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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16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1706065605]
1706069117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三 “白色恐怖”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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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19 对不少趋新知识人来说,更使他们痛苦的毋宁是在新旧之争中的南方新派杀起人来不仅不比旧派的北洋军阀差,而且更有过之。周作人说,过去“普通总觉得南京与北京有点不同”,但许多“青年朋友的横死”,而且大都不是死于战场,却是“从国民党里被清出而枪毙或斩决”,即“死在所谓最正大的清党运动里”,显然提示着南京不仅与北京没有多大不同,在杀人上恐怕还胜过北京。《现代评论》一位署名“英子”的作者说:湘鄂因土豪劣绅之名杀人,北方以三民主义之名杀人,南京以共产党之名杀人,实际上都是“为了政见不同的杀人而杀人”,结果是“湘鄂愈杀反共产人,苏粤也愈杀共产党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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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21 周作人认为,那时“统一思想的棒喝主义”正弥漫中国,这比“守旧复古”更加“反动”。北方的“讨赤”固然属于“棒喝主义”,南方的“清党”亦然,“因为它所问的不是行为罪而是思想罪”。对周氏这样的新文化人而言,“新派”在负面行为即“以思想杀人”方面超过旧派,隐喻着中国的没有希望(即“新的”中国实际也将是“旧”的,而且更“旧”),这是最令他们痛苦的。略带讽刺意味的是,当在总体上属于新派的国民党也大肆杀人之时,许多反传统的新派人竟不约而同想起了孔孟之道。周作人和《现代评论》那位署名“英子”的作者,都想起了孟子的名言:要使天下“定于一”,则只有“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周作人说:“这句老生常谈,到现在还同样地有用。”英子则说:“这是一句好象极迂阔的话,可是我们希望革命首领们不要忘记了它。”[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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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23 两人对引用这句“孔家店”的话显然仍略带抱歉之意,但都指出其在当时的“有用”和不能忘。传统在这一特殊情形下不那么理直气壮地“复兴”,其意义真有无数层次。进而言之,对许多知识精英来说,本来不太讲规矩的武人嗜杀或“暴民”不珍惜人命,他们虽不舒服,还多少可以“谅解”;但南京治下杀人的厉害,却更令他们难以接受,因为“南京政府的主持者不少思想清楚、眼光远大的人”。如果“与军阀说话是‘对牛弹琴’,同暴民说话是‘与虎谋皮’”的话,对“思想清楚、眼光远大的人”,就应该有所忠告了。故前引《现代评论》那篇文章对南京提出:“我们希望不再见胡乱的杀人、不经正式法律手续的杀人,为了政见不同的杀人而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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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25 的确,南京方面有着具正义象征的著名知识人蔡元培和吴稚晖,且两人都在“清党”中扮演重要角色。其中蔡元培或主要是起名义上的作用,吴稚晖则显然比较积极地实际参与其事。《现代评论》另一篇署名文章说,中国这几十年的扰乱,都是政党之争和武人之争。就宁汉的对立言,“武汉派固然不即是共产派,然而却是以共产派为中心的;南京派中虽不无武人专政之嫌,而却是专为三民主义而反共的”。文章特别指出:“南京派中之蒋,我们不敢保他不是新军阀;而蔡孑民、吴稚晖等,我们可相信不是纯为军阀作走狗的人。”[30]这里的口气虽已不那么肯定,但对蔡、吴仍存基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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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27 周作人在1927年7月的一篇文章里挖苦说:“尤奇者,去年一月中吴稚晖先生因为孙传芳以赤化罪名斩决江阴教员周刚直,大动公愤,写了《恐不赤,染血成之欤?》一文,登在北京报上;这回,吴先生却沉默了。我想他老先生或者未必全然赞成这种杀法罢?大约因为调解劳资的公事太忙,没有工夫来管这些闲事罢?——然而奇矣。”到发现吴氏不再“沉默”,反而发表赞成言论后,周氏再也忍不住,遂摘去绅士面具,以“十字街头”的方式骂道:“千年老尾既已显露,吾人何必更加指斥,直趋而过之可矣!”