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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27 实际上,胡适不仅了解“美之乡民,以为凡中国人皆洗衣工”;而且在康大校园里就曾数见种族歧视的事例。在胡适就学于康大期间。该校的白人女生以种族歧视,曾两度试图拒绝有色人种女生同住校舍。两次事件中,民族主义情绪其实颇足的胡适都是站在反种族歧视一边的。1911年的第一次,校长否决了白人女生的请愿。三年后该校白人女生再次上书校长要驱逐两黑人女子出女生宿舍。校长初已同意。康大世界会的人乃力谋挽回之。此时已经以“最痛恶种族恶感”而著称于校的胡适积极参与了此事,为之写信给该校日报,终使校长收回成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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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29 胡适同时也知道,就是那些主观上颇同情“弱小民族”的美国人,其下意识中仍有自我优越感存在。他参加的康大学生世界会,其成员除外国学生外,就是比较喜欢和同情外国的美国学生。一日有菲律宾学生演说宣传菲自主,而世界会有人却“嗤之以鼻”,并有美国学生对胡适说,美国如果让菲律宾人自主,不过是让日本人来侵占罢了。胡适听了,“鼻酸不能答”,只好点点头,回来后慨叹道:“呜呼,亡国人宁有言论之时哉!如其欲图存也,惟有力行之而已。”[8]同情外国的美国人之观念尚且如此,胡适能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吗!此时他已定下了爱国救国不能徒发空言,而必须落实在行动上的决心。胡适很清楚,不能自立,就谈不上自主,谈也无用。来美不到一年,他对西方人的了解已较深入了。不过他对美国主要是见其好处,说的时候更基本不说其坏处,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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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31 胡适这种对美国文化和生活方式之光明一面的倾慕,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号称十二三岁就已是无神论者的他,竟然于1911年入了基督教。1911年6月中旬,胡适得知他的好友程乐亭去世,心中难受,就去参加基督教会办的夏令营,想“借彼中宗教之力,稍杀吾悲怀耳”。在夏令营期间,连日听有名传教士演说,特别见到他中国公学时的同学陈绍唐因入教而“言行真如程朱学者,令人望而敬爱”,颇觉耶教“变化气质之功,真令人可惊”,遂有“奉行耶氏之意”。他在6月17日给章希吕写信,讲到在基督教夏令营这些感受,还说“现尚未能真正奉行,惟日读Bible[《圣经》]冀有所得耳”。但第二天再听陈绍唐讲教义,“大为所动”,决定“自今日始,余为耶稣信徒矣”,那天晚上即在讲道时当场起立自愿入教。但是胡适终不能与耶教相得,从1912年起就逐渐“淡出”而脱离了教会;几年后回想起来,又认为是教会“用‘感情的’手段来捉人”,反而“起一种反动”,深恨教会这种玩“把戏”的行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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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33 周明之先生对胡适的加入基督教有颇为深刻的分析。他认为无神论者胡适之所以能成为基督徒,是因为他先已接受了西方文化,并将基督教作为“优越的”西方文化之一部分而接受。[10]而传教士正是最强调文化的“整体性”的。的确,胡适在中国读书的十多年间,正是西方文化优越观在中国士人心目中确立之时。胡适的入教,正像其割掉辫子留诸国中一样,也确实有想疏离于“野蛮落后”的中国而认同于“优越的”西方之意。而且,就是他后来大讲的世界主义,其中也不无此类蕴涵。有意思的是,胡适的最终捐弃基督教,却是根据的文化可分论。他在对西学有较多把握之后,就将西方文化一分为二,在基督教的传播方式上看到了与中国的“村妪说地狱事”、塑造“神像”、“佛教中之经咒”以及“道家之符箓治病”等同样“野蛮”之处;基督教既然与“野蛮”的中国相类似,其不属于那“优越的”西方即不言自明,当然也就不必对之尊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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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35 同时,胡适对基督教的反感,还在于更早就有的对传教士和整个西方在中国行为的不满。就传教士个人来说,他们到异端国家去就是为了教化化外之民,所以“当和我们一起时,总带有傲慢的保护者的高人一等的神态”。