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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烟霞洞期间,胡适已完全沉浸在恋爱之中,性情言动与平素截然有异,和一般人印象中温文尔雅的胡适不大一样。徐志摩记得很生动:某日见了汪精卫,为其貌所感,“适之说他若是女人,一定死心塌地的爱他。他是男子……他也爱他。”又一日,张君劢初见陈衡哲,“大倾倒……尊为有内心生活者。适之不禁狂笑”。陈氏与胡,本有一番旧情,此时既笑且狂,有深意焉。胡适自小斯文内向,素有“先生”的雅号。像这样活泼泼的胡适,实在不多见。而且这还是“暴得大名”之后的胡适,无怪乎徐志摩慨叹道:“适之是转老还童了。”[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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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7月29日晨,胡适与任白涛、曹珮声一起在西湖南高峰看日出。两日后有长诗记之,毫不涉恋情,但写久待后日出时刹那间那种格式塔式的心理转变,颇传神。五个月后,胡适在翠微山的月光下再次“经验这样神秘的境界”,忆起的却是“南高峰上那夜”,而非那晨。可知日出时所感的那种普照一切的心情,原来是头一晚月光下已有的升华感觉的延续。约四年后,胡适写了一篇《情死强国论》,由那日同看日出的任白涛推荐在《近代恋爱名论》的卷首。任氏并写信给胡适,说既然胡赞成情死,“假若你能够实行一下子,那我也是当然赞同的。因为我看你同她……但……”从任的口气看,胡适并未向任宣示什么,但任氏却已看破;或者胡适本也无意隐瞒。徐志摩记与胡适、朱经农等同游西湖赏月,“曹女士唱了一个《秋香》歌,婉曼得很”。[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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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高梦旦父子曾到烟霞洞与胡适同住了一段时间,胡适有诗送梦旦并题在其子仲洽的扇上。诗里说到高氏父子像知心朋友,时对坐以福州话谈笑背诗,“全不管他们旁边还有两个从小没有父亲的人,望着他们……”[39]此时似乎并无别人同住,则旁边的两人之一,大约就是曹珮声了。高梦旦以前很佩服胡适不背旧婚约肯做大牺牲。此时高氏父子对讲福州话时,那边厢一定是对讲安徽绩溪话了。高氏作何感想不得而知,但此时曹胡间事对许多朋友大约都是不隐瞒的。以胡适一贯的慎微,竟能不避写在纸扇上送人,或者当时真有心下决断也未可知。至少曹珮声过后就公然对汪静之说她同胡适要好了。倘若胡适有心保持隐情,曹大约不会轻易将此事对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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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回到北京后,那年底到次年初一段时间,回味烟霞洞的情诗非常频繁。其中“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两句,胡适自己常爱用来替人写条幅,已是为人传诵的名句了。但人影既只在心头,胡适的决断终没有下。原因很简单,江冬秀不同意。徐志摩后来有诗论此事:“隐处西楼已半春,绸缪未许有情人,非关木石无恩意,为恐东厢泼醋瓶。”[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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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属虎,颇有自己的决断,决不是一个软弱可欺的妇女。她的办法是以最直截了当的大吵大闹对付青年名教授胡适。住在胡家的石原皋即曾目睹一次。冬秀“拿起裁纸刀向胡适的脸上掷去,幸未掷中”而为石氏劝解开。历来做名人的代价之一就是少了隐私,什么事情都在“公众兴趣”的监控之下。胡适的恋爱,本来“只有至亲好友知道,流传不广”,但一闹开则全国皆知。胡适当然深知冬秀不简单,大闹之下,他就不是对手了。石原皋以为,在名与爱不可兼得时,胡适选择了名。信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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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初胡适有一首《烦闷》诗,记述坐不住玩也无心,提笔一天只能写头二百个字,“从来不曾这样懒过,也从来不曾这样没兴致。”两个星期后填的《江城子》中,胡适已在“几度半山回首望,天那角,一孤星”。曹珮声已只能做孤星了。到这年下半年,胡适仍然“梦里总相忆。人道应该忘了,我如何能忘”!但这诗的题目是《多谢》,起首便言“多谢你能来,慰我山中寂寞,伴我看山看月,过神仙生活”。忘当然忘不了,一声多谢,也有些结束语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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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胡适有一首《猜谜》诗,说有人“三次寄书来,这谜依然难解:几个铅丝细字,道一声‘多谢’!”这谜一样的“多谢”很可能就是曹珮声对他那“多谢”的委婉抗议。所以胡适“遥想寄书人”,自己也觉“应有几分不忍”。曹珮声于1925年师范毕业,后入中央大学农学院,1931年毕业后留校任助教;1934年到美国留学,入胡适念过的康乃尔大学农学院深造;1936年回国,先后执教于安徽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及沈阳农学院。其后也曾与人恋爱,未成功。她一度往峨眉山欲遁入空门,为其兄曹诚克敦劝下山。后一生独处。[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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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两人间尚偶有诗书往来。