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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从文以载道的视角出发,胡适评判文学作品一向较少注意文学本身的优美(他自认明白清楚就是美),总喜欢以文学之外的标准去评判。其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将形式与内容分开,结果其讨论评判常常多及形式少及内容,有时甚至只及形式不及内容,给人以重形式轻内容的印象。前述他反对律诗骈文的,其实都在形式。胡适指出,“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所以文学革命也就是文学工具的革命。胡适一生治学,都有重视作为工具的“方法”超过工具所表达的内容这种倾向。这又与传统的文以载道观不一样了。中国传统的观念,文既然是载道的工具,当然远不如其所载之道重要(实际也确有不少人为了“因文见道”,结果只在手段上下功夫,始终未达“见道”的目的)。但胡适却用他的进化文学观轻易化解了手段压倒目的这一矛盾,并以此作为他的文学革命论的一块基石。按胡适的意思,旧瓶是不能装新酒的,新酒必须用新瓶来装;瓶子如果不比酒重要,也至少与酒同样重要。所以,“文学的生命全靠能用一个时代的活的工具来表现一个时代的情感与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须另换新的,活的,这就是文学革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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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这些观念,我们再来看胡适手创的文学革命,就较容易把握了。早在1914年夏胡适还没有自觉的文学革命念头时,他实际上已在开始文学革命了。前面说过,那年夏天他的思想一度动荡,此后似乎比以前自信更强,自觉“胸襟魄力,较前阔大,颇能独立矣”。体现在胡适一向自视颇高的做诗上,他已“颇能不依人蹊径,亦不专学一家,命意固无从摹效,即字句形式亦不为古人成法所拘”。而且,胡适似乎特别喜欢做“吾国”所没有的事。那年7月,胡适做了一首纯说理的诗,颇觉自豪。因为在他看来,中国“诗每不重言外之意,故说理之作极少”,远不如西人。[11]我们且不管“言外之意”与“说理”之间有多少逻辑联系(实则恐怕根本是两事),但胡适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他的独创性。从方法到形式的“不依人蹊径”既然成为他做诗的一个发展方向,走向白话诗的可能性已见端倪,文学革命也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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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自己把文学革命的开端定在1915年夏天他和一些留美学生开始着意于中国文字的改革。那正是在他转学前后,被停止奖学金,因中日交涉时的言论在留学生中很不得人心,又要转学,心情大约比较波动,容易兴奋和激动。胡适自己解释所谓“逼上梁山”,即为环境所迫,不得已而做出违反其本意的非常行为。那压迫他的“环境”,或者也就隐含这些扰人之事。有一位姓钟的留学生监督处职员,每在给学生寄支票时夹寄一些受传教士影响的文字宣传改革。胡适以前收到无数次,并不觉十分反感。但此时心情不是很好,所以在又收到关于中文应改用拼音的宣传文字时,一向颇有修养的他竟写信去骂钟某。寄信后又有些后悔,于是他约赵元任共同在美东中国同学会上发起了一个文字改革的小组讨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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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胡适所谓为环境所迫不得已而做出违反其本意的非常行为,主要还是“由于我个人的历史观念很重,我可以说我经常是一位很保守的人”,结果却做出许多激进的事。这话中的“经常”二字尤其准确。因为胡适虽然不时“率性”,主要还是向往着“作圣”。而且,就对中国文字的态度言,胡适在那时确实属于偏保守的一边。那时在美国,“吾国学生有狂妄者,乃至倡废汉文而用英文”。胡适则认为:“吾国文字本可运用自如。今之后生小子,动辄毁谤祖国文字,以为木强,不能指挥如意(Inflexible),徒见其不通文耳。”这是有心得的见解,因胡适自己有少年时的特殊训练,对中文运用颇能自如。而有些留学生不仅不通中文,甚而不会中文,看法当然不一样。中国的文字是胡适一生中一直公开肯定的少数中国事物之一,他后来多次言及中国文字的长处,包括在认为中国事事不如人时也是如此。而且,在那次文字讨论会上,赵元任的题目是汉语拼音化,胡适的题目是如何使文言易于教授。从题目看,胡比赵还稳健保守得多。足见胡适在那时确不算最激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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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胡适那时的有些观念还基本在传统之中。