周作人所说的是吴氏在8月的《大公报》上发表一封致汪精卫的信,说江浙“清党”被杀的人“毫无杀身成仁的模样,都是叩头乞命,毕瑟可怜云云”。周氏在举出也有死得安详从容的例子后,进而谴责说:“吴君在南方不但鼓吹杀人,还要摇鼓他的毒舌,侮辱死者,此种残忍行为盖与漆髑髅为饮器无甚差异。有文化的民族,即有仇杀,亦至死而止。若戮辱尸骨,加以身后之恶名,则非极堕落野蛮之人不愿为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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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29 与吴稚晖有忘年之交的曹聚仁在“清党”时连写三信给吴,要他提醒蒋介石:“这是亲者所痛,仇者所快的悲剧”;希望能影响蒋的吴氏不要因缄默坐视而成为社会革命的阻力。“哪知稚老不独不劝阻蒋氏悬崖勒马,反而助纣为虐,帮着上演那出革命大悲剧”。最后,年轻气盛的曹不能不说吴“言行相违,成为社会革命的叛徒,太使我们失望了”!据曹回忆,以往他给吴写信,吴都“一定诚诚恳恳地回答”,独有这一次却只字不答。老来气平的曹氏为吴设想,“相信他心里也是十分矛盾的”。[32]这是有所见的。吴稚晖又何尝没有苦衷,观其后来给胡适的信(详后),也知道杀人不妥。他赞助“以思想杀人”,其实大约也就是出自胡适常说的“正义的火气”,与新文化人为救亡而不惜反传统的取向正复相类。故吴虽尚有良知,却能行为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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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31 今日能看到档案的人当然知道吴稚晖根本就是“清党”的始作俑者(不过开始时并未主张杀人),但在当时不了解国民党政治运作内情的一般读书人(特别是身在北方者)的认知中,吴对“清党”的态度有一个从缄默到支持的过程,而这些人对吴由信任、疑虑到失望,更因此而指斥的过程在时间上与前一过程略成正比。正如高君珊在1928年8月时所说:“吴先生我是素来所拜服的。但最近一年来的行径与前大不相同,如关于陈延年被杀后的所云,如蒋结婚时之捧场演说等等,都大大的损其人格。”[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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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33 素有名望的知识精英的这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进一步损毁了民初知识人所凭借的士的余荫。胡适当年出席善后会议已使趋新知识精英在激进青年中的名声受损,他在五卅事件后曾劝学生专心读书,不必管这些事。结果汉口《晨报》在1925年10月1日发表社论说,“世所公认为新文化运动之先进”的胡适如此,说明中国的“学者不可信,学术不可凭”。[34]这或许只代表激进一派人的想法,但其所表达的知识精英与一般人的疏离无疑是存在的。吴、蔡在“清党”中的表现加剧了知识精英退出社会领导位置的过程;边缘知识青年能逐步走上政治运动的领导地位,与知识精英某些自损形象的行为不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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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35 周作人就说,杀人固然是中国的遗传病,但他“最奇怪的是智识阶级的吴稚晖忽然会大发其杀人狂,而也是智识阶级的蔡、胡诸君身在上海,却又视若无睹”。他同时指责胡适以“当世明哲”的身份,却没有起到知识人应起的“社会的良心”的作用。当胡适在上海演说讲到中国还在容忍人力车,所以不能算是文明国时,周作人立即指出:江浙党狱,“清法着实不少,枪毙之外还有斩首,不知胡先生以为文明否”?周氏委婉而明确地谴责说,胡适“只见不文明的人力车而不见也似乎不很文明的斩首,此吾辈不能不甚以为遗恨者也”。[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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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37 其实胡适对吴稚晖的观感也有一个由信任、疑虑到失望的过程。他在归国途经日本时,遇到刚从上海来的哈佛大学教授赫贞(M.O.Hudson)。赫氏以为国民党的“清党”是一个大反动,因为宋子文曾亲口告诉他:“国民革命的主旨是以党治军,就是以文人制裁武人。现在都完了!文人制裁武人的局面全被推翻了。”不久前还对宋子文的“长进”寄予厚望但其实一向不十分看得起宋的胡适立即反驳说,“清党”反共的举动能得到吴稚晖、蔡元培的支持,这个新政府“是站得住的”。他在日本的其他谈话,也强调蔡、吴“不是反动派,他们是倾向于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论者,我向来敬重这几个人,他们的道义力量支持的政府,是可以得着我们的同情的”。