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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11 反之,胡适与这班穷朋友的接触,特别是他恰遇到比较讲究义气的四川湖南人为主的革命朋友,使他也领会了江湖义气的温暖。四川同学但懋辛在胡适向他借钱时,自己也穷得叮当响,却能马上典当衣服来筹款借给胡适。[66]这种朋友义气大约是胡适在这段“堕落”期间从他那“一班浪漫的朋友”中受到的最正面的影响,使胡适在十里洋场中并未完全消磨掉绩溪乡间带来的淳朴气息。以后胡适在关键时刻,也颇能仗义解救朋友的危难,或者与这段时间的经历不无关系。但这些革命朋友,对少年胡适的生活虽颇关照,对其思想成长却比较不那么关注。在那段时间里,据说只有安徽同乡许怡荪经常劝告胡适继续读书上进。胡适后来回忆说,他终因醉酒闹事而进了巡捕房后,突然醒悟,决心全力准备官费出国留学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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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13 实际上,胡适这段时间虽然偏于“率性”,以至于掩盖了其“作圣”的一面,但那一面却并未消失。想出国留学的念头,就一直萦绕于胡适心头。他在《竞业旬报》曾鼓励世人要“使祖国文学,一天光明一天。不要卑鄙下贱去学几句爱皮细底,便稀奇得了不得。那还算是人么?”[67]但他自己则一直在下大功夫学英文,这是胡适徘徊于“率性”和“作圣”之间的典型双重心态。近代中国读书人对西方及其象征英文那种又羡慕又憎恨但又不得不学的复杂心情,在此显露无遗。但胡适虽努力学英文,此时尚能做到不做“稀奇状”。后来他留学归国,任教于高手众多的北京大学时,就发现有时不得不拿英文做“稀奇状”以吓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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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15 而且,胡适也只有在上海才是“狂奴”,回到家乡时,就又要做出“先生”的样子。胡适晚年回忆说,对岳飞的《满江红》,他在年少时喜欢说大话的句子如“壮志饥餐胡虏肉”。但在“十几岁的时候,思想是比较成熟些”;从上海回家时,曾以《满江红》里“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样的句子题赠比他还大几岁的外甥。[68]可知他一离开上海回到家乡,即要暂时告别一下少年心态,重新拿出“先生”的样子来。这个样子当然也不全是摆出来的,他那“先生”认同的“超我”部分,其实也一直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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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17 胡适后来的出国留学,绝非什么因醉酒闹事后的突然醒悟,而是他一直有意追求的出路。1908年夏,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说,“大人素知儿不甘居人下”。这本是母亲对儿子的期望,也已成少年胡适的素志。那时要不居人下,对胡适这样家庭背景的人来说,仍只有读书一路,最为可行。正如他在赴北京考试之前所说:“现在时势,科举既停,上进之阶惟有出洋留学一途。”这“惟有”之“一途”,就是胡适选定之路。还在1908年7月,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已说到“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以这个口气看,要出洋在那之前已是胡家母子的共识。[69]胡适后来在《非留学篇》里说,那些年的“国内学生,心目中惟以留学为最高目的”。他们“以为科举已废,进取仕禄之阶,惟留学为最捷”。既以此为目的,则读书唯求速成,都想早得文凭,回国任事。要以“教育救国”,就必须痛改以仕进为目的之教育方针。他做此篇时应已基本脱此想法,但其所说的国内学生,大约就是以自己的经历为底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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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19 1908年底,胡适到新公学约两个月后,在致家乡友人信中说,因家境困迫,“决计暂且辍学,专为糊口之计”,所说即指为低班教英文事。他并说,“明年啖饭处大约仍在上海”,因为在上海有三利:“人地两熟,一也;可为吾绩旅沪旅淞诸人作一机关部,二也;课余之暇,尚可从人受学他国文字,三也。”可知刚开始组织新公学时,至少他个人心境并不见得非常好。而最后一点证实胡适要在“他国文字”上下功夫,是早已有的打算。1909年9月,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也说,他每日除教课四小时外,“有暇时研习他国文字,以为出洋之预备。”此事的确是一直在准备之中。[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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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21 一年多后新公学解散时,胡适不肯返回合并后的公学,一方面还带有前已述及的“城下之盟”的情绪,同时也因为“前途茫茫,毫无把握”,自觉“心绪灰冷,百无聊赖”。但他又不肯在这种失意的情形下回乡。胡适后来说他“不敢回家”是因为想在上海“寻一件可以吃饭养家的事”。但两三个月后家乡的教育会请他任东山堂长,却为他所谢绝(那时他还不知道他的英文老师王云五马上就要帮他找到一份上海的教书工作)。有吃饭的地方不去,则留在上海应主要不是为了吃饭。耿云志先生以为这仍是出于想留学的考虑,信然。[71]当然,胡适酒后闹事也有刺激的作用。因为留学虽是胡适的愿望,但在“心绪灰冷,百无聊赖”的情形下,由于对前途确实“毫无把握”,也一直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准备。闹事后,“决心不做那教书的事了”,于是辞职“关起门来”一心复习考留美官费。更因闹事而促使亲友为之筹款应考。这些都是重要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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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23 赴京考试之前,胡适并无多少把握。但他以为,如果考取,不但可以上进,而经济上也有直接的好处。