1914年他参观波士顿图书馆,见“藏书既少,而尤鲜佳者,《三国演义》《古今奇观》《大红袍》等书皆在焉”。在中国旧小说中,《三国》的确不是胡适最欣赏者,但后来逐渐“激进”起来时,也曾把《三国》捧得很高。此时却作为藏书不佳的例证,正是典型的士大夫观念。而且,胡适在留学时所做日记及其他文字仍用古文。他二十岁写《康南耳君传》,“我那时还写古文,现在看起那个调子来觉得有点难为情。那时叙事文受了林琴南的影响。林琴南的翻译小说我总看了上百部”。这是晚年倒放电影时才觉得“难为情”,当时却不然。他写该传的结论部分,不过三百余字,竟“终日始成”,不禁慨叹“久矣余之不亲古文,宜其艰如是也”。[13]则知虽因久不做古文而笔已生疏,口气还是亲切的。值得一提的是,林译小说一般要到新文化运动之后才较多被人用为古文范本(详后),胡适真要算林纾少见的知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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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胡适的防守心态甚强,每遇压力,必有反弹,压力越大,反弹越强。他之所以走上文学革命的道路,外来的压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他自己所说,“一连串的小意外事件,逐渐的强迫我采取了”激进的立场。这些外在因素当然也不都是压力,比如胡适提到的“又有一件小小的意外事件”,就是康乃尔附近来了一个中国女学生陈衡哲。陈女士触动胡适的,也许不及她触动后来的夫君任鸿隽的多(至少从被触动者的一面是如此)。胡适在离开康大到哥大时,先以“我诗君文两无敌”与任鸿隽划分了文学领域的“势力范围”。可是一向被胡适视为忠厚的任鸿隽,在与胡适辩论诗的形式时一直不让步,多少有在陈女士面前争胜的心理在起作用。任鸿隽暗示胡适的诗言之无文。他说,中国“文学不振,其最大原因乃在文人无学”。所以,解救的办法在加强学问而不是在文学形式上做文章。他特别指出:“以文学革命自命者,乃言之无文,欲其行远,得乎?”[14]忠厚的任氏尚且不让步甚而进攻,当然更促进了胡适的“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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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适与其朋友就文学革命的辩论内容,几乎每一本有关胡适的书都所述甚详。[15]本书就不必重复了。主要的分歧,就在于胡适认为可以用作文的方法做诗;因古文已成“死文字”,故可以用白话入诗,进而到完全用白话做诗。双方辩论不休,“愈辩则牵涉愈多。我的朋友们愈辩愈保守;我也就愈辩愈激进了”。可知辩论双方,可能都有为取胜而强化立场的倾向。如胡适最强硬的对手、因辩论而几至绝交的梅光迪所说:足下“自居宗师,不容他人有置喙之余地矣。夫人之好胜,谁不如足下?足下以强硬来,弟自当以强硬往。处今日‘天演’之世,理固宜然”。不过,大体是胡适“激进化”的程度超过他的朋友们“保守化”的程度。实际上,梅氏就并不反对文学革命,他自己在这封信中就也提出四项大纲作为他的文学革命的具体主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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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送梅光迪往哈佛的诗中,有广为引用的几句:“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吾辈势不容坐视,且复号召二三子,革命军前杖马棰。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这里胡适第一次点出了“文学革命”四字。但胡适这里要“鞭笞驱除”的鬼是中国的鬼,可是任鸿隽戏和其诗,挖苦胡适的“文学革命”不过就是将外国人名音译入诗;并将这些音译字集在一起,也说是“鞭笞一车鬼”,但特别注明此鬼乃“洋鬼子之鬼”,意思遂一大转。胡适似乎并未读出他和任鸿隽两人取向的差异,这是他将要走上反传统路径的先声,只是还没有到“有意”的层面。但胡适知道任是在挖苦他。他虽强作不知其究竟是“知我乎?罪我乎?”终于还是觉得要讲清楚,所以在和诗中一面提出“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一面希望大家“愿共努力莫相笑”。[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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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胡适在颇感“孤独”的心境下,努力以“作诗如作文”的方式创作白话诗,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他的“诗国革命”。他先定下了《尝试集》的题目,然后进行他的尝试,可知也还有相当的自信。胡适本自认是留美学生中做诗的第一把手,也常有同学称赞他,如留学生张子高就说胡适的诗文足以当“雅洁”二字。胡适自己则说“吾诗清顺达意而已”。此话看来颇为谦虚,但如果对比前引胡适所说清楚明白就是有力量,有力量才是美的观念,这已是他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了。