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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是怜悯人们的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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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掉那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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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倒那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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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花的莫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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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树的莫种树![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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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烟霞洞期间,胡适已完全沉浸在恋爱之中,性情言动与平素截然有异,和一般人印象中温文尔雅的胡适不大一样。徐志摩记得很生动:某日见了汪精卫,为其貌所感,“适之说他若是女人,一定死心塌地的爱他。他是男子……他也爱他。”又一日,张君劢初见陈衡哲,“大倾倒……尊为有内心生活者。适之不禁狂笑”。陈氏与胡,本有一番旧情,此时既笑且狂,有深意焉。胡适自小斯文内向,素有“先生”的雅号。像这样活泼泼的胡适,实在不多见。而且这还是“暴得大名”之后的胡适,无怪乎徐志摩慨叹道:“适之是转老还童了。”[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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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7月29日晨,胡适与任白涛、曹珮声一起在西湖南高峰看日出。两日后有长诗记之,毫不涉恋情,但写久待后日出时刹那间那种格式塔式的心理转变,颇传神。五个月后,胡适在翠微山的月光下再次“经验这样神秘的境界”,忆起的却是“南高峰上那夜”,而非那晨。可知日出时所感的那种普照一切的心情,原来是头一晚月光下已有的升华感觉的延续。约四年后,胡适写了一篇《情死强国论》,由那日同看日出的任白涛推荐在《近代恋爱名论》的卷首。任氏并写信给胡适,说既然胡赞成情死,“假若你能够实行一下子,那我也是当然赞同的。因为我看你同她……但……”从任的口气看,胡适并未向任宣示什么,但任氏却已看破;或者胡适本也无意隐瞒。徐志摩记与胡适、朱经农等同游西湖赏月,“曹女士唱了一个《秋香》歌,婉曼得很”。[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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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高梦旦父子曾到烟霞洞与胡适同住了一段时间,胡适有诗送梦旦并题在其子仲洽的扇上。诗里说到高氏父子像知心朋友,时对坐以福州话谈笑背诗,“全不管他们旁边还有两个从小没有父亲的人,望着他们……”[39]此时似乎并无别人同住,则旁边的两人之一,大约就是曹珮声了。高梦旦以前很佩服胡适不背旧婚约肯做大牺牲。此时高氏父子对讲福州话时,那边厢一定是对讲安徽绩溪话了。高氏作何感想不得而知,但此时曹胡间事对许多朋友大约都是不隐瞒的。以胡适一贯的慎微,竟能不避写在纸扇上送人,或者当时真有心下决断也未可知。至少曹珮声过后就公然对汪静之说她同胡适要好了。倘若胡适有心保持隐情,曹大约不会轻易将此事对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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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回到北京后,那年底到次年初一段时间,回味烟霞洞的情诗非常频繁。其中“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两句,胡适自己常爱用来替人写条幅,已是为人传诵的名句了。但人影既只在心头,胡适的决断终没有下。原因很简单,江冬秀不同意。徐志摩后来有诗论此事:“隐处西楼已半春,绸缪未许有情人,非关木石无恩意,为恐东厢泼醋瓶。”[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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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属虎,颇有自己的决断,决不是一个软弱可欺的妇女。她的办法是以最直截了当的大吵大闹对付青年名教授胡适。住在胡家的石原皋即曾目睹一次。冬秀“拿起裁纸刀向胡适的脸上掷去,幸未掷中”而为石氏劝解开。历来做名人的代价之一就是少了隐私,什么事情都在“公众兴趣”的监控之下。胡适的恋爱,本来“只有至亲好友知道,流传不广”,但一闹开则全国皆知。胡适当然深知冬秀不简单,大闹之下,他就不是对手了。石原皋以为,在名与爱不可兼得时,胡适选择了名。信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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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初胡适有一首《烦闷》诗,记述坐不住玩也无心,提笔一天只能写头二百个字,“从来不曾这样懒过,也从来不曾这样没兴致。”两个星期后填的《江城子》中,胡适已在“几度半山回首望,天那角,一孤星”。曹珮声已只能做孤星了。到这年下半年,胡适仍然“梦里总相忆。人道应该忘了,我如何能忘”!