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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还小,才11岁,不到上大学的年龄。我喜欢那个村子,又和村里的几个小姑娘玩得很不错,姐姐(庆龄)便决定把我留在了莫斯太太(我大姐大学同学的母亲)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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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皮德蒙特上了八年级,在那里的9个月我过得非常开心。最有意思的是,我发现我的许多同学实际上都是大姑娘和小伙子。他们都来自遥远的山区,为了攒够到皮德蒙特上学的学费,很多人都在小学教过几年书。他们都对我怀有极大的兴趣。而从我的角度来讲,我则开始关注那些为了谋生,或是为了获取接受基础教育的机会而努力奋斗的人们的生活。我想,在少女时期与这些人接触的这种经历,对我日后关心那些贫苦出身的人们是有影响的。如果没在皮德蒙特上学,我恐怕一辈子也遇不到这样的人。这让我看到了他们的真正价值所在,因为,是他们及像他们一样的人组成了民族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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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皮德蒙特之后,我才学会了如何从语法的角度分析句子。由于刚到美国两年,我对英语还只是略知皮毛,在语言表达上经常闹笑话,这让我的语法老师一度很头痛。为了让我改正错误,她开始尝试教我语法分析。她的努力一定是取得了一些成效,因为现在大家都说我写的英语很棒……村民们都习惯把我当成一个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管它古怪不古怪,我却是真的喜欢亨特先生杂货店里卖的那种5美分一块儿的橡皮糖,我的小伙伴们都很爱吃。我还记得,亨特先生的玻璃橱柜里摆着奶酪饼干和大棒棒糖,我们三四个小女孩中,谁要是能拿5美分去请大家吃一次,我们就觉得是一次丰盛的款待了。那时候,我们几乎一点儿都不知道苍蝇和细菌的危害,即便是那些与满是斑点的粘蝇纸摆在一起的零食,我们也一如既往地喜欢。我现在不也活得好好地给你们讲这些故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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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正义的慈善之举曾让我激动万分,那种感觉此生再未有过。圣诞节前的某一天,弗洛伦丝、海蒂·亨德里克森、弗洛西·阿迪顿和我都认为,圣诞季的真正意义在于让别人感到幸福快乐。我们决定把我们的善念付诸行动,于是我们每人出25美分,共凑成一美元,准备去买些土豆、牛奶、汉堡牛排、苹果和橘子送给铁路对面的那户穷苦人家。我们尽量低调,谁都没把这件善事告诉别人。不过,由于我们都很兴奋,连坐在杂货店里的亨特先生都听到我们在谈论该买哪种食品才最合适。那时候我最喜欢的课程是生理学,我还记得我当时坚持认为我们应该多买点糖,这样的话,糖里面含有的碳水化合物可以让瘦弱的孩子们暖和些,也可以给他们的母亲提供足够的能量。而另一个出了份子钱的女孩却坚持认为土豆是最能充饥、最能产生热量的食物。亨特先生好奇地听着我们的谈话,看到我们争得激烈的时候,他忍不住笑了起来。最后,他慷慨地每样都给了我们一些,才平息了这场争吵……当我们抱着盛满食物的包裹吃力地穿过高架桥时,那感觉就好像圣女贞德去执行一项神圣的任务一样。我们来到那栋摇摇欲坠的棚屋前,看到那位衣衫褴褛的母亲无精打采地站在那里,她的孩子紧抓着她的双手,从母亲的裙子后面偷偷看着我们。看到这种情形,我们全都惊得目瞪口呆,谁都说不出话来。我们放下包裹,撒腿就跑,一直跑到觉得敢说话了,我们中的一个人才壮着胆子大喊了一声“圣诞快乐”,然后加快脚步快速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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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时最喜欢的娱乐活动是采坚果……我还读了很多的书,最喜欢去的地方是我住的房子旁边那两棵树之间的那把木头长椅。我住的是莫斯太太的房子,她是男生宿舍的楼长,我跟她住在楼下的一间套房里,同住的还有她的女儿罗西娜和鲁比……每当莫斯太太想表达对我的亲切之情时,就会让我做饼干。不过我从没有做出过像样的饼干,看来我天生不是做厨师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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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没回去过皮德蒙特,不过我还记得在那里度过的那段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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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龄12岁了,但上大学还是年龄不够,即便是在威斯里安女子学院当一个“特别生”也显得偏小。不过,盖里院长退休后,“非本校学生不得入住”的规定取消了,在新任院长安斯沃斯的安排下,美龄来到了庆龄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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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三姐妹都在佐治亚州待了5年,但美龄正式上大学的时间只有一年。其余的4年里,美龄都是在各个学校里转来转去,人们或是修改校规,或是违反校规,甚至重订校规,只为了能够让她入学。她在大学里也可以自由活动,被年长一点儿的姑娘们称为“福星”。宿舍楼里离卫生间不远的地方给她单独留了一个房间,但她大部分的时间里是住在校长安斯沃斯家里。安斯沃斯有个女儿,比美龄小两岁,名叫埃洛伊塞,她身体羸弱,但性格开朗。她俩很快就熟络起来,常结伴在维多利亚式主楼的走廊里跑来跑去,偷看并捉弄读大学的那些女孩子。后来,埃洛伊塞的母亲安斯沃斯夫人写了一篇回忆文章来追述那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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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洛伊塞回忆说,能有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人做玩伴,她感到万分高兴。从一开始她(美龄)就跟我们处得非常融洽,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都跟埃洛伊塞在一起玩。一次,因为一件事跟埃洛伊塞不和,她在一边噘着嘴生气。后来她们好像和好了,但美龄还是生气。