他在1916年初总结自己去国以来的成绩,觉得散文虽“有退无进”,韵文则“颇有进境”。这大约是他后来把作文的头把交椅让给了任鸿隽的原因。胡适到晚年看法依旧,认为他留学时的“文不如诗,诗已有了家数,能够达意,不用典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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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日对诗的看法而论,胡适以作文之法做诗这个“尝试”,并不十分成功。曾受胡适攻击的南社诗人柳亚子就说胡适“所作白话诗直是笑话”。柳或不免有反唇相讥之意,但诗与文如果全无区别,则何必写诗?一般而言,诗在宣泄感情上的功能似大与其表述观念的功能,而胡适做诗恰好反是。周策纵先生说,胡适的“个性太冷静、太‘世故’了……所以他的诗、文,都有点冷清感,与梁任公常带感情的笔端大不相同”。比如,胡适哭亡女的诗就“写得太做作,太轻浮,太不能动人感情了”。又如,“丁文江和徐志摩都可算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哭悼他们的诗,也都没有热情流露感人之处。”特别是写徐志摩那首,“太做作而不自然,而且不够深沉厚重”。更要紧的是,胡适写诗,“多是在发宣言,有所为而作,有意见要发表,就是有一message。而不是由情感冲激而成,也就不能以情移人”。[19]周先生的见解是有见地的,我们后面可以看到,当胡适的诗确由“情感冲激而成”时,也是相当能“以情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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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胡适在为他的留学日记出版所写的“自序”中说,他的文学革命的主张“也是实验主义的一种表现”,并指出《尝试集》的题名“就是一个证据”。此事的需要特别说明及最后这一点“证据”的提供,恰说明连在他自己心中,这也并不十分肯定。但这段话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认识胡适的尝试诗的路径,他实际是在把诗的形式的革新作为主要的目标。这仍是他几十年一贯的“围绕着‘方法’这一观念打转”的同一取向。胡适不但写诗是在发宣言,他的“怎样写”也是在发宣言,后者恐怕还是他想要发的更重要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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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不能据今日的后见之明来观察胡适的白话诗,也不宜据我们自己或别的什么人所持的标准来评判《尝试集》。问题在于,从发宣言的角度看,胡适是否获得了成功?梁启超在读过《尝试集》后,曾写信给胡适,说他“欢喜赞叹,得未曾有。吾为公成功祝矣”。梁是老辈,但也是最趋新者,善于领会时代气息;同时,他在旧诗上与胡适一样曾得力于晚清桐城文人。梁似乎读出了胡适要发的宣言,因为他在表彰之余,实际上对胡适诗的形式提出了批评,委婉指出胡适在诗最重要的“音节”方面,功夫太差。[20]虽然其所见是在负的一面,梁既然看到的是诗的“形式”,仍可以算是胡适的知音。可知胡的宣言没有白发。而且,以梁的身份,在颇有保留的情形下仍要叫好,则《尝试集》在出版当时便有相当的“征服力”,也是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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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面弄清《尝试集》在当时的威力所在,不是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的,只能俟之以将来。广而言之,《尝试集》主要是借了整个文学革命的东风,但其本身也必须有具体的能使人服的地方。换言之,即使这一诗集不过是把一般人吓唬住了,它吓人的地方究竟何在?这里只举一个小例子。胡适的白话诗在格式上创新颇多,其以英语的译音入诗,就是一创举。最常为人引用的一句就是“匹克匿克来江边”。引用者多少都学过一点英语,他们的引用无不带点挖苦的意思。从他的老朋友任鸿隽到后来的新朋友溥仪及晚年的“好后学”唐德刚,均在此列。但是这些人未曾料及的是,在民国初年尊西成风时,许多外来字词正是靠着其译音而获得言外之魅力(charisma,又是一个难以找到对应汉字的词)。君不见民国初年“德先生”和“赛先生”就比“民主(早年也译民治)”和“科学”说起来响亮得多吗!当年思想论争时,一方只要将“德谟克拉希”或“普罗”一类的字词挂在口上,通常就可操几分胜算了。故胡适本意虽只是略做尝试,但歪打正着,无意中恰增添了其白话诗的“力量”,真可说是“功夫在诗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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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打正着仅是一两个小侧面而已,绝不是文学革命的主要力量所在。