的关系,其中,喧嚣的政府机器掩盖和保护了政党的真正权力。一党专政,用阿伦特的说法,是以新增的一个阶级,官僚阶级,特权阶级,“将国家当作私有财产来占有”。海耶克指出,自由主义宪政理论家关于在最高立法机构里,不应当存在政党那样有组织的利益团体的主张是正确的,因为,“纯粹的立法权应当表达的是意见,所以不应被交给特殊利益的代表”。党组织的高层对特权的追求、迷恋和维护是无止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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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学家罗伯特·米歇尔斯著名的“寡头垄断铁律”,在国民党及其领袖人物蒋介石的身上有着极其充分的表现。在提出“能期望蒋介石做得更好些吗?”“他得对这个党和这个政府的弱点负责吗?”的问题时,美国学者兰比·沃拉在著作中接着回答说:“这些弱点反映了仍然束缚着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依赖权势的综合病症;寻找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来领导政治而非通过复杂的机构网络来接受政治的根深蒂固的习惯;忠于宗派,利用裙带关系、腐化堕落、惯耍阴谋的政治;公家事务和私人生活不分、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不分的弊病。中国要引进可以强迫党和政府作出解释的现代机构一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蒋经国说“中国是共和国”,“国民党是在列宁协助下建立起来的”。在共和制的国度里,人民不但不能控制政府,反而为政府所控制,这是一种假共和。政体是可变动的,它往往并不符合某种标准的范式,而呈现为这种政体与另一种政体的重叠和混合。古罗马在渥大维时代,名义是“共和国”,有公民会议、选举制度、元老院等等,渥大维也自称是“第一公民”,实际上是终身制,任命制;他本人即兼元首、元帅、最高代行执政官,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是本质上的君主独裁制。凯尔森在其名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有一节专门谈到“政党独裁”,说在一党制国家里,领袖崇拜,个人自由的完全压制,宪法的无效性,集权经济及强制性调整,等等,都是不可避免的。他指出,既然法律的制订和运用均操之于统治党之手,其他各种民主制度,都无实际意义可言;“在政党独裁国家中,选举和全民公决的唯一目的就是掩饰独裁的事实。”然而,靠清党和杀戮上台的国民党,连选举和全民公决这些形式都给废弃了。根据领袖既定的建国程序,后来也有所谓的修宪之举,试图仿效西方民主国家对权力加以限制,那结果只能是走过场。在“以党治国”的情况下,只要政治权力中这一完整因素不能取消,从完整权力到分散权力的转变就永远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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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阶级、政党或群体,要有效地掌握和运用权力,离不开组织这个因素。从秘密组织发展起来的国民党,在接受苏联的指导之后,特别重视组织的扩大和完善,从群众组织直到特务组织,都有党插手领导。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在他的研究著作中指出:“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政府是组织的垄断者。每个组织、社团都必须以某种方式归属于政府之下,不然就被认为敌对于政府,因而也就被认为是危险的。在历史上看,非政府组织只有秘密结社和各种同业行会,有组织的利益集团是受到严格约束的。一些自卫性的团体是允许存在的,而一旦它变成一种压力集团时,政府就要将其解散。出自民间的组织被认为是充满爆炸性因素的。任何一个能够控制民众运动的新兴组织的产生,都构成了对政府的威胁,只有在它形成之前将其摧毁。同时,一定程度上还是因为组织总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像公民对统治者效忠一样,新兴的组织意味着新领袖的出现,而新兴的领袖就构成了原有统治者的事实上的对手。结果便是:过去一个长时期以来,所有新兴的组织都处于政府的控制之下。”五四运动以后,国民党便开始注意吸纳学生,领导和组织群众,动员地方团体包括家庭、宗族、保甲、村寨、行会以及秘密协会,还有新成立的工会、青年和妇女团体,参加旨在推翻旧军阀的斗争,也即“奉旨革命”。清党时,同样利用组织的力量消灭异已,统一效忠于新领袖。后来的“新生活运动”,还是试图通过有组织的推动去进行的。美国学者派伊所以说中国“易于统治”,就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人民自己统治自己”。以蜂窝状的群体组织,遵守内部纪律和自给自足以维持一种预设的秩序。这是有传统根据的。但是,苏联的组织无疑提供了新的经验。组织化完全用于控制,即极力设法达致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的同一;而这些民间组织,却并不像西欧的那样形成一种压力集团,对国家政治施加影响。米切尔斯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不论谁说到组织,都是在说寡头统治。”