胡适在谈到传教对象时无意中从“化外之民”转换到“我们”,说明这是根据他自己的观察,那自然只能是在中国。这里的传教士已经有些“文化帝国主义”的意味了。就基督教国家来说,到1915年胡适因中日“二十一条”交涉而心绪烦乱时,更直接指斥它们对待弱小国家全持帝国主义态度,完全不符合基督教的教义。在把这些“野蛮”和具有帝国主义性质的西方事物拒绝摒弃之后,胡适心目中的“西方”就只剩光明了。故文化可分论虽然使胡适捐弃了“西方整体”之重要部分的基督教,却也同时净化了他心目中的“西方”。他能长期看到西方的光明一面,正在于此。胡适思想行为表面上的矛盾现象,由此视角去观察,也就没有什么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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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37 周明之先生注意到,胡适与基督教之间这一段合离,与他本人在美国留学时从初无太大信心到恢复自信的始末,几乎是同时的。[11]的确,胡适一生在生活经历的转换时,一开始似乎都不够自信。而其成功的经历,大致都有一个开始时的小挫折。此次的因情绪波动而加入基督教,也很像在上海初为受人轻视的小乡下佬。但不甘落人后的胡适不仅聪明过人,其能吃苦奋斗的精神也十分特出。他初入美国学校时,体育对其是一大挑战。开始他“一无所能,颇以为耻”。但体育是必修,不过关是不行的。胡适只好“竭力练习”,三个月后即见功效,已能跟上了。体育是小事,要跟上所学的专业,就更不容易了。首先对外国人来说,英文要过关就不那么简单。胡适到美后,仍像初到上海时专攻弱项一样,“数月以来之光阴大半耗于英文”,结果确有进步。后来他慨叹说:留学非易事。所处异国,“风俗之异,听讲之艰,在在困人”;完成同样的课业要耗美国人一两倍的时间。这些都是有生活的经验作底子的甘苦之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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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39 对胡适来说,初到美国学习的困难与其所选专业也有关系。胡适学的是过去全无基础的农科,以前的积累没有多少用处,自然辛苦。开始时大约是努力要想集中精力学好,因此决定“此后不复作诗”,但到1911年2月初已不能坚持。胡适决定不做诗,很可能是受他二哥的影响,因为二哥在1911年3月还来信劝胡适不要太着力于旧学。二哥以为,经学知大意已足,诗词则更是无用之学。这个观点明显表述在胡适归国前总结他留学生活的一首诗中。他在那里面说,初来美国时,认为“文章真小技,救国不中用”,因此才“所志在耕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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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41 但胡适对农科了解越多,就越发现他实在不适于学农科。快读完第一学年时,就写信给二哥,说他想转系,请其“代决”。胡适以为,西方农业重利用机器,“非千亩百亩不为功”,而中国“地多零畸”,所以“不甚合宜”。同时,他领悟到“救国千万事,何一不当为?而吾性所适,仅有一二宜。逆天而拂性,所得终希微”。于是他向二哥强调自己的天性“于文学为近”,拟转读文学。二哥是反对的,他的意思,“文学在西洋各国,固为可贵而难能,然在中国则明珠暗投,无所见长。以实际言,似农学较为切用,且于将来生计,亦易为力。”他并指出胡适关于中国土地的见解,是“拘于家乡山僻之情形”,而黄河以北,沃野千里,地广人稀,正需要机器耕作才能发展。不过二哥大约很了解他的小弟,同时他自己或者也是读过《学为人诗》的,知道“率性”与“作圣”很难两全。所以他承认天性对所学专业的重要,鱼与熊掌,“只有任弟自行决择耳”。[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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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43 此时恰逢中国辛亥革命起,引起了美国人对中国事务的兴趣,结果将胡适引入演讲界,而胡适因演讲的需要又对中国政治发生了进一步的兴趣。这大概有助于胡适下决心率其性以顺从个人的兴趣和素养,终于决定“从此改所业,讲学复议政”。以后胡适有数次长信给他二哥,告之决从事于文学哲学,欲“以文学发挥哲学之精神”;到1912年春季学期,即改入文学院哲学系了。二哥回信,也只有赞同说他“立志未尝不是”,同时建议道:“以文学发挥哲学之精神,其功缓而微;不如以文学发挥政治之真理,其功速而大。”而且,中国“今日尤以此为急务”,故他颇希望胡适能注意于此。胡适具体写下“讲学复议政”已在即将回国之时,这个志向应当也有二哥的影响。