1943年,曹托人带一首《虞美人》给在美国的胡适,词云:“鱼沉雁断经时久,未悉平安否?万千心事寄无门,此去若能相遇说他听:朱颜青鬓都消改,惟剩痴情在。念年辛苦月华知,一似霞栖楼外数星时!”可知曹对“痴情”的坚持。1948年底,胡适到上海,友人汪孟邹请在亚东书店吃徽州饼,胡即请汪约也在上海的曹珮声来一起吃饼。这或者即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吧。1949年后,曹留大陆,1973年病逝。其晚年有诗曰:“徒夸生平多友好,算来终日痴迷。”怨是有的,然而不怒。[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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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曹珮声将有关此事的书信等材料全部保存,但除个别知情好友外不曾示人。今黄鹤已去,材料不知是否尚存。恋情确应属个人隐私,但胡适对近代中国太重要,而这一段“率性”之事,又与胡适在那段时期对自身今昔的反思有直接关联,不可不述。若二人在天之灵闻而能谅,则作者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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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未成眷属,实人生之恨事。但中国的传统,向来反对离婚,尤反对喜新厌旧。名教的力量,虽无形而甚巨。读书的士人,被视为社会行为的典范,道德要求又更高。胡适以少年而“暴得大名”,成为士林领袖,社会的压力是极大的。前引胡适在杭州养病期间对“暴得大名不祥”之古训的肯定,是他的甘苦之言;名誉伴随着社会的期望,“期望愈大,愈容易失望;失望愈大,责备也愈严重”。这样的“盛名”,的确很“不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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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胡适做了一首诗《一个人的话》:“忍了好几天的眼泪,总没有哭的机会。今天好容易没有人了,我要哭他一个痛快。”哭完之后,才一切轻松。当年胡适的母亲解决家庭纠纷的办法就首先是忍;实在忍不住时,就哭,也并不骂一个人;哭到把年龄相仿的媳妇们折服为止。[44]这大约就是胡适这首关于哭的诗的出处。旁人只见胡适少年得志,不知他一向与旧势力周旋,在社会压力下赔笑脸,也有许多的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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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6月,胡适有一首诗《有感》,结语是“千年的礼教,锁不住一个少年的心”。那天的日记中称“忽然想做诗纪一件事”。三十多年后,又自己加注说是纪清宣统帝。这是徐志摩所说应该注意的那一类诗了。的确,在胡家住过几年的乡亲石原皋即直指此诗是为曹珮声所做。无论为谁所做,少年要冲破的,是千年的礼教。1936年胡适做有一首《无心肝的月亮》,自述是取明人小说中“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的意思。周策纵先生说,“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两句诗,本是《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六写女子企图私奔的故事。周先生确是胡适诗的真正解人,他虽不知胡适那段时间颇涉一些情缘,仍看出胡适《无心肝的月亮》所写的主角“对感情压抑得很厉害”。[45]胡适在诗中自白道:“孩子,你要可怜他,可怜他跳不出他的轨道。”那年曹珮声恰从美国归国,此诗大约不是为珮声而作,却表述着某种持续的无奈——礼教虽然锁不住少年的心,少年也终于跳不出他的轨道!在一定程度上,胡、江、曹三人,其实不也都是殉道的牺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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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中国激进趋新进程中,胡适自“暴得大名”后不过数年,即因其“好邀众誉”,且“对于千年积腐的旧社会,未免太同他周旋”而被许多人视为落伍,后来更因参加善后会议而被认为是认同于北洋政府。重要的是,说胡适落伍不只是激进派的看法,曾任北洋政府部长、比胡适还更“落伍”的汤尔和,也认为胡适那几年“论入老朽,非复当年”。[46]而且,因为哲学史有点写不下去,谈政治又谈到“向壁”的地步,胡适在一定程度上也真是不知何去何从。一向不习惯寂寞和闲散的胡适,在那段时间里确有点像他1923年在索克思家养病时所说,是“寂寞和闲散同时来”,对他来说,那的确“是很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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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胡适的落伍其实是吃了朋友的亏。1926年三一八事件的第二天,石原皋本人在胡适家听到王世杰大骂国民党和共产党是“有意叫学生去送死”,而学生则真是受骗送死。胡适听了一言不发。[47]可知当日“英美派”心中的确有此认知。但此话在家骂是可以的,一公开发表,客观上就是为杀人的军阀政府开脱,所以鲁迅等就不能不出来说话了。而《现代评论》派在进步青年心目中的地位当然也就要大降。胡适既然一言不发,对此也许还有点保留,但一般的认知,他当然是《现代评论》派的,所以他也只能跟着“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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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北伐时,胡适明确被视为新文化运动的“老少年”,已“中止其努力”了。少年而老,其“落伍”的象征是明显的。新文化运动的追随者责备胡适一辈说:“这些老少年们还没有做完他们前驱的工作,还没有把一班人带上了新时代的坦途上,他们便撒手不管了。”