对国民党来说,这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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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党,既然有能力控制全国的大小组织,便有能力推行思想统制。所谓“训政”,“以党义建国”,实质上意含了思想的控制。意识形态一旦与政权力量结合在一起,将使控制的效率获得空前的提高。蒋介石上台后,政治宣传的首要任务,就在维护正统性和统一性。1928年开始,国民党通过南京国民政府全面实行“一党专政”。此时,学界就政体形式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卷入这种讨论的报刊有《新生命》、《生路》、《现代评论》、《星期》、《时事新报》、《中央日报》,以及《新月》杂志等。一些政治人物及御用学者从“清党”后一党独大的“现实”出发,证明在中国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是不符合国情的;并且认为,国民党是代表社会全体利益的党,是由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决定的。如周佛海便称国民党的独裁不是少数人或一阶级的独裁,而是代表各阶级的革命民众的独裁,具有某种代表性;这样,由党和国家施行的种种强制性措施,根据定义也就不再能解释为压迫了。据说到了党权时代,思想的统一是十分迫切的,无条件的。“以党治国”,形式上是党组织、党义、党员三位一体,这是参与建国方案讨论的报刊大体认同的。人民必须绝对信仰三民主义,有人甚至鼓吹,除了真正的三民主义者以外,对其他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则应予以禁止。孙中山的“遗教”成了合法性的来源,领袖的理论成了类似宪法的规范性文件。这在宪法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在灌输正统理论的同时,以蒋介石为首的政要人物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代言人,致力于以忠诚为核心的传统道德说教,强调“统一、和谐与服从”,实行政治专制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的整合。英国学者波兰尼说:“正统性主张是一种非常令人生畏的权力工具。”在专制主义者那里,正统性是根本的。关于意识形态统治,波兰尼的观察相当深刻,他分析说,在极权专制之下,即使人们非常讨厌统治者,普遍地否定官方的正统做法,也无法产生别的思想运动。结果,“官方的种种意识形态就频繁而自动地被人们用来解释事件,即使他们并不支持这些意识形态。专制主义已经清楚证明,除了通过有权威的机构操作外,没有任何现代文化——无论是个体的还是市民的——可以生存。”这样,也就只好任由专制主义逞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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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主义的分析家们普遍认为,极权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有别于传统的君主专制或寡头政体的是,它是由唯一的政党和操纵该党的那些人对一个国家及其人民实行的绝对统治。它的最显著的特点,是恐怖与宣传的结合。阿伦特补充说,在极权主义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地方,宣传则为灌输所取代,特别强调其中的强制性。至于制造恐怖的手段,则并不完全取决于暴力,重要的还有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控制技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算不算极权主义呢?易劳逸评说道:“1927年后,由蒋介石一手塑造的政府既不极权又不民主,而是在政治上摇摆于两者之间。”依此看来,好像算得上准极权主义。实际上,这是一个带有学究气的结论。极权主义应当被认为是专制主义的一个极端,虽然有方式和程度的不同,但实质是一致的。按照弗里德里克和布热津斯基合著的《极权专政与专制政治》所列举的极权主义社会的几个指标,如:以一个独裁者为首的独一无二的政党,精心制作的意识形态,恐怖系统,严密的组织,对军队的垄断,国家官僚对整个经济命脉的操纵等,国民党统治下的“党国”是符合标准的。脱胎于中国政治传统的朕即国家的专制主义,部分接受苏联和德国模式,加以经受中国本土的残酷的政治、军事斗争的训练,以及大独裁者蒋介石的个人作用,国民党形成为一个极权专制的政党是必然的。由于前期更多地受到西方,其中主要来自法国大革命——这是与苏联十月革命不同性质的另一个革命系统——的影响,一批元老人物,多少算得是信仰自由主义而非集权主义者,可以抵消一点党内的独裁倾向;此外,军事割据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政治大一统的形成,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障碍。然而,时间离辛亥愈远,国民党愈加暴虐和腐败,国内自由民主的处境也随之变得愈坏。