不过,二哥也先警告他,既然改学文科,将来“恐寂寞无所见用于世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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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45 胡适留学时,家中境况已甚困难,二哥虽在上海当差,到1912年渐渐也不能寄钱回家。胡母告诉胡适:“余每年家用总要洋二百元之左,此款全要坐靠吾男汇来。”胡适那时每月有八十美元的津贴,当时的汇率一美元约值洋二元五,则每年寄一月之津贴回家,即足家用,压力应不算太大。但1912年初转系,不但要交纳学费,而且要补交以前的学费,每月被扣去十五元,实则等于少了差不多三十元;三分天下去其一,自然不免要叫穷,也就难以像以前那样寄钱了。结果胡母不得不写信去催。次年胡适与上海《大共和报》达成定期撰文换钱的约定,该报每月寄鹰洋二十元到胡家,才基本解决了此问题。但此事也维持得不久。据胡适的自述,到美国之初,“尚能节学费,卖文字,略助家用。其后学课益繁,乃并此亦不能得。家中日用,皆取于借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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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47 卖文及胡适时常外出演讲都对他的功课有所耽误。观胡适转系后的家信,里面常常说到要卖文和有“外事”,甚忙,则学习多少要受耽搁,自不言而喻。胡适1914年7月给母亲的信中说:“儿在此演说颇有名,故不时有人招请演说,演说愈多,工夫愈有长进,儿故乐此不疲也。”但下面接着说暑假中已演说两次,“当不再有他约矣”,是或已有所觉,并非真的乐此不疲。他同时收到好朋友许怡荪来信,非常担心他“一身常羁数事,奔走外务”,恐怕没有多少时间读书。因对胡适有“发心造因”的厚望,许氏嘱咐他“宜多读书”。不知是否因胡适去信时提到学位不足虑一类的客气话,许特意指出:“于学位亦宜留意图之。”[17]胡适一向说唯有许怡荪是他的诤友,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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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49 胡适的大量外出讲演,终致耽误功课,一个直接的后果便是他在给母亲的信中提到他所得的“荣誉津贴”,即今天所说的奖学金,不久就被中止。胡适入研究院继续学哲学时,本拿到奖学金,大约每年要复审一次。1915年初,胡适申请续领,却被拒绝。主管教授“坦白相告,说我在讲演上荒时废业太多,所以哲学系不让我继续领取该项奖金”。此事显然对胡适转学有影响。因他既然先申请续领奖学金,当然是打算继续念下去,而且很可能是同时申请续读(许多常春藤盟校通常每年要走一次办续读手续的过场)。当年秋,胡适却转入了哥伦比亚大学。他自述的转学原因之一,便是“经过一系列的公开讲演之后……使我在该校弄得尽人皆知……熟人太多,反而不舒服”。胡适本是最重人缘的,怎么会因人缘好而不舒服?但其转学显然是因为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却是无疑的。而这不舒服,正在讲演这造成熟人太多的起因之上。熟人太多而知其奖学金被中止,自非美事。因此而“颇思舍此他适,择一大城如纽约,如芝加哥,居民数百万,可以藏吾身”。这希望“不受别人注意”的“心境”,据胡适自述,就是“促成我转学的原因之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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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51 胡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有点“转学癖”,且素不重文凭。他在上海就转了好几次学,无一毕业。小有不如意,就要走路。到美国后又思重来,胡适1911年6月17日致章希吕的信中,已提到“有去Cornell之志,不知能实行否?”不知因为什么,已对康乃尔不喜欢。可知胡适对此校有某些不满意,很早就有转学校的念头。如果成功,则至少在康乃尔又不会毕业。后虽坚持到毕业并继续念研究院,终不能久留,到底还是转走了。他在1915年3月22日给母亲的信和4月25日的日记中,都详细谈到演说过多之事,三年中演说已超过七十次,“得益之多,非言可罄;然荒废日力亦不少,故以后决意不再受演说之招矣”。那时大约已知停奖学金了。那年7月11日胡适给母亲的信中,列举了七条转学的理由,其中有的显然是信口开河(如说“德国学生半年易一校”),可知其转学确有不得不为之意。7月下旬起,日记中已多离别之言,但并不说要走;要到8月21日,才说“余已决计往哥伦比亚大学留学一年”。