因为留学的官费十分丰厚,自用之外还可有余钱贴补家用。“于学问既有益,于家用又可无忧”,的确是一举两得。胡适已做好准备,如果考不上,“则仍回上海觅一事糊口,一面竭力预备,以为明年再举之计。”而且回上海拟学习的是“德、法文及各种高等科学”,可知胡适那时对中、英文较有信心,但对“各种高等科学”,则知自己的学力尚不足,惟要考的决心已定。实际上,这也是胡适唯一的上进之阶梯,故虽“成败尚不可知,然此策实为最上之策”。[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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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25 “自命为新人物”的胡适这时一心要考取的心态,与以前科举时代的读书人实没有太大的差别。胡适考取庚款留美后,胡母给他的信中说得很明确:“此次出洋,乃汝昔年所愿望者。今一旦如愿以偿,余心中甚为欣幸。”这充分说明出洋是胡适的宿愿,主要不是他后来说的因醉酒后的觉醒。胡母当然并不止是为儿子高兴,同时也因为“汝得偿出洋夙愿,吾家家声从此可期大振”。胡母于困境中出重金培养儿子,正是为的这一天。在这封给儿子的信中,胡母曾说胡适“刻下想已抵美京入学”。胡适所去的学校并不在美国京城,读书而必在京城,不也是科举时代以为入了国子监一类观念吗?母子二人,心态颇能相通。其间的联系,正在胡适少小时母亲有意的培养。[73]初到美国的1911年旧历元旦时,胡适曾有一诗说到“可怜逢令节,辛苦尚争名”,明确道出他留学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争名”。[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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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27 在胡适的心理活动中,与他自己在做人的“率性”与“作圣”之间的徘徊并行的,或者还有一个上海所代表的“新教育”与绩溪所传授的“传统教育”之间的紧张。朱文华先生以为,胡适“既有士大夫意识的残余,也有资产阶级商人气息的痕迹”。这话虽有些标签化,如果将此视为绩溪与上海两种社会教育在胡适身上不十分融洽的并存,则是有所见的。胡适在中国公学期间一直不肯剪辫,在某种程度上或者也是这种紧张的一个反映。到他最后出国留学时,终于将辫子剪下并寄回家保存起来。[75]这次剪辫或许有点象征性,它提示着“上海”对“绩溪”在胡适心目中意识层面的胜利;胡适似乎已决定将某种东西割舍并留之于家乡了。他是否充分意识到这一点,还很难说,但取舍的选择是明确的。这一割舍对胡适能敞开放松地充分吸收美国教育是一重要前提。这样,他后来在对自己一生教育的自我评估中,就能给留学时期以高度的肯定,而无意中低估了家乡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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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29 用今日的话来说,胡适的考取庚款留学,是一个集体的成就。亲友为之筹集巨款(“巨”指对胡适当时的经济境况言);老师王云五为之补习英文算学;二哥陪他到北京,并为他找到好朋友杨景苏帮忙。在此以前,胡适学业上的每次转机,关键时刻都有二哥或他的“关系”在起作用。这次也不例外。杨先生不仅为胡适安排廉价的住宿,更重要的是指点他读《十三经注疏》。胡适过去基本是宗宋学的,从这时起才开始读“汉儒的经学”。后来他以考据文章得“国文”一科的满分,考前的临时抱佛脚是起了相当作用的。正如胡适自己所说,“没有这些好人的帮助”,他的北上考试和后来出国都是不可能的。[76]而胡适一向有“君子善假于物”的特长,最能把别人的帮助运用得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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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31 如果把胡适的考取视为海上的冰山,则其水下的部分是远大于水面那峰顶的。这样的“集体成就”正是中国文化传统社会功能的体现。中国传统科举制在理论上是对各阶层开放的,但其开放性常为经济的原因所限制,因为贫富确实可置考生于实际不平等竞争的情形之中。历代许多穷困者因读书而“发迹”的故事那一座座冰山之水面下,都充满了类似的各种“集体”帮助。如无此种“集体”社会作用,科举制的开放性就是一句空话。中国历史上之所以未出现西方那样的教育体制以至今人爱说的什么“民间社会”(civil society),正在于那些制度(institutions)的社会功能在中国社会中已得到不同程度的发挥。从具体的社会制度和组织看,中国确无西方那种特定的“民间社会”;但若从功能看,中国的民间社会恐怕比西方的——至少是近代西方的——还要有力得多。我们只要对比一下近代中西政府组织机构的大小,就可知哪一边“社会”的作用大。这个问题当然不是这里可以论述得清楚的,但胡适的经历的确可以给喜欢讨论“民间社会”的人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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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35 胡适一生,正是依据父亲胡传总结出的做人的道理,在“率其性”和谨勉以学为人之间游移,始终向着“作圣”的方向努力,但也不时要有所“率性”。他一生“做人的训练”,主要受其十几年跟随父母生活的影响。那段生活带给胡适一种自我保护的防卫心态,明显体现出“超我”对“本我”的抑制。按他父亲的教导,可以说是偏向“作圣”的一面。胡适后来遇压力即反弹,压力越大,反弹越强,颇有点“率性”的意思,但大抵都可从这种自我保护的防卫心理去考察。同时,少年的艰辛使胡适又特别珍惜来之不易的名声。所以,他在得名之后,除了有时对外来压力的反应外,所行之事,多半是谋定而后动,又很能约束其“率性”的成分。这在分析胡适后来的作为时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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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37 后天伦理作用特强是胡适一生行事的主流。他在1914年时曾“清夜自思”过去十年的经历,自我总结道:自到上海以来的新学训练,使他成为一个“社会中人,深于世故,思想颇锐,而未尝不用权术;天真未全漓,而无高尚纯洁之思想,亦无灵敏之感情”。胡适以为,这是他“去妇人社会”太久的结果。实际上,这恐怕更多与他在家乡时养成的防卫心态有关。不过,胡适在思念家乡的“久处妇人社会”之时,或者于无意中回想起了母亲“每为余道吾父行实”。那为人要“率其性”的父训,虽久遭压抑,究竟并未置之脑后,此时就在起作用。