但这诗的题目是《多谢》,起首便言“多谢你能来,慰我山中寂寞,伴我看山看月,过神仙生活”。忘当然忘不了,一声多谢,也有些结束语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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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胡适有一首《猜谜》诗,说有人“三次寄书来,这谜依然难解:几个铅丝细字,道一声‘多谢’!”这谜一样的“多谢”很可能就是曹珮声对他那“多谢”的委婉抗议。所以胡适“遥想寄书人”,自己也觉“应有几分不忍”。曹珮声于1925年师范毕业,后入中央大学农学院,1931年毕业后留校任助教;1934年到美国留学,入胡适念过的康乃尔大学农学院深造;1936年回国,先后执教于安徽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及沈阳农学院。其后也曾与人恋爱,未成功。她一度往峨眉山欲遁入空门,为其兄曹诚克敦劝下山。后一生独处。[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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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两人间尚偶有诗书往来。1943年,曹托人带一首《虞美人》给在美国的胡适,词云:“鱼沉雁断经时久,未悉平安否?万千心事寄无门,此去若能相遇说他听:朱颜青鬓都消改,惟剩痴情在。念年辛苦月华知,一似霞栖楼外数星时!”可知曹对“痴情”的坚持。1948年底,胡适到上海,友人汪孟邹请在亚东书店吃徽州饼,胡即请汪约也在上海的曹珮声来一起吃饼。这或者即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吧。1949年后,曹留大陆,1973年病逝。其晚年有诗曰:“徒夸生平多友好,算来终日痴迷。”怨是有的,然而不怒。[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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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曹珮声将有关此事的书信等材料全部保存,但除个别知情好友外不曾示人。今黄鹤已去,材料不知是否尚存。恋情确应属个人隐私,但胡适对近代中国太重要,而这一段“率性”之事,又与胡适在那段时期对自身今昔的反思有直接关联,不可不述。若二人在天之灵闻而能谅,则作者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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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未成眷属,实人生之恨事。但中国的传统,向来反对离婚,尤反对喜新厌旧。名教的力量,虽无形而甚巨。读书的士人,被视为社会行为的典范,道德要求又更高。胡适以少年而“暴得大名”,成为士林领袖,社会的压力是极大的。前引胡适在杭州养病期间对“暴得大名不祥”之古训的肯定,是他的甘苦之言;名誉伴随着社会的期望,“期望愈大,愈容易失望;失望愈大,责备也愈严重”。这样的“盛名”,的确很“不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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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胡适做了一首诗《一个人的话》:“忍了好几天的眼泪,总没有哭的机会。今天好容易没有人了,我要哭他一个痛快。”哭完之后,才一切轻松。当年胡适的母亲解决家庭纠纷的办法就首先是忍;实在忍不住时,就哭,也并不骂一个人;哭到把年龄相仿的媳妇们折服为止。[44]这大约就是胡适这首关于哭的诗的出处。旁人只见胡适少年得志,不知他一向与旧势力周旋,在社会压力下赔笑脸,也有许多的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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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6月,胡适有一首诗《有感》,结语是“千年的礼教,锁不住一个少年的心”。那天的日记中称“忽然想做诗纪一件事”。三十多年后,又自己加注说是纪清宣统帝。这是徐志摩所说应该注意的那一类诗了。的确,在胡家住过几年的乡亲石原皋即直指此诗是为曹珮声所做。无论为谁所做,少年要冲破的,是千年的礼教。1936年胡适做有一首《无心肝的月亮》,自述是取明人小说中“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的意思。周策纵先生说,“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两句诗,本是《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六写女子企图私奔的故事。周先生确是胡适诗的真正解人,他虽不知胡适那段时间颇涉一些情缘,仍看出胡适《无心肝的月亮》所写的主角“对感情压抑得很厉害”。[45]胡适在诗中自白道:“孩子,你要可怜他,可怜他跳不出他的轨道。”那年曹珮声恰从美国归国,此诗大约不是为珮声而作,却表述着某种持续的无奈——礼教虽然锁不住少年的心,少年也终于跳不出他的轨道!在一定程度上,胡、江、曹三人,其实不也都是殉道的牺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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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中国激进趋新进程中,胡适自“暴得大名”后不过数年,即因其“好邀众誉”,且“对于千年积腐的旧社会,未免太同他周旋”而被许多人视为落伍,后来更因参加善后会议而被认为是认同于北洋政府。重要的是,说胡适落伍不只是激进派的看法,曾任北洋政府部长、比胡适还更“落伍”的汤尔和,也认为胡适那几年“论入老朽,非复当年”。[46]而且,因为哲学史有点写不下去,谈政治又谈到“向壁”的地步,胡适在一定程度上也真是不知何去何从。一向不习惯寂寞和闲散的胡适,在那段时间里确有点像他1923年在索克思家养病时所说,是“寂寞和闲散同时来”,对他来说,那的确“是很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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