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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蒋介石、孔祥熙的后台老板是美英垄断资产阶级,对于日本的这些要求,当然只能采取回避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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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为了维持它在中国的既得利益,在国民党政府的要求下,于1935年8月派首席经济顾问李兹罗斯来华,负责为国民党政府策划币制改革。经过孔祥熙、宋子文同李兹罗斯的多次商议,终于制定出采用纸币流通的“法币政策”,并提出把中国货币纳入英镑集团的币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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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币制改革坚决反对,它公然拒绝交出在上海和天津日商银行所存的白银。李兹罗斯专程赶到日本,会见了日本财政大臣高桥是清和外交大臣币原,与他们多次协商,均毫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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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对日本不再抱任何希望,于1935年11月2日,以《财政部布告》和《财政部长宣言》的形式,公布了《法币政策实施办法》,同月15日公布了《兑换法币办法》以及《银制品用银管理规则》等。这个《法币政策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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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1935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1936 年2月,中国农民银行发行之钞票亦视同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违者全数没收,以防白银之偷漏。如有故存隐匿意图偷漏者,应准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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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现在流通者,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数额,即以截至11月3日止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确定限期,逐渐以中央银行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发之新钞,及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委员会保管。其核准印制中之新钞,并俟印就时一并照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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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币准备金之保管及其发行收换事宜,设发行准备委员会办理,以昭确实,而固信用。其委员会章程另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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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935年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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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旧有以银币单位订立之契约,应各照原定数额于到期之日概以法币结算收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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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使法币对外汇价按照目前价格稳定起见,应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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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实施币制改革,所发行的纸币定名为“法币”。为何称为“法币”呢?这就是说蒋介石的南京政府的“国家法律”赋予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所谓的无限法偿是相对于有限法偿而言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规定:辅币的每次授受有一定限额,超过限额对方可以拒绝收受,故称为有限法偿。而对于本位币,每次授受的数量,则无限额,任何数量的本位币,对方均不得拒绝收受。故称为无限法偿。法币政策的实施,表明国民党政府已放弃银本位制,但是法币没有规定含金量,所以,它与黄金没有直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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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和李兹罗斯经过多次筹划,确定法币以对英镑的汇率来表示自己的价值,规定法币1元等于英镑l先令2便士半。这样,法币就同英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中国也成了英镑集团中的半殖民地货币成员国之一。法币虽不同白银相联系,但却要把大量白银运到伦敦出售后,换成英镑存在英国做储备,来维持法币的稳定。那一段时间,国民党政府存在伦敦的法币准备金约有2500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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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币与英镑相联系,引起美国的嫉妒和不满,美国使用停止收购白银、压低银价等手段,迫使蒋介石和孔祥熙同意与其签订《中美白银协定》,美国财政部以每盎司白银按美元50分作价向中国续购白银5000万盎司,以维持法币汇率。同时,确定法币与美元的汇率为法币100元等于美元30元,这样,法币又与美元挂上了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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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行法币的同时,国民党政府又以白银为“国有”的名义,进行集中。孔祥熙颁布的《兑换法币办法》规定,各地银钱行号、商店、公共团体及个人,持有银币、生银、银锭或银块等,从1935年11月4日起,限在3个月内,就近交各地兑换部门换取法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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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37年9月以前,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银行收兑银币共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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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发行法币,停止使用白银,农民不得不用白银兑换法币。当时农民用1元银币换1元已经贬值的“法币”,立即损失实际价值1/3,即3角钱以上,这是一种封建性的掠夺。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由此发了一笔横财,从全国劳动人民身上又剥去一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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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币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英、美帝国主义操纵中国的货币政策,加强对中国金融的控制,因法币同英、美汇价联系,当英、美汇价发生变动时,法币价值也必须在英、美汇价上下限内变动。这就有利于英、美操纵中国的经济命脉,在中国执行法币政策时,英、美乘机大量收购白银,集中了大量存款,积聚了更多的货币资本。到1937年7月31日为止,国民党政府存在国外的黄金和外汇准备金共达13521万美元,其中约7l%存在美国,30%存于伦敦和香港,这就进一步加强了英、美对国民党政府的财政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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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孔祥熙却说:“美国对我国新币制之赞助,岂独利吾国人,其裨益外人与我共贸易者亦良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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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币政策,使国民党政府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控制。完成了对全国金融的垄断。在这之前,市场上还流通着12家银行所发行的纸币。法币政策推行以后,使得货币发行权完全集中于中央、中国、交、农4行,其他银行的发行权全部被取消,所有白银储备一律移交各有关接收银行。这样,一般商业银行为了得到法币,必然要依赖国家资本的银行,于是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所掌握的四大银行,就可以利用法币关系以及其他业务关系,直接或间接地来控制一般商业银行。所以,币制的统一,法币的发行,使国民党政府得以加速控制金融,确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在全国金融界的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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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委员长备加信任,孔祥熙春风得意,1935年11月被推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委、国民党党史编委委员,再加上已有的现职(财政部长、行政院副院长、中央银行总裁),他实际成了南京政府“执掌相印”的核心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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