他认识到,“吾十年之进境,盖全偏于智识(Intellect)一方面,而于感情(Emotions)一方面几全行忘却”。结果是他“几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其不为全用权术之奸雄者,幸也,然而危矣”![77]这是胡适少见的措辞严厉的自我批判。其所强调的,正是太注重“作圣”而忽略了“率性”。后来胡适虽有意识地“注重吾感情一方面之发达”,但总的来说还是“作圣”的一面为主流,特别是在得了大名之后。因此,胡适一生种种的“开拓”与“落伍”,多少都可以由此少年经历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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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39 同时,正是清末的城乡差别,特别是安徽乡间私塾尚未沾染口岸风气的传统蒙学教育造就了后来被认为是启蒙大师的胡适。生在上海,比胡适大三岁的顾维钧,在读完仅教识字的私塾后,便直接进入教会学校,以后的教育是越来越西化,结果到晚年还必须强调自己的中文可以写得“通顺”。[78]实际上别人也曾说过顾氏的中文好,但一般人之所以有他中文不好的认知,正是因为其他许多从小受西化教育的人有此通病。生在北京,比胡适小两岁的梁漱溟,则是在读完《三字经》后就读新派的《地球韵言》,然后进了北京第一家新学堂——中西小学堂。梁漱溟的父亲梁济,后来是殉清的,从根本上只能归入“保守”一路,不好算作十分趋新者。他的家庭教育尚且如此,其余可以想见。[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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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41 所以那种眼睛盯着少数不世出的精英分子的中国传统教育,只有在与口岸没有怎么“接轨”的乡间还基本存在,在新学占了上风的大地方反已衰落。而胡适正靠着这点“国文”的训练,在那“邯郸学步,反失其故”的上海新学堂,打出自己的天下,初步树立了这个少年乡下人的自信。也是靠着旧学的基础,再加上澄衷学堂的英文训练,胡适得以击败全国各地的许多学子,不过“一个月不曾看一场戏”,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一举步入了庚款留学生这一真正全国性的少数精英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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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43 [1] 参见《口述自传》,第4—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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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45 [2] 《四十自述》,第4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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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47 [3] 《四十自述》,第34—35、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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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49 [4] 参见石原皋《闲话胡适》,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再版,第23页;《胡适致胡敬仁》,《胡适研究丛录》,第2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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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51 [5] 胡适日记,19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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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53 [6] 《四十自述》,第53—54页。又见胡适在Living Philosophies(New York:Simon & Schuster,1930,reprint,1942)中的自传条目(以下只引书名),p.239.也参见李敖《胡适评传》,《李敖全集》第8册,台北,1983,第391—392页。关于“超我”,参见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收在林尘等编《弗洛伊德后期著作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第157—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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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55 [7] 《四十自述》,第55—57、3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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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57 [8] 《竞业旬报》第25期,转引自李敖《胡适评传》,第5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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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459 [9] 《四十自述》,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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