当民族问题变得十分严重的时候,终于演变到“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全盛局面,那是一个“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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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0月,中秋刚过,鲁迅偕同助教,他的学生和爱人许广平一起来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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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前夫人朱安的关系,北京是肯定无法安住的了,而广州也早就成了可怖而又可憎的地方,上海可以说是荆天棘地无处容身的情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然而,作为一个现代大都会,“清党”过后,它已然成为国民党南京政府的大院,是党国要人,官僚买办,特务流氓经常出没的所在。文人也纷纷南下,连过去的对头,现代评论派诸公也都陆续来到了这里。鲁迅不是不知道,但是他已经无法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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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重返北京,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以他目前的危险思想,显然没有资格担任教席;大学实行的是“党化教育”,哪怕专一的讲授小说史,也已经是非份之想了。况且,既经选定写作为职业,而这份职业又是与教学相冲突的。恰好这时担任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的旧人蔡元培意欲聘为“特约著述员”,并且答应受聘后仍可自由撰述,他便收受了聘书,决定稳拿政府月薪三百元,再来做骂政府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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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局变化太快。昨日还在革命,今天便成了“反革命”;昨日还是“流寇”,今天却成了“坐寇”,而且“占山为王”了。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昨日还可以谈谈中国的坏话,今天成了“党天下”,“一党专政”,就不许乱说乱动了。这种变化,对于鲁迅这个一贯把中国历史看作是一种恶性循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循环,即所谓“一治一乱”的循环——的悲观论者来说,应当不算太突然。即如说他相信进化论,在大屠杀中出现青年告密和杀人的情形,这种“变异”,原本就包含在达尔文的理论里面;在个人经验上,高长虹等也已经给了他质疑青年的种种根据,因此也不算得太突然。再说“一党专政”,作为一种政体形式,此前苏联一直在实行,历时将近十年,同样不能说是突然的。对鲁迅来说,感受最突然的,就是国民党的如此“游戏”般的杀人;此等杀人,打破了一个合法政权的政治实践所容许的限度。任何一个国家,包括苏联在内,在他看来,充军,监禁,杀头,也得先有罪名,不像中国这样先杀人后定罪,而且是“聚而歼旃”的。关于中国人的当务之急,他早就说过,“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其中即包涵了我们惯称的基本人权。这些权利,不是任何政权所赐予的,自然也不是任何政权所可剥夺的。鲁迅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抨击,首先就集中在杀人上面,因为杀人事件本身便集中了人性、人道和人权的所有问题。他自嘲地称之为“浅薄的人道主义”,显然,与当时绕开杀人而谈“人权”的胡适一流的自由主义批评家,以及绕开杀人而言“革命”的郭沫若等激进主义批评家,都很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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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既然不满于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是,为什么对“一党专政”的苏联会抱支持和赞颂的态度呢?这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问题。对于苏联,侵略过中国的所有的帝国列强,以及从北洋政府到南京政府所有反动的政府,无不施加攻击。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苏联是弱小的,孤立的,被压迫的。国民党政府一方面希望获取苏联的军事援助,一方面又极力抵毁它;在意识形态方面,则是根本对立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确实全面暴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濒危症候,它的再生能力,作为被称之为“民主国家”或“福利国家”的特征,只有到了二战过后才开始逐渐凸显出来。苏联作为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共产主义国家,它的各种制度和政策,正处在实验过程中,而这些出现在初级阶段的致命的因素,全部被封闭了起来,显示在世界上的是一个以国防工业为驱动力的国民经济迅速增长的庞大畸形。相形之下,鲁迅与世界上许多进步的知识分子一样,对这样一个“工农国家”表示同情和支持是正常的。这里有道义上的原因,社会理想的原因,但也不无事实上的根据。鲁迅对苏联的态度,较集中地体现在他为林克多《苏联见闻录》作的序文里。