胡适的日记本是写给人看的,所以不得意事常委婉出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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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53 但这次转学对胡适的学业未必真好。胡适本来是只准备念两年博士班就毕业拿学位的,若留在康乃尔,并非不可能。他虽因演说而丢掉了奖学金,但既然在康大入选全美优秀大学生联谊会,在该校终是一个已建立名声的学生,美国大学是颇重此点的。到哥大则一切都要重来,特别是名声要重建,而他似乎也并未成功地树立起优等生的声誉。且胡适在康校所修多为哲学史,正与其后来所做论文近。他在哥大所修的课,好像有不少与他的论文关系不大。胡适在哥大主修哲学,副修汉学,写出来的论文实则更多是在副修而不是在主修里,要一举通过,的确有些困难。杜威的名头诚大,在那时肯定是压倒康大哲学系的。但杜威并不做哲学史,大牌教授与一个只修过两门课、平时过从也不多的外国学生之间,不会有太多的思想交流。既无名声,又乏交流,到校不过两年,突然送上一本对美国人来说简直几乎是史前时代的关于“化外之民”的思想史研究,又怎能引起杜老先生的重视呢?胡适在其博士论文的序言中说,本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的出发点,是与传统的中国学术截然不同的”。这种说法并不能说服洋人,尤其未必说服杜威。因为他对“传统的中国学术”既不了解,恐怕也没有多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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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55 其实博士论文是小事,关键是胡适这两年间大概没有读多少书。胡适在转学时心已较花,旁骛确实太多。他虽自解说转学是因在康大应酬多,实则在哥大应酬比在康大时更多。胡适到哥大一年,自己统计收信999封,发信874封,平均每日要写两至三封信。观其摘录在日记上的信件,许多都还相当长。唐德刚先生注意到,胡适与陈衡哲通信五个月,便发出四十多封信;在哥大读书将近两年期间,给韦莲司的信有一百多封,而与另一洋女子瘦琴女士通信也颇多。其间胡适还在搞他的“文学革命”(详后)。胡明复那时写“宝塔诗”赠胡适,就婉言说他整日不读书而专作白话诗。[20]这种情形下,如何写得好论文。难怪胡适的博士论文答辩要出点问题。但有“转学癖”而又素不重文凭的胡适,大约也不是十分在乎,当着北大的聘书一到,就又像以前一样开步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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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57 不过,拿文凭的迟早并不十分重要,关键是胡适的学业确实完成了。这与他家庭的支持和督促是分不开的。胡适读完第一学年后,写信给二哥,说他想在第二学年完后的暑假回国一趟。可是二哥“甚不以为然”,他肯定了胡适想念家人的“天性之敦厚”,但认为“学未成而归,岂不有负初志?”二哥特别举日本维新志士出外游学,立志“学若无成死不还”的例子,要胡适“务其大者远者,毋效妇人女子之所谓孝也”。[21]可知二哥自己虽然已不能奋进,对自己的小弟弟却有着厚望,也以成大器者勉之,与胡母的一贯想法颇接近。胡适曾说,家人中于他有恩者是母亲与二哥,是有深切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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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59 胡适在美读书期间的转学和续读,家人都颇能识大体,支持胡适自己的决定,不坚持自己一方的意见,这是胡适能够比较专心地读好书的重要条件。他的二哥虽不赞成他转读文科,但在表明自己的意见后仍让胡适自己决定。胡适在康乃尔大学得学士学位后,拟续读硕士、博士,须再留三四年。胡母虽思念儿子,特别想他回家完婚,但也考虑到他是公费,“将来回国必以毕业文凭位置录用”,不再念下去自然可惜;颇感踌躇之余,还是让胡适“自为决定,余不遥制也”。1913年,胡母病重,恐怕不治,吩咐家人说,如果真的不起,仍每月请人给胡适去信,免其挂念,影响学业;同时请人到家照相,以留给胡适回国时一见。到1917年,胡母或觉身体不行了,才开始有信促胡适早些归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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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61 母亲的教导,也是胡适在这七年中进一步成长和成熟起来的重要因素。胡适出国前的大醉,颇引起胡母的注意。她每次去信,都要胡适注意戒酒,并坚持到底。胡适虽远在海外,胡母仍随时教导胡适要谦虚。