看到埃洛伊塞很担心伤到朋友的心,我决定跟美龄谈谈如何学会原谅别人。我问她,表现出如此不雅的一面,自己会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她轻轻眨了眨眼睛,快速回答道:“没什么不好意思,安斯沃斯太太。我还挺喜欢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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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小家伙最喜欢从客厅的百叶窗往外偷看那些约会的女生,每次都会咯咯地笑着跑回来跟我讲她们看到的情景,再没有比她俩更浪漫的小精灵了。每当有女生订婚,她俩也像大家一样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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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个儿子威廉和马尔科姆经常用手推车推着她俩在校园里那长长的走廊里来回跑,她俩都高兴得不得了。每当此时,美龄那两条黑色的发辫就会从额头滑下来,随风飘来飘去。男孩子们推着她玩的时候,她本性中善良的一面就显得温柔可亲。在社交方面,美龄总是能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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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排玛吉·伯克斯和露西·莱斯特两位年轻的教师专门辅导美龄的功课。伯克斯小姐的母亲伯克斯夫人是学院里的英语教授,她负责美龄的日常生活——给她做衣服,帮她到城里去买鞋子等。宋家三姐妹虽然穿美式服装,但衣服的用料都是从上海寄来的。每当她们独处的时候,就会立刻换上中式旗袍。这时候如果有校友突然走进美龄的房间,她就会飞快地跑进大衣橱里换上西式装扮,然后才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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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认为美龄有点早熟。她异常活跃,经常搞恶作剧。不过她一向口齿伶俐,这使她避免了不少麻烦。那时候口红和脂粉还被认为是不雅之物,有一天,人们发现她用中国胭脂和唇纸化了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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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美龄,”一位年龄大一些的同学高声喊道,“我想你是往脸上抹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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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美龄脆声答道,“中国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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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语课时,她可以随时离开教室,到校园里转一圈,原因很简单:她想出去溜达溜达,并且认为这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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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美龄终于上了大学一年级。事实表明,她并不是很用功。她学习靠的不是勤奋,而是智力和天分。真正用功学习的是她的二姐庆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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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寡言的庆龄的思维处在另一个层面,她一直思索的是中国革命的更深层意义,思考着困扰父亲和孙文的革命伦理问题。同学们都夸她“长得漂亮”。不过,如果他们用“伤感”或“忧伤”这样的字眼也许更恰当一些,因为正是那种忧伤和沉思的气质才成就了她无与伦比的美。在内心深处,她俨然已经是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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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经常给女儿们写长信、寄剪报,让她们及时了解国内动态。庆龄能够把零碎的信息拼接起来,从而了解孙文艰难曲折的革命进程。经过十多年的革命失败后,她的父亲和教父已经学会了忍耐。而她还年轻,没有足够的耐心。当时她并不知道,结局最终还是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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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英文里,宋子文写作Tse-ven Soong。——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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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西女塾,1892年由林乐知创办,1930年改名私立中西女子中学。——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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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婆罗门是祭司贵族,是印度四姓中最上位僧侣、学者阶级的称谓,为古印度一切知识之垄断者,自认为印度社会之最胜种姓。——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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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码≈0.91米。——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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