[36]这些话虽是晚年的回忆,大致是可信的。前述美国记者斯特朗记录下来的胡适观念与此基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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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39 但这只是带有强烈希望色彩的遥远观测,所根据的基本是胡适在日本读到的报纸,到他回国之后,渐明真相,对国民党的看法也就逐渐改变。胡适号称支持国民党的“清党”,其出发点主要是基于“蔡、吴是对的”这样一种认知。从根本上言,胡适对北伐的呼应及其对国民党的赞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民党通过联俄学西方有成效;但与“清党”直接关联的,就是国民党的绝俄,这一举动至少在下意识的层面会影响胡适对国民党的态度。当事实证明蔡、吴这样因“受到公众信任”而具“道义影响”的人也可能因做错事而失去公众的信任故减少其道义影响时,“清党”本身就不可能是正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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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41 实际上,胡适了解到吴稚晖积极参与“清党”后,对他早就不满。1927年7月,吴稚晖在与杨虎论陈延年案的书信中捧杨说“将军真天人”。胡适读了此语,为之“大生气”,认为是吴“盛德之累,中心耿耿,不能释然”达几个月之久。其实吹捧只是生气的一个表面原因,吴在此信中说陈延年“在中国之势力地位,恐与其父相埒”而“尤属恶中之恶”,故“必当宣布罪状,明正典刑”。[37]以当时情形,吴不写此信,陈亦不能免死,但吴写信终有怂恿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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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43 延年父陈独秀与吴在民初新旧之争中,都属新派,虽各为其党服务,究竟也算有旧交,而吴竟必杀其子以为功,这恐怕才是胡适“大生气”的真正原因。对此胡适显然是不原谅的。他在8月31日为《现代评论》上一篇评美国的“萨各、樊才弟的案件”的文章(发表在9月)所写的“附记”里说:“我们生在这个号称‘民国’的国家里,两条生命算得什么东西!杀人多的便是豪杰,便是圣贤,便是‘真天人’。我们记叙萨、樊的案子,真忍不住要低头流愧汗了。”这当然是在挖苦吴稚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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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45 1928年春,胡适做了一次题为《几个反理学的思想家》的演讲,里面颇赞扬了吴。他并写信给吴说,这篇文章其实早就想写,一则因当初吴“身当政争之冲”,这文章虽然是述学,却“不免被人认作有意拍马屁”;二就因为对上述吴氏吹捧杨虎之事不能释然。胡适说,“今日重提此事,不过表白一个敬爱先生的人对先生的一种责望”,希望吴不要见怪。以胡适的细心,当然知道以这样的方式来表白其“责望”,吴不能不见怪,但他终觉此事不吐不快,所以还是要“重提此事”。[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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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47 吴稚晖的回信颇有深意,他说:“到了二十世纪,还得仗杀人放火,烧杀出一个人类世界来,那世界到底是什么世界呢?……所以我是狂易了,也破产了,怂恿杀朋友,开口骂朋友,也同那班畜类是一丘之貉罢了,还敢在先生面前忏悔么?”[39]胡适只说他吹捧杨虎,但吴氏显然知道胡不能释然的是吴“怂恿杀朋友”,故干脆自己点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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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49 胡适立刻抓住这一机会进一步详陈他“几个月来的疑虑”,说自己曾在“七月间细想先生所以不出来反对杀人政策的缘故”,并“以私意揣测先生所以痛恨共产党,似犹未免有一分以律己之道律人的意味”。因为吴对“苏俄花大钱制造共产党,不觉大生其气”;自己真能不要钱的吴氏,“最痛恨一般少年人因金钱而不惜作杀人放火的事”。在主动为吴开脱之后,胡适仍指出,即此一分以己之道律人的态度“便可以养成‘以理杀人’的冷酷风气而有余”,故吴虽仅“差以毫厘”,仍如他自己所说,已“失之千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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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51 在信的最后,胡适再申“此言并非责备先生,不过心有所不安,曾日夜思之”,所以还是要说出来。