胡适自己认为:“这几年来的‘文学革命’,所以当得起‘革命’二字,正因为这是一种有意的主张,是一种人力的促进。《新青年》的贡献,只在他在那缓步徐行的文学演进的历程上,猛力加上了一鞭。这一鞭就把人们的眼珠子打出火来了。从前他们可以不睬《水浒传》,可以不睬《红楼梦》,现在他们可不能不睬《新青年》了。”[21]的确,“有意的主张”是晚清和民初两次白话文运动与前此也有白话诗文存在的一个根本区别。近代士人讲开通民智,以白话文来教育大众早已不断有人在提倡,陈独秀和胡适都曾身与清末的白话文活动。但是,同为有意,还有进一层的区别。胡适在1922年时说:“二十多年以来,有提倡白话报的,有提倡白话书的,有提倡官话字母的,有提倡简字字母的。”他认为这些人可以说是“有意的主张白话”,但不可以说是“有意的主张白话文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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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的最大缺点是“把社会分作两部分:一边是‘他们’,一边是‘我们’,一边是应该用白话的‘他们’,一边是应该做古文古诗的‘我们’。我们不妨仍旧吃肉,但他们下等社会不配吃肉,只好抛块骨头给他们去吃罢”。余英时师以为,胡适答案中关于“我们”和“他们”的分别,“恐怕也包括了他自己早年的心理经验”。他少年时在《竞业旬报》上所发表的白话文字大概也都是写给“他们”看的。但胡适“在美国受了七年的民主洗礼之后,至少在理智的层面上已改变了‘我们’士大夫轻视‘他们’老百姓的传统心理”。而这一改变就使他毫不迟疑地要以白话文学来代替古文学,使通俗文化有凌驾于士大夫文化之上的趋势。[23]余先生这里强调的“理智的层面”是一个关键,胡适的确有意识要合“他们”与“我们”而成“全国人民”,但其潜意识仍不脱“我们”的士大夫意识;他要为“国人导师”的自定位决定了他最多不过做到变轻视“他们”为重视“他们”。但没有做到不等于不想做到,胡适在意识的层面的确想要借“国语的文学”这一建设性的革命达到融铸中国之“全国人民”的目的,这恰是他要仿效的欧洲文艺复兴的成就。胡适的民族主义思想正蕴涵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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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唐德刚先生所说:“把白话文当成一种新的文体来提倡,以之代替文言而终于造成一个举国和之的运动,从而为今后千百年的中国文学创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那就不能不归功于胡适了。”[24]而且胡适又最善于对一个题目做有系统而合乎逻辑的表述,他论述白话文的重要,确实也比许多人更加透彻和系统。但这是从立说者一面看问题,在接收者的一面,立说者的鞭子打得再猛,他们也不见得就要理睬。为什么胡适一提倡,举国就能和之?《新青年》已使人“不能不睬”这个历史事实提示着世风的明显转移。而世风的转移,又与清季废除科举以后的社会变化,特别是读书人社会变动的大调整有关。这一社会变动与思想发展的互动关系,是理解文学革命的又一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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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二 文学革命的社会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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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认为,文学革命能很容易就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白话文本身的简捷和易于教授”。[25]这就提示了一个重要的认识文学革命的路径。盖其全从接收者一面考察问题。社会发展与思想演变的互动关系,我们过去研究得很不够。我们的思想史和社会史研究,不仅各自都较薄弱,而且几乎一直是各搞各的,互不越雷池一步。但过去对从文学革命到整个新文化运动的认知,显然已说明仅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未必能得此事件之全貌。余英时师在讨论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之时,已对新文化运动的社会基础进行了简明的考察分析。这里试从思想史的社会层面着手,进一步从接收者一面考察和诠释文学革命,希望能有更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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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时师认为,1919年的五四爱国运动立即引起了全国各大城市的学生罢课、商人罢业和工人罢工,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础就是“城市中的新兴知识分子和工商业阶层”。