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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夺取了中国、交通两个银行的权利之后,孔祥熙又向上海另外的3家重要的商业银行——宁波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和中国工业银行,发起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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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6月,上海的这3家商业银行突然发现他们的“信誉垮台了”,没有能力兑现他们发行的钞票。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状况是孔祥熙一手造成的。因为由孔祥熙控制的中央、中国、交通3个银行,囤积了这3家商业银行的大量钞票,为了整垮这3家商业银行,便在一段时间内突然要求全部兑现,这当然是这3家商业银行无法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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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南京政府便进一步施加压力,强迫这3家商业银行的经理们辞职。孔祥熙乘机在这3家商业银行中,安插亲信,培植势力,控制了银行新的董事会。还以“政府紧急增资”为由,向这3家商业银行各拨500万元,这样又把这3家商业银行完全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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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为了实现金融垄断,步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后尘,不择手段地对一般民族资本银行进行控制、兼并和掠夺,逐步形成了全国的金融垄断网。与宋子文一样,孔也被毛泽东同志称之为“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和国民党政权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四大家族官僚资本。他们的巨额财富是直接运用政治权力以超经济的掠夺方式积蓄起来的,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进行的反革命内战,对于官僚资本迅速膨胀具有特别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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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制改革,“四行”成为金融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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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法币政策,是孔祥熙就任财政部长之后的一次大的行动,也是中国近代货币史的一件大事。最先是宋子文提出来的,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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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是制定政策的依据。孔祥熙上台后,展现在他面前的是,国内经济进一步恶化;银行挤兑,银根奇紧,通货紧缩,物价猛跌,工商业倒闭,金融业停歇。京、津、沪等大城市,人心浮动。孔祥熙主持的财政部也不得不承认:“人心恐慌,市面更形萧条,长此以往,经济崩溃,必有不堪设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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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认真考虑进行币制改革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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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孔祥熙首先想谋求得到美国的支持,实施币制改革。然而,美国政府担心,如果贷款给中国政府,实施币制改革,会激怒日本,因而对孔祥熙的要求反应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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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日本对中国的经济倒“十分关心”,主动表示愿意给南京政府贷款。但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日本提出了十分恶毒的贷款要求,即要在全国经济委员会中聘请日本顾问,要偿还包括“西原借款”在内的对日借款,等等。很明显,日本帝国主义是想通过苛刻的条件,给蒋介石政权一笔巨额贷款,从而控制整个中国的财政金融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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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蒋介石、孔祥熙的后台老板是美英垄断资产阶级,对于日本的这些要求,当然只能采取回避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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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为了维持它在中国的既得利益,在国民党政府的要求下,于1935年8月派首席经济顾问李兹罗斯来华,负责为国民党政府策划币制改革。经过孔祥熙、宋子文同李兹罗斯的多次商议,终于制定出采用纸币流通的“法币政策”,并提出把中国货币纳入英镑集团的币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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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币制改革坚决反对,它公然拒绝交出在上海和天津日商银行所存的白银。李兹罗斯专程赶到日本,会见了日本财政大臣高桥是清和外交大臣币原,与他们多次协商,均毫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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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对日本不再抱任何希望,于1935年11月2日,以《财政部布告》和《财政部长宣言》的形式,公布了《法币政策实施办法》,同月15日公布了《兑换法币办法》以及《银制品用银管理规则》等。这个《法币政策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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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1935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1936 年2月,中国农民银行发行之钞票亦视同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违者全数没收,以防白银之偷漏。如有故存隐匿意图偷漏者,应准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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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现在流通者,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数额,即以截至11月3日止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确定限期,逐渐以中央银行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发之新钞,及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委员会保管。其核准印制中之新钞,并俟印就时一并照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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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币准备金之保管及其发行收换事宜,设发行准备委员会办理,以昭确实,而固信用。其委员会章程另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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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935年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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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旧有以银币单位订立之契约,应各照原定数额于到期之日概以法币结算收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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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使法币对外汇价按照目前价格稳定起见,应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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