他所以肯定这个新国家,是因为那里的设施合于人情,生活像了人样;那里有了许多极平常的事实,就是“将‘宗教,家庭,财产,祖国,礼教……一切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都像粪一般抛掉,而一个簇新的,真正空前的社会制度从地狱底里涌现而出,几万万群众自己做了支配自己命运的人”。文中还突出地说到“生产力”问题。不过,更大量的事实,反面的事实,诸如强行农业集体化,反犹主义,肃反等等,都没有浮出水面而为大家所认识。如果不是像纪德那样到了苏联作实地考察,实在只好如鲁迅所说的那样,“居漫天幕中,幽明莫辨”。但是,即便如此,对于所知的苏联官方的各种决定,鲁迅也并非盲目认同。比如在文化方面,苏联对列夫·托尔斯泰的纪念,“奖其技术,贬其思想”;对于所谓“同路人”作家的贬抑,试图以官方决议的形式解决一般的文艺论争等等,都是他所怀疑的,不同意的;特别是头号“阶级敌人”托洛茨基,他颇赞同其文学思想,明知他已经“没落”,仍然多次称引过,运用过。说到交友的原则,他说是“取其大而舍其小”,其实这也是他“知人论世”的一个基本的方法。在大的方面,他认为苏联代表了普罗大众的利益,致力于奴隶解放。倘若没有积累到相反的信息,足以动摇和改变对这一政权的性质的根本看法,这位平民作家就不会像那些标榜“客观”的学者那样去指责它;因为这样一来,倒又多出了另一层“客观”,恰好投合反对苏联的政府当局的需要。这种相当于“取媚”的做法,是他所不能为,也不屑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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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联,“一党专政”作为一种政体形式,并不曾引起鲁迅的重视。三权分立的西方民主政制,比起传统的各种独裁制度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在鲁迅看来,两者完全有可能达致相同的效果;也就是说,形式在政治的实际操作中远非理论认识的那么重要。早在1907年,他写过一篇《文化偏至论》,说到近世文明时,把“国会立宪”概括为“众治”,而与传统的个人独裁相并论列,说是“压制乃尤烈于暴君”;还例举了“立宪既久”的西班牙葡萄牙诸国,说明宪政民主形式的迁变不是根本的。鲁迅是一个本质主义者。他指出,欧美之强,“根柢在人”,而不是物质主义和宪政主义。这里的“人”纯指个人,具有充实的“内部生活”和“个性尊严”的个人;“旨在立人”就是“尊个性而张精神”,重在国民个体素质的改造和培养,个人主义的发扬。在文中,他列举了一批“先觉善斗之士”,盛赞其“反社会民主之倾向”,力陈“众数”的不可靠。显然,他是主张以个人对抗集体,以精神对抗物质,以至物质化的一切形式,包括宪政主义在内的。如果缺乏具有自觉意识的个人,则很容易为打着各种民主旗号的政党和领袖所利用,或者自愿“与国民合其意志”,无条件服从国家专制。稍后崛起的斯大林的苏联与希特勒的德国,都是“一党专政”的,与其说要害在于破坏了现代民主宪政形式,无宁说是以党和国家的名义剥夺和牺牲了任何个人。事实上,希特勒及纳粹的上台,恰恰是循守德国既定的宪法规范的。民元时期,中国也曾有过宪政民主运动,结果以宋教仁被刺告终。“共和”的果实先后落入巨奸的手里,从党章到国法,各种有关民主的规则条文,统统成了阴谋家左右其手的工具;“假改革公名”是常见之事,实际上“植党营私”而已。鲁迅是重“实质民主”而轻“形式民主”的,这与他自觉的奴隶身份以及自许的“思想界之战士”的使命有关;但是,对宪政形式的轻视或忽略,毕竟给他的政治思考留下一定的空洞地带。如果能够对政体形式问题有足够的警觉,或许能够在苏联评价态度上有更多的保留。当然,这并不妨碍鲁迅对实施“一党专政”所形成的新式独裁专制的反抗;甚至可以认为,惟其不重形式而重实质,所以对国民党政权的抨击能表现得更准确,更深入,也更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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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到了上海以后,正值国民党南京政府正式建立以致相对稳定的时期。鲁迅概括说:“在‘清党’以后的党国里,讲共产主义是算犯大罪的,捕杀的罗网,张遍了全中国。”这时,鲁迅反对“一党专政”,开始逐渐从清党杀人转向“党国”杀人,转向对正统性和统一性的揭露上面;与此相联系的,就是对民间性、异端性、反叛性的辩护。他撰文直接评论官方的政策以及相关的政治行为,直至参与以争取自由人权为目标的民间团体,保持了作为批判的知识分子与实践的知识分子的某种一致性。由于鲁迅自觉地挑战党国的意识形态,这样,他不能不把主要的力量用于对付那些制定并实施文化政策的机构及其成员,对付全部的工作在于维护现存秩序的文化同行,所谓“知识阶级”,教授学者文人之流,即他所惯称的叭儿,宠犬,媚态的猫,脖子上挂着小铃铎的山羊。他的反抗,不能不带上文化斗争的性质。由于国民党政府的文化专制过于严酷,他惟以一个原始造反者的勇气和现代启蒙战士的智慧,创制一种文体,一种便利于战斗的武器:杂文。这种文体的最大特点,还不是讽刺和反语的运用,不是叙述风格学的,而是知识社会学的,是鲁迅在最广阔的历史语境里,把官方加以严密限制的信息,事件和思想,通过知识的相关性,使之神兵一般地在最需要的时刻出现。杂文是由专制主义所造就的一种反专制文体,是文体学上的“壕堑战”和“散兵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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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麦克奎甘在论及批判知识分子的时候,相应地使用了一个“不满的文化”(Culture of dissatisfaction)的概念;并且指出,这种不满的文化以其不间断的对传统力量和现存秩序的反抗,而成为文化监督范围内进步变革的主要动力,因此,它是所有官方文化政策驱之不散的幽灵。