1912年胡适加入世界学生会后,写信回家,自以为增长见闻不少,或微露得意之色。胡母即去信,指出机会既然难得,“吾儿就宜谦逊,不可满足为是”。胡适后来在致江冬秀信中说:“天下事全靠机会。比如我的机会好,能出洋留学,我决不敢因此就看不起那些没有机会出洋的男女同胞。”足见他很能记得母教。[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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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63 胡适归国后,显然以事业为重,在母亲前承欢之时不多。在他或者以为将来尽孝之日还长,但母亲身体已垮。不久冬秀也离乡赴京,胡母虽不十分高兴,仍促成之。结果胡母身边无人伺奉,终于病发辞世。据说是医生用药有误,则如在北京,或能延寿。但初到北大的胡适要打天下,尚未将接母亲到京同住提上日程。中国传统的孝道,重在传宗和立名以振家声,这两点胡适都做到了。以事业为重也是胡家的一贯思想,故胡母虽未能享到什么福,但已看到家声的重振,应能含笑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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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65 胡适在归国之前,反思他在美国的七年生活,心情十分复杂。总的来说,他认为美国是他所“自造之乡”,其重要决不在真正的故乡之下。胡适说:“吾尝谓朋友所在即是吾乡。吾生朋友之多无如此邦矣。今去此吾所自造之乡而归吾父母之邦,此中感情是苦是乐,正难自决也。”他在归国的船上做有《百字令》,其中说:“凭栏自语,吾乡真在何处?”并解释说,他的意思也就是陆游词所说的“重到故乡交旧少。凄凉。却恐他乡胜故乡”。[24]他乡是否胜故乡呢?至少在意识的层面,胡适的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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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67 胡适一向说绮色佳是他的第二故乡。但到将告别绮城去纽约时,“乃知绮之于我,虽第一故乡又何以过之?”他离家日久,已十一年多,“今心中之故乡,但有模糊之溪山,依稀之人面而已。老母,诸姐,一师,一友,此外别无所恋。”反观绮城,则山水师友,“历历在心目中。此五年之岁月,在吾生为最有关系之时代。其间所交朋友,所受待遇,所结人士,所得感遇,所得阅历,所求学问,皆吾所自为,与自外来之梓桑观念不可同日而语。其影响于将来之行实,亦当较儿时阅历更大。”一言以蔽之,这个“吾所自为”之乡对胡适的重要胜过了他儿时的故乡。胡适特别珍重的,是“绮之人士初不以外人待余”,所以他也“自视几如绮之一分子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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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69 这最后一点是重要的,因为上海就确曾把他视为外人,他对上海的感受也就不甚佳。绮城是大学城,康大是该城的重要成分,康大的学生当然也是。等胡适到了纽约的哥大,就决不可能有这样的感受了。后来他因博士头衔的原因,每将哥大挂在口上,多少有些一厢情愿的意思,也就是周明之先生所说的“有几分做作”。[26]实际上,纽约这样的城市既不曾对哥大情有独钟,也不会把哥大的学生特别对待。所以胡适虽然常将哥大挂在口上,其实只能将感情寄托给纽约旁边的赫贞江(今译哈得逊河)。观其诗文中对纽约地区所回想的,实在也只有这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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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671 在即将离美的那几个月,胡适已经在“安排归去后之建设事业”了。在他告别朋友并总结其学习经历的一首诗中,曾说他从农科转到哲学是要从此“讲学复议政”。这大约就是他此时所想的建设事业的一个注脚了。在这一建设事业中,胡适自己居于何种地位,他将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余英时师以为,胡适“对自己所要扮演的历史角色不但早有自觉,而且也进行了长期的准备”。[27]这个历史角色就是要做“国人之导师”。下文即探讨胡适这一“长期准备”的进程,以期为理解胡适后来怎样进行他的建设事业打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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