这与胡适当年责备梁启超未尽带路之责如出一辙。而新一代人也像胡适一代一样,没有人带仍要走自己的路。既然带路者已不再前进,新一代便明确宣布:“新时代……这个责任便担承在我们青年人的两个肩膀上边。”其认带路者已落伍而要疏离于他们的倾向是显而易见的。[48]本来新文化运动之所以能不胫而走、风行全国城镇区域,其思想以外的最主要的社会原因就在有大批知识青年的追随。今追随者既离异,从社会的角度看,胡适的确有些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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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士人在激进的大潮流下,许多人的思想可以说是数年一变,速者一年数变。因为“潮流”本身变得太快,不如此即赶不上“潮流”。而由于思想的追随者有意无意间渐据主动地位,立说者要跟上“潮流”,实际上就必须跟着听众变。胡适曾以龚自珍的“但开风气不为师”与章士钊共勉,因为他们“同是曾开风气人”。但是,这些“曾开风气人”都在开风气之后不久就“落伍”,因而必须“跟着少年人跑”。胡适就认为,梁启超和章士钊都曾不甘心,梁“这几年颇能努力跟着一班少年人向前跑。他的脚力也许有时差跌,但他的兴致是可爱的”。章则不然,他是甘心落伍而不甘心落魄,所以不得不站到反对的一边去做首领。[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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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民初世风的转变太快,梁启超个人的转变可谓快而频,仍跟不上,在壮年即不得不“功成身退”,不再占据时代思想言说的中心。跟了而没跟上,那不跟着少年跑的章士钊就攻击梁说:“梁任公献媚小生,从风而靡,天下病之。”其实,钱基博认为,梁启超虽乐于引胡适之说以自张,但他“出其所学,亦时有不‘跟着少年跑’而思调节其横流者”。[50]这就提示了一个极具诡论意味的现象:在“跟着少年跑”已成时代风尚的语境下,要想“调节其横流”,也必须先“跟着少年跑”;如果不“跟着少年跑”,也根本就无法“调节其横流”;但既然先有了要想“调节其横流”之心,往往也就只能得一个跟而跟不上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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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基博后来在他的《现代中国文学史》的“四版增订识语”中说,胡适与梁启超一样,对时代也是“惟恐落伍,兢兢焉日新又新以为追逐”。前面说过,胡适的“暴得大名”,本来部分是因适应了新兴的边缘知识“少年”的需要。后来胡适也曾自觉不自觉地“跟着少年跑”,但他与梁启超一样,又不时“思调节其横流”。唯一存“调节”之意,就不仅“调节”未必能成功,自己也可能因跟不上而“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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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胡适自己也清楚这一点。1936年周作人给胡适的信中说,“我们平常以为青年是在我们这一边”。胡适立即“抗议”说:“我从来不作此想。我在这十年中,明白承认青年人多数不站在我这一边。因为我不肯学时髦,不能说假话,又不能供给他们‘低级趣味’。当然不能抓住他们。但我始终不肯放弃他们,我仍要对他们说我的话。”[51]胡适之所以不能抓住青年,其实也就是因为他在跟着跑时总思有所调节。虽然抓不住,却不肯放弃,还是要抓,这是胡适的老实话。因为他深知五四运动后,学生已成为中国社会生活中一个“有力量有用处的新成分”,各派力量都在努力争取。胡适自己当然不能轻易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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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刚先生曾说,“胡适思想四十年来无大的变动”。因为他“享有盛名”,要他“不知老之将至,而向后辈不断跟进,是做不到的”。这个说法恐怕只看到钱币的一面。晚年的胡适有时确有“返老还童”之状,如民族主义情绪较强,略近于他留学之前的心态。这或者给人以长期不变的印象。其实胡适的老朋友任鸿隽就认为胡适“最能意外出奇,使人惊喜”。[52]“最能”者,其转变自非一两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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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同辈人一样,胡适也不断在变,以调整自己与时代思想言说的位置。同样,他也的确是一直努力向学生辈不断跟进,只是不愿挂在口头上。可以看出,在这一般认为他“落伍”的时间里,胡适对他“暴得大名”之后的去从,是有所反思,有所斟酌,也有所计划,有所调整的。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胡适向学生辈跟进的调整幅度有多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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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适:《这一周》(1921年11月19日),《胡适文存》二集卷三,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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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唐德刚:《胡适杂忆》,第98、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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