他们也是当时的大众传播工具如报章杂志的主要城市读者群。白话文运动的成功使新思想、新观念能够通过报章杂志而直接传播给他们。“所以新文化运动从白话文开始虽出于历史的偶然,但以结果而论则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一种发展。”陈独秀就已指出:“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发生而存在的。适之等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驳得烟消灰灭。”[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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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以前的人提倡白话,是为引车卖浆者流说法,是要去“启”别人的“蒙”。启蒙者自身,既然不“蒙”,自然可不用白话。所以一般的士大夫,完全可以置之不理。那被“启”的“蒙者”一边,自己是否承认被“蒙”,或其承认的“蒙”是怎样一种“蒙”(很可能只承认不识字而被“蒙”却并非是不知新知识那样的“蒙”),及其是否想要或愿意其“蒙”被“启”,恐怕都是要打个很大的问号的。但这不是我们这里能讨论的问题。[27]今胡适所倡导的白话,是为士大夫自身说法,是要“启蒙”者先启自己的“蒙”,这就与以前有根本的区别了。可以做古文的士大夫自己,包括留学生,当然不会赞成;后者尤其反对得厉害。正因为如此,胡适的白话文主张在美国留学生圈内才几乎完全得不到支持。后来文学革命以及新文化运动最有力的反对者,仍是留学生,这一点后面还要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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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民国初年那些介于上层读书人和不识字者之间的边缘知识青年,当然就要拥护白话文运动了。前引陈独秀所说的文学革命社会背景,若仔细观察,实际上就只限于向往变成精英的城镇边缘知识青年或知识青年,真正通俗小说(未必白话)的读者群是不同的(详后)。民国初年的中国有一班不中不西,中学和西学的训练都不够系统,但又初通文墨、能读报纸之辈,因科举的废除已不能居乡村走耕读仕进之路,在城市又缺乏“上进”甚至谋生的本领,既不能为桐城之文、同光之诗而为遗老所容纳,又不会做“八行书”以进入衙门或做漂亮骈文以为军阀起草通电,更无资本和学力去修习西人的“蟹行文字”从而进入留学精英群体,但其对社会承认的期望却不比上述任何一类人差。他们身处新兴的城市与衰落的乡村以及精英与大众之间,两头不沾边也两头都不能认同——实际上当然希望认同于城市和精英一边而不太为其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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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奋斗到上层的胡适是非常理解这种希望走近上层社会的心态的。他在后来写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的“导言”中说:“小孩子学一种文字,是为他们长大时用的;他们若知道社会的‘上等人’全瞧不起那种文字,全不用那种文字来著书立说,也不用那种文字来求功名富贵,他们决不肯去学,他们学了就永远走不进‘上等’社会了!”[28]像孔子一样,胡适希望能够向学的人都有走进上等社会的机会,所以他特别注重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关联。他刚从美国回来时就注意到:“如今中学堂毕业的人才,高又高不得,低又低不得,竟成了一种无能的游民。这都由于学校里所教的功课,和社会上的需要毫无关涉。”[29]且不管胡适所说的原因是否对,城市社会对此类中学生的需要有限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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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写那篇文章的口气,似乎尚未有意识地把这些人当作“我们”看待。其实他们才真是最支持白话文运动的“我们”。这些人在穷愁潦倒之际忽闻有人提倡上流人也要做那白话文,恰是他们可以有能力与新旧上层精英竞争者。胡适明确指出,文学革命就是要把“大众所酷好的小说,升高到它们在中国活文学史上应有的地位”。小说的地位升高,看小说的“大众”的地位当然也跟着升高。胡适并有意识地“告诉青年朋友们,说他们早已掌握了国语。这国语简单到不用教就可学会的程度”。因为“白话文是有文法的,但是这文法却简单、有理智而合乎逻辑,根本不受一般文法转弯抹角的限制”(这已与其《文学改良刍议》的第三条矛盾了),完全“可以无师自通”。简言之,“学习白话文就根本不需要什么进学校拜老师的。”实际上,“我们只要有勇气,我们就可以使用它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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