实则他之所以一再不吐不快,至少半是自解。盖吴赞助杀人之论言犹在耳,而他竟将其捧得甚高,尽管动机如他自述是“借刀杀人”,心里终有几分不安,表态之后,感觉或好受些。一年多后,胡适又读到吴稚晖吹捧冯玉祥一身“为国家世界社会所托赖”,终觉吴那段时间一再吹捧“武装同志”非出偶然。他说,“恭维人也应有个分寸”,吴的吹捧“未免叫我们读了替他难为情”。把吴看穿后,胡适反觉前年为吴捧杨虎而“大生气,其实似可不必也”。[41]这里的后悔恐怕是多重的,因为他不久前正将这使人难为情的吴氏提到近世中国反理学运动这一大思想倾向之最后代表的极高地位,如今吴的“不争气”,未免使胡适替自己也多少有些“难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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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53 胡适对“清党”的实际观感不佳也可从1927年夏天他与其他朋友的联络中看到。那时他给在大连的丁文江一长函,谈南方局势,情绪甚差。从上海回到北方的董显光也说胡适“十分的悲观”。丁氏写信给胡适劝解说,对南方的情形,他也了解,但他自己“仍旧不悲观”,并劝胡适“大可不必‘忧国忧民’,徒然害自己身体”。丁氏认为:“国民党虽能令我们失望,但是我们万万不可悲观,尤其不可堕落”。颇有传统士人之风的丁文江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不要堕落,总不要紧。”[42]而胡适虽然内心失望,表面仍与有许多朋友在内服务的南京政府周旋,也不时有所努力。这特别体现在他与新政权试图“党化”教育的倾向所做的抗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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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58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1706065606]
1706069159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四 与“党化教育”的合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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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61 1927年10月,南京政府的大学院长蔡元培请胡适任大学委员会委员之职,胡适给蔡元培写信推辞,说明彼此意趣相左,无法追随。他说:“所谓‘党化教育’,我自问决不能附和。若我身在大学院而不争这种根本问题,岂非‘枉寻’而求‘直尺’?”除这种带根本性的冲突外,“清党”显然仍在影响胡适的态度。他对吴稚晖等所办劳动大学大加挖苦,因为吴氏曾“明对我说这个劳动大学的宗旨在于‘无政府化’中国的劳工”。问题是,“以政府而提倡无政府,用政府的经费来造无政府党,天下事的矛盾与滑稽,还有更甚于此的吗?何况以‘党内无派,党外无党’的党政府的名义来办此事呢”?接下来胡适说出了他攻击的实质:“一面倡清党,一面却造党外之党,岂非为将来造成第二次清党的祸端吗?无政府党倡的也是共产主义,也是用蒲鲁东的共产主义来解释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将来岂不贻人口实,说公等身在魏阙,而心存江湖,假借党国的政权为无政府党造势力吗?”[43]将胡适此时的观点与他对斯特朗所说的中国社会政治重心的建立就靠蔡、吴等无政府主义者与蒋、宋的军事、财政能力结合对看,“清党”对胡适观念造成的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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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9163 但胡适在蔡元培的再次敦请下,仍就此职。控制新政权教育大权正是那几个无政府主义者,有上述思想的胡适,当然就不太受他们的欢迎了。蔡或尚能取其一贯的“兼容”态度,但吴氏及与胡适特别不能相得的李石曾,恐怕就不那么能容忍。1928年5月中,北伐军将进北京,中国的局势已基本定局。已回国一年的胡适对自己这一年究竟“做了一些什么事”,感觉“惭愧之至”!已露出欲有所动的心态。那时南京方面正动员他去参加新政权的全国教育会议,胡适也曾推托,但已在南京的不少朋友均来信劝驾。钱端升认为“太坚辞了也好像生气似的”,劝胡至少来南京演讲。本已欲有所动的胡适也知道“一年不到南京,早已招人疑怪”,决定去走一趟。到南京一看,他才发现“会场上大半是熟人”,而大学院中也还有“一班熟人”,可知所谓英美派多半早已为国民党所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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