鲁迅在“一党专政”的独裁政体的压迫之下,以他的强韧持久而卓有成效的反抗,成为现代中国的“不满的文化”的一个永久性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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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最后十年 第二章 反文学:“革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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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齣关于人道主义者的戏剧:鲁迅愤慨于国民党的“屠伯们”以共产青年的血洗自已的手,然而刚到上海,几乎立即陷入了一批青年共产党人的围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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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创造社元老成仿吾挂帅,纠集了刚从东京留学回国的冯乃超、李初梨、彭康、朱镜我、李铁声诸人,创办了一份新刊物《文化批判》。除了创造社及老牌的《创造月刊》以外,蒋光慈、钱杏屯阝等人又成立了“太阳社”,出版了《太阳月刊》。两个社团互相之间有过磨擦,但是,提倡“革命文学”是一致的,攻击鲁迅也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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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社成立之初,是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的,与文学研究会的“为人生而艺术”颇不相同。现在,他们一反从前的姿态,强调的是文艺的宣传作用。被这批青年理论家标榜为五四以来唯一的一个“富有反抗精神”的作家郭沫若,著文反对“个人主义”,宣称“宁牺牲自己的个性与自由为大众人请命”,号召文艺青年“当一个留声机器,”否则,“那就没有同你说话的余地,只好敦请你们上断头台!”他们首次规定文艺批评的两个标准,“反映着何种的意识”是首位的,“结构和技巧”是次要的。关于暴露黑暗和歌颂光明的问题,大约因为这是阶级意识在创作中的表现,因此特别重视。钱杏屯阝认为,如果要暴露黑暗,必须同时创造光明;没有光明的创造,那么暴露就是“盲目的暴露”。在他看来,鲁迅“始终是一个个人主义者”,“一切的行为是没有集体化的”,“不是革命的”,所以“眼光仅及于黑暗”。他写了《死去了的阿Q时代》,宣告“阿Q时代”早已死去;接着又写了《死去了的鲁迅》,宣告矜持于暴露黑暗的鲁迅自己也走到了尽头。在发表的论文中,夹带了大量的谩骂和恐吓,甚至纠缠于年龄气量年纪以至于牙齿的颜色。郭沫若化名杜荃的文章是最有代表性的。他把鲁迅描绘成极端仇视青年的“老头子”,“杀哟!杀哟!杀哟!杀尽一切可怕的青年!而且赶快!”最后,他这样“决定”鲁迅的“时代性和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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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资本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是反革命,封建余孽对于社会主义是二重的反革命。鲁迅是二重反革命的人物。他是一位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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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被迫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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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方使用的是新式的理论武器,要做到知已知彼,他不得不购读大量日文版的社会科学著作,包括马克思主义著作。结果他发现,马克思并不如他的学生一般的锻炼周纳,晦涩难解,作为一种明快的哲学,反而使他更清楚地观察到了这批青年理论家的症结所在,救正了自己原来思想中的进化论的偏颇。他后来为《三闲集》作序时,声明说是“感谢创造社”,即是为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无疑丰富和深化了他的思想;在反驳新月派批评家梁实秋的“人性”论时,可以见到他对阶级论的熟练的掌握。但是,这位思想者不会让他的思想囿于某种主义和理论之中;例如在论及文学的阶级性时,他说明道:“在我自己,是以为若据性格感情等,都受‘支配于经济’(也可以说根据于经济组织或依存于经济组织)之说,则这些就一定都带着阶级性。但是‘都带’而非‘只有’。”可见他并非那类“纯马克思者流”,在他那里,阶级论同进化论,以及别样的理论一起